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肉食,陳曦主動出發了,現如今崔斯特瑞姆的事情已經不用陳曦操心了,一群羅格帶著人去崔斯特瑞姆裡探險,尋找打開崔斯特瑞姆的契機,而在此之前,人類還是得生活在羅格營地裡頭。
肉食,是人類最愛的食物之一,百分之九十的人類都喜歡吃肉,人類天生就是雜食動物,可肉食在菜譜上卻佔據了大部分,就算是經常看到堆滿蔬菜水果的營養餐上,依然也是有肉食的存在。
而陳曦,作為一個百分之百肉食擁護者,面對數以百計的野牛,陳曦自然十分的激動,這東西可打死都不能讓他們給逃跑了。
接了任務,陳曦就準備出發,不過對於陳曦追蹤本事十分懷疑的卡夏,還是安排了陳曦一個搭檔,弗拉維。
“你確定你比我厲害?”陳曦面色不善,他可是打算偷偷的乾掉幾隻野牛存在自己的背包裡的,現在弗拉維在身旁,好像是監視陳曦一樣,讓陳曦撅著嘴巴,撒著小脾氣。
“行了,你的那點小花招我還不知道?追蹤牛群不是那麽簡單的,野牛不僅僅十分的機警,而且實力也很強大,四五百隻的野牛一起衝鋒,就算是卡夏都擋不住。”
陳曦撇了撇嘴,不過陳曦還是相信弗拉維的,他只是鬱悶自己沒辦法做小動作罷了,畢竟那可是牛肉啊,陳曦最愛吃的肉類,在陳曦心目中牛肉的地位,僅次於當初在東北吃過的飛龍肉(榛雞)。
和弗拉維一起出發,陳曦也樂得其所,當然坐下小牛同學,那也不能忘記的,野牛和蠻牛獸是不同的武裝,野牛和地球上的野牛一樣,但是更偏向於非洲的野牛,那群黑不溜秋的家夥,而蠻牛獸,則是偏向於臧羚牛,體格碩大肥壯,力大無窮,堪稱“神獸”。
陳曦的這一隻蠻牛獸還是經過改造的,脊椎骨被拉成,使得蠻牛獸的小腦袋和脖子被拉伸長了出去,如果打個比方,那就是從一隻牛,進化到了羊駝,然後又進化到了半人馬……
前往布蘭維爾,弗拉維讓陳曦小心一點,但是陳曦可沒這個打算,布蘭維爾又沒有什麽強大的敵人,現在的耽誤之際就是找到牛群啊,只有見到牛群陳曦才會緊張起來。
一路前進,陳曦經過了鮮血荒地,路上運氣十分好的找到了一窩四隻兔子,三隻還是小崽子,一隻大的母兔,都沒有被惡魔的力量所汙染,不過可惜的是,母兔當天晚上就被陳曦給烤了吃兔肉,而弗拉維死死的護著三隻小兔子,陳曦表示無所謂,小兔子也沒肉,護著就護著吧。
“回去送一隻給莉亞,我就放過它們。”陳曦看著貼在弗拉維高聳胸脯上的三隻小兔子,心裡頭居然有一股羨慕油然而生,不過立刻被陳曦甩出了腦袋,陳曦雖然已經適應了這個世界,但是還沒有完全的融入這個世界,他有一種“世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那種感覺就是對這個世界本能的排斥。
雖然陳曦已經竭盡全力的打算融入這個世界了。
這個世界實際上在陳曦的眼裡很是荒唐,沒有地球那麽和諧,到處都死亡和慘叫,整個天空之中至始至終都彌漫著令人作嘔的灰暗,說實在的陳曦十分討厭這個世界,盡管曾經也幻想過,如果有一天會穿越過來,自己和遊戲裡的英雄一樣,打裝備,掉金幣,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可是自己真的到達這裡之後,
陳曦才發現一切都是假的…… 什麽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在地球上花個幾百塊錢就能享受的生活,在這裡卻是得用命來拚搏,而更讓陳曦感覺到悲哀的是,他居然還很享受這樣的生活。
或許,陳曦的內心就是一個不願意平靜下來的人,體內的基因告訴陳曦,他自己是一個喜歡狂熱戰鬥,喜歡遊走在生死邊緣的人,不然為什麽在家裡安安穩穩的住幾天,就閑不住呢?
