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的出現打破了監獄本來的平靜,起碼是北監舍的平靜,但他對此絲毫不知情。他很是為杜小花鳴不平,為老爹的混帳覺得可恥:搶人家老婆呀,奪妻之恨呀,幸虧老子聰明,嘿嘿。可哪個小媽才是杜小花的老情人呢?
不管是哪一個,雷峰才不會給杜小花牽針搭線呢。他可不傻,本來戴綠帽子的是杜小花,要是牽針搭線的話,老爹就會戴綠帽子,就成王八了,那自己不就是王八羔子了嗎?
老子才沒那麽傻呢!
“大俠,我請你吃大餐。”雷峰把打包來的東西全部攤在地上,邀請張老頭吃。
看到這麽多食物,張老頭突然皺皺眉頭,別過臉不再看雷峰。
“請你吃東西呢,給個面子唄。”雷峰抓著燒雞啃了一大口,滿臉油乎乎的笑道:“你的事我都知道了,牛逼!真他媽的牛逼!”
“知道了?”張老頭摸出一根香煙點燃,淡淡的說道。
“當然知道了,呼蘭大俠嘛,嘿嘿。”雷峰一笑,把手裡的豬肘子扔給張老頭道:“你的事簡直就是傳奇,我靠,知道不,現在外面的網絡上都流傳你的傳奇故事,牛逼的不能行!”
“傳奇……傳奇……”張老頭抽著香煙,眼睛直愣愣的盯著頭頂的天花板。
他渾濁的眼球裡透著一抹苦笑,在堆積起來的皺紋襯托下,給人一種無比蕭瑟落寞的感覺。
“傳奇你妹啊!”雷峰突然變臉,撇著嘴道:“殺人就殺了,沒啥,可你也乾的太他媽絕了,直接來個斬草除根。你的刀呢?掏出來讓我瞅瞅,看能把我的腦袋割下來不?”
呼蘭大俠絕對是個傳奇,可惜雷峰根本不鳥這個什麽傳奇。他認為殺人,哪怕是仇視警察也不應該把人全家殺光光,這他媽算什麽啊?算哪門子傳奇?還大俠?這是有悖大俠道德的!
“呵呵,你真信?”張老頭笑笑,看著雷峰道:“如果我要說我殺的全部是罪有應得的人;如果我要說我並沒有把人家全家殺光光你信不信?”
“不信。”雷峰非常乾脆的從嘴裡吐出倆字。
盡管傳說這個玩意很虛,傳著傳著就完全變樣了。可既然是傳說,那就肯定有根本的,絕對不會無中生有。
“不信就對了。”張老頭輕蔑一笑道:“其實我殺人並不是跟他們有仇,而是找個練刀的對象而已,僅此而已。”
“你是變態?!”雷峰瞪著雙眼問道。
“錯,我不是變態,而是……”張老頭想了一下,突然神秘兮兮的問道:“小子,想學我的刀法嗎?”
聽到這話,雷峰一怔:娘的,估計還真是一個變態。
“我的刀法絕對是世界上最快最狠的刀,我給它起了個名字叫‘血舞’,我一直都在找傳人,但是一直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直到碰見了你!”張老頭滿臉炙熱的盯著雷峰繼續說道:“我從三歲開始練刀,足足練了三十年才宣告大成。我的刀出鞘不見血,刀子離開身體十秒鍾之後才會鮮血迸濺。啊,看著那些血珠連成一條線在舞動,簡直令人陶醉啊……”
張老頭陷入幸福的遐想,一臉的狂熱,一臉的懷念,一臉的神聖。
雷峰撇撇嘴道:“少吹牛了,快刀我見得多了……”
“不,不僅僅是快刀,而是一種魂,刀魂!”張老頭睜大雙眼,渾濁的眼球散發著點點精光:“我練的根本就不是刀,我在觸摸刀的靈魂。任何見血的刀都會被鮮血賦予其靈魂,一旦你觸摸到刀魂之後,就會為之癡迷和瘋狂。這才是練刀的最高境界,你有資質,如果你肯,我願意把我畢生所學的刀魂之術傳給你。也許你依舊不相信,但是當你摸著一把殺人無數的刀子之後,會不會有一種特別的感覺?”
特別的感覺?雷峰叼著雞腿,摸摸腦袋回想起來,覺得似乎還真是那麽一回事。
好多刀摸起來就是那麽回事,可真要是殺人無數的刀摸起來的話,會在第一時間感受到一股寒意。不錯,就是那種能讓人汗毛孔瞬間豎起來的寒意。
比如老爹用來削蘋果皮的M9軍刀,黑乎乎的,一年四季都冰冷無比,就算放太陽下曬也沒用。還有老娘的軍刀,雖然沒有老爹的刀寒冷,可也讓人摸著受不了。
“你這麽一說……還真像有那麽一回事啊。”雷峰慢慢的撕下一塊肉,嚼了兩下咽到肚裡說道:“來,說說,什麽叫刀魂?”
“刀魂就是鮮血賦予刀的靈魂。”張老頭舔舔嘴唇,雙眼放光的解釋道:“如果一把刀沾染上足夠的鮮血,那麽刀本身就會因為鮮血的滲透而改變其本來的顏色,或者暗紅色,或者紫色,或者紫黑色。當刀變成這種顏色之後,就意味著刀子已經具備了刀魂,明白沒?”
“沒有。”雷峰乾脆的搖搖頭道:“你說的很明白,可我還是不明白什麽是刀魂,別說刀魂了,我連靈魂是啥都不清楚。”
“用最簡單的話說吧:凶!刀是利器,是殺器,是凶器,是大殺凶器。而人是什麽?”
