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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唐》第63章 俠客行
  這誰呀?

  也太霸道了吧。我吟詩也惹著你不成?難道這是你家地方?

  不遠處不知什麽時候站著一個人,有鎧無盔。看來就是他大放厥詞了。

  不過原天承現在心情好到爆炸,所以涵養幾乎無限放大。自己已經窺到“道”的邊沿了,今天什麽事情都不會讓他生氣。

  除了,兜頭一盆冷水。

  忍!好心情,不能破壞。我悟道了。

  但是,又來了一盆,而且一盆一盆似乎接連不斷永不停息。

  誰這麽缺德。天大地大,別的地方倒水不行嗎。非潑我腦袋?

  原天承正要發怒,卻聽那將官沉聲喝道:“君不見!”

  原天承嚇了一跳。怎麽他也君不見。

  “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複回!”這聲音宛如從遠古而來,浩大無邊,有一股無法抵禦的魔力,原天承隻覺得渾身冰涼。他發現自己突然站在水中了。

  澎湃的河水夾雜著泥沙從天而降,直直的澆在他頭上,從每一個衣服的縫隙灌進去。現在正是八月末,雖然胡天八月即飛雪,可那是誇張,現在還是夏天呢。但是這水好像從北冰洋來的,冷的透心啊。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

  原天承顧不得渾身打冷戰,眼見著那人的頭髮發瘋一般的生長,就跟一群瘋狂的黑蛇似的,順著肩膀身體爬下來,瞬間拖到了地上。緊接著,變成了純白色。

  白的宛如天山雪。落寞的人,寂寞的詩,絕世獨立。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複來。”

  原天承感覺自己腳下一晃,突然發現自己在莫名其妙的升高。趕緊低頭一看,差點被晃瞎了眼睛。

  他腳下竟然憑空出現一座金山。真正的金山,整座山都是金子做的,純的!

  就好像憑空長出一座金字塔,他越升越高,而腳下全是金子,閃閃發光。

  原天承看著自己手指間那一錠金子,再看看腳下那還在不斷生長的金山。突然覺得,這人也忒不厚道了,不帶這樣欺負人的。這純粹是拿螞蟻跟大象對比呀!

  那金山越來越大越來越高,他和小玉站在山頂,也越來越高,都有好幾百米了,可原天承發現,自己一直要仰視那白發人。

  他詫異的看過去,卻發現此人竟然是凌空站立。

  這……,莫不是真的神仙呀?

  “

  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將進酒,杯莫停。

  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耳聽。

  鍾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複醒。

  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陳王昔時宴平樂,鬥酒十千恣歡謔。

  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

  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此人的聲音如一塊塊大石打在原天承心上,每一句吟出,他的心口就是一下巨震,心臟幾乎要跳出胸膛。

  終於,一口鮮血噴出。

  這什麽人呀?

  “喂,那仙人,就算你厲害,但是你也別剽竊哥哥的詩啊。這是我哥哥剛作得。”小玉不滿了。一邊舔著哥哥的臉,一邊質問。

  她耳朵鼻子之靈,天下無敵。雖然離得遠遠的,可原天承在筵席上的每句話她都聽的清清楚楚。

  看見有人偷詩,自然不幹了。雖然眼前人是個仙人,可仙人怎麽樣?仙人就能偷哥哥辛苦作的詩嗎?

  哪有這樣的道理。一定要為哥哥討個公道!

  “他作的?”那人雙眼瞪的牛眼一般,似乎聽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議的話,“你說這詩是他作的?”

  “嗯,就是,我哥哥剛作的。”小玉驕傲的說。

  “……”原天承想刨個坑把自己埋進去,這也忒丟人了。只可惜腳下都是金子,實在太硬。刨不動呀。

  頭上的冰水一刻也不停,凍得原天承渾身哆嗦。這小強的保護也不靈了。怎麽回事?真是“黃河之水天上來”呀!

