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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尋美記》第102章 咱當兵的人!
  不得不說,金格格與那名李經理的風格完全相反,起初李經理提議要去芙蓉苑,但卻被金格格一口否決,原因很簡單,那樣的地方實在太過古板,而且東西貴不說,還相當的不實惠。

  在金格格的帶領下,他們來到了京南市裡面口碑最高的翠竹軒。

  羊腸小道,落花流水,小橋石板,這裡的一切都洋溢著靈動的氣息。

  “嘿嘿,這裡不錯吧。”金格格挑選了一件雅竹閣,也就是所謂的包間,率先走了進去,驕傲的說道,但是她卻沒有做那上座,而是讓給了王瀟,“來,王先生,你坐這裡。”

  “我?”

  王瀟有些訝異,一路上,他都有些迷迷糊糊,身旁的蘇櫻沒有一點高興的反應,相反,蘇櫻顯得心事重重,這讓他很是納悶,按照道理,今天一天,自己表現的,都沒有理由讓蘇櫻產生這樣的反應啊。

  一旁的李經理也是笑語晏晏,在王瀟的身後不斷推搡,笑道:“你就去吧,若沒有你,那個廣告也不可能拍攝的那麽成功!”

  “嗯,姐夫,坐到那裡去吧。”蘇櫻勉強露出一個笑容,對著王瀟說道,挽住了王瀟的胳膊,將他拉到了那個主座位上面去。

  “好,上菜,服務生,你們把這裡最有名的菜肴全都上來。”金格格大手一揮,也懶得看菜單了,直接說出這麽一句。

  收到命令的服務生,心頭一喜,這是個大客戶啊,高聲喊道“好嘞。”旋即,一溜小跑,到了後堂。

  時間很快流逝過去,但一桌子人吃飯的氣氛卻有些壓抑,金格格雖然有意緩解這沉重的氣氛,但王瀟就是一臉的鬱悶相,而坐在他一旁的蘇櫻,也好想神魂出遊一樣,根本不在狀態,李經理倒還好,跟那一群工作人員叫談甚歡,吃的也甚歡。

  又過了片刻,金格格總算是忍受不住這樣沉悶的氣氛了,輕輕拍了一下桌子,大聲道:“我看著大家老這麽吃飯,也沒有什麽意思,不如我們把話筒拿出來,唱個歌,助助興。”

  這個提議一說出來,頓時引來眾人的高聲讚揚,俗話說得好,飯歌一家,有些時候,飯店與KTV已經成為了城市的兩道最亮麗的風景線。

  “怎麽樣,王先生,你先來一首?”金格格面對著身邊的王瀟,將手中的話筒遞了過去,表明了自己要讓王瀟主動打開話茬。

  看了一眼那冷冰冰的話筒,王瀟一點興趣都提不起來,他的全部心思全都放在了一旁的蘇櫻以及家裡的蘇芸黎身上,但金格格的盛情難卻,也隻好就這麽糊裡糊塗的拿了過來,放到嘴邊,卻又不唱,僵在那裡,所有人都看著怪裡怪氣的王瀟,不知道說些什麽好。

  “你可是唱啊。”金格格有些氣憤,老娘都做到這份上了,你還是這樣不識抬舉,小心一會兒老娘不給你好臉色看,但她又實在是不好發作,隻好討好似得對著蘇櫻說道,“蘇小姐,勸勸你的姐夫,讓他唱首歌吧,要不咱們這裡的氣氛這麽僵,也不好對不對?”

  或許是因為在拍攝廣告的時候,對金格格有不錯的印象,蘇櫻盡管心裡不快,但還是乖巧的拱了拱神情呆滯的王瀟,說道:“姐夫,唱首歌,別掃了大家的興。”

  “真的唱?”王瀟眨眨眼睛,還是有一些不情不願。

  “嗯,唱吧,我想聽。”蘇櫻笑道,這一次的笑容,比起之前要好了許多,她本來就是一個心思單純的女孩,一見王瀟終於想要唱歌的衝動,不由得也來了興致,興衝衝的看著王瀟,一臉期待。

  “那好吧。”王瀟拗不過她,歪著腦袋想了半天,也隻好說了一句,“來一首咱當兵的人吧。”

  “啥?咱當兵的人?”

  “不是吧,我沒聽錯?他要唱這種歌?”

