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將一個通知送達某當事人的時候…
有種很新\\聞聯\\播的既視感…
這位當事人是一件故意傷害的CASE的苦主…
具體就是被卷入了一個債務糾紛而被打了…
打人的那一方,自然是因為故意傷害,在一定期限裡頭,領到了由國家免費供應的一日三餐…
按理來說嘛,CASE到了這個階段,當事人已經得到了應得的公道…
只是被打而住院的當事人,醫療費用之類的,加上另外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
共計差不多三萬軟妹幣需要領到由國家免費供應的一日三餐的那一方負責支付…
然後嘛…
對方沒有足夠的軟妹幣去支付這個費用…
於是嘛…
只能夠拍賣對方的房子了…
今天送達給當事人的通知…
就是關於這個拍賣啦…
當事人跟優子各種吐苦水…
說什麽經濟困難,希望能夠早一點拿到這個錢之類…
讓優子向領導反映這個情況之類…
雖然對方的穿著打扮,看起來確實是那種困難戶之類…
只是程序就是程序…
優子能夠做的,就是告訴當事人,耐心等待接下來的通知…
然後在優子給這個當事人做了一番思想工作後…
當事人的回應就是那種新\\聞聯\\播一般的感謝…
說是要在領到這個賠償款後…
請吃飯之類啦…
優子當然是謝絕了當事人的好意…
畢竟只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罷了…
BY-THE-WAY
看了以上文字,諸君也別以為這個當事人就一定是可憐人之類…
很多時候…
這些人都是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獎最佳男女主角的獲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