  小玉看他躲不開那無緣無故的水,就靠過來,把大尾巴支起來,好像一把傘,把原天承罩在底下,才免了哥哥被澆的痛苦。

  “最討厭你們這幫穿越的人!”白發人的鄙夷寫在臉上,好像跟原天承說話都讓他感覺惡心似的:“不論前世多麽齷齪,卑鄙下流,不學無術,癩蛤蟆一樣的垃圾,穿越後各個都好像天才詩人。見了當官的就下跪,見了女人就脫褲子,如此下作,毫無廉恥的人,也敢做太白詩?真羞殺某家了!”

  “你也會作詩?你也配作詩?”白發人怒吼道。

  這一瞬間,原天承突然想起了魯迅先生的小說《阿Q正傳》裡面,趙太爺訓斥阿Q:“你配姓趙?你敢姓趙?”

  “……”合著我在你眼裡就是一蟾蜍。雖然原天承很認同眼前人的話,但是這樣罵自己還是很難接受的。

  後世閑暇時候也看過幾本穿越小說,那主角不論前世是什麽。比如小癟三啊,二流子啊,都沒關系,只要穿越了,頓時化身情聖詩仙,女人倒貼不說,那詩詞剽竊的叫一個痛快。

  從李白到李逵,從杜甫到杜十娘,沒有不抄的。而且關鍵抄出來,當時的人就信。

  這就好像後世一個不學無術的小混混,張嘴就來一首莎士比亞十四行詩,還純倫敦口音的。正常人都會覺得這就是個騙子。如果周圍的人毫不懷疑,反倒納頭便拜,認為此人渾身散發王八之氣,只能說明小混混進精神病院了。他跑精神病人堆裡面了,還是重症區的。

  一個人的修養是經過多年歷練,結合自己學識養成的。如果在穿越前就是一狗屁不如的玩意,穿越後你只是回到了過去,並不會多出一種叫氣質的東西。二百五依然還是二百五。二百五念一段詩,並不能改變二百五的本質。

  要知道,人要下流非常容易的,只有向上奮鬥才是艱難。如果覺得穿越後遇到的人,都沒見過二流子,一見這阿穿,雙眼放光說道:“你好無恥啊,妾好愛你哦!”這可能嗎?

  拿流氓當氣質,那也太看不起本地流氓了吧。

  一部《水滸》裡面大小流氓有多少?楊志賣刀是不是遇到流氓了?魯提轄拳打鎮關西是不是也是打的地痞?

  可見人古代不缺地痞,不用特意穿回去當地痞流氓。即使真的當了小混混,也只能讓古人惡心,而不會當寶貝稀罕著。

  魯提轄拳打鄭屠,就是打一地痞,大家不都是為花和尚叫好嗎?為什麽不為地痞鄭屠叫好呢?無他,只要是正常人,都是討厭這些地痞流氓的。

  難道魯提轄打的那個鎮關西,張嘴念出《將進酒》,大家就當他是詩仙了?我看未必吧,基本上會當他是妖怪給揍一頓。你一個屠夫,賣肉就賣肉,你吟什麽詩呀,難道是文曲星托夢?那皇帝不怕老天爺托夢你替他坐龍庭呀?

  李白只有一個,但是流氓遍地都是。

  難怪這人生氣,莫非他的詩詞被剽竊了?啊,這一頭白發,莫非他是……,李白?

  可李白怎麽穿盔甲啊。

  原天承趕緊細看,他身上的這身甲胄有點古怪。不是大唐的明光鎧,到好像是大宋的步人甲。

  亂了。

  這是大唐啊,要是此人穿一身秦始皇兵馬俑的盔甲都不會讓原天承奇怪,畢竟是之前有過,可是大宋還沒到呢,怎麽步人甲先出來了。

  這都什麽事情啊。

  本以為自己找到了揭開本時空秘密的鑰匙,可現在看來,還沒摸到邊呢。

  “您是?”

  “怎麽,剛剽竊了我的詩,就不認識我了嗎?”

