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原始人生》第169章 劍齒虎
  (工作不慎,閃了腰,不耐久坐。勉強湊足三千字,證明此書未完,作者也不是太監。)

  胖巫拿手撚了一撮黑白醜示意道:“拿回去,每天一份,給他熬水喝。”

  小男孩的母親點點頭,把黑白醜收了起來,胖巫又讓小男孩坐在火盆邊。

  “難道所謂的巫術,就是中醫?”唐歌對巫術的興趣立刻大增,聚精會神的盯著胖巫接下來的舉動。

  胖巫從架子上拿下來一根奇怪的小木棒,木棒很短,一頭綁著一大撮五顏六色的羽毛,隨著胖巫的抖動,羽毛上散發出一股奇怪的味道。

  看到胖巫的舉動,小男孩的母親竟然非常的吃驚,甚至有些欣喜若狂。

  “這又是做什麽?”唐歌好奇的往前湊了湊。剛才胖巫拿出來的中藥材就已經夠讓他吃驚的了,他很想知道,胖巫接下來要做什麽。

  胖巫把一把不知名的粉末丟到火盆裡,火焰“轟”的一下騰起老高,把小男孩嚇了一跳。

  “劈啪劈啪……”火盆裡不時的傳出微弱的爆裂聲,空氣中彌漫著濃鬱的松脂味,詭異的氣氛下,小男孩緊張的坐在那裡,動都不敢動。

  胖巫開始用雞毛撣子一樣的木棒在小男孩頭頂不住的畫圈,嘴裡念著頗有韻律的莫名話語,神情專注而凝重。

  “一群愚昧的原始猴子!”

  大失所望的唐歌在心裡罵了一句之後,便饒有興趣的看胖巫如何裝神弄鬼。

  胖巫用小木棒上不停的繞著小男孩的頭頂畫圈,時而在小男孩頭上輕輕拍打一下,嘴裡的音節,如同唱歌一樣,極富韻律和節奏感。

  羽毛上揮發出的味道,似乎有安神的作用,沒多大會,小男孩竟然也一臉安詳,再也沒有一絲的緊張情緒。

  唐歌嘖嘖稱奇,卻又不敢弄出太大的動靜。他可是知道這種神秘儀式在族人心中的神聖地位的,可以說,這種巫術儀式,代表著族人的最高信仰。要是自己一不小心打斷了儀式的話,保不齊憤怒的小男孩母親就會撓自己一臉血道子。而且這個可能性還很高。

  胖巫折騰了足有十幾分鍾,才拍了拍小男孩的腦袋,略微有些喘息的對小男孩的母親說:“好了,我已經為他祝福過了。以後先祖之靈會保佑這個小家夥的。”

  小男孩的母親欣喜若狂,拉著小男孩,對胖巫千恩萬謝之後,一臉滿足的帶著小男孩離開了。

  胖巫送走兩人之後,得意洋洋的坐回自己的位置,擺出一副等著唐歌詢問的賣弄表情。

  唐歌倒也沒讓她失望,直接開口問道:“你剛剛給他們的二醜是做什麽用的?”

  “二醜?”胖巫一臉的疑惑:“你說的是薑薑籽吧。”

  唐歌很無語的點點頭。他突然醒悟到,黑白醜,牽牛花,二醜還是喇叭花這類名字,估計現在還沒出現吧!反倒是薑薑籽這個名字,在唐歌看來卻頗為怪異,不知道這名字從何而來。

  “薑薑籽有毒。”胖巫貌似隨意的說道。

  “有毒?”唐歌頗為驚訝。這點他還真不知道。

  “是的。不過毒性不大,那些薑薑籽可以殺死他肚子裡的蟲子,但不會傷了他的身體。”說起薑薑籽的功效,胖巫一臉的自信。

  唐歌恍然大悟。原來牽牛花的種子竟然是打蟲藥!上輩子跟著二姨采藥,也采過不少去中藥店換錢,卻一直都不知道這東西原來是有毒性的。

  “你別看有些東西有毒,用對了同樣是救命的好東西。”胖巫說這話時,一臉的孤芳自賞,語氣中還有一股蠱惑之意,做出一副只要你求我,我就教你的樣子。

  唐歌不屑的撇撇嘴,心說就中醫的理論知識來說,恐怕我比你了解的更為深刻,只不過,真正在治病抓藥,卻一竅不通而已。

  “那後來呢,你又對他做了啥?”唐歌繼續問道。

  提起這個,胖巫立馬來了精神,神采飛揚的說道:“我是在為他祈福!我為他祈福之後,他就有了先祖的庇護。能幫他抵擋妖魔鬼怪的攻擊,還能保佑他成為部落裡最勇敢的戰士!他將會在先祖的榮光裡永生,因為就算他死去,也能重回先祖的懷抱。這就是巫術最厲害的地方。我們不但能治療人的身體,還能安撫人的靈魂……”

  “我想學醫術!”唐歌冷冷的打斷了胖巫的慷慨激昂。

  “什麽!?”滔滔不絕時,突然被打斷話語的胖巫難受至極,嗓子眼裡咯嘍一聲,難以置信的問道。

  “我說,我想學治病的醫術,不想學巫術!”

  胖巫困惑的說道:“可是醫術,也是巫術啊!”

  唐歌道:“那我就隻學治病抓藥,不學裝神弄鬼那一套。”

  胖巫聞言鼻子都氣歪了,指著唐歌罵道:“你才裝神弄鬼呢!不知好歹的小王八蛋!給我滾出去!今兒老娘我還不教了!”

