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雇傭兵久了,果然離不開槍,不管是幹什麽,身上還是得帶著家夥才能安心,再加上托姆勒的余孽尚存,隨身多帶把槍也是應該的。
高揚歎了口氣,對著李金方苦笑道:“蛤蟆,你墮落了啊,帶槍就算了,你還帶兩把。”
李金方不以為然的道:“功夫再高,被人打一槍還不是得死,我又沒穿著防彈衣,再說了,彼得那麽厲害,一發子彈還不是讓他成了殘廢,所以能用槍就不動手,這年頭,就他媽不是靠著拳腳打天下的時代。”
高揚揮了下手,笑道:“行了,又不是去打仗,帶那麽槍乾嗎,帶上ump45就行了,車裡用著也方便,拿上這就走吧。”
李金方把槍放在了一個提包裡,再多放了幾個彈匣之後,把包一提,大聲道:“走,出發了。”
四個人出了酒店到了停車場,高揚自己開上了一輛租來的汽車,李金方他們三個開上了一輛,隨後高揚開車在前面帶路,兩輛車一前一後的開了出去。
高揚要去見得人就是十三號向他推薦的軍醫,到了紐約之後,高揚又從墨菲哪裡打聽了一下情況,然後就到洛杉磯來找那個軍醫來了。
軍醫的作用太重要了,安迪何是能兼職當軍醫,可是高揚覺得還是再找個專業的戰地醫生或者說戰地醫護兵比較好,有個手腳利落的專職醫護兵,哪怕根本達不到專業醫師的程度也沒關系,如果能有個人先對傷員進行緊急處理,保住命之後再交給安迪何做後續處理。生存的機會肯定是會大上不少的。
畢竟真到了戰場上遇到了很危急的情況,很可能同時一傷就是好幾個,多一個人就多一道保障,而十三號推薦的人可是個很好的軍醫,所以。就值得高揚特意看看看這個人到底能不能用了。
高揚從十三號哪裡得到的信息相當有限,只知道十三號推薦的人叫阿爾伯特,是個洛杉磯市警,所以要想接觸到人,還得從墨菲哪裡打聽更詳細的情況。
其實高揚本來想直接從墨菲哪裡要個電話,然後直接和十三號推薦的人電話聯系的。他想拉人,可人家肯不肯加入撒旦還是個問題呢,先打電話確認一下,明白對方的意思之後再進行下一步的接觸最好,但可惜的是。墨菲無法把電話給高揚。
阿爾伯特是清潔工的合作者,還是很外圍的那種,充其量就是清潔工需要一個軍醫的時候,才會以高額傭金為代價邀請其參與一次任務,但不管怎麽說阿爾伯特也是清潔工的合作者,清潔工有義務也有責任替阿爾伯特保守秘密。
墨菲不能直接把電話給高揚,他只能告訴高揚阿爾伯特的全名叫做阿瑟.阿爾伯特,僅此而已了。
不過知道了阿爾伯特的全名。知道了他是洛杉磯的警察,剩下的也就好辦了,讓摩根幫忙。分分鍾就能把阿爾伯特找出來。
現在高揚知道他要找的人在哪個警局上班,巡邏線路是那條,而且他還知道要找的人今天是幾點上班,甚至他還知道要找的人會開的警車車牌號。
美國沒有統一的警察機構,構建成整個警察系統的主要有四部分,聯邦警察。州警察,市警察。縣警察,這是主要的幾大部分。這四大部分的警察沒有統屬關系各自為政,而其中人數最多,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市警察了。
市警察的執法范圍很大,從巡邏到破案,再到抓賊開罰單,解決家庭糾紛之類的事情都管,而高揚要找的阿爾伯特就是一個巡警,每天的工作就是開著車在市區裡轉來轉去,遇到任何在職責范圍之內的事去管就行了。
說起來洛杉磯的警察,還有件事不得不提,那就是第一支s.w.a.t,也就是特種武器與戰術小組,世界上第一支專業化正規化的特警小組,就是洛杉磯警局建立出來的。
時至今日,lapd.swat小組仍是大名鼎鼎,不過很可惜高揚要找的人並不是大名鼎鼎的lapd.swat出來的,lapd是洛杉磯警局的縮寫,所以呢,高揚要找的人只有lapd,卻沒有swat作為後綴,不過高揚想找的是個軍醫,而不是個特警,所以有沒有那個swat作為後綴其實也都無所謂了。
城市巡警一般都是三班倒輪換進行二十四小時巡邏的,高揚要找的阿爾伯特今天的上班時間是下午四點到晚上十二點,所以呢,高揚他們三點多出發時間正合適,到了阿爾伯特負責的轄區等一會兒,就肯定能等到人的。
