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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歌神》第八百三十六章 周董音樂排行(19)
以前,杜星河會覺得《七裡香》俗,甚至認為《擱淺》等情歌都比這首情歌要好,現在想想畢竟圖樣。←頂點小說,隻一句,感謝鍾興民大師,網上很多說挑戰《七裡香》編曲的,都省省吧,到今天,《七裡香》的氣質才讓人慢慢領悟,有些歌曲就是有這種氣質,大氣。這種東西是很難複製的。

 你現在在比較周傑倫的一些小資情歌,你會發現《七裡香》的王者氣質。這些都要歸功於鍾興民的編曲。這種氣質來自於大氣的弦樂,吉他的掃弦,更來自於鍾大師的編排。如今的《七裡香》杜星河認為絕對是周傑倫所有情歌的王者。果然有些東西就和懷孕一樣的,時間久了才能看出來。比如周傑倫的王者氣場,比如《七裡香》的王者氣場。

 再說說這首歌的mv吧。鄺盛導演的功力前面有誇過了,這裡還得再誇誇。

 《七裡香》的錄影帶簡直就是錄影帶界的楷模,當初,剛好在日-本拍攝《頭文字d》的周傑倫和鄺導就地取景,周傑倫粉紅t亮相,畫面簡直美爆。只是簡單的幾個場景,就把這首歌的詩意表現的淋漓盡致。這裡就不批評周董後期瞎導的mv了,以及周董信任的幾個毀歌小能手,導的都是什麽玩意兒。

 這首歌的兩點實在太多,開篇的清風,簡直沒有比這個還要美好的前奏了。當然不止開篇,這個背景音不止出現3次。2分30秒處的間奏,小提琴美爆。這個間奏也是杜星河最愛的之一。

 “你突然對我說~七裡香的名字很美~”這句的和聲音軌聽著就是各種爽;4分03秒的“整夜”,4分18秒左右的“我寫”,這兩處帶來的副歌部分日久彌新,會讓人有明明聽膩了又重新愛上的感覺。

 這就是經典所在了。

 《七裡香》之後,就是杜星河心目中的前四了。

 周傑倫歌曲。可以統分為四大類:情歌、中國風、快歌、暗黑風。

 在杜星河心中,四大類的第一不容置疑。正是排名前四的歌曲——

 《晴天》、《東風破》、《雙截棍》、《以父之名》。

 這四首歌,或者說四個種類非要拍個名的話。

 杜星河的理解是:

 情歌
 周傑倫的情歌牛逼,

 我們說周傑倫的情歌,

 讓創作歌手有了春天,

 從此原創歌手的地位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從此。原創音樂人得到了更多的尊重。

 情歌就是旋律,

 旋律好不好聽,

 就差不多決定了這首歌好不好聽。

 單單隻論旋律,

 在新世紀周傑倫就已經無人出其右。

 《晴天》這首歌,在旋律上是周傑倫寫的最好的。

 這首歌更像是一首校園民謠,

 這是一種高度,

 已經不僅僅是情歌能概括的范疇。

 《晴天》是一種初戀,

 乾淨純白。

 ……

 但是,

 旋律這種東西華語流行樂壇也做了幾十年。

 周傑倫不是第一個,

 甚至可能不是最出色的那一個,

 幾十年的流行音樂史也出了一大批經典的旋律。

 情歌並不能完全代表周傑倫的高度,

 甚至根本不可能代表周傑倫創作的最高點,

 更不可能體現周傑倫對於華語樂壇的貢獻和改革。

 情歌讓周傑倫有大批的歌迷和名氣,

 周傑倫沒有自滿,

 給了自己一個命題,

 中國古典音樂與西方流行音樂的結合。

 起初,

 《娘子》等嘗試。周傑倫僅僅是依靠編曲和詞的部分與r&b的節奏結合,

 技術難度其實對於周董這種鬼才來說,難度不大。

 所以,《東風破》孕育而生。

 這次的命題不僅僅是結合,

 而是創造。

 周傑倫給自己的命題是隻用中國古典五音,

 宮、商、角、徵、羽五音調式。

 在r(節奏)&b(藍調)的指導下,

 創造出中國風的新經典,

 難度不可謂不大,

 所以說,

 《東風破》是一種創舉。

 舉世無雙!

 ……

 以上的情歌和中國風,

 其實相比於快歌和暗黑風來說,

 難度還不是周傑倫的頂峰。

 在周傑倫之前,

 陶喆把西方流行了很長一段時間的r&b原封不動引進華語樂壇。

 陶喆是真正意義上做這件事的第一人,

 居功至偉。

 rhythm&b露es,說穿了就是節奏布魯斯,

 這種音樂形式考驗兩點,

 作曲能力,

 演唱。

 陶喆是有天分的,

 扎實的西方音樂功底讓陶喆做這件事遊刃有余。

 可惜的是,陶喆想做的是華語音樂,

 字正腔圓的中國字其實很大程度上阻礙了r&b的演唱部分,

 初聽陶喆的歌其實是很別扭的,(久了習慣了其實還好)

 清清楚楚的發音反而讓節奏藍調的隨性感丟失,

 陶喆很偉大,

 但是我們說陶喆有創造一種新的東西新的音樂嗎?

