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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娛之金道俊傳》第1117章 love the way you li…
金道俊沒有想到,阿姆會帶他去見他的朋友,花了一個月寫的歌曲,經過幾番易稿,終於才確定了下來,等金道俊拿著歌曲去見阿姆的時候,只是簡單看了看草圖,就二話沒說,立刻點頭答應道。∏∈∏∈,

 “這首歌,我想和你一起製作,你看怎麽樣?”

 阿姆在生活裡,說話的聲音並不是很大,完全沒有舞台上饒舌天王的霸氣,很低調的一個人,也不怎麽出來參加采訪、綜藝節目之類,除非跟自己有關系的,或者關系比較好的rapper歌手,可能會出來站台,幫忙唱一首歌,除此之外,根本不太可能知道他的消息。

 他和金道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喜歡饒舌音樂,喜歡紋身,喜歡收藏籃球鞋,這好像成為了饒舌圈,音樂圈的慣例,非常多的歌手,喜歡收集鞋子,而且還相互比較,認為誰的鞋更多,藏品更豐富。

 經過簡單的幾次接觸,金道俊覺得阿姆還是一個挺有意思的男藝人,沒有太多的天皇巨星的架子,即使在歌謠界的地位這麽高,饒舌天王,可是對待音樂的態度,還是像剛出道一樣,每一個字眼,每一首歌,甚至每一張專輯,都是用心在做,哪怕金道俊只是把自己大概的雛形遞給他,他也能從中發現一些不太好的地方,然後根據自己的想法,進行修改。

 rap是需要不斷練習的,阿姆的歌沒有幾個人能夠模仿,沒那麽快,發音也不標準,歌詞裡還夾雜著許多的俚語和髒話,別說是中國人了。就連英語的國家,包括阿姆的忠實fans,都不能完整的唱出來他的整首歌。

 阿姆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是誰,在他很小的時候,母親的複雜感情生活,嗑藥吸毒。讓他對母親有所怨恨,所以阿姆在歌詞裡,也會描寫到自己童年時候的生活。

 以前生活在底特律,也是現在美國著名的鬼城,沒有成名以前,他的生活很拮據,經常有一頓沒一頓的,生活沒有規律,也吃不起飯。他生長的地方,幾乎都是黑人,所以阿姆和黑人的關系很好,可以很順利的融入進去。

 不是說阿姆的生活有多麽的不幸,他之所以這麽牛逼,不是因為他長的帥氣,也不是他的經歷,而是他在rap上的天賦和才華。沒有rapper能夠寫出這麽血脈噴張、霸氣十足的歌詞,裡面充斥著對社會的思考。對人性的考究,歌詞裡夾雜著戲謔、嘲諷、溫情,對語速和節奏的控制,讓所有喜歡他的歌迷臣服,金道俊就是其中的一個。

 歌詞永遠是一個rapper的靈魂,金道俊再寫這首歌的時候。借鑒了很多阿姆以前的歌曲,他發現阿姆是一個琢磨單詞韻腳的狂人,每一句話,最後的結尾,都是押韻的。

 記得曾經有個節目裡。他搬出家裡的一口箱子,裡面堆滿他平時隨手記錄歌詞靈感的紙片,只要什麽時候想到,就寫了下來。

 對說唱來說,歌詞可以分為兩個方面進行評價,一個是內容,一個是押韻,有的rapper更偏重內容,比如nas,就有著街頭詩人的美譽。

 而阿姆的歌詞押韻則比較突出,簡直就是多重押韻之王,押韻的好處在於,在商業專輯的裡面,押韻的歌曲更容易抓住聽眾的耳朵,也更容易打榜賺點擊贏銷量。

 第二個則是,有人說阿姆的語速很快,非常牛逼,根本跟不上。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rapper功力都跟語速成正比的,如果這樣的話,加多寶裡的華少,那豈不是超級rapper大神?

