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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生》第54章 開荒種地
  (原本想著不更了,不過這本書寫了這麽久,還沒斷更過。咬咬牙,湊合寫一章吧。不管寫的好與不好,您多擔待)  青果翻翻白眼,無奈的說道:“笨蛋,打不過你不會跑啊。”

  唐歌脖子一梗,說道:“被人從家裡打出去那得多丟人啊!小爺我現在也是有身份的人了,寧可站著死,不可跪著生。”

  青果鄙視道:“那就是你活該唄,打不過還不跑,怨得了誰。”

  唐歌道:“別那麽多廢話了,你去找紅姑,讓她等下給我送點飯。”

  青果道:“我好不容易偷跑出來,才不去呢。要去你自己去。”

  唐歌無所謂的說道:“不去拉倒。”然後看著強勢圍觀的族人,問道:“誰家等下做飯了,給我送點?”

  一個叫小慶的年輕人笑道:“等下我給你送。今兒煮排骨吃。”

  唐歌道:“那最好了,我喜歡帶點肥肉的,別煮太熟,能嚼爛就可以了。記得再給我盛點湯。”

  小慶笑罵道:“有你吃的就不錯了,毛病還不少。我說,今你就打算耗這了?”

  唐歌道:“恩。這風景不錯,也挺涼快的。今我就擱這玩了。”

  裡面虎子阿蘭兩口子聞言,頓時麻爪了。現在才知道這小子是鐵了心跟自己杠上了,這下可麻煩了。兩口子一商量,讓小虎趕緊去請酋長。

  其實唐歌也沒多大火氣,甚至這會心情還挺好。他就是覺得無聊,而且覺得昨天的事自己實在冤枉,所以跑來出出虎子兩口子的洋相。至於捎帶著自己也出了洋相,他可一點也不在乎。

  沒多大會青山也來了。到地方就威風凜凜的吆喝道:“都圍在這幹啥!閑著沒事乾是吧!該幹啥幹啥去!”被青山一頓訓斥,族人們三三兩兩的散了。

  看看一言不發的唐歌,青山頭疼一樣的抓抓腦袋,轉身就進了虎子家,在裡面嘟囔了好大一會,才從虎子家出來。

  “石娃子,去大伯家吃飯吧。”青山討好的對唐歌說道。

  “不去。”

  “那去你家喝酒?”

  “不去,喝多了我怕挨揍。”

  一句話把青山噎個半死。癔症了老半天才問道:“那你到底想怎麽樣,跟大伯說,大伯給你做主。”

  唐歌道:“我也不知道。”

  青山這下是沒轍了,隻得對唐歌說道:“那我替你揍他一頓,給你出出氣怎麽樣?”

  唐歌既不點頭,也不搖頭。擺出一副不可置否的模樣。

  青山一拍大腿,站起來就進了虎子家,頓時窯洞裡傳來砰砰的擊打聲和虎子的慘叫聲。沒多大會,青山甩著拳頭出來了。

  “石娃子,你看我已經替你出氣了。虎子被我狠狠的揍了一頓。”

  “揍出血了嗎?”

  “……”青山徹底無語。“我說你夠了啊,人家就輕輕拍你兩巴掌,用得著這樣不依不饒的嗎?”

  唐歌還是不講話。

  青山脾氣也上來了,衝著唐歌吼道:“我說你到底想怎麽樣!?”

  唐歌手一探,聳聳肩,無奈的說道:“問題是我真不知道。”

  青山心中一動,在唐歌身上嗅了嗅,罵道:“你他娘\的喝酒了?”

  “喝了啊。”

  青山可算是找到了由頭,對著唐歌腦袋就是一巴掌,罵道:“合著你他娘\的跟我在這撒酒瘋呢!給我滾回去!”說完掐著唐歌的脖子把他押走了。絲毫不顧唐歌淒慘的叫罵聲。

  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了,

不過此後虎子兩口子再見到唐歌,都是低著頭快步繞開,如避瘟神。  

  一場秋雨一場涼。當感受到北風中裹挾著涼意的時候,唐歌覺得是時候播種了。

  就在部落西邊的一片荒地上,唐歌帶著人前來墾荒。

  小小的一片土地,燒荒,翻土,深耕。唐歌的種子不多,加上後來又在集市上收購的,也只需要一畝地左右就足夠用了。

  曲轅犁是早已經做好的。可是沒有牲口,只能用人拉。犁地的時候,一個人扶著犁用力的往土裡壓,七八個壯勞力在前面拖著犁走,讓唐歌覺得自己簡直是周扒皮,心裡萬分的不落忍。雖說如今只需要小小的一片土地,十來個人忙活一兩天就夠了,可如果種植成功,明年需要的土地將是十倍百倍,到時候難道還要靠人來拉?想起集市上遠行交易隊帶的大象,唐歌覺得是時候把畜牧業也提上日程了。

