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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大高手》第34章:打官司了!
  不管網上的涼粉們或者毅絲怎麽相互諷刺,但是在一件事情上面,他們達成了一致,那就是:  必須打贏方驢子。

  這幾年時不時頭上套著打假鬥士光環的方驢子常常在我們正在吃飯的時候跳出來,讓人頓時感覺到惡心,特別是方驢子這幾年時不時的質疑這個造假,那個造假,在網上,人們紛紛吐槽方驢子,是不是他人都是他媽給造假造出來的。

  第二天,法院在各方的壓力下,鑒於原告和被告都在同一個城市,決定開庭。

  這一天的四九城向日區人民法院門口堵滿了各大報社的記者,還有各種各樣小報的記者,扛著昂貴或者廉價的攝影采訪器械準備著最後的采訪工作。

  上午十點鍾,一輛奔馳開到了人民法院門口。

  “哢嚓……哢嚓……”頓時見,一大片白光對著奔馳車閃爍了起來。

  劉毅遮著被照的有點疼的額頭,跑到另外一邊,打開車門。

  穿著靚麗,如同風景線一般的張靚瑩自然的牽著劉毅的手,在何胖子還有海螺還有律師團的護送下走進了法庭。

  此刻的法庭裡面,已經來了不少作為公證人出席的人員,見到劉毅攜著張靚瑩款款踏進法庭,一時間,整個法庭像極了菜市場。

  “咚咚咚……法庭之上,不可喧嘩。”作為今天的主法官,向強很是嚴肅的敲了敲榔頭對著說道。

  果然還是法官的話管用,四周的氣氛又從菜市場回到了莊嚴而嚴肅的法庭之上。

  劉毅拍了拍張靚瑩的手臂,然後和蔡明輝坐上了原告席。

  沒有等多久,法庭的門再一次被推開了。

  方驢子和他的律師團們陰沉著臉走了進來,看到此刻,那個年輕人一臉笑意的看著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對著自己要錢,而且這個數量絕對不在少數。

  昨天,方驢子和他的律師團隊,對著很厚的一本版權法研究了老半天,愣是沒有研究出來無罪的方案,最多就是侵權費能夠減少一點,而且還要看原告方樂意不樂意,在一想到,這件官司打完之後,還有一個官司打,差點氣暈過去。

  沒過,昨天韓晗抱著自己的女兒翻看著關於版權法,也看到了這一條基本上被忽略的法案,下午,立刻提起訴訟。

  沒辦法,之所以遺忘,不是大家不記得,而是沒有人會為了這幾句話告別人,所以,我們的打假猛士忽略了。

  而且,我們打假猛士竟然還登報了,大談劉毅的《暮光之城》並且還在一段視頻中擅自說出來了某些明顯帶著侵權意思的話。

  於是,我們的方驢子猛士,注定要悲劇了。

  十點半,隨著主法官一榔頭敲了下去,無論是坐在原告席上面的劉毅,還是坐在被告席上面的方驢子,還有四十幾個觀眾們,都紛紛站了起來。

  隨著一段激烈高昂的國歌之後,眾人坐下去之後,向強咳嗽了一聲,打起精神來,朝著劉毅這個方向說道:“原告,你確定讓你的律師全權代理?”

  劉毅點了點頭,看了看坐在旁邊,號稱全國第一律師的蔡明輝。

  然後,向強將目光轉到方驢子的方面說道:“被告,你確定讓你的律師全權處理這件案子。”

  方驢子狠狠的看了一眼劉毅,然後點點頭。

  向強心中感覺到很是無趣,平心而論,這件案子根本沒有什麽好辯論的,方驢子自己不注意在電視節目中說了一些明顯侵權的話,肯定敗訴,心中也有點感歎,

這方驢子沒做什麽好事啊,天天這個打假,那個打假,你去打假歌手假唱就行了,你打假作者幹什麽呢,你唱幾首原唱的歌,不會侵權的,你抄襲人家小說幹嘛,還說自己也準備好了一本書,就叫做《暮光之城2》腦子瓦特了。  蔡明輝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被告的律師站在一起走到法官的面前。

  “原告,你們有沒有私下和解的意思?”