  真是李白呀。

  亂了。亂了。李白是詩仙不假,但那不是真仙呀,他不應該會飛呀。如今這李白身穿步人甲,一頭白發如雪,還特長,凌空漂浮在半空。而且,他竟然手裡提著一把劍。

  如果有相機把他拍下來,這絕對是後世動漫裡面的超級牛人。又帥又會飛,武力值還高。

  偶像!

  可現在這偶像面沉似水,看樣子很像要爆發。

  原天承還沒來得及說話,小玉先說話了:“你說我哥哥剽竊你的詩,有什麽證據嗎?拿賊拿贓,捉奸捉雙。明明是你後念的。你是哪個神仙?”

  這小玉,還真會疼人!

  “某家李太白。”

  “李太白我不知道,太白金星倒是聽說過。”

  “……”原天承真凌亂了。

  眼前一個李白,一個小玉,似乎都是神仙啊。而且看來倆人還不認識。

  “你是那小白龍?”

  “我是敖玉公主!”

  “我不管你是誰,也不管他是誰,我剛從那一世來到這一世,就聽到有人念我的詩。但是我在這時空沒有分身,哪裡作過這首詩。”

  李白轉向原天承喝道:“你這無賴,定然是穿越而來,剽竊本仙作品。”

  原天承敏銳的感覺到了問題。難怪本時空沒李白,原來他沒來。那麽難道說之前的時空有?可之前的時空在哪呀。真是糊塗了。

  “李太白先生,”原天承也不知道稱呼他什麽好了,“你說你從那一世來到這一世,是從哪一世來的呢?”

  “哎,南宋。”李白突然一臉落寞,說道:“一代不如一代,一茬不如一茬。這南宋,竟然是爛透了。”

  原天承趕緊問:“那後來,您還去了哪裡?”

  “後來,就回來這時空,這不正好抓到你這醃臢潑才。”

  原天承一聽,這詞熟悉,話本常用。看來真是剛從南宋回來,語言習慣都沒改過來呢。

  醃臢潑才是《水滸》裡常用的文字,施耐庵元末明初人,他的語言習慣應該更接近南宋。

  “太白公,”原天承覺得他既然不是從民國以後穿回來的,那就別叫先生了,“我……”

  “住嘴!”李太白突然怒容滿面:“你這等人,各個油嘴滑舌,作奸犯科,我不管你們有意無意,我自有我的規矩。”

  原天承閉嘴了。他看著自己手裡那塊金子,再想想腳下的金山,也知道聽話是唯一的選擇。

  “你們這幫阿穿,穿著龍袍就以為自己是太子,豈不聞沐猴而冠嗎?我說了,你配作詩?你會作詩?今日給你個機會,若然你真有本事,就做詩一首。如果能勝得過某,就饒你不死。”

  “……”作詩賽過詩仙,這世上有嗎?這不是直接判死刑嗎。

  “太白公,您是公認的詩仙,詩人中你是仙人,仙人中你是詩人,你讓我作詩超過你,是難為我了。”這番話雖然是恭維,但也是事實。

  李白面色稍微緩和了點。仙人看來也是吃馬屁的。

  “某的規矩,不能破。”

  “可否稍微改一下?您看我作詞如何。論詩,這世上哪有比您強的呢。若是詞的話,我倒是可以嘗試一二。”原天承盤算再三,說出這一番話。

  這都已經會飛了,不是神仙是什麽。跑肯定是跑不掉的。如果李白要殺自己,估計跟捏死個螞蟻沒區別。

  雖然不知道他怎麽穿來穿去,又怎麽找上自己,非說自己是阿穿,非要找自己麻煩。但是已然如此了,躲不過跑不掉,那就迎難而上。但凡有一絲機會,原天承也不放過。

  既然作詩嗎,就做。不過做之前,原天承還有一些問題要問。

  眼見李白點頭同意,他連忙問道:“太白公,我是從宋太祖趙匡胤時候過來大唐的,現在見您能來回穿梭,很是想知道我的故鄉大宋怎麽樣了。”