 沒有。

 周傑倫在此時橫空出世,

 這是一種仿佛使命般的劇情,

 周傑倫出現了。

 他的使命就是r&b的本土化,

 進而創造一種新的音樂形式,

 高曉松說,我不喜歡把這稱作r&b或者中國風,這是傑式曲風。

 《雙截棍》是周傑倫的第一槍,

 含混不清的咬字徹底打破了漢字發音不適合r&b的定律,

 演唱部分周傑倫簡直是吊爆的不能再吊爆了,

 說聽不清的只能怪你不看歌詞本,

 另外周傑倫天生就適合節奏。

 很多人只聽到了雙截棍的哼哼哈嘿,

 卻沒聽到這首歌裡面無處不在的神斷句和讓人激動爆棚的節奏感。

 至此,周傑倫注定封皇,

 面對西方音樂的無敵存在,

 華語樂壇的創作者第一次沒有全面投降,

 開始了艱難的創造之路。

 可以說。

 《雙截棍》是一種態度,

 無與倫比。

 ……

 經歷了幾年的融合和創新,

 在一切契機都恰到好處的情況下,

 一首足以比肩西方流行音樂的不二之作完成。

 這首不論曲、編曲、詞都全面第一的歌曲最終出現。

 出現在周傑倫的第四張專輯的第一首,

 《以父之名》。

 曾經才華橫溢的周傑倫目標可是音樂殿堂格萊美。

 在經歷了各種本土融合創新,

 一種全新的曲風出現,

 喜歡大部分人對於這種音樂形式的命名

 暗黑風。

 周傑倫化身暗黑天使,

 以上帝的名譽,

 審判世間善惡。

 從技術難度來說。

 暗黑風算是周傑倫快歌類型裡面的升級版。

 是周傑倫難度最大的快歌裡面最難最完美的一種。

 《以父之名》這首歌曲,

 不論是長達一分多鍾的前奏,

 還是流暢的旋律與節奏,

 還是教父般暗黑小說的詞作,

 都堪稱完美。

 曾經有段時間聽這首歌都是跪著聽,

 當然是心裡跪著,不忍直視的顫栗,

 在杜星河心中。至今沒有一首歌能超越《以父之名》。

 《以父之名》是一種華麗,

 暗黑之王!

 ……

 接下來。杜星河就依依給方雅君放出了他心目中的。

 首先是代表了周氏情歌巔峰的《晴天》!

 ……

 故事的小黃花~從出生那年就飄著~

 童年的蕩秋千~隨記憶一直晃到現在~

 ㄖㄙㄙtㄉtㄌㄙㄌttttㄌtㄌㄙ~

 ㄨㄡㄡーㄡーㄚㄡㄚーーーーㄚーㄚㄡ~~

 ……

 吹著前奏~望著天空~

 我想起花瓣~試著掉落~

 ……

 為你翹課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間~我怎麽看不見~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

 沒想到~失去的勇氣我還留著~

 好想再問一遍~你會等待還是離開~

 ……

 刮風這天~我試過握著你手~

 但偏偏~雨漸漸~

 大到我看你不見~

 ……

 還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邊~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許我會比較好一點~

 ……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但偏偏~風漸漸~

 把距離吹得好遠~

 ……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愛一天~

 但故事的最後~

 你好像還是說了~拜拜~

 ……

 為你翹課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間~我怎麽看不見~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

 沒想到~失去的勇氣~我還留著~

 (好想再問一遍~)

 你會等待還是離開~

 ……

 刮風這天~我試過握著你手~

 但偏偏~雨漸漸~

 大到我看你不見~

 ……

 還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邊~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許我會比較好一點~

 ……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偏偏~風漸漸~

 把距離吹得好遠~

 ……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愛一天~

 但故事的最後~

 你好像還是說了~拜拜~

 ……

 就好像《東風破》不只是中國風一樣,《晴天》也不只是周氏情歌。《晴天》杜星河現在聽來,完全就是一種記憶,一種校園時代刻在骨子裡的歌謠。木吉他的旋律從第一秒就是一種魔咒,滿世界的小黃花總是能憑空出現在眼前。

 《晴天》,屬於杜星河那個年代記憶最深處的校園民謠。也是他最不想觸碰的純白記憶。這不是矯情。青春這玩意兒詩人說爛了,歌者唱爛了,電影拍爛了,可是誰在青春的時候真正感受過自己的青春。