“這個我知道,”雷峰揮揮手得意道:“人是高級動物,從達爾文的進化論來說,人其實就是猴。”
“屁話!”張老頭瞪著雷峰罵道:“純粹放狗屁!人,只是一個載體,如果這個載體本身就是一把大殺凶器的話,手中的刀自然會成為大殺凶器;如果載體只是一件利器的話,手中的刀只是一件利器。刀成為什麽樣,完全由人是什麽樣來決定的,明白嗎?”
雷峰點點頭,可眼睛裡還是一片茫然,因為他還是不太懂。這個張老頭說的有點太深奧了,就像精神病似的。不就是一把刀麽,有那麽玄乎嗎?
“唉……”張老頭突然歎了口氣,面色頹然道:“其實我只是一個失敗者,因為我手中的刀只是殺器而已,遠遠達不到大殺凶器的級別,甚至連達到凶器都勉強……”
張老頭的眼睛裡滿是恨意,悔意,似乎對於自己手裡的刀達不到最高境界始終報以濃濃的不甘。
“額……”雷峰沉吟一下,揚起臉頰深沉道:“殺一個人,是殺人犯;殺一千個人、一萬個人是好人,是英雄……”
“對!”張老頭興奮的站起來,衝雷鋒道:“道理就是這個道理,你果然是我要等的人。你身有凶殺之氣,最重要的還是你擁有一種最獨特的氣質!這種氣質才是你成為刀中之王最關鍵的因素,要知道,這種氣質根本就是十萬裡挑一,甚至百萬裡挑一都未必能出一個的。而且即便擁有這種氣質也未必同時擁有凶殺之氣,你很好,就是我要等的人,老天有眼啊,終於可以讓我的血舞流傳下去了……”
“氣質?”雷峰愣了一下,很是自信的抹了一把油乎乎的嘴巴,瀟灑無比的笑了一下。
帥,擁有氣質的雷峰超帥,擁有氣質並且微笑的雷峰24K——純帥!
“對你,你的氣質無與倫比,當你表現出你的氣質的時候,整個就是神經病!”張老頭肯定的說道。
聽到這話,雷峰怒了:罵了隔壁的,再次申明,老子不是神經病,最多只能算是精神病!
“神經病沒有任何形式上的精神禁錮,可以讓自己的思維無限跳躍,打破一切世俗所認可的常規。”張老頭捏著乾巴巴的拳頭激情澎湃大聲道:“刀魂所需要的就是這種無所禁錮,在凶殺之氣的灌注下,有所行,卻又無所蹤。沒有人知道你的攻擊路線究竟是什麽,也沒有人敢預測你的攻擊。因為你是神經病,神經病的精神世界簡直就是浩瀚的星空,無際的宇宙!”
雷峰陷入了思索,面色極為凝重。
“悟到了沒?”張老頭看到雷峰的表情,急切的問道。
“唔……”雷峰拿起雞腿,用力啃了一口道:“你的刀有沒有小李飛刀厲害?”
“廢話,連小李他媽的飛刀都沒我的厲害!”
“哦,這樣啊。”雷峰突然神秘兮兮道:“我給你講個故事啊,真實的故事。”
“說!”
“記得我在部隊的時候,有一次到非洲一個什麽玩意的部落執行任務。當時我押著一個叫盧瑟的鑽石大亨準備返回,彈盡糧絕啊,慘呀,可就在這個時候碰到了一群野人!”
“然後呢?”張老頭問道。
“我撒腿就跑,跑上一棵樹上,盧瑟不會爬樹,被野人抓住了,萬幸的是野人沒有吃盧瑟,一群野人輪著爆完菊花就走了;第二天又碰到那群野人,我又跑上樹,盧瑟又讓爆了一次,這回加上昨天的傷發炎了,可慘了。第三天又見到那群野人,盧瑟當時就腿軟了,我一想也挺心疼的,算了,多大事兒,我來。我把盧瑟扶上樹,自己等著野人的蹂躪,他們慢慢圍過來了,我閉上了眼睛,深呼吸……這時聽到一個野人的聲音:前兩天一直爆這個,今天把樹上那個拉下來吧。”
張老頭聽得一愣一愣的,眼巴巴的看著雷峰。說完的雷峰也是眼巴巴的看著張老頭, 眼睛瞪得圓圓的。
“你說的事跟刀魂有關系?”張老頭忍不住的問道。
“沒關系呀!”雷峰很是奇怪的說道:“我就是說給你聽聽而已……”
雷峰太奇怪了,自己就是給張老頭說說從前碰到的事,幹嘛非得跟什麽玄幻似的刀魂扯到一起?真是個神經病!
“看刀!”張老頭突然發出低吼,操著一根雞骨頭朝雷峰攻來。
遭到攻擊,雷峰的眼睛瞬間變得充血,一股狂暴無比的殺戮光芒如同利箭一般迸射而出。
雞骨頭精準的落在雷峰的脖子上。
雷峰的眼皮狠狠跳動,渾身上下的汗毛瘋狂孔倒豎起來:他根本就沒看到張老頭的出手路線,一點都沒看到!
雞骨頭收了回去,張老頭再次出手。
這次雷峰集中所有注意力,頂著對方手裡的骨頭。
“唰!”
急驟的破風聲傳出,雞骨頭再次擱在雷峰的咽喉上。
血絲瞬間充斥雷峰的雙眼,渾身上下的每一塊肌肉都隨著眼睛的赤紅無限繃緊:他依舊沒看清對方的出手……
怎麽可以這麽快?怎麽可能?難道真有刀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