  李白見眼前人不卑不亢,竟然還懷念故土,有點意外,不由緩和了語氣說道:“你大宋滅了,後面地盤又小了許多,改名叫南宋了。然後越來越無聊加無奈,那高宗就是一軟蛋,看了就生氣,我就回來了。再後面,就不知道了,反正一茬不如一茬。”

  “哎,原來如此呀。”原天承心裡稍安。看來李白還沒到“我大清”,更沒到新中國。

  “哎什麽?”

  “太白公,聽你言道我來時家鄉,竟然越走越衰,心有所感。既然你命我作詞,我就勉力來一首吧。”

  “好!”

  “哥哥,作詞,氣死這白頭翁!”小玉舔著原天承的臉,給他鼓勁。

  “

  人生若隻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等閑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

  驪山語罷清宵半,夜雨霖鈴終不怨。

  何如薄幸錦衣郎,比翼連枝當日願。”

  原天承剛才試探半天,就是看李白從哪回來的。要是到過“我大清”,那就麻煩大了,還能抄誰的呢?後世他雖然一路考啊考,都變成學霸了,可那時候不學作詩詞啊。這方面他就是一小學生。

  “不過爾爾,脂粉氣十足。和你長相倒也般配。”李白不屑的點評著:“比晏小山的‘記得小萍初見’,差強仿佛。”

  “……”

  “比我那一首‘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差得遠。俗,俗不可耐,女裡女氣。”

  原天承一腦門的汗,原來李白穿到宋朝時候不是李白,而是辛棄疾啊。難怪辛棄疾那麽奇特。

  紹興三十一年,金主完顏亮大舉南侵,在其後方的漢族人民由於不堪金人嚴苛的壓榨,奮起反抗。二十一歲的辛棄疾也聚集了二千人,參加由耿京領導的一支聲勢浩大的起義軍,並擔任掌書記。當金人內部矛盾爆發,完顏亮在前線為部下所殺,金軍向北撤退時,辛棄疾於紹興三十二年奉命南下與南宋朝廷聯絡。在他完成使命歸來的途中,聽到耿京被叛徒張安國所殺、義軍潰散的消息,便率領五十多人襲擊敵營,把叛徒擒拿帶回建康,交給南宋朝廷處決。辛棄疾驚人的勇敢和果斷,使他名重一時,“壯聲英概,懦士為之興起,聖天子一見三歎息”(洪邁《稼軒記》)。宋高宗便任命他為江陰簽判,從此開始了他在南宋的仕宦生涯,這時他才二十五歲。

  這真是神人呀。單槍匹馬闖敵營,並且把叛徒活活帶出來,這不是奇跡什麽是奇跡!

  “如此不堪,怎配吟那君不見,且吃我一劍。”李白怒喝道。

  “慢著!”原天承趕緊攔住,“適才我怕得罪太白公,所以沒敢盡情發揮,既然太白公要看我真性情,那就讓我以詞言志。”

  聽原天承這樣說,李白把舉起的寶劍又放下,說道:“某見你剛才那首還勉強說得過,再多給你一次機會。別讓某失望!”

  “

  北國風光,千裡冰封,萬裡雪飄。

  望長城內外,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頓失滔滔。

  山舞銀蛇,原馳蠟象,欲與天公試比高。

  須晴日,看紅裝素裹,分外妖嬈。

  ******,引無數英雄競折腰。

  惜秦皇漢武,略輸文采;

  唐宗宋祖,稍遜風騷。

  一代天驕,成吉思汗,隻識彎弓射大雕。

  俱往矣,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

  ”

  原天承沉聲念出了太祖的《沁園春-雪》。這首詞放在千載詞壇,和誰比都毫不遜色。

  李白聽的眉頭緊鎖。這詞竟然比自己所作的幾首《沁園春》高了不止一層!即使自己得意的那一首《破陣子》,不過“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生前身後名。”論意境,比眼前人這首,也差了許多呀。

