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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時代巨星》第397章 轉變風格
“我寫了一首新歌,嘗試一下。”程志堅連忙說道:“當然,和您沒法比的。”

 “哈哈……。”

 李霖哈哈大笑,“說起來,論作詞作曲,我也許還不如你呢!”

 “你知道的,我的歌在某些專業人士的眼中是無病呻吟的東西,是教壞小朋友、產生靡靡之風的壞東西。”

 李霖想起了某些報紙對自己的評擊,頓時不屑了起來。

 什麽‘教壞小朋友’、‘什麽談情說愛’之類的全部都潑到李霖的頭上,並且稱他的歌曲‘沒有正能量’、‘對社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簡直就是好笑。

 一首歌而已,娛樂大眾的東西,居然扯上了教化,這種事情也就是那些磚家叫獸乾得出來。

 還有那些小報紙,為了博名利,什麽都敢說,什麽髒水都敢潑,簡直就是煩不勝煩。

 “那些人純粹是眼紅。”

 程志堅為李霖打抱不平,“他們就是紅眼病犯了,你也不用在意。”

 “我當然不會在意。”

 李霖大手一揮,“你去錄音吧,我來看看,說不定我們可以成為同事。”

 “真的嗎?”

 程志堅大喜過望,“太謝謝了。”

 整個靈魂樂隊的成員都感覺今天好像處於夢幻之中。

 先是看見了紅遍整個亞洲的李霖,隨後對方居然記得他們。而且還和他們聊了起來,還說也許可以成為同事。

 同事!

 歌手的同事當然也是歌手,這就代表著李霖要引薦他們到公司裡面去。這對於一直在酒吧駐唱的他們來說是一個天大的喜事。

 尤其是李霖所在的公司是金牌唱片公司。

 盡管這家公司只是新崛起的唱片公司,和老牌公司沒法比,但這個公司旗下擁有像李霖這樣的亞洲天王,還擁有小天后張慧妹。

 像張紹涵那種小有名氣的歌手更是數量眾多,是新崛起的一家不容忽視的唱片公司。

 他們還記得他們以前看過一張報紙,它稱‘金牌唱片公司’是新世紀以來唯一一家有可能挑戰唱片巨頭地位的公司。

 當時他們還羨慕,想要加入其中。現在夢想成真了。

 他們不懷疑李霖能不能引薦他們過去。

 先不說李霖是金牌唱片公司的持有人,單說李霖是金牌唱片公司的一哥就不需要懷疑了。一哥的地位不容置疑。

 努力!

 幾人對視一眼,全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堅定。

 這是一個機會,只要把握住了,他們就能夠往前面跨一大步。

 作為歌手。誰不想站在最絢麗的舞台上盡情的唱歌,誰又願意永遠都呆著酒吧之中,成為一個普普通通的酒吧駐唱歌手。

 即便是有些名氣,又怎麽能夠和在舞台上接受粉絲歡呼的明星相比。

 “這是我們的曲譜。”

 程志堅恭恭敬敬的將曲譜遞給李霖,懷著被指點的心態說道:“希望您能夠指點我一下。”

 “說得這麽客氣幹什麽?我們也算是老朋友了。”

 李霖輕笑著接過程志堅遞過來的曲譜,仔細認真的看著。

 這首歌的名字叫做《鮮花火種》。

 從曲譜上來看,是一首重金屬搖滾風格的歌曲。

 “鮮花火種鮮花火種

 火種鮮花火種鮮花

 砰砰啪啪砰砰啪啪~

 經歷過風吹雨打_經歷過日曬雨淋……。“

 吟唱了幾句,李霖就停了下來,然後他看著靈魂樂隊期待的目光。原本準備的嚴厲說辭也說不出來了。

 “這首歌的歌詞沒什麽問題,曲譜也沒什麽問題。”

 李霖的話讓靈魂樂隊的幾個人眼神亮了起來。

 得到李霖的讚美意味著什麽誰都清楚,現在的李霖不僅僅是歌壇如日中天的天王。還是音樂鬼才,他的才華被眾多流行教父點頭承認。

 他說好,這首歌極有可能火起來。

 “但是……。”

 李霖話音一轉,靈魂樂隊的幾個人的心頓時吊了起來。

 “你們的這首歌太普通了。”

 “普通到沒有任何問題。”

 靈魂樂隊的眾人一愣。

 這是意思?

 普通到沒有任何問題?

 程志堅若有所思的看了李霖一眼,眼中的光明黯淡了下去。

 李霖沒有停留,繼續說道:“我看不見任何出彩的地方。換句話說,就是這首歌注定是一首淹沒於歌海的歌曲。”

 “論傳唱度。它不如流行歌曲和口水歌。”

 “論思想深度,它不如一些勵志歌曲那樣積極向上。”

 “整首歌,我看不見任何亮點,唯一看見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它沒有任何缺點。”

 “但是,在歌壇,沒有缺點往往比有缺點更可怕。”

 “我早期唱過一首歌《老鼠愛大米》,你們聽過嗎?”

