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你的葫蘆裡到底賣的啥藥?”大黑痣湊上去。{首發}
“咯吱——咯吱——”
金屬桶中的東西似乎對大黑痣非常敏感,大黑痣一靠近,那東西更加不安分。
“跟我有仇?”大黑痣疑惑。
“不是跟你有仇,是跟你身上的東西有仇。”詹姆斯道,“它可以聞到味道。”
從進入死亡谷開始,這一幫人不知不覺已經探索了近一個月。這對於杜小婷和夏問秋來說,從來沒有如此難熬過,倒不是因為無所不在的危險,而是因為她們沒辦法保持……美麗。沒有進入墓洞之前,兩人還可以偷偷洗洗澡,擦擦身子,但自從進了墓洞之後,她們就只能咬牙忍受了,個中滋味只有她們兩人知道。好在墓洞裡的溫度極低,總算沒有發臭。幾個老爺們也好不到哪兒去,詹姆斯尤甚,他的絡腮胡子差不多可以蕩秋千了。
大黑痣揚起兩隻胳膊,嗅了嗅自己兩邊的腋窩,“嗯……雖說有點味道,但也沒有你們外國人騷啊。”
“,。”詹姆斯搖頭,“不是你的味道,是你偷偷藏在身上黃金的味道!”
黃金磨盤被當成鑰匙塞進通道裡的孔洞後,就落入了石壁中,想要取出來可沒有那麽簡單,更何況,那東西看起來雖然也就一個電腦主機箱大小,卻是搬不動。倒是石頭漏鬥中落下的黃金顆粒被大黑痣抓了幾把,塞滿了他的衣兜。本來,在前面的熒光石溶洞中,大黑痣就準備下手,搞幾顆天然夜明珠,但他想到古滇王的寢陵應該有更好的寶貝,於是,隻好忍痛割愛,活生生控制住了奇癢難耐的雙手。誰知後面一步比一步艱難,處處險象環生,大黑痣後悔莫及,他不能再忍了,就算是芝麻,也要抓在手裡再說,等遇到西瓜,再丟也不遲。
“好你個大黑痣,臨死還不忘貪財!”杜小婷罵,“詹姆斯,快把你的怪物放出來,咬他!”
“這黃金又不是他的,憑什麽咬我?”大黑痣反駁,“那通道裡不還有很多嗎?想要去拿嘛。”
“大黑痣,你還真拿不得!”詹姆斯金屬桶中的東西還在怪叫,似乎要迫不及待地破桶而出,“我這裡面的寶貝專以黃金為食,要是放出來,保不準撲到你身上,把你給咬了!所以,你還是趁早把那些黃金扔了吧。”
“啥?你說啥?”大黑痣嚷嚷,“我只聽說過吃人的,還真沒聽說過吃黃金的!你那是啥寶貝,我倒要瞧瞧,它要是吃黃金,那它拉什麽?拉鑽石?”
詹姆斯的金屬桶裡面,確實裝著一個寶貝,一個詹姆斯壓箱底的寶貝!
金球潮蟲!
金球潮蟲其實就是一種球潮蟲,乍一聽這名,王仔還反應不過來,要是說球殼蟲,王仔小時候可就見得多了。球殼蟲,也就半截小手指大小,通體灰黑色,身上全是一節一節的殼,體型似微型的犰狳,生活在乾燥、陽光充足處和落葉層中以及林區邊緣,受驚擾時會卷曲,變成一個殼狀小球,故名,球潮蟲。
詹姆斯這隻金球潮蟲的來歷可不一般,那是他花了不少心血才弄到手的。詹姆斯剛入盜墓這一行的時候,他在非洲一個原始部落第一次見到這隻金球潮蟲,那時候,金球潮蟲還是部落大巫師的寵物,大巫師不知用什麽方法培養出了它。金球潮蟲屬於變異物種,就好像萬蠱窟中的蠱。不過,金球潮蟲卻不害人,它專以黃金為食,一次可以吃一粒黃豆大小的金子,再飲以人血,然後一睡就是一個月。當金球潮蟲醒來的時候,它就要尋找食物,也就是黃金,在100米以內,金球潮蟲就可以聞到黃金的味道。什麽?黃金沒有味道?那你就得去問金球潮蟲了,反正它能聞到。詹姆斯正是看中了金球潮蟲的這一特性,才想方設法把它弄到了手,然後加以訓練,專門利用它來尋找藏有黃金的墓室路徑。
“你讓我看看,要不我怎麽知道你說的是真是假?”大黑痣非要詹姆斯打開金屬桶讓他瞧瞧。
“金球潮蟲一放出來就必須進食,要不然,就養不住它了。”詹姆斯說,“現在把它放出來,就必須喂食。但它吃完了就會睡,想要讓它乾活,就只有等到下個月了。”
“姐姐,真有這東西?”杜小婷也不相信。
“有可能。”夏問秋搜腸刮肚,“據說,在沙特阿拉伯北部森林中,有一種奇特的小鳥,白色的又尖又小的腦袋,烏黑的又大又圓的身子,鳴叫聲如破鑼。這種鳥喜歡吃鐵製的東西,比如鐵釘等,這種鳥的胃裡含大量鹽酸胃液,鐵釘一旦被吃進去,慢慢就被溶解了,當地人給它起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名字——吃鐵鳥。還有,據古籍《天香樓外史》載:‘有白銀一百五十兩為白蟻所食,蟻死投入爐中焚化,仍得白銀一百五十兩。’由此看來,金球潮蟲以黃金為食,也不是不可能。”
“就算金球潮蟲有這能耐又如何?”王仔看著猶如倒立金字塔般的古滇王寢陵,“難道它能帶我們進去?”