洛杉磯其實也是個城市群組成的大都市,不過阿爾伯特率屬於洛杉磯警局,所以巡邏時肯定會在洛杉磯市區內,而洛杉磯市區的治安可談不上好,說很差也絕不過分,雖然還比不上底特律那麽厲害,但治安差的在整個美國也能名列前茅了。
市區內的很多地方都是白天很熱鬧,一到了晚上就變得空空蕩蕩,而且洛杉磯的好區和壞區還不是分的很清楚,可能這兩條街到了晚上治安也不錯,可走過兩條街出去,就到了治安很差的壞區了。
就算是極為著名的旅遊景點好萊塢星光大道這種地方也是一樣,到了晚上最後不要出門,否則的話,挨搶還是輕的,就算被打了一槍也是很有可能。
很湊巧的是,阿爾伯特所負責巡邏的區域,就是整個洛杉磯都有名的壞區,治安壞到了一到晚上絕不要隨便出門的那種。
找了條阿爾伯特肯定會出現的街道,高揚把車停了下來,而李金方他們則把車停到了高揚的車後大約三十米的地方,一旦有什麽事,可以很方便的對高揚進行支援。
高揚所知道的是,阿爾伯特可不是個善茬,再加上美國的警察又是出了名的橫,覺得有危險就能開槍,所以還是小心點兒的好。
高揚看了看手表,時間已經到了四點二十,按照時間來說阿爾伯特已經上班了,隨時都有可能出現。
高揚坐在了車裡,留神觀察著對面開過來的每一輛車,等了半個來小時之後,他倒是見了兩輛警車,不過都不是他要找的車牌號。
巡警的巡邏路線並不是固定的,只是會在所負責的區域內來回亂轉而已,人生地不熟的,開車去找還不如在一個地方死等呢,所以高揚決定耐著性子,就這麽等下去了。
又等了半個來小時,後邊車上的泰勒突然急聲道:“我們要找的警車!從後邊來了!”
高揚往後視鏡看了過去,卻見一輛警車拉著警燈快速的開了過來,就在他探出頭去看的時候,警車已經從他的車旁開過去了。
警車開的太快,高揚都來不及伸手攔住那輛車,看了看後邊的車牌號,高揚急聲道:“就是他,追上去。”
車一直都是發動著的,高揚一腳油門,把車開出來就追了上去。
巡邏車一般都是開的慢慢悠悠的,開得很快,只能說明在出警需要很快的車速,高揚不想再乾等了,天知道阿爾伯特下次再巡邏過來得到了什麽時候。
高揚把車開的很快,但是他追的警車在拐了個彎後看不到了,等高揚轉過彎去,遠遠的還能看到閃爍的警燈時,高揚急聲道:“開快點兒,跟緊我。”
崔勃在對講機裡無奈的道:“揚哥,為什麽咱們不直接去警局找他去,那樣多方便。”
高揚沒好氣的道:“你懂個屁,去警局人多眼雜的多不方便,我要說的事兒是能在警局裡說的嗎。”
高揚沒有帶著耳機,把手裡的對講機扔在一邊的座位上後,不再說話,專心開車以高速跟著阿爾伯特的警車。
又開出了一條街去,高揚看到那輛警車停下了,於是高揚也放慢了速度,開到近處後,發現阿爾伯特的警車停在了一家便利店的門口,而且另外還有兩輛警車也停在了哪裡。
在離著便利店還有五十來米的地方,高揚把車停在了路邊,然後他拿起了對講機,沉聲道:“估計是出了什麽事, 好幾個警察呢,先不要過去了,等他離開的時候我們再追過去好了。”
高揚不想在人太多的時候接觸阿爾伯特,所以他耐著性子繼續等,看著幾個警察在便利店裡進進出出,然後過了十來分鍾,幾個警察分別又上了三輛警車,然後朝不同的方向又開走的時候,高揚趕快把車開了起來。
高揚一直盯著阿爾伯特的那輛車,等車重新開起來之後,這次速度就慢的多了,高揚拿起了對講機沉聲道:“行了,再往前走走,我上前邊去把他攔住,你們在車裡待著就行了,我要過去了。”
高揚打算把車超過警車後,打雙閃示意警車停車,然後有什麽話直接和阿爾伯特說就行了,可是他剛剛開始加速,卻見他前面的警車猛然一個急刹。
高揚跟的很近,警車猛然急刹,他也趕緊一腳急刹停了下來,差一點兒就追尾了,緊接著,警車的兩個車門打開,兩個警察從車裡猛然跳出來之後,其中一個立刻拔出來手槍對著高揚,然後大吼道:“我命令你把手放在方向盤上,快點兒,照我的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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