  土地翻過,還要把大的土塊打碎,把草根盡量都撿出去。撿完草根要施肥,唐歌早就在部落中挖好了一個大坑,裡面全是部落裡平時生活的垃圾。什麽果核果皮,爛獸皮臭獸肉之類,還有破枝爛葉什麽的,一直在坑裡漚著。如今只需要挖出來,鋪灑到開墾過的土地上,再淺耕一下就好。

  族人們都不樂意乾這些臭烘烘的活,可如今部落僅有的奴隸全是女性,唐歌也不樂意驅趕一群女人來給自己乾活,隻好好言相勸。在唐歌付出三頓酒菜的代價下,族人們才不情不願的捏著鼻子把肥上了。

  上完肥,淺淺的把地翻上一遍,把肥翻進土裡,就可以播種了。

  麥子和大蒜,正是播種的好時節。拿手一比,隔一扎的距離種一顆,大蒜每個點種一瓣,麥子則是三粒。唐歌監工,族人乾活。全部忙完,也隻用了兩天不到的時間。

  看著新開墾的土地,唐歌信心十足。只等明年春天,第一批作物收獲,就可以在部落裡大搞種植了。至於現在,族人們對種植這件事還是不屑一顧。荒原裡有的是獵物等著你去獵殺,不打獵卻忙活著種地,不是不務正業是什麽。

  把地種上,唐歌兌現承諾的時候到了。

  十來個人圍著一張八仙桌,也不嫌擠。

  唐歌主廚,大石頭主陪,剛剛狩獵歸來的老九聞言也來湊個熱鬧。

  蒜蓉青菜,煎肉燉肉烤肉,一盆一盆的往桌上擺。酒可勁喝,不限量。話說如今唐歌的酒在部落裡已經是稀罕物了。一開始是唐歌求著別人喝,現在是別人求著唐歌還不一定給他喝。

  幾碗酒下肚,氣氛愈加熱鬧了。老九抱著一根大骨頭,邊哢吱哢吱的啃邊吹噓自己一斧子把一頭巨貘腦袋砍下來的光榮事跡,引得一群人笑罵不已。如今唐歌打製的刀劍已經成了身份的象征,這批武器的持有者在部落中的地位隱約的已經高人一等。

  大石頭原本話就不多,只是一個勁的讓大家吃好喝好,對於老九的牛皮既不拆穿也不附和。

  唐歌笑眯眯的忙活著給大家做飯,看著飯桌上的家夥們吃飯喝酒吹牛皮,熱熱鬧鬧有說有笑,這樣的場景讓唐歌覺得分外的溫暖。仿佛回到了上輩子那個溫馨的大家庭。

  也許這就是幸福。 唐歌如此認為。

  一頓飯,從下午時分,一直吃到日薄西山。族人們一個個或者倒下,或者離席。漸漸的,飯桌上只剩下大石頭和老九兩個人了。

  唐歌抱著亞當,靠坐在一顆大樹下,靜靜的看著一片狼藉的飯桌,喧囂過後的寧靜,讓唐歌覺得分外的寂寥,如果有可能,他真希望這頓飯可以一直吃下去,讓族人的歡聲笑語持續到永遠永遠。也只有在這樣的氛圍中,他才有熟悉的感覺,才不會覺得寂寞。

  黯然出神的唐歌,突然聽到一陣叮叮當當的聲音,抬頭看,發現是老九正在拿著筷子敲面前的大碗,大石頭也跟著他一起胡鬧。敲著敲著,兩個人悠悠的唱起了古老的歌謠:

  先祖的足跡第一次在這片土地踩下

  我在他們鮮血的灌溉下成長

  在先祖的土地上生活的我們啊

  也必用鮮血守護這份榮光

  在我榮歸天國的那一天

  必定不負先祖的期望

  那時我俯視我的兒孫

  看他們在我的榮光中成長

  血脈不絕

  榮光不滅

  歌聲悠揚,曲調蒼涼。在大石頭和老九的唱和下,唐歌似乎再次看到了那些開墾這片土地的人們。他們微笑著,俯瞰著自己的後人,在這片灑滿熱血的土地上,快樂的生活。

  “在我榮歸天國那一天,必定不負你們的期望。等著我。”唐歌握緊了拳頭,低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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