  唐歌撇撇嘴,拍拍屁股就走。眼看著就要走出門口的時候,卻又回頭對胖巫說道:“既然這樣,我看你還是趕緊再找個傳人吧!要不然哪天你嗝屁了,咱們部落連個會看病的都沒了。”

  “咣!”

  一個陶碗貼著唐歌的腦袋飛了過去,撞在牆上,摔了個稀碎。唐歌見機不對,趕緊落荒而逃,跑出去老遠之後,依然能聽到胖巫的叫罵聲。

  和胖巫的戰鬥,唐歌大獲全勝。雖然感興趣的醫術沒得學了,不過依然影響不到他的好心情。

  “有一隻蜘蛛真呀真辛苦,雨打又風吹破了網再補。等太陽出來,風雨不再搖擺,勤勉的蜘蛛,一切從頭來……”

  唐歌愉快的哼著歌,腳下踢著一快小石子,神采奕奕的朝鬥獸場走去。時間還早,心情也好,去鬥獸場看看獵人們精彩的表演也是不錯的選擇。

  離鬥獸場還遠著呢,進出部落的方向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鑼聲。這種鑼聲代表著有緊急情況發生,但尚在可處理范圍之內,如果說是敵人來襲,或其他危急情況,則是眾鑼齊鳴,一通嘈雜,而部落的獵人們也就要立刻備戰了。

  聽到鑼聲,唐歌心中一凜,趕忙往部落門口趕去,等唐歌快跑到地方,這裡已經聚集了一大群的獵人。大石頭則處在最前方,正在跟一個人交涉。

  唐歌離得遠,看不清此人的身形,卻能看到這人腳邊有一頭奇怪的動物。這頭動物似虎非虎,似獅非獅,等唐歌再近一點看清楚之後,雙眼瞬間瞪得跟銅鈴一樣。

  “劍齒虎!”唐歌不由自主的驚呼出聲。

  劍齒虎,是荒原上最富傳奇色彩的動物之一。這種猛獸通常生活在山地,所以在荒原上很少能夠見到。而且這種動物是群居性,出則成群結隊,和獅群狼群一樣,依靠集體的力量捕獵,但單獨的個體戰力卻同樣強大,而且它們從不挑食,只要是活物,抓到什麽就吃什麽。可以說,荒原上的任何動物,從豺狼虎豹,到猛獁兕獸,甚至是人類,都在它們的食譜上。

  劍齒虎因牙齒而得名。它們那鋒利粗大,且帶著血槽的一對犬牙,是所有生物的噩夢,即使是兕獸那鎧甲一樣的皮膚,也經不住它們的撕咬,如果被他們鎖住了喉嚨,粗大的犬齒會造成恐怖的傷口,只需要極短的時間,就能讓獵物死於失血過多。

  正因為這種生物太過強大,所以只要有人能夠單獨獵殺一頭劍齒虎,就可以成為一輩子的榮耀。大石頭的父親,就曾經和一頭劍齒虎死鬥,最後殺死了那頭劍齒虎,從而擁有了一對劍齒虎的虎牙。有了這對虎牙之後,不管他走到哪裡,都會被人尊為最勇猛的勇士。

  可唐歌遠觀這頭劍齒虎,發現他皮毛凌亂,雙目無神,雖低頭耷腦,卻野性猶存。表面上似乎俯首帖耳,卻是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樣。也不知經受過何種折磨,竟讓這頭罕見的猛獸怯懦到這種程度。

  正因為劍齒虎太過罕見,唐歌才對劍齒虎尤其的感興趣。可這半年來,別說活的劍齒虎唐歌沒見過,就連一張劍齒虎的獸皮和虎牙都沒收到,此刻終於見到一頭真正的劍齒虎,唐歌的心情頗為激動,於是腳步不由的又加快了幾分。

  到了地方,唐歌發現氣氛有些緊張。半坡豚的獵人們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甚至就連大石頭,都不著痕跡的按著刀柄。這種情況可非常罕見,不說大石頭一向自信,戰鬥方面從不把別人放在眼裡,單說半坡豚這一幫子獵人,可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滾刀肉,混不吝,要不然,半坡豚也不可能以區區百來口,卻依舊佔據著荒原上三巨頭的名頭。而此刻,這些族人們人多勢眾,卻屏氣殮息,劍拔弩張,似乎生怕來人暴起傷人一般。這讓唐歌不由自主的,對此人的身份也好奇起來。

  唐歌仔細打量這人的模樣,只見此人三十多歲,披頭散發,頭髮亂蓬蓬的,卻很乾淨。虎目虯髯,看起來威風凜凜,一身上等的絲綢和麻布,胡亂的纏在身上,仿佛對這些珍貴的布料渾不在意,此刻已然入冬,剛剛化雪,天氣酷寒,此人一身單薄布裝,卻沒有絲毫畏寒的樣子,不由的讓人嘖嘖稱奇。

  此人明明只是隨意的站在那裡,卻給人一種桀驁不馴,天下英雄舍我其誰的威武霸氣之感。而那頭巨大的劍齒虎,則遍體鱗傷,如同一隻小貓一般在這人的腳邊來回徘徊,脖子上系著一根繩索,繩索的另一端則被此人輕輕握在手裡。由於人多,劍齒虎非常的緊張,想要咆哮示威,卻又硬生生的忍住。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