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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目》第60節 禍起“撬行”鬥毆進牢房
費目正低著頭,朝著一隻龍蝦使勁時,那個叫春的女人端著酒杯坐在了旁邊。

  “費哥,聽說你們單位有好事兒,需要幫忙嗎?”

  “噢,噢,當然,當然!”

  費目噎得眼淚流了出來,那隻大蝦的個頭兒真夠大的,今兒算是理解了什麽叫如鯁在喉了。

  “不過嘛,費哥,你是明白人,那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喲。”

  “大約多少呀!”

  “大約這個數吧!”

  那個叫春的女人優雅地伸出了五個手指頭,朝費目優雅地晃了晃,還俏皮地吐了吐那個迷人的舌頭,然後隨著一陣香風飄向了另一桌的另一個男人。

  同樣是一番低語,那個叫春的女人和那個男人。

  這個世界是屬於叫春的女人的。

  費目再也不想向另一隻龍蝦使勁兒了。

  “那可不是五千而是五萬喲!”

  明白人都明白,在這個社會裡,有的人連送禮都找不到門口。

  這其中,包括費目。

  想到此,費目感覺到有些傷感了。

  這麽多年的記者算是白當了,什麽關系也沒有掛上,什麽門路也沒有走通,什麽單位也沒有維住。

  這時候,費目又想起了在一次采訪中,一位某某領導不屑地說,你們的確是無冕之王喲,是不戴帽子的王八吧。別以為自己能擔起道義來,那得看我老人家是不是給你們肩膀子靠靠。因為,你們的肩膀是肉的,老子的肩膀才是鐵的。

  “唉!”

  費目歎息了一聲,走下二十層,踏過軟綿綿的地毯,走出旋轉門,外面的世界已是燈火通明。

  “先生,您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身後傳來的是那甜得發膩的送客聲兒。

  無論怎麽聽,都不再像是在*,讓人直心酸。

  “都不容易喲!”

  想到此,費目忽然又記起那位老記者的話。

  “當別人把你當成一個人的時候,你千萬別把自己當成人;當別人不把你當成一個人的時候,你千萬要把自己當成人。”

  這話有道理吧。

  釋然了。

  考慮再三,費目把五萬塊錢匯到了那個叫春的女人的帳號上。

  這年頭,當官的都有了經紀人,大官有大經紀人,小官有小經紀人。

  這個叫春的女人算是一個不大不小的經紀人吧。

  經紀人,按我國《辭海》說法,是買賣雙方介紹交易以獲取傭金的中間商人。1995年10月2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經紀人管理辦法》指出::“本辦法所稱經紀人,是指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一般的講:經紀人系指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托方和合同他方訂立合同時充當訂約居間人,為委托方提供訂立合同的信息、機會、條件,或者在隱名交易中代表委托方與合同方簽定合同的經紀行為而獲取傭金的依法設立的經紀組織和個人。

  其實,說白了,就是為了“保險”和“放心”吧。

  “放心吧,保險能成。”

  那個叫春的女人的回復也證明了這一點。

  在這樣一個過度商業化的社會裡,任何事物都可以進行交易。

  費目粗略地算了一下,投入這五萬塊錢,兩年就可以回本,很是劃得來的一樁生意。

  “這就叫雙贏或三贏甚至多贏吧。”

  由此,費目的心裡感覺輕松多了。

  回到家,打開QQ,依依在線。

  依依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個依依,小女生。

  “我和他完了,我想去外地了,能見一面嗎?”

  依依的短信讓費目很是納悶兒,頭幾天不是還說挺幸福嗎?怎麽這麽快就“完了”呢?

  “現在這些年輕人呀,太沒定性了!”

  費目感歎道。

  其實,費目對依依的經歷也不是特別的了解,尤其是從外地又回到赤城的最初那段時間裡,就是一片空白。

  當費目知道依依又回來時,她已經與一個男人結婚了,準確點兒說是已經同居很長時間了。

  “還是領個證吧,保險一些,法律上對你也有利。”

  那時候,費目還是依依的老師,說話當然也是要用老師的口吻吧。

  “原本也想領了,可到民政去一看,挺費事的,所以也就算了。這樣不是挺好嗎?”

  這就是依依的答覆,費目也就不能再說什麽了。

  “不領就不領吧,領了又能如何呢?只不過是又多了一道繩索而已,需要解脫時還挺麻煩的。”

  這才是費目當時的真實想法,只是那時候不能說也不可說罷了。

  那時候,費目還是依依的老師,至少身份是這樣定位的。

  “他是個建築工地上的技工,早出晚歸的。我嘛,有他養活著,我每天除了上網還是上網,日子過得好著呀。”

  那時候,依依也是如此簡單地向費目介紹了自己的那個他。

  對於費目來說,他是幹什麽的,叫什麽,長什麽樣,都不重要。

  所以,簡單也就簡單了吧。

  直到有一天,通過在網上聊天,費目感覺到依依的婚姻缺少了更多。

  到底是什麽,說不清道不明的,“你好,在幹嘛呢?”