 青春,生來就是用來回憶的。

 想想就傷感矯情到痛哭。

 在我們正直年少的時候。我們感歎著時光漫漫。無所事事。我們拿著一本破黃易就能過一天,看著某個女生的背影就能擼一管,戴著耳機躲在厚厚的書本後面,感歎著時間為什麽過的如此緩慢,下課鈴聲為什麽遲遲不響。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課放學,三三兩兩食堂吃完飯又是碌碌無為,無所事事,偶爾球場發泄一下。可是明明就是這樣操蛋虛度了的青春,讓現在的我們每每想起都心疼。想到深處,那種滿滿的懷念總是讓我心疼到無法呼吸。

 趙薇的處女作《致青春》借青春之名賺足了票房,相信大部分人都不能幸免。杜星河曾經是看過這本小說的,但內容確已經忘的差不多了。在電影院看完又看一些影評,很多人聲稱緬懷了青春,可惜,杜星河沒有。小飛龍說,“見鬼去吧。什麽終將逝去的青春,我賭一次永恆”。她只是把青春和愛情畫上了等號。可惜的是。愛情逝去,青春也最終消逝。其實大學時代的青春對於他來說,好像少了很多純粹,他始終固執的把我的青春的句號畫在高中結束。高中年代沒有經歷愛情,卻有無數次讓人回味的青春悸動。大學時代經歷了愛情,卻丟失了那份美好的純真。

 如果為他的青春拍一部電影的話。片尾曲當然是記憶裡最美好的《晴天》。

 情節可以設計成這樣的——一個普通吊絲的故事——

 高一升學,“我”是伴著《葉惠美》的發行開始的。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一樣,高一那會兒聽的歌是最難忘的。《半島鐵盒》太早,《軌跡》《七裡香》又晚了,《晴天》來的剛剛好。所以我的情節都在《晴天》上。

 那會兒開學,我同桌是個逗b,現在想起來都能樂出聲,記憶裡這b寫的一首好字和好作文,寫的作文經常還能被老師拿來念,而我估計是笑的最大聲的那個,因為我早看了一遍了,這逗b寫的作文能被當成范文不是文采,而是與生俱來的二貨笑點。

 就是這樣一個人,第一次我和他熟是因為《晴天》。

 剛開學那會兒其實我是比較悶的,聽歌戴著耳機也基本不怎麽交換磁帶,畢竟大家都是剛剛從初中升上來。有一天,這逗b用本子在寫字,現在還令人印象深刻,寫的正是“但偏偏~雨漸漸~”。

 剛剛好寫到這行,我說:“你寫什麽玩意兒呢。”他說,“歌詞。”“什麽歌”,“晴天”。“誰唱的”,“周傑倫,說了你也不懂”。我當時呵呵呵,老子不懂,老子聽《八度》的時候,你還在和泥。

 但是那會兒不知道為什麽,我回的是:“沒聽過。。好不好聽啊”。然後他很認真的拿出一盒磁帶。艸!盜版,上面還有暗號。指著,說,“就這首,你聽聽”。我默默的真的拿去聽了,說,“好聽個毛”。掏出一盤盜版一人一首成名曲,指著阿杜的離別,說“拿去聽,這首完爆”。……日子就是這樣一天天過,後來他天天拿著我的正版《葉惠美》擼,我們最喜歡的都是那一首《晴天》。接下來有一次班會,我們班主任是最新一批從師范下來的新老師,主題居然是才藝表演。

 老師自行先擼了一首《過火》。然後就是自願上台。我倆一直在商量要不要上去來一首,最後決定是他去,還一直唱給我聽,問哪首好聽,當時唱的《離別》和《黃昏》,我說不唱《晴天》不性福。最後這逼上去唱了一首《東風破》……

 高一最後的分班,我選理,他選文,偶爾遇到一次。居然是羞-射的打個招呼,現在想想哎呀我去,往事不堪回首。

 高一時期,“我”還經常去玩街機,現在想想挺幼稚的,小時候就特別愛玩。奈何那時候沒什麽零花錢,爸媽也愛管著,總是不能盡興。高中終於解放了。學校旁邊最近的一條街就有一間街機店子,那會兒還不叫電玩城。很是簡陋,前面和門口賣盜版碟,裡間才是挨著牆壁擺著十幾台機器。

 那時候同班的四個基友總是一起,經常玩的就是西遊和三國戰紀。去的日子多了,自然就和老板比較熟了,經常開開玩笑。街機對面是一家洗-浴-中-心。叫做福-建-城。成了老板經常調侃的目標,xx,又tm剛從福-建-城出來啊。印象深刻的自然還有店裡最常來的一個小孩,經常是所有夥伴和老板調侃欺負的對象,這個小孩不知道名字,總是每天來看,每次進來就是那句標志性的口頭禪,老板。來兩個幣。老板總是接話,小鬼。沒錢不要瞎喊,每次光喊不買,下次給你送福-建-城去。哈哈哈哈,自然大家是笑聲一片,慢慢的,大家都喊這小孩兩個幣。最後乾脆簡稱2幣。

