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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F之槍王之王》第25章:溪邊龍虎鬥
  四天來的強大壓力,讓埃裡森簡直喘不過氣來,在吉米的身軀爆炸的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種解脫之感。整個人無比的放松,這一刻,他既不修煉,也不思考,整個腦海裡完全被虛無佔據。驀然間,他感覺整個人輕飄飄地,似乎是漂浮在水面,又好像是飛翔在雲端。繼而便沉沉地睡去。

  等他一覺醒來,已是半夜。

  他刷地一下,從空間之中出來,見天空中繁星閃爍,四下裡卻是一片漆黑。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覺得空氣之中隱隱還帶有一些血腥的味道。他正舉步欲走,突然草叢中飛出一隻雉雞,撲棱棱的一聲驚叫,似乎是埃裡森驚擾了它的好夢。

  埃裡森笑道:“算你倒霉,正好小爺餓了!”說罷一伸手,進化之槍出現,砰的一聲響,雉雞就掉落在地上,整個腦袋都被能量子彈打的粉碎。埃裡森拿出小刀,把它剝了,找到一條小溪,在溪邊用水洗淨了,用枯枝架起一堆篝火,用樹枝串好,就烤了起來。

  黒炎此時被消耗的共享之力也恢復過來了,埃裡森把它從空間之中放出來。這家夥估計也是餓得不行了,在封印空間之中就不斷地哼哼,一雙熊掌被它填得口水淋淋。從空間一出來就到處尋找吃的,幸好它是雜食動物,樹枝樹葉以及菌類它都吃得不亦樂乎,埃裡森暗暗歎道:“都怪我太大意了,早點讓你去林子裡覓食該有多好!”

  香噴噴的烤雉雞,讓埃裡森整個人都興奮起來,全身的疲憊一掃而空。撕下一半來扔給黒炎,他就捧著另一半大吃起來,這十多天來,他可沒有如此享受的吃過一頓好飯,不知不覺之間,半隻雉雞都填入腹中,雖然沒有佐料,但他吧嗒吧嗒著嘴唇,猶自興猶未盡,正想著是不是該再找一隻野兔來吃的時候,突然不遠處林子裡一個人影鑽出,指著他就喝道:“好小子,竟然給你逃了,我叔叔呢?”

  埃裡森借助火光定神一看,見那人正是馮麥渥特。

  馮麥渥特本來提了包裹已經離去,但包裹裡面的那人不斷掙扎。他知道,自己和包裹中的人雖然不熟,但是也認識,二人都是菲普皇家學院的學生,還偶爾見過面,並且兩人的家族是死對手。他心中暗暗想道:“這妞在他們家族中頗受家主疼愛,雖然不是未來的家主繼承人,但是分量也不輕,叔叔把她抓來,肯定是想牽製她那酒鬼爺爺。這老酒鬼不知道怎麽回事,竟然也來到森林,莫非也知道寶藏的消息?”

  馮麥渥特想來想去,卻是極不情願帶著這個燙手山芋,不但不能讓她死了,還要提防她爺爺前來救人。他很清楚那老酒鬼的實力,如果他一來,自己就必死無疑。但是自己也非常畏懼叔叔,在家族之中,如果不是叔叔罩住他,他的日子要難過的多。帶著一肚子悶氣,馮麥渥特一口氣奔跑了數十裡,一直到第三天的中午,尋得一個隱秘的山洞,把包裹掛在洞中的山壁上,暗暗說道:“你就好好地呆在這裡吧,如果餓死了就算你運氣不好!”

  因為藏寶圖上記載的寶藏地點是在格蘭之森的深處,一個魔獸眾多,極其危險的地方,如果沒有叔叔吉米的帶領,他是不可能到達哪裡的。所以馮麥渥特轉了一圈之後,顧不得叔叔會責怪,又一路上尋了回來。尋到那山谷時,卻見那些屍體被野獸飛禽們吃得七零八落,而叔叔和那個棕發小子已經不見了影蹤。他大聲的喊叫了幾聲,

