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陷害。”洛風還在憤憤不平,“沒想到她居然陷害你。”
“不過你為什麽不將她們送進監獄?”
洛風覺得奇怪。
別人如此陷害李霖,李霖為什麽不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把他們送進監獄,要知道,誣陷的罪名雖然不算重但也不算輕。
“很簡單,我根本就沒辦法將他們送進監獄。”李霖搖頭,不是他不想將蘇可和孫玉麟送進監獄,而是他不能。
在法律上凡事都得講究證據,這個證據不僅僅是人證還有物證,缺一不可,當然,如果他有權勢的話就另說了,不過可惜的是他並沒有那種權勢,哪怕是李莫愁和李秋華這種頂級歌手也沒有那種權勢。
在沒有權勢又沒有物證的情況下想要將人送進監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其實也不是沒有物證,只要他找到蘇可交給孫玉麟的那個手機就可以找到短信,哪怕是短信被刪除了也就可以去移動聯通這個通訊公司查詢記錄,不過想要憑借這個物證把他們送進監獄裡面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李霖乾脆放棄這個想法。
“好了。”李霖一擺手,“這件事情就告一段落了,你也不要透露出去給報紙,反正蘇可和孫玉麟這兩個人我們大概是見不到了。”
透露出去給報紙恐怕會惹得沸沸揚揚,李霖可不想被那些記者給纏上。
“我知道了。”在此之前,洛風還真有將此事告訴記者的心思,不過李霖這樣一說她就沒這個心思了。
“不過我們接著剛才的廣告說吧!”
“你不是說不能類和醫藥麽?”
“我這裡有個飲料的廣告,是娃哈哈98年推出非常可樂,要不要給你接了?”
“非常可樂?”李霖倒是有些意外,前世這款飲料就狠狠的火爆過一段時間,不過一段時間之後這款飲料就基本上宣布潰敗了,尤其是在城市這塊陣營,非常可樂基本上消失不見了。
對於這款飲料是如何潰敗的,李霖根本就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對他而言就是一個廣告而已,又不是什麽代言。
明星代言的商品如果因為銷量不好而基本上消失不見的話很會影響代言人的口碑,但廣告就不存在這種可能性了。
聽見李霖對這款飲料有興趣洛風也很高興,“它們開出的價格是六萬一支廣告。”
六萬拍攝一個廣告,對於李霖這樣的新出道的歌手已經是非常豐厚的待遇了,哪怕是他現在是紅星,而且還是證明了自己的才華、被眾人音樂人看好的紅星。
“而且非常可樂在市場上的佔有率和口碑都非常不錯,在飲料行業裡面應該算是一線品牌了。”
“唯一的遺憾就是要和別人一起拍攝。”
洛風對這個有些耿耿於懷。
廣告和電影不一樣,一般廣告只有一個絕對的主角,再不濟也只有兩個主角,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其他都是配角,很少有兩個主角產生。
這是因為廣告的時間太短了,哪怕是絕對的主角其實露臉的時間也僅僅只有幾秒鍾而已,如果再在裡面分出一個一號主角、二號主角,那麽‘主角’露臉的機會將會壓縮到一個明星都難以忍受的地步。
畢竟明星拍攝廣告雖然是為了錢但裡面又何嘗沒有借助廣告稍微曝光一下自己的機會。
“群星?”李霖楞了一下。
一般的廣告是一個明星加上一群模特或者是不出名的演員之類一起製作,但也有一些特別的廣告是群星出演。
這種廣告要麽是公益廣告要麽就是出資的廣告商在財大氣粗的同時又非常看重廣告裡面的產品,所以利用群星的影響力著重推薦自己的產品,擴大市場佔有率,像可樂可樂和百事可樂這樣的跨過企業就經常這樣做,不過他們找的一般都是頂級明星、甚至是小天王小天后,根本就看不上李霖這種新出道的歌手。
“算了,群星就群星唄,反正只是一支廣告而已。”
李霖倒是不怎麽在意,廣告和商演一樣本來就是明星的撈金之地,根本就無需太過挑剔和在意。
“那好,我給你接了。”洛風見到終於開張了立即就欣喜了起來,雖然說李霖有網絡上的打賞和下載費用,但那個太不穩定了,可能這個月收入好幾百萬下個月就只有幾萬。
而且李霖花銷太大,單憑網絡上的收益根本就不足以支持李霖的收益,她可是見過李霖一擲幾十萬的場景。
“喂,是徐先生嗎?李霖答應接了你的廣告……明天?……這麽趕?我看看情況……稍等一下我得問問李霖。”
洛風將手機捂住之後就衝著李霖說道,“李霖,他們要你明天去簽約,簽約之後就開始拍攝廣告。”
“你來得及嗎?”
“這麽趕?”李霖眉頭一挑,他見過商演趕的但沒見過廣告也趕。
“對面那邊本來選中了一個一線歌手。”洛風解釋道:“結果在所有準備工作都做好的情況下那個一線歌手突然出了點小小的問題不能拍了,於是他們就只能另外找人了。”
“然後就找上我?”李霖笑了笑,“沒想到我白撿了一支廣告。”
“好吧,你回復他們,說我今天晚上就趕過去。”
明天又要簽約又要拍戲,如果明天再過去肯定趕不到,所以他乾脆今天晚上就過去,順便在那裡休息一下。
“不用今天晚上,他們就在杭州,明天去也是一樣的。”洛風笑了笑,又將捂住的手機的手松開,和對面的通話,“我們明天就過去和你們簽約。”
杭州娃哈哈!李霖一愣,隨後笑了,非常可樂就是娃哈哈的旗下飲料品牌,他們不在杭州又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