 “聽過。”

 “是一首口水歌。”

 “蠻好聽。”

 聽著聲音再看著他們的表情,李霖立即明白他們是言不由衷,那明晃晃的不屑就差明明白白的告訴李霖,他們對那首歌很不屑。

 “很不屑是吧!”

 李霖笑著說道:“很多人都不屑,甚至還有人評擊過我,說我唱那種無意義的口水歌簡直就是在拉低自己的檔次。”

 “但是,在當時,我不覺得有錯。”

 “因為我在唱《老鼠愛大米》的時候還是一個網絡歌手,哪怕那個時候的我已經有了許多粉絲,可依然唱了。”

 “為什麽。就是因為傳唱度。”

 “《老鼠愛大米》不積極,旋律簡單,裡面通篇都是情情愛愛。在許多人眼裡,這都是缺點。”

 “但就是這些缺點,讓《老鼠愛大米》流行了起來。”

 “現在你們明白了嗎?”

 “你的意思是說製造缺點?”靈魂樂隊的一個人若有所思的問道。

 “不是。”

 程志堅道:“我覺得應該不平庸,要有自己的特點,哪怕這個特點在許多人眼裡是缺點,但只要有自己的特點,就有可能流行起來。”

 “賓館。答對了,可惜沒有獎勵。”李霖笑了一下。“唱歌,不能中規中矩,想要火,就的打破常規。不能甘於平庸。”

 李霖前世那些網絡神曲是怎麽火的?

 不就是有自己的特點或者說缺點嗎?

 什麽《愛情買賣》、《最炫民族風》,被人評擊了一次又一次,但火就是火,不能否認。

 當然,有特點也不一定能火,但沒特點就一定不能火。

 “我們也唱那種口水歌嗎?”

 程志堅後面的一人很不服氣的說道:“我們可是樂隊,怎麽能夠為了迎合市場就放棄自己的風格。”

 “自己的風格?”

 李霖反問一句,“請問你們有什麽風格。”

 “我們是搖滾樂隊,是重金屬搖滾風格。”那人昂首挺胸的說道。非常驕傲。

 “全球搖滾樂隊沒有幾千也有幾百,其中玩重金屬搖滾的絕對不止你們幾個。”李霖笑了一下,“你能告訴我。你想要如何在那些人中脫穎而出嗎?”

 “而且……。”

 李霖一抬手,製止了那些人的開口,“全球玩重金屬搖滾的,出名的就那麽幾個吧!”

 “好了。”

 “你們仔細考慮一下我的話吧,是堅持沒必要的重金屬搖滾風格還是屈服於市場,玩弄市場接受的音樂。”

 在華夏。搖滾尚且屬於小眾,何況是搖滾裡面的分支重金屬搖滾。那是小眾中的小眾,想要火爆起來,幾乎是沒可能的事情。

 在李霖前世,幾支火爆的搖滾樂隊幾乎全部都向市場屈服了。

 比如說信樂團,比如說五月天,他們表面上玩的是搖滾,實際上玩的是流行,也就是所謂的流行搖滾。

 而曾經火爆一時的花兒樂隊,更是乾脆主打流行,在流行裡面加入少量的搖滾風格。

 這也是為什麽他們被搖滾迷批判為‘偽搖’的原因之一。

 “換句話說吧,就是你們是甘願在酒吧裡面駐唱還是在光鮮明亮的舞台之上接受歌迷的歡呼。”

 “俄國著名文學批評家赫爾岑在年輕的時候曾經用一句‘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嗎?’來反駁主人。”

 “但我要是告訴你,

 “好了,我言盡於此,你們自己考慮吧,如果考慮好了可以來找我。”

 李霖將自己的名片遞給程志堅,“我先去錄製歌曲了。”

 望著李霖的背影,靈魂樂隊的幾人沉默了下去。

 “胡說八道。”

 一個人突然憤憤的說道:“在國外,重金屬搖滾也是非常火爆的音樂風格之一,完全不遜色與所謂的流行,甚至比流行更流行,簇擁者極多。”

 “即便是在華夏, 搖滾勢弱,但也僅僅只是勢弱而已,遲早有一天,搖滾會流行起來,會被大眾所接受。”

 “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屈服於流行音樂風格之下,我建議我們繼續堅持做自己的工作,反正我們現在已經很受歡迎了嗎?不是嗎?”

 “受歡迎?是我們受歡迎還是光輝歲月這首歌受歡迎?一首歌的老本能吃多久?更何況這首歌還不是我們唱的。”另外一個人冷笑了起來,“我建議我們可以嘗試著做一下流行音樂風格,如果成功,我們就轉型,我再也不要過以前那種苦日子了。”

 “不行不行,我們當初之所以聚集在一起,完全是因為重金屬搖滾,現在讓我們放棄,我第一個不同意。”

 “你當然不同意了,你家境優渥,可我們不一樣,做了這麽多年了都沒火起來,該嘗試一下別的風格了。”

 “什麽叫做我家境優渥,對,沒錯,我是家境優渥,但這是我的錯嗎?”

 “不是你的錯,只是你該考慮一下我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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