 2幣最愛乾的事就是各種指點,小小年紀仿佛身經百戰的樣子,交叉著兩隻手一副大人的摸樣,最愛看拳皇,每次指點起來比玩家還激動。有的聽著不爽輸了最後總是狠狠削他一頓。

 2幣還喜歡喊老板放歌,總是跟老板說放《半島鐵盒》,老板倒也是挺樂意,每次我進來都會交代老板放《晴天》,我喜歡大晴天進去廝殺。我和基友們玩三國已經是常客了,大家比的就是最後通關了,排行榜上面的最高分數,我們中玩的最好的總是佔據著前三。自然都是無限天書刷分。我最愛的就是趙雲。有一次一個人去玩,2幣來我旁邊圍觀,我習慣的趙雲連擊是先四段a,然後大鵬展翅,跑,起跳a,挑起,2段a。

 2幣問我,知道趙雲的金槍頭麽,我說沒這回事,2幣一臉的鄙夷,這你都不知道你還玩趙雲。我說怎麽拿金槍頭,他含含糊糊的說要先拿雷神錘,再怎樣怎樣。然後開始說自己經常拿怎樣怎樣。現在都不太想玩這個了。我只是笑笑。慢慢他很喜歡找我說話,可能是看我比較不愛發脾氣。有時候急著回學校,剩下一個幣我會給他。他每次都高興的兩眼發光。

 高一就這樣渾渾噩噩著,時間很快。

 再後來高二高三依舊是一幫寶密加基友,也經常活躍在綠茵場上,那片綠茵場成了“我”一段很重要很重要的記憶。

 踢完球三三兩兩的坐著,偶爾晚了,看著高富帥們和女神們純情的散步。更多的時“我”一個人,喜歡下著雨的時候坐在操場邊的能擋雨的主席台,這個主席台最重要的作用當然是每年運動會供老濕們檢閱木耳。我常常一個人坐那聽歌,印象裡有幾次下著雨,耳機傳來的卻是《晴天》。

 現在常常在想,《晴天》裡,寫的到底是晴天,還是雨天?

 為什麽但偏偏,雨漸漸?

 《晴天》是一首情歌,可是很扯淡的。“我”的《晴天》情節幾乎無關愛情,有關的就是那一生中最難忘的三年高中時光。高二的新同桌是個胖子,人和和氣氣,我因為高一身高飆漲,高二混到最後一排,當時都是課桌。倆人拚一起算是同桌。

 那胖子人緣看起來是不錯的,下課經常挺多人圍著,還有別班的,他單名一個辛,我聽到不少人客氣喊他辛哥。

 日子就這麽過著,這一年《七裡香》發行,我卻依然留戀著《晴天》。

 和同桌混熟依舊是因為周傑倫。

 辛哥居然也喜歡聽《晴天》。除此,他的磁帶裡基本都是,那也是我第一次聽,很快也愛上了。

 很偶然在籃球場上偶遇逗b基友,聊了聊學習,妹紙,生活,他有問我新同桌是誰,是不是縣一中的,我說是啊,他問了名字,因為縣一中是重點初中,進高中的基本都熟或者耳熟。我說了名字辛哥。他一聽差點跪!

 我也從他口中聽了一個傳奇故事,現在想想就初中生打架罷了。

 那時候覺得傳奇。辛哥是一中出來的絕對統治者,真正靠拳頭打出地位的人,我說真的假的,他人很老實很和善。他只是笑笑,沒說什麽,我後來才知道和善背後的意義。那會兒風靡六道的壞蛋是怎樣練成的。我有辛哥看,他看了些覺得沒意思。我說了聽到的一些關於他的傳聞。他沒否認,當時興奮的要死。那會兒已經很熟,我是學霸一枚,附近幾排的考試作業都負責,經過幾個禮拜左右換位置,我們最後兩排乾脆固定了角落,老師也不再過問。和辛哥混熟最好的好處不用再擔心人欺負,什麽時候去觀戰成了最期待的事。

 那時候開始去網吧,大部分都是玩傳奇,網吧一條街成了約戰的主要戰場,就在網吧後門。依然記得那天晚上,我是默默的戴著網吧的耳機,坐在靠後門的一個位置,後面就是戰場,一邊聽著歌,其實不算是群毆,單方面多打少罷了。事後我甚是失望,我說辛哥,你也沒動手。辛哥憨厚笑笑,上你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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