  坐在餐桌周圍的人們,開始嘀嘀咕咕說道,雖然這些話全都落在了王瀟的耳朵裡面,但他也沒有釋放出自己的殺氣,畢竟這些人都是金格格的朋友,自己不能將這些人都得罪,那樣的話,好不容易多了的一個朋友,又與自己遠去了。

  乾笑了兩聲,王瀟強忍著心中怒意,說道:“我確實不怎麽會唱歌,不過我自認為,軍歌是很好聽的歌曲,希望你們不要嫌棄。”

  盡管他不想得罪人,但他說這些話時,還是有一種不怒自威的味道,眼神凜冽如霜,仿佛又回到了在部隊裡面教訓那些新兵蛋子的時候,心底莫名之間,有了一種滿足感。

  “哈哈,王先生喜歡軍歌,咱們也不能掃他的興啊,大家鼓掌!”

  金格格對於這些人差強人意的表現,也有些不滿,她對著這些人不斷得打著眼色,終於將所有人的熱情又重新提高上去,雖然唱的歌不討人歡喜,但人家畢竟是唱了,人家給面子,自己就得捧場不是?

  一時間,所有的人都熱烈的鼓著掌!

  王瀟清了請嗓子,面對著那六十四寸大屏幕的電視,一臉陶醉的唱著《咱當兵的人》,這歌還是他剛剛入伍的時候學習的,那個時候年紀小,時不時的會生出放棄回家的情緒,每逢想要放棄,他就會默默的唱一遍這歌,然後就是無限的力量,從他的身體四處湧動上來!

  雖然這首歌大家都不怎麽喜歡,但是在王瀟唱來,卻有一種別樣的感覺。

  陽剛,柔情,兩種截然相反的風格,被王瀟完美的詮釋了進去,現在的他,真的就如同是俠骨柔腸的軍人一般,屹立在那裡,風吹不晃,雨打不倒!

  這樣的男人,怎能讓蘇櫻不愛?

  耳朵裡面,全都是王瀟那渾厚而富有磁性的聲音,眼睛裡面,是王瀟那屹立如槍不動如山的身影,一時間,蘇櫻看得癡了,但心中又是不可遏止的出現一股失落感。

  不管這樣的男人怎樣的優秀,都注定不是自己的。

  蘇櫻不知道有多後悔,沒有在剛剛接觸王瀟的時候,就瘋狂的追求他,那個時候玩曖昧,也只不過是懷著好玩的心態,來挑逗王瀟,畢竟在偌大一個蘇家裡面,她根本沒有玩伴,直到認識了王瀟之後,才漸漸找到了生活的樂趣。

  但到了現在,她也猛然間發現,自己玩曖昧,已經將自己玩了進去!

  “你注定不屬於我的嗎?”蘇櫻呢喃說道。

  王瀟的一首曲目,盡管曲調與原唱一樣,但他的聲音,卻給予了這首歌靈魂,一時間,所有人都深深的陶醉其中,就算是一開始對這首歌極其不屑的人,也在拚命的鼓著掌。

  但就在這個時刻,屋門卻傳來了一陣不和諧的聲音。

  “是誰這麽無聊?”金格格不悅的說道,起身開門,頓時詫異住了,面前的男子自己根本就不認識,只不過那男子的目光,也根本不是朝向著自己,他看了一眼還手拿著話筒的王瀟,說道,“是你唱的歌?”

  “嗯,怎麽了?”王瀟也有些詫異,這首歌這麽正氣,按照道理, 不可能讓人感覺討厭的啊。

  那男人的臉色立馬就陰沉了下來,他冷哼一聲,說道:“你也配唱這首歌。”

  話一出口,金格格體內的小宇宙立即就爆炸了,她大罵出口:“你什麽意思,他唱這歌怎麽了,你有什麽資格這麽說他。”

  “這是我跟他之間的事情,跟你無關,走開。”男子的身體裡面,散發出來濃重的酒氣,也不知道究竟是喝了多少酒,讓他身體裡的酒氣濃成這樣,“這歌是軍人的歌,他不配唱!”

  金格格被噎住,想要反駁,可又不知道說什麽。

  “你是軍人?”所幸的是,王瀟並沒有生氣,而是狐疑的說道,他沒有想到,門口這個一身酒氣的男子,竟然會說出這麽一句。

  “軍人?你也配說這兩個字?”男子恨恨說道,凶神惡煞的,讓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盡管這人已經微醺,但王瀟還是能從他的舉手投足之間,看得出來,這個人是個軍人,而且是個很優秀的軍人,他的身板筆直,那種氣宇軒昂的氣質,不是一般人能夠擁有的!

  “那你說,我怎麽不配說這兩個字?”王瀟笑道。

  男子看了一眼王瀟,啐了一口,說道:“有種跟我比比酒,要不我就打你打到滿地找牙,讓你知道這歌不是隨便就能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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