“沒有它還真不行。”溫大師的擔心終於有了著落,“這種金字塔狀的陵墓我還是第一次在國內見到,想要找到它的入口,沒有個把月,恐怕辦不到。”
“一個月?”王仔臉都綠了。
不要說個把月,估計再有半天,兩條壕溝裡的石油就會耗盡,到時候,六人要麽放棄,要麽就得成為僵藤的點心。
其實,溫大師說一個月已經算是外星人的速度了。還說那個著名的胡夫金字塔,它約建於公元前2580年,完工於公元前2560年。胡夫金字塔建成之後,它的入口就被一塊光滑的石灰石所掩蓋。那入口掩藏的非常巧妙,整座金字塔的表面覆蓋了一層光滑的石灰石,它的入口就藏在石灰石表層以下,從外面是看不出痕跡的。3000多年過去,一批又一批的盜墓賊蜂擁而至,卻全部無功而返,因為沒有人能夠找到入口!直到公元820年,開羅回教總督卡利夫。阿爾瑪門動員大部隊,活生生鑽了一個隧道,這才進入胡夫金字塔的內部。然而,炸開這些堅硬的石頭也是非常困難的,他們用了很多種辦法,最終只打開了一個小小的入口,通過這條入口才得以進入最低層墓室,並找到了一條信道,繼而,才從內部找到了胡夫金字塔的真正入口。所以,溫大師說要一個月才能找到古滇王寢陵的入口絕非誇大其詞。
“咯吱——咯吱——”
金球潮蟲在金屬桶裡繼續狂躁。
“大黑痣,快把你身上的不義之財丟掉!”杜小婷拿工兵鏟捅大黑痣鼓鼓的衣兜,“眼巴巴看著美食沒得吃,不要說是金球潮蟲,就是我,也會跟你拚命!”
大黑痣不情願地把身上的黃金顆粒全部扔下了石窟,一邊扔,一邊詛咒;“天殺的僵藤,吃去吧,吃了噎死你們!”
有了金球潮蟲,似乎也沒解決問題,首先,總得爬到古滇王寢陵的表面去吧?
戰術腰帶的威力有限,壕溝裡的大火也滅不了,六人也沒有一個會飛的,大家只能乾瞪眼。辛苦了個把月,歷經九死一生,古滇王的寶藏就在眼前,100米,僅僅100米,難住了英雄好漢。
夏問秋百感交集,要說不甘心,她才是那個最應該痛哭的人。她為這一刻禪精竭慮,幾乎足不出戶,準備了整整四年,沒想到竟然出師不利,連古滇王的樣子還沒見到,就要被打發回去。冒險,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但她不能拿六個人的生命去做賭注。古滇王寢陵下面的巨型僵藤本體是最後的陷阱,一旦落入它的口中,絕沒有‘幸運’二字!
僵藤的本體在石窟底部蠕動,盼望著這些不速之客掉入菜碗。
石窟的中部,兩條壕溝裡的火還在熊熊燃燒,火溝下面,是億萬條如毒蛇般的僵藤觸手!
“溫叔叔,或許這一切都是天意,或許還沒到我們解除詛咒的時機。”夏問秋一頓深深失望,“我們放棄吧。”
“姐姐……”杜小婷欲言又止。
“大小姐,二小姐,”溫大師歎氣道,“放棄也是一種勇氣,我為你們感到驕傲!”
如果溫大師他們現在選擇就此放棄,那麽他們至少可以全身而退,不過,古滇王的寶藏會被僵藤封死。下一次,也許要等到幾百年之後,僵藤再次枯萎萎縮,才會有機會。
“吃一塹長一智,要是重來一次,我們絕不會空手而回!”王仔野心勃勃,他已經適應了這種刺激的冒險生活,體內的萬蠱之王早被他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可惜!可惜!”詹姆斯把裝著金球潮蟲的金屬桶放回懷中。
“要是我變成那母鳥人就好了,我飛呀飛,飛呀飛,就飛過去了。”大黑痣暗自高興,他終於可以原路返回,去尋他的金子和夜明珠。
“不需要你變成母鳥人!”通道內,突然轉出一個全身穿著緊身黑皮裝的女子,“我可以加入你們!”
說話的正是那個一路尾隨而來的母鳥人!
“原來不是母鳥人,是個母人啊!”大黑痣差點把眼球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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