  蔡明輝很是堅定的搖了搖頭,看著旁邊的律師諷刺的說道:“除非,被告能夠拿出五百萬,我的代理人才會同意私下和解,否則的話,我們繼續。”

  “五百萬,你瘋了吧。”對方的律師也不是等閑人,雖然比不上蔡明輝全國第一律師,但好歹在國內也是能夠排得上號的。

  蔡明輝無所謂的笑了笑說道,然後,往後退了五步,朝著現場的觀眾說道:“法官大人,我代表我的代理人就被告侵權一案向被告提出書面道歉和一千萬的賠償款。”

  “哇……”一時間,聽到這個賠償數額的現場觀眾頓時炸開了鍋,被告席上面的方驢子臉色鐵青,跟有人挖了他的老家一樣。

  坐在法官位置上面的向強連續敲了十幾下,喊了好幾聲肅靜之後,這才將法庭的剛剛走丟的氣氛重新找了回來。

  朝著被告律師說道:“被告律師,你有什麽反駁的。”

  被告律師狠狠的瞪了一眼蔡明輝,然後點了點頭,到了現在,就算打不贏,也最起碼把賠償金額降下來,接過一個助手拿過來的文件,給了向強之後,說道:“法官大人,我方強烈質疑,原告並不是《冰與火之歌》和《暮光之城》還有《飄渺之旅》的原作者,所以,我方完全不可能接受原告賠償一千萬的索賠。”

  蔡明輝呵呵一笑說道:“法官大人,我想請出我的一名證人。”

  向強點了點頭,看都沒看那份文件。

  何胖子從聽審席上面走了下來,站在那邊。

  “法官大人,我的這位證人是我代理人家鄉一位出版社的主編,也就是他,簽約了我代理人的第一部出版作品《冰與火之歌》,在當時,簽約的合同上面,明白的寫著版權所有人歸我方所有,而非被告所說的那樣,我方不是真正的原告。”

  一時間,整個法庭如同戰場一樣,不過不同的是,這是一場見不到刀光劍影的戰爭而已。

  但是,流的血確實很大的。

  在半個小時之中,奇點的海螺也出庭了,確定了劉毅在發《冰與火之歌》到奇點上面的時候,並沒有相同的作品出現,而且,劉毅小時候的監護人也出庭了,並且亮出了一張劉毅多年之前的手稿,而是還是沒有發布的,那是劉毅小時候無聊寫著的,是即將發布的《暮光之城2》的手稿,雖然只有三張,但卻讓劉毅為這三部小說作者的身份更加的明確。

  站在法面意氣風發的蔡明輝說道:“法官大人,根據我國的版權法案第三條規定,如果有人涉嫌侵權可賠償五十萬元到兩百萬元之間,而在根據第兩百二十二條規定,如果有人故意涉嫌侵權,則可以被判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更加第三百三十三條明文規定,如果有人故意涉嫌侵權並且以此獲利的話,可處罰兩百萬以上的罰款,而且就此一案來說,被告方估計質疑我代理人是否為原作者的合法性在電視上面,報紙上面詆毀我代理人,並且以此獲利,所以,請允許我再一次引用我國關於版權法案的第三修正法案,在遇到極大惡劣情節時,可聯合疊加處罰,也就是說,我方向被告提出七百萬的處罰並沒有不合理之處,再加上我方的精神損失費……”

  “等等,他是熊貓來著的,精神損失費達到三百萬?”被告律師指著在原告席上面帶著淡淡微笑的劉毅大聲的說道。

  “法官大人,我反對,被告律師涉嫌侮辱我方代理人。”蔡明輝正色的朝法官提出抗議。

  “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辭,否則的話,我將請法警帶你離開法庭。”說完,向強朝著蔡明輝點點頭,示意他繼續說。

  “法官大人,我方代理人當時正在和女朋友在做一些私密的事情, 當時看到被告在電視中的質疑,立馬垂了下來,所以,我方代理人提出三百萬的精神索賠並不算不可理,請法官大人裁決,我的陳述完了。”

  這件事情,是昨天在會議室的時候,劉毅他們統一好的口徑,反正外面的媒體都以為劉毅和張靚瑩是男女關系,雖然現在本來就是,再說了,劉毅也不覺得多拿三百萬自己有什麽愧疚的感覺,所以,站起來,表示自己所說的真話,完全沒有壓力。

  “暫時休庭,半個小時之後宣判。”

  “啪!”的一聲,向強和那邊的陪審團走進了旁邊的小屋子裡面去。

  劉毅和他的團隊們,則坐在外面的一個房間裡面,有說有笑的,似乎在這邊還可以聽到隔壁大聲罵著什麽東西的聲音。

  半個小時之後,再一次開庭。

  向強坐在椅子上面,看著那邊陪審團站出來的一位將近五十多歲的女子,如果方驢子能夠留意的話,會發現,這個女子的外貌和韓晗有一絲絲相似之處。

  “陪審團,你們有意見出來了嗎?”

  “是的,法官大人,我們陪審團的意見出來了。”

  一名法警從那名女子的手上結果一個信封,遞給向強。

  向強淡淡的看了一眼上面的意見之後,啪的一聲拍響了榔頭。

  “現在,起立,宣布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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