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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獵人》第11章 無人不知白朗寧
  天際慢慢發紅,朝霞破出雲端,戈壁灘像一面起伏的鮮豔旗幟。

  “各位,我為大家奉獻一首《我的太陽》!”番紅花振奮地清清嗓子,歌聲飽含熱誠,“啊,我的太陽,多麽輝煌,光芒萬丈,暴風雨過後天氣多晴朗  ”

  高登看著曙光一點點照亮紅發少年,激情飛揚的臉龐沐浴在金紅色的朝輝中。

  他唱這首歌目的何在?高登暗自尋思,他聽到雀斑、阿泰、翠茜發出爽朗的大笑,黎明在笑聲中到來。

  旭日升起,光芒璀璨,照亮了前方的破敗小鎮。

  阿泰、翠茜和雀斑轟然歡呼,番紅花卻捏緊拳頭,揮向小鎮:“我恨那些人,是他們害死了很多夥伴。”

  阿泰神色一悲:“他們也害死了阿杜。”

  雀斑不安地瞄了高登一眼,高登沒放過給血獄會樹敵的機會,挑唆道:“菜肴不怕熱,復仇不怕涼。”

  雀斑松了一口氣,他還真怕這個小白臉去告密。

  “小矮凳,你還真有暗黑類主角的潛質呢!但這句話是民間諺語,你抄襲了噢。”番紅花大大咧咧地拍了拍高登。

  他們一起向著小鎮奔去。

  這是個荒棄的鎮子,街道大半被沙礫覆蓋,屋舍殘破,早已沒了人家。

  高登望見血鴉和大漢們就守在鎮口,他們背後,懸浮著一艘黃色的“白朗寧”小飛艇。

  幾個童奴坐在飛艇下方,狼吞虎咽地大嚼。他們周圍擺著四隻大木桶,一隻堆滿麥餅,另外三隻盛滿清水。

  “大人。”高登率先走過去,恭敬地道。

  “恭喜你們了。”血鴉點點頭,態度比過去好了不少。“去進食吧,好好休息。”

  他們跑向木桶,那幾個童奴抬頭望向他們。高登看見了格鷹,後者仇視的眼神中帶著一絲忌憚。他又看到番紅花、雀斑和一個留著洋蔥頭髮型的少年狠狠對視,顯然也有積怨。

  “那個洋蔥頭太狠毒了,要把翠翠扔出去喂土狼。”番紅花忿忿不平地對阿泰、高登解釋原委。

  “先吃飯。”高登走到水桶邊,埋頭狂飲一通。這幾個童奴能比他們早到,肯定有兩手,他沒必要和對方結怨。

  番紅花不情不願地坐下來,一邊吃,一邊怒瞪洋蔥頭,瞪著瞪著居然睡著了。其他人也開始打瞌睡,唯獨高登一直保持警醒,身體外松內緊,像隨時可以激射出去的弓箭。

  “你不錯。”血鴉突然回過頭,對高登說。

  “能得到大人的讚賞,是我的榮幸。”高登受寵若驚地走過去,臉上露出畏懼、諂媚和一絲炫耀的複雜情緒,這個表情在家族訓練了好幾天。

  血鴉饒有興趣地審視高登:“聽你說話的語氣,你念過書?”

  “先父是一位男爵,他為我請過幾位家庭教師。”

  “你撒謊,貴族不可能被賣為奴隸。”

  高登結結巴巴地道:“大人,我,我是私生子。”

  血鴉想了想,忽而冷笑:“小子,你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麽?”

  “我想報仇。”高登面色忽紅忽白,半晌道,“父親死了,他的夫人怕我瓜分財產,把我賣給了奴隸販子。我,我要向那個狠毒的女人復仇!”他並不擔心血獄會查驗此事,

因為的確有這麽一位男爵,也有這麽一個私生子,隻是男爵把私生子藏的很好,他的夫人對此一無所知。眼鏡蛇家族乾掉了男爵和私生子,安排高登頂替後者的身份,再將私生子的消息巧妙泄露給男爵夫人,接下來的事順理成章地發生了。  血鴉陰惻惻地笑了:“原來是為了這個,你才刻意在我面前表現。哼,隻要忠心做事,不出幾年,你就能以血還血。”

  高登信誓旦旦:“全聽大人吩咐。”

