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服務至上
飯後,秦楓先是去廚房弄了些下酒的小菜,這才是迂回到後院。
想躲過程家兩位嫂嫂的視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程老魔王別看在外作威作福的,似乎厲害的很,但在他的兩位夫人面前,可是不敢太過放肆,典型的一個老妻管嚴,對老婆的話,那是基本無條件的執行。
就算是犯起了酒癮,程咬金也多是躲到別家去喝,在自家他是真的不敢開懷暢飲,那實在是太過危險了一些。
回到後院,秦楓定睛一看,一、二、三,算是自己應該是三個人才對,怎麽才一會的功夫,便是又多上了一人。
從背影看去,此人與程咬金身材相仿,只是背脊卻不若程咬金那般挺拔,反倒是有了一些歲月帶來的佝僂感。
“程老哥,這位是?”
從背後走入的秦楓,倒是沒有來得及看清楚來人的長相,端著小菜的他,也必須先要將手中的菜碟放在石桌上。
“好香,好香。這位老哥,可用不著我來介紹,我看還是你自己認識比較好。”程咬金接過秦楓手中的菜碟,忍不住嘗了一口,面色上泛起一絲古怪的笑意。
方才被程懷默知會了一聲,程咬金在吃飯時,可是特意留了一些肚子,比起自家的廚師,他倒是更願意享受秦楓的手藝。
疑惑的轉過身子,一雙如同星辰般璀璨的眸子,雕刻般的面龐,棱角分明,若不是面色有些微微病態的白,此人必然會風靡一代女子。
帥氣的老男人!
這就是秦楓對於眼前之人的第一印象,若說和程咬金關系好的帥氣老男人還真是有不少,秦楓這一次倒是沒有辦法第一時間分析出此人到底是誰。
“某家秦瓊,秦楓小子是吧,說來大家也是本家,倒是不必這般客氣,說起來倒是今日老秦我來你這蹭酒的,你是主人,我是客人,客隨主便即可。”秦瓊微微一笑,大手示意秦楓落座。
秦瓊,秦叔寶!
從濟州郡擔任捕盜都頭,到後來的楂樹崗仗義救唐公,秦瓊傳奇的一生,比之程咬金來說,要跌宕起伏許多。
為了大唐,秦瓊犧牲了許多,他那一腔熱血,幾乎是完全留在了沙場之上。
現在的秦瓊早已沒有了當年的意氣風發、身姿闊拔,合該如程咬金一般年歲的秦瓊,此時兩鬢已然出現絲絲斑白,身子也有些單薄,一點都看不出曾為武人的氣息。
“秦大哥,小子方才失禮了,勿怪。”秦楓抱拳,向著秦瓊恭敬的告饒了一句。
此等英雄人物,雖以有些年暮,不複當年之勇,但仍是值得他欽佩的真漢子,真英雄。
“哈哈,這小子夠直爽,難怪對你老程的胃口了,咱們幾家的小子,可沒有這麽膽肥,直爽的人兒。”秦瓊大笑著,並沒有怪罪秦楓,反倒是起了結交的心思。
本來作為程咬金和柴紹共同的知己好友,秦瓊對於兩人之間的明爭暗鬥,向來是不聞不問,采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對於激化了好友兩人之間矛盾的秦楓,秦瓊是沒有多麽好的一個初印象,不過此刻他倒是覺得,不從年齡來考慮,秦楓是個對胃口的朋友。
“秦老哥,您這身體?”秦楓有些擔心的為秦瓊的酒碗添了少許蒸餾釀。
程懷默倒是也聽他的話,在他沒來之前,是一點沒有讓程老魔王摸到這蒸餾釀的邊,完完整整的等到秦楓來方才開封。
“嗯,你小子這是看不起老哥我嗎?滿上,這些酒,我還是喝得的,老哥我的身體沒有那麽差。”秦瓊面色一板,頗為不悅的說道。
苦笑一下,就知道單單憑借那酒香,只能調動起這些老酒鬼肚子裡的酒蟲,根本就沒有辦法讓他們知道此酒的烈性。
沒有忤逆秦瓊的意思,秦楓苦笑著將秦瓊的酒碗滿上。
“秦小子,說來你這椅子,倒是解決了老哥多年的問題,那地上坐著也忒不舒服了,胡床也不能隨身帶著,有了這椅子,以後上朝倒也是方便了許多,不用一直站著了。”程咬金頗為意動的拍了拍身側的椅臂。
好個混世魔王,這朝堂可坐之人,非帝王之家不可,他這帶著欲要帶著椅子上朝的行為,可是開了先河啊。
其實倒也不是不可以,按照秦楓人人平等的想法,那些上了年紀的老大人,是該享受享受椅子帶來的好處。
若是朝事少了,那還好說,若是朝事多了,這站的時間長了,那些年邁的老大人,可真不一定能夠吃得消,長時間站立不動,對於身體並不是什麽好事。
“嗯,我看這椅子也是一樣好東西,值得推廣。知節,不若明日,你我二人聯名上書,將這一份功績許了秦小子。”沉吟一下,秦瓊也是覺得座下這叫做椅子的新鮮玩意是件不錯的東西。
夾了一口菜,秦楓搖了搖頭,“兩位老哥,這椅子的事情,你們不若遲些日子再上報,我的酒樓開業可是要靠這些椅子打出名聲來,斷不能先將之推廣開來。”
“師父,您不是開酒樓的嘛,單單憑你的手藝,為何還要這些奇巧玩意打出名聲啊,只要菜好、酒好,那不就都什麽都好了嘛。”程懷默有些不解的問道。
另兩位雖沒有說話,但也有著同樣的疑惑。
“到時候你們就知道了,還是先嘗嘗這酒怎麽樣吧,先說好了,不要喝的太急,這酒有些烈了。”秦楓帶著一分神秘說道。
其實之所以要用椅子達到一炮而紅的目的,完全是秦楓借鑒了後世服務至上的道理,如果一家酒樓的服務讓人舒心,必然會讓食客在飲食之余得到充分的放松。
酒樓作為服務業的龍頭,服務更是要到位,秦楓的理念,無疑這個時代的人無法第一時間理解,但這麽做的效果,絕對是驚人的。
價位一樣,味道差不多,冬日之時,一家需要跪坐在地,一家可以坐在椅子上,兩家相比,顯然食客們選擇後者的可能性更大。
“烈酒,我老程就喜歡喝烈酒,可惜這些年來,在長安待著,能夠喝到烈酒的機會可是少了許多,你這酒香氣倒是不錯,不過喝起來烈不烈,可不是你說了算了,還得老程我喝過了才能作數。”程咬金豪氣的哈哈大笑起來。
比起什麽椅子來,還是這酒顯然更加讓他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