對於這樣的自我解析,陳曦只能報以苦笑。
牛群所在的位置根據情報是在布蘭維爾和鮮血荒地之間的交界處,那邊是一個大峽谷,但是沒有過多險要地帶,反而那邊有著驚人的植被,是野牛們理想的棲息地。
陳曦和弗拉維走了好幾天,總算是來到了那一片峽谷,峽谷很是漂亮,花香草綠,水流潺潺,沿著峽谷的一條溪流,陳曦和弗拉維慢慢的靠近,在那溪流的盡頭,是一個大湖泊,大湖泊的邊緣,赫然有一大群灰色皮毛的野牛群,正在休憩。
“世外桃源啊……”
陳曦感慨一聲,他來到這個世界快半年了,這還是第一次看見如此美麗的景象,這就好像是張大胡子拍的電視劇一樣,十分的唯美,漂亮。
“陳曦,快看那邊……”
忽然,弗拉維萬分激動的扯了扯陳曦的衣角,陳曦連忙順著弗拉維的目光看去,頓時大吃一驚,在弗拉維手指的方向,居然是一個馬群……
“這是……野馬?”陳曦激動了起來,無論是在任何一個世界,只要沒有機械文明的坦克裝甲車之類的,那馬就是實打實的戰略物資,尤其是在暗黑這個世界裡,無論是戰馬還是農家馬,都是非常珍貴的東西,甚至有些家庭,一匹拉車老馬,就可以換來一個富饒的生活。
“數數看,有多少,你數野馬,我數野牛!”
陳曦立刻分工,兩個人連忙開始數了起來,隨著時間越來越久,兩個人都越來越激動,陳曦這邊的野牛,多達609隻,比資料上的還要多百隻。
對面的野馬,雖然只有一百多隻,但是在這個馬稀缺的世界,這一百多隻,幾乎可以說是十分珍貴的財富了,如果那馬生長的好,甚至可以組成百人的戰馬騎士的小隊了,沒有戰馬的騎士,又怎麽能是真正的聖騎士呢?
“如果把這批野馬都帶回去,我想村子裡的聖騎士們都會瘋掉的……”
羅格營地裡有幾百個聖騎士,是當初卡夏收編了崔斯特瑞姆國王軍裡的一些聖騎士,如果讓那群聖騎士看到這群野馬,估計一個個都會激動地說不出話來。
但是,問題來了。
野牛和野馬,任何一隻都要比人類強壯和碩大,以陳曦和弗拉維的實力,一個人掀翻一隻野牛和野馬不成問題,可是這兩批生物,加起來有七百多隻,陳曦總不能一隻一隻的全部掀翻在地吧?
兩個人對視了一眼,開始苦惱了起來,這得怎麽帶回去啊,又不是每隻牛的鼻子上都有鼻環,拉一下就能帶回家,這野馬也沒韁繩,不能騎著就往家裡跑,這下子陳曦可是為難了。
“對了,首領。”
忽然之間,陳曦想到了一個辦法,那就是折服這兩個種群的老大。
只要是群居動物,就終歸有一個老大的,猴群有猴群的老大,馬群有馬群的老大,牛群也有牛群的老大,而陳曦瞄準的,就是牛群裡的牛王和馬群裡的馬王,只要折服了這倆家夥,那其他的屬下,還不乖乖的跟隨上來?
“這樣,小牛,你上,去挑釁那隻牛王,然後打敗它,看看你能不能成為牛王……”陳曦拍了拍小牛,為了掩護自己巨大的身體而側躺在草叢裡的小牛一聽就站了起來,快速的站了起來,然後興奮的點點頭,發出了一聲牛哞的聲音。
“靠譜嗎?”弗拉維連忙問道,陳曦拍了拍弗拉維的肩膀:“看著吧,實在不行就全部乾掉!”
陳曦充滿血腥的話,最終還是讓弗拉維選擇相信陳曦,如果能成功最好,不能成功的話,那營地可算是都了半年的肉食了。
小牛緩緩的踱步上前,不斷的發出牛叫聲,對面的牛群立刻戒備了起來,而遠處的馬群也站了起來,紛紛好奇的看著這邊牛群,那強勢圍觀的勁頭讓陳曦稱讚,但是讓陳曦皺眉的是,那馬王比牛王警惕的多了,居然嘶叫一聲,讓躺在地上的野馬都站了起來,那樣子隨時準備逃跑。
“陳曦……”馬群的動作讓弗拉維擔心,陳曦拍了拍弗拉維的手臂,小牛繼續上前,那挑釁的叫聲終於得到了回應,一隻三米多高的巨大野牛,從牛群之中走了出來,雖然不如小牛高,可是實際上小牛除了修長的脖子和強壯的上半身,後背實則上也只有三米多。
換句話說,小牛那半人馬一樣的身體,如果隻算到後背的高度的話,和那牛王是一樣的。
“哞!”
小牛對著人家牛王大叫一聲,牛王一聽頓時勃然大怒,立刻怒吼了一聲,反駁了一聲,而小牛則是重重的踐踏了兩下地面,驚人的力量在草原上一下子砸出了兩個大坑,那野牛王也不甘示弱,重重的踐踏了一下地面,從氣勢上,居然和小牛勢均力敵。
小牛一開始只是遵從陳曦的命令,結果一看那野牛居然敢對自己挑釁,頓時也怒了,立刻怒吼一聲,巨大的身體重重的奔跑了幾下,整個地面一陣輕微的抖動,聲勢浩大的咆哮,讓對面的野牛王不由自主的後退了兩步,可是一看到小牛那得意的樣子,野牛王就是一陣憤怒,也是一聲怒吼,回饋了小牛的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