 語速很高,確實是一個優勢,但是發音要清晰,別人能夠聽的清楚,你唱的是什麽,這需要你的氣息很足,也就是古人說的中氣十足。

 與唱歌類似,說唱也是需要氣息支撐的 ,只有氣息飽滿,吐詞才能洪亮厚實,這一點金道俊在leessang的時候,已經經受了高強度的訓練,gary和吉的聲音各有特色,gary的rap聲音沉穩,不失自己的個性,聽上去總是慢了一拍,其實這就是他的風格。

 而吉則是聲音略帶沙啞渾厚,一種飽經世事的滄桑感,他只要一唱歌,別人就能聽得出來,聲音是誰,分辨度很高。

 金道俊也在他們的調教下,找到了自己的風格,語速比gary偏快一點,吐詞發聲靠後,氣息渾厚十足,天生的關系,音色比吉稍微細一點,這樣的話,在rap的時候,才能形成強大的爆發力。

 ps:說的有點遠,一提到自己的偶像,有點控制不了。

 金道俊回過神來,聽到阿姆說的話只會,立刻興奮的回應道。

 “當然,這是我的榮幸!”

 和自己的偶像合作,這真的是太給力了,金道俊想都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機會,不過他現在的水平可能還達不到他的要求,畢竟兩個人的rap水平,差距還是很大的,拿著金道俊寫的草稿,簡單哼唱了幾句,就讓金道俊覺得,他和阿姆的水平,差的不是一丁半點。

 節奏找的太準了,歌詞很有韻味,也有節奏感,從他的嘴裡說出來,跟自己在錄音室裡的感覺完全不一樣。

 不得不豎起大拇指,對他表示讚歎。

 “既然你同意了,那咱們先開始做個小樣,你的這首歌,我看得找一個女歌手來feat一下,可能效果會更好一點!”

 阿姆一語中的,看中了金道俊歌詞裡的薄弱環節,如果光是男聲的話,可能顯現不出這首歌的效果,必須得有女聲的feat加入其中。

 “哦?為什麽會這麽認為?”

 金道俊找了個位置坐了下來,兩個人開始了工作,一切閑雜人都往外面走了出去,給他們倆留出足夠的創作空間。

 “很簡單,你這首歌的名字叫《-the-way--》。從字面上來解釋,就是喜歡你說謊的樣子,歌詞很有意思,大概看下來,男生應該是個暴力狂,而女生則是受虐狂。男生每次都無法控制自己,就連自己也不知道是認錯還是謊言,自己也清楚女生終究要離開,所以會把她綁在床上然後把房子燒了,是不是這個意思!”

 金道俊的發音太難了,對外國人來說,遠遠沒有這個英文名字來的順口,也更方便記憶。

 阿姆看完金道俊寫的歌,第一感覺。就是這首歌很不錯,歌詞很吸引人,一首很有故事的歌曲,相當直接又糾結的歌詞,很有意思。

 這只是引起他的興趣而已,接下來還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必須要靜下心來,和他一起商量。

 金道俊聽完。表情微微一怔,過了一會。這才尷尬的回應道。

 “是有這方面的意思,其實我更想表達家庭的暴力,雖然是相愛,但是當愛情已經成為畸形的時候,就無法真正展現其美好的一面,只能是忍受著這種痛苦。就像歌詞裡面寫的那樣,無論我怎樣承受著巨大的痛苦,但是你的謊言一直引導著我,讓我一直忍受著,繼續和你去延續這畸形的愛情。我想表達這種又痛苦,又煎熬,可是又喜歡你說謊的樣子,這才是真正的痛並快樂著!”

 愛的死去活來,愛的痛苦煎熬,也許有的人認為這首歌裡描述的人有些犯賤,確實,歌詞裡的描述,帶著一些心理疾病,但是沒有經歷這些的話,人怎麽會變的成熟。

 一個女生,一生當中肯定會經歷一些渣男。

 一個男生,一生當中也一定會經歷一些會說謊的女人,即使你不知道,你沒有察覺,甚至一點都沒有發現,也許有的人發現了她在說謊,還是情不自禁的和她在一起,愛的早已經無可救藥。

 當你的另一半用謊言欺騙與敷衍你的時候,你又能怎麽樣?立即分手,還是痛打一頓?

 不可能的,這麽長時間的感情,不會說沒就沒有的,你會想到她的好,她的善良,她的溫柔,她和你在一起甜蜜的時刻,你會想起她以前的好,而更加的傷心。

 所以你勢必要承受更大的痛苦和煎熬,承受她的謊言,來繼續你們的愛情,除非你做出選擇。

 阿姆聽完金道俊說的話,立刻點了點頭,雖然喝自己想的有些偏差,不過問題不大,意思到位就可以了。

 只不過這開頭的第一句,他就唱不出來,rap不合適,嘗試了幾種方式,最終還是選擇了放棄,拿著鉛筆,在紙上寫來寫去,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想了一下,這才開口問道。

 “,這一段,是不是有點太過於悲涼了!”