也是無人應答,心下想道:“也許叔叔已經抓住了那小子,得了寶物,卻是不知道去了哪裡!”在他心中是萬萬沒有想到,僅僅才幾天的時間,憑叔叔那高強的武力居然被一個弱小的小子殺死!  等他慢慢地尋到一條溪邊,發現河岸上有人在用篝火烤雉雞,香味一陣陣傳來。走近了一看,正是那棕發小子,於是便從林子裡鑽了出來。埃裡森見是他,此時心中一點也不驚慌,哈哈一笑,說道:“你叔叔麽?早被我一槍打死了!我正要殺你呢,正好你到是送上門來了。”

  馮麥渥特氣急反笑,冷冷地罵道:“就憑你,也能殺的了我叔叔?哼,我看今日是你殺了我還是我殺了你!”說罷,怒吼一聲,騰騰騰,邁開大步,直向埃裡森飛奔而來,聲勢驚人。

  埃裡森召喚出進化之槍在手,不禁眉頭一皺,原來螺旋子彈在對付吉米的時候已經用完。槍膛和封印空間之中只有普通子彈,雖然是相當於他血力值6的時候凝聚的子彈,但是威力遠遠不夠,甚至都不能擊破馮麥渥特的護身水幕。他立即調動共享之力,喝道:“對付你,我就是不用火槍又如何?”

  馮麥渥特人在奔跑過程中,突見埃裡森氣勢一變,忽然變得能和自己的實力相等,不由驚道:“你!沒想道你還隱藏了實力?”

  埃裡森猛地大吼一聲說道:“少廢話,來呀!”說完也是雙腳一撐,松軟的地上立時出現一個陷坑,整個人猛然竄出,向馮麥渥特迎到。兩人相遇的一刹那,埃裡森全力一拳擊出,這一拳威力極大,隱隱帶著幾分空氣的爆裂之聲。

  馮麥渥特倒也不懼,也不使用花哨的招式,硬生生的一拳迎到,砰地一聲,兩拳相擊,二人不由自主的各自退後三步,竟然是個旗鼓相當。埃裡森不顧手臂酸麻,絲毫不做停留,帶著滿腔的憤怒,又是一拳擊出,這一下卻是佔盡了氣勢。馮麥渥特眉頭一皺,感覺到自己已經被他的氣勢所左右,也隻好迎上!

  又是一聲悶響,砰地一下,埃裡森退後兩步,馮麥渥特退後三步,這一次卻是埃裡森佔了上風。他得勢不饒人,往前踏出一步,吼道:“再來!”又是一拳打到。他想起當初在鎮子上馮麥渥特以巨大的實力差距強壓羅伊大武師和昆廷大叔的情景, 這一次被他反過來演繹得淋漓盡致。第三拳相接之後,埃裡森佔盡優勢,僅僅退後半步,馮麥渥特卻是蹬蹬蹬噔噔,連退五步。這三拳,埃裡森打得暢快淋漓,把這十多天來的怒火全部都發泄出來,他仰天一聲長嘯,正待第四拳打出,那知道馮麥渥特身形一閃,卻是從側面進攻上來。

  兩人的血力值本就相當,埃裡森靠的是共享之力,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種力量並不能完全算是他自己的。而馮麥渥特卻是實實在在的自己的實力,埃裡森隻所以盡佔上風,是因為他打出了氣勢,憑的是和野獸戰鬥的那一股一往無前的氣勢。而在戰鬥知識上,馮麥渥特卻是極其豐富,他心下雖怯,卻沒有完全被埃裡森的氣勢懾服,知道這樣硬拚下去,必然會輸,於是改拳為爪,從側面進攻,只見他招式凌厲,速度極快。他使用的這種爪法,是家族中的一種低階格鬥技,叫做雷鷹七式。雷鷹是一種魔獸,這種魔獸攻擊速度非常快,翅膀閃動之間,隱隱有風雷之聲。所以馮麥渥特眼見威勢盡失,在力度上已經敗下陣來,便使用了這種快打的招式。

  格鬥技,一般都是指力道的運用,是克敵製勝的方法,主要在於技巧。技巧運用的好,可以以巧破力,以弱勝強。埃裡森從小隻學過基礎格鬥技,扎基拳法,這種拳法屬於無品階的格鬥技,所以眼見對方的爪影連連,一時間手忙腳亂,本來渾身都已經撕破成了碎片的衣服頓時全部被馮麥渥特扯下,露出了整個上半身,肩膀處還被抓出了幾條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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