  血鴉意味深長地瞥了高登一眼。這些年,血獄會的勢力急速擴張,內部的權力鬥爭也日趨激烈。他需要收攏一些有潛質的新人,培養自己的勢力。

  高登見血鴉不再多說,識趣退下。

  他並不讚同家族的臥底策略,那些元老要求“釘子”盡量低調,盡量平凡,以免引起血獄會的疑心。

  可前幾枚“釘子”還是未能幸免。

  高登決意反其道而行。他要高調,他要突出,他要以最耀眼的成長爬上血獄會的權力巔峰。

  刺探情報隻是小打小鬧。把血獄會掌控在手,才是對付其幕後勢力的最好方式。

  討好血鴉隻是第一步。

  過後,又有一些童奴陸續趕來。血鴉從白天一直等到日落,總共有四十九個童奴成功抵達了小鎮。

  高登仔細觀察著其他童奴。血獄會從各地奴隸市場交易了五千多隻豬仔,經過三個月的殘酷淘汰,活到現在的隻有四十名少男和九名少女。

  他們無一不具備超人的體質和意志,將成長為血獄會的精英。

  “我宣布,即刻起,你們不再是豬仔。”血鴉陰冷的目光掃過所有幸存者,四周頃刻無聲,一雙雙眼睛閃爍著亢奮的光彩。

  “你們將加入血獄會,成為一名行走在陰暗裡的刺客。”

  “今天,你們兩手空空。沒有金幣財寶,沒有顯赫家世,沒有權力地位。”

  “血獄會能給你們的,隻有刀與劍,血與火,主宰他人生與死的強大力量!”

  “擁有力量,就擁有一切!”

  血鴉說完,領著眾人登上飛艇。

  少年們坐在狹小的皮椅上,稀奇地打量著飛艇的吊艙,小聲議論。盡管飛艇問世經年,但對平民來說,仍然是個新鮮玩意。

  “我們將來,一定會比白朗寧更偉大!”番紅花看著艙壁上塗繪的“白朗寧”三個字,信心十足地道。

  “口氣比力氣還大。”洋蔥頭少年聽到了,譏笑道。

  番紅花不屑地對他搖搖手指,說出了一句白朗寧的名言:“麻雀安知老鷹之志?”

  這句話,是白朗寧發明飛艇時,對一幫嘲弄他的煉金士說的。當時大家沒聽懂,後來才明白其中含義。這句話最終被列為當世百句名家典言,其中,白朗寧的名言佔據了一半。

  即使夜空中最閃亮的流星,也無法比擬白朗寧的橫空出世。

  他最初隻是香之國內,一個遊手好閑的紈絝公子哥。有天賽馬,他摔落昏迷,醒來後忽然洗心革面,閉門潛學。

  一年後,白朗寧設計的新奇服飾引發貴族的時尚革命。兩年後,他編寫的《王子復仇記》、《茶花女》、《三個火劍手》震驚戲劇界,掀起文藝複興大潮。三年後,他譜寫的《英雄交響曲》成為武騎士聯盟的宣誓曲。四年後,他開辦一種叫做“夜總會”的娛樂場所,財源滾滾而來。五年後,他突發奇想,和煉金學會合作發明飛艇,被煉金學會授予“夢想大師”的稱號。為了感謝白朗寧替普通人實現了飛行夢,所有的飛艇出坊前,都會塗上白朗寧的名字。

  這是真正的當代傳奇,貴族圈的明星,學術界的寵兒,文藝潮的偶像。他是音樂家、設計家、美食家、哲學家、煉金專家  幾乎每年,白朗寧都會攪動一場全大陸的新風向。眼鏡蛇家族關於白朗寧的情報多達厚厚一本,高登發覺此人幾乎無所不會,除了武技例外。

  白朗寧是個修煉廢柴。

  “小矮凳,我們一定會超越白朗寧的,對吧!”番紅花振臂高呼,雀斑、翠茜和阿泰紅著臉,默默地研究天花板。

  “何必超越?乾掉他就行了。”高登淡淡地說,三人眾的臉更紅了,繼續研究天花板。

  大漢們輪流轉動螺旋槳,飛艇緩緩升空,飛向幽靈戈壁的最深處。

  兩天后,飛艇抵達血獄會的據點,一個專門培養刺客的秘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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