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晚起的老鳥”書友對工資待遇的疑問,由於老寒帳號被禁言,不得不開單章回復。
就“老鳥”書友所“無語”的疑問,老寒必須再次重申:首先,不能拿國內的工資標準去衡量香港,八十年代末,香港白領月工資已經兩萬港幣以上,書中給出的待遇不算高;至於林薈嫻的工資待遇,上次開單章已經說過,是一個同工同酬的問題。事實上就算中資機構駐外,也有比國內高很多的駐外補貼。
其次,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只要做實業的都清楚,銷售費用是一筆很大的支出,尤其起步階段。何況八十年代做外貿,除了國家貿易之外就是參加“廣交會”,沒有現在的阿裡巴巴海外版,想打開國際市場就必須走出去參加展會,尋找客戶。
同時,書中不止一次強調過,外資企業不同於內資,內銷是受嚴格監管的,主要還是靠外銷。雖然不要像內銷這樣請客送禮,但在國外的費用一點都不少,來回機票、住宿、參加展會、吃飯、通訊費用,算不算浪費,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至於提前支付四個月工資,那是沒辦法的辦法,那時候沒有銀聯,更沒有網上銀行,就算國外各大銀行在香港有分行,小筆金額跨國支取也非常麻煩。
最後關於支付四個月工資,是不是“你傻”的問題,其實就是一個職業操守、一個誠信的問題。書中已經說明,招聘的都是精英,都是獵頭公司推薦的、受過高等教育的精英,到底“傻不傻”同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