  “你好,沒幹啥,除了吃,睡覺,就是上網了。”

  這是費目和依依聊天兒時的開頭常用語,那一天也是如此。

  “今天好嗎?”

  按照慣常的習慣,費目總會這樣把聊天兒的內容引向深處,那一天也是如此。

  “不好,一點兒都不好!”

  按照慣常的習慣,依依的回答一般是“沒啥,跟每天一樣”之類的,那一天的回答卻是一反常態。

  “怎麽啦?”

  “他嫌我懶,不收拾屋子也不做飯,他還說我不如過去他的那個她。”

  “過去的那個她是怎麽回事兒?”

  那時候,《赤城晚報》新開了一個叫“悄悄話”的欄目,專門刊登一些婚姻抑或是男女情感方面的內容。

  聽依依如此一說,費目感覺找到了一條線索。

  “他過去的那個她是我的一個室友,他經常去看她,我喜歡上了他,就把他從她的身邊給撬了行。”

  依依的回答很是籠統,但費目還是聽懂了。

  “撬了行?”

  費目笑了,剛巧身邊有一個通訊員的來稿,正愁起不出個好標題。

  這下好了,也是“撬了行”引起的,只是此非彼也!

  “稍等,有事兒,一會兒再聊吧。”

  費目向依依“請”了一會兒“假”,隨手就打開了那個沒完成的稿子。

  靈感一來,很快,一條名為《禍起“撬行”鬥毆進牢房》的消息就完成了。

  “本報訊(記者費目通訊員星光)日前,一起因‘撬行’引起的聚眾鬥毆案在赤城清河區法院宣判,幾名被告人因犯聚眾鬥毆罪,分別判刑。

  被告人華某,今年四十歲,來自江西人,在赤城一家貨運公司任業務經理,侄子王某在其手下做業務員。

  前年5月,華某、王某一方搶了老鄉老趙一方的運輸生意,老趙一方人員被王某打了,事後華某找老趙協商解決此事,老趙情緒激動,要求打人者王某到場賠禮道歉但被華某拒絕。

  華某向侄子‘轉述’了老趙的激烈言辭,舅侄倆都覺得咽不下這口氣,要教訓教訓老趙。於是糾集李某、張某(另案處理),籌集作案凶器,在火車站一家飯店找到在此吃午飯的老趙後,華某先上樓,和老趙談判,沒說幾句話又吵起來,動手打了老趙一個耳光。

  一個口令,樓下的幾個人衝了上樓來,老趙朋友也被打暈。

  事發後,幾人均在逃,2009年5月被抓獲。

  庭審中,被告人華某卻稱沒有糾集人去鬥毆,一直希望事情能協商和解。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事件起因是經濟利益衝突,非出於私仇或爭霸,主觀惡性小,華某只是一個長輩及調停者,事後雙方經調解息怨,未造成嚴重後果。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華某等人持械聚眾鬥毆,其行為已構成聚眾鬥毆罪。其在聚眾鬥毆中起到了一定的組織、指揮作用,是首要分子。www.uukanshu.net判處被告人華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還在嗎?還在嗎?”

  改完稿子的費目給依依發了“窗口震動”。

  “在呀,我剛吃泡麵去了。”

  依依還在線上,費目的采訪又能繼續了。

  不久,《赤城晚報》“悄悄話”版上就有了費目的一篇文章。

  在這篇文章裡,費目把依依稱做小芝,年紀也往大了寫兩歲。

  費目認為,這麽小的年紀就與男人同居,傳到社會上會是一種誤導。

  以下就是那篇文章。

  “小芝是個女的,今年22歲,早婚。

  她一直說這個世界不合她的夢想,也從未努力去適應這個社會。

  她說,她的生活沒有想象中的激情。

  她說,她現在的生活平靜,並且幸福。

  既然她這樣說了,那我們就權當她是幸福的吧。

  不知道沒有回憶的生活對小芝來說是不是幸福的。

  她的夢想在於那個曾經的男孩兒,那個沒有辦法相愛的人。

  現在她不記得那些曾經了,只能自認為幸福地和未來的孩子的爸爸生活下去……” (快捷鍵←) [上一章][回目錄] [下一章] (快捷鍵→)書簽收藏 投推薦票 打開書架 返回書目 返回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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