 阿姆看著金道俊第一段歌詞,一句“just--stand-there-and-e-burn”將這首歌帶有強烈濃鬱的悲愴給演繹了出來,可以說一上來就給他出了個大難題,以他的說唱,怎麽也找不到感覺。

 “是的,當初在創作的時候,就在想,如果開頭比較悲傷一點,會不會更吸引人,也考慮過,是不是可以邀請女歌手來合作,所以也沒考慮那麽多!”

 金道俊點點頭,立刻開口回應道。

 這首歌金道俊希望采用電子鼓的節奏,並且花費了兩天的時間進行製作,這也是阿姆看完歌詞,聽完他製作的小樣之後,才會選擇和他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他來唱的話,可能不會引起太多人的關注,如果是阿姆來唱的話,那就完全不一樣了。

 只要他發行的專輯,基本上都是秒榜的節奏。

 “對了,,你聽過蕾哈娜嘛?”

 “蕾哈娜?當然知道,一位很有名的女歌手,怎麽了?”

 蕾哈娜金道俊當然聽過,和他年紀一樣大,都是88年出生的女藝人,從2005年開始發行首張專輯《-of-the-sun》開始了自己的歌唱事業生涯。

 2008年的時候,在第50屆格萊美入圍了年度製作和年度歌曲六項提名,並且憑借歌曲《umbrella》獲得了最佳饒舌/演唱合作獎!

 這也是金道俊第一次聽過蕾哈娜的名字,以前並沒有關注過,只有上了格萊美獎的藝人,才會被全世界所知曉。

 蕾哈娜的曲風很多,比較偏r&b一點,音樂唱的也很多,她一般都是接觸黑人的音樂,再加上本身也是黑人,所以在音樂方面,和很多的黑人歌手都有合作,因而她一般屬於深度的r&b曲風,但是又可以有不同的偏向,蕾哈娜的風格屬於r&b偏舞曲,就是節奏比較重的那種,適合dj或者在迪斯科、club這樣的地方播放,讓人聽了之後,就有想要跳舞的衝動。

 這種曲風在美國非常流行,這也難怪現在蕾哈娜紅的發紫,除了mv的尺度比較大以外,不得不說,她現在是美國樂壇,幾位比較紅的歌手之一。

 “我想這首歌,我們應該找她合作,如果她來唱的話,效果一定很棒,只有她的聲音,能把這開頭的幾句,完美的演繹出來!”

 蕾哈娜高亢的聲線,是個外行人,都能看的出來,再加上阿姆具有爆發力的rap結合在一起,簡直是絕配,渾然天成,這首歌,簡直就是金道俊為他們倆量身打造的。

 他可以不唱,隻當製作人,但這首歌如果成功的話,金道俊的名氣,就徹底在歐美音樂界打開了。

 不僅僅是韓國,還可以走向美國,走向全世界,他金牌製作人的頭銜,再一次得到美國樂壇的認證。

 前提是, 他能夠非常完美的完成這首歌的錄音、mv拍攝,後期的製作過程。

 既然阿姆都這麽說了,金道俊自然不可能反對,合作邀請的事情,交給阿姆來處理,他會親自邀請蕾哈娜的。

 於是兩個人接著對這首歌的歌詞進行討論修改,還順便聊了一下mv的拍攝,有什麽好的創意,可以中和一下。

 2個星期之後,金道俊親自製作的這首《-the-way--》一經推出,就紅遍了整個美國。

 金道俊萬萬沒有想到,他的這首歌,居然會成為一經推出,就成為了當紅歌曲,連續七周雄踞美國公告牌熱門100磅冠軍寶座,在其它22個國家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績。

 同時也打破了的記錄,12個小時的mv,點擊量超過了600萬,阿姆的28個官方音樂,為他贏得了超過10億的瀏覽量,使其成為第一位瀏覽量超過10億的藝人。

 金道俊看著眼前的一切,頓時有些目瞪口呆,接下來,還有一大堆驚喜等著他!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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