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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天王》第24章 出售歌曲版權
  帝國的娛樂產業空前發達。

  在電影上,帝國是全世界第一大票倉,在國產電影海外總票房上,和美利堅各有起落,基本上都是在世界第一第二,帝國的燕京國際電影節的電影金龍獎和美利堅的奧斯卡金像獎是世界上水平最高的電影獎項。

  音樂上,帝國的流行歌手的歌曲擴散整個世界,流行歌手們也在整個世界爆紅,同時,帝國的音樂也是世界上最發達的,有音籟音樂節頒獎儀式這樣的世界性的音樂節,影響力十分龐大。

  文學上,帝國有世界一流的弘道文學獎,和諾貝爾文學獎並稱世界兩大文學獎,帝國的各種出版物和電子出版物市場都在繁衍到巔峰,更是有網絡文學這種獨特的文學形式、文學載體。

  ……說帝國在文化上不尷不尬,並非是帝國競爭力不行,事實上帝國文化的競爭力也就是在一些地方遜色於美利堅,和龐大的十億人口基數有些不搭。另外就是,帝國的電影,音樂,文學雖然十分發達,但這些都是基本上西化了的!電影不用說,這是法國人發明的,而帝國的電影文化雖然都打上了現代漢文化的烙印,但真正關懷中華民族的電影在世界上影響力卻不算很強。

  帝國的音樂……這是全盤西化的音樂,現在流行的都是西式的流行歌曲用帝國的普通話或者廣南的流行的粵語來演唱,但實際上旋律和內核,都是西方那一套。

  文學上,帝國的古詩詞複興運動叫嚷了幾十年,實施了好幾年,但是成效卻不算太大……網絡文學的發展也陷入了瓶頸……

  所以,帝國的文化說有問題是因為中國人正在努力尋找文化的根源,想要將這種獨特的根源融合在民族特性之中,讓炎黃子孫的文化真正承前啟後,讓傳統文化真正在現代土壤上百花齊放。

  要說帝國和西方文化融合之後的現代漢文化,那絕逼還是擴散到了整個世界的……哪怕和美利堅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最簡單地來說,二戰之後剩下一半領土的韓國、越南、老撾、日本這些國家,以及周邊的印度、中亞、南亞國家,現在大部分人民都掌握了本國語言和漢語兩種語言,韓國這兩年更是已經全盤啟用漢字——他們不得不這樣乾,畢竟韓國在創造自己的文字之前一直用的是漢字,他們現在一方面是需要和中國更好地交流,一方面也是為了解讀自己的傳統文化,所以開始寫漢字,說漢語。

  ……就是這樣輻射力讓每個中國人自豪的現代漢文化之下,雖然存在著尷尬,但又有著龐大而光鮮亮麗地一面。

  在音樂這一個層面上,帝國的音樂雖然空前發達,也存在著獨立音樂人的形式——他們的新歌找不同的公司合作,然後進行分成,但卻又遊離各大音樂製作公司之外。

  但這樣存在著巨大的問題——沒有專業的演藝經紀公司作為保證,他們很難維持自己的人氣,不維持自己的人氣,那每次發新歌都需要音樂製作公司來一番宣傳炒作……可這又不是他們自己的人,炒作了自己也沒有太大好處!

  因此,這樣一來,很多的演藝經紀公司和唱片製作公司都不願意接受獨立音樂製作人!他們的日子也會日漸艱難,除非是能夠一直保持自己的人氣……

  可是,在現在這個唱歌的人越來越多,聽歌的人越來越少的年代,每天都有無數懷揣音樂夢想的少男少女跨入這個行當,但能成功幾個呢?他們很快就會被後來者淹沒!最終一文不名,迷失在茫茫人海,甚至淪落到去麗江、大理之類的地方賣唱。

  所以只有那種真正有大自信,又有著大能耐的人,才會選擇成為一個獨立的音樂製作人!

  難怪蕭治在聽到李晨燦的說法之後會那麽吃驚。

  “對,也可以那麽說吧。”李晨燦微微點頭說。

  薛飛揚也在旁邊皺眉道:“李晨燦,你可要知道,獨立音樂製作人的路有多難走……現在咱們國家,有幾個出名的?你要想好再說。”

  李晨燦自信一笑:“本來唱歌也不是我的主業,所以作為一個獨立音樂人是比較符合我狀況的!所以,蕭先生,這就是我的想法,如果覺得不好,我也不會勉強。”

  蕭治陷入了思索之中。

  哪怕李晨燦要求這樣的方式……但耐不住這家夥的歌好聽啊!《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鋪的兄弟》那叫一個火爆,如果真正打榜賣錢,那肯定能賺到一大筆錢!而今天這首《朋友》的話,他蕭治作為比較敏銳的音樂人,也完全可以預測到這首歌究竟會有多麽燃!

  既然這樣的話,簽下來當然是可以的。

  所以,他直接說道:“李同學,和你們這種類型的音樂人簽約,我們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完全將你們的歌曲版權買斷下來,我們自己發行,第二種是和你分成,你覺得哪一種方式比較適合你呢?”

  李晨燦當然毫不猶豫:“還是分成吧。”他相信《同桌的你》等這三首歌,肯定可以在這個世界闖下名堂,讓他獲得很多資本,不僅是金錢資本,也有很多方面無形的社會資本。

  這些東西都很有用……

  “分成……”蕭治點點頭,他對李晨燦的這個選擇並不意外,公司有專門的音樂評估團隊,到時候會對歌曲的價值進行評估,然後決定這首歌曲的宣傳程度。蕭治對李晨燦道:“我們給新人的分成一般都是30%。”

  這樣的分成的確不多,但也不少。

  帝國和前世不太一樣……前世的那些音樂公司,並不依靠發行歌曲來賺錢——盜版橫行的年代,用發行歌曲賺錢就是天方夜譚!但是,帝國的人民都有著很強的版權意識,他們會自覺維護一首歌的版權。

  一首歌打榜的時候也只會提煉出精彩的或者開頭的十幾秒到幾十秒的時間試聽,試聽之後喜歡可以直接下載,下載是收費的,一般下載一人次根據定價不同,在0.01元到1元之間。

  0.01是實在賣不出去,又因為各種原因而不能完全解禁的歌曲的價格,1元則是天王巨星的歌曲的價格。

  這樣的的版權分成,還有出了唱片、周邊產品之後的分成。

  至於一個歌手依靠這個成名接到廣告,這些音樂公司就無權參與分成,所以他們給音樂人的分成就是30%。

  這是行價……會隨著一個歌手身價的上升而調整。

  李晨燦沉默了一下,然後點頭,幾首歌的版權也就暫時出去了,接下來會進行包裝,出售!不過,李晨燦在薛飛揚的幫助之下,和薛飛揚確認了自己的歌曲宣傳費用最低必須到達普通三流歌手的宣傳水平,否則這個合同作廢!

  這個條款讓蕭治很為難,但最後還是點頭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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