  莫非是在南宋那偏安小朝廷待的,自己才氣都被帶低了不成。翻遍自己的詞,竟然無一首可以比肩。

  大氣啊。

  秦皇漢武,唐宗宋祖都不放在此人眼裡。還有那一代天驕成吉思汗,竟然被他看成只會走馬射鷹的赳赳武夫,真是了不得的境界呀,竟然比自己還要高。

  不過他這句話說的也對,成吉思汗此人在自己臨走前,才建立大蒙古國,號稱大,實際不過草原無人之地。

  想到這裡,李白勃然變色。此人誆我!

  原天承一見李白臉色不好,頓時渾身一涼,突然想明白一件事。

  露餡了。

  他抄太祖詩詞忘記改了。剛說了自己從趙匡胤那時候穿過來,怎麽知道後面有成吉思汗呢。趙匡胤公元976年就沒了,成吉思汗公元1162年才出生,這不是明擺著騙詩仙嗎。

  還沒等他解釋,李白已經高舉手中劍,雪白的頭髮無風自起,狀若漫畫裡面的人物,直把原天承看的時空混亂。

  “好小子,竟敢騙太白公。莫非欺我穿的少了不成?”

  穿的少,這省略的字太關鍵了。明明是穿越的少,您別說穿的少啊。太容易歧義了。

  “準備吧。本仙的習慣,給你一首詩的時間,如果你擋的過這一劍,就當我從未來過;如果你擋不過,那就別怨自己命苦。跟某劍下幾萬阿穿的亡魂作伴去吧。”

  幾萬……,這是屠夫還是詩仙啊!

  不過想想也差不多。後世歷史穿越書籍那麽多,至少一本裡面一個阿穿吧,還有群穿的,幾萬個亡魂小意思。

  “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閑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

  將炙啖朱亥,持觴勸侯贏。

  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

  眼花耳熱後,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錘,邯鄲先震驚。

  千秋二壯士,烜赫大梁城。

  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

  誰能書閣下,白首太玄經。”

  隨著那如遠古而來的聲音,滄桑的念出《俠客行》,李白的劍越來越高,原天承似乎看到詩仙渾身上下繚繞著許多黑煙白霧,又好像沒有。他整個人越來越看不清楚, 似乎就在那裡,又似乎不在。

  《俠客行》通篇彌漫著一股英豪之氣,讀來蕩氣回腸。

  當然那是平時,現在原天承聽的心驚膽戰。

  那一個一個字,放佛變成一個一個人,從天地間走來,在自己眼前毫不停留的經過。朱亥為信陵君椎殺晉鄙,解趙國之圍;侯贏輕生重諾,一死報知己之恩。

  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

  天地間不知何時彌漫著無盡的殺氣。

  但是原天承總覺得這不太對勁,朱亥和侯贏雖然是俠士,卻當不起詩中如此高的讚美,也達不到白首太玄經的層次。

  李白越念越沉重,越來越接近終點。突然,原天承恍然大悟,指著李白叫道:“你是荊軻!”

  只有荊軻,才當得起真正的俠客。憑一己之力,刺殺千古一帝。只有他才是詩中的俠客,方能青史留名,比肩《太玄經》。

  “哈哈,小子,有眼力。”李白眼中精光一閃而逝,“不論你那首詞是誰人所作,此公胸襟之高,與祖龍不相上下。既然你替他念出此詞,那就替他擋這一劍吧。昔日祖龍曾擋我一劍,今日,某不敢藏私。”

  我暈,您還是藏私吧。別不藏私啊,咱倆也不熟悉。

  原天承心裡暗叫倒霉。還不如不說呢。要是李白用朱亥的大鐵椎勁力,也許自己還能湊合湊合,要是用荊軻刺秦王那一劍,絕對跑不了。

  “小子,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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