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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先四十年》第12章 病沒病醫院說了算
和風的人跟著巫山一起走了,省高院像炸開了鍋。

 從維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以來,是第一次有人敢在法院裡拔槍。

 當時迫於形勢,不得不把涉案的兩口子帶過來。

 現在和風的人走了,這個案子該怎麽辦?不是一個處級的庭長所能決定得了的,得趕快向法院院長匯報。其實不等他們匯報,這裡的消息第一時間內,就已經傳遍了烏市的貴圈。

 各種反應的都有,和風的行動,無疑是赤在打省城公檢法的臉。

 是可忍孰不可忍,維省的公檢法頭頭第一時間,到了省委書記面前。

 汪恩冒早就知道了消息,對這個案情不說是了如指掌,也非常清楚了。

 省供銷社,在這個年代還是非常吃香的行業。曹先河一句話,省檢察院都準備對夏侯生下死刑判決書了。本來與他們沒關系,也不得不硬著頭皮,被公安局和法院拉著一起來了。

 盡管省委書記對案情了解得比較透徹,還是耐著性子聽法院的人把整件事情說完。

 “汪書記,在過去有大鬧公堂的說法。如今,我們有衝撞專政機關的律法!”事情發生在高級人民法院,其院長自然是當仁不讓,一馬當先,說出了自己的看法。

 “那你的意思是說把巫山抓起來?”汪恩冒似笑非笑,看著這三個人。

 一般情況下,他們能受到不進常委的分管副省長的接見是常事,就是省長因為職權管轄的原因,也不時接見這三個部門。至於省委書記,三人拜見的次數屈指可數。

 看到汪書記的眼光,法院院長不閃不避。依然鬥志昂揚:“汪書記,法院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法規定的程序辦事兒。因為涉及到副廳級幹部的抓捕,得向您請示。”

 汪恩冒不置可否,轉向公安廳長:“維省公安局的人,還是很厲害嘛。聽人一說,就知道這人有沒有病。人家一報案,馬上去抓人,什麽時候公安機關這麽有戰鬥力了?是不是有人說我汪恩冒犯了罪,也要把我抓起來?”

 公安廳長沒想到矛頭指向自己,不好說是也不好說不是。只是乾咳著說:“不敢不敢!”

 “不敢?”汪恩冒失笑:“你們公安部門還有什麽不敢的?依我看,你們很敢嘛!供銷社主任的面子很大呀,一個電話,烏市公安局的人就去抓人。我想知道,不管是省法院還是省公安局。張口閉口說法律,你們真把法律放在眼裡嗎?如果和風的人晚到一步。他們帶過去究竟是一具屍體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既然省委書記說到了供銷社主任。看來對案情都了解得差不多了。

 本來還準備開口的檢察院院長馬上知機地當起了鴕鳥,不再說話。

 汪恩冒也沒有興趣找檢察院的麻煩,又扭頭對法院院長說:“你們口口聲聲說巫山衝擊專政機關,我想知道他為什麽要衝擊,怎麽衝擊的,給法院造成了多大的損失?”

 “這個......倒沒有。”法院院長本來覺得底氣十足,被省委書記這麽一點,亡魂大冒。能從京城空降下來的人,豈是省法院動得了的?還是打足精神:“不過他們在法院拔槍了。”

 “拔槍的人是和風公安局的!”汪恩冒擺擺手:“巫山下了命令。那你們究竟是抓巫山呢還是抓公安呢?巫山本人沒有行動。公安是按照命令執行的。”

 汪恩冒沒有興趣看面前這三個人,他把椅子一轉,側面對著公檢法的頭頭們,眼睛看著窗外。維省的情況,比其他省份都要複雜,除非萬不得已,他是不會下令撤職的。

 “我就奇了怪了,”汪書記像是在自言自語:“烏市公安局以莫須有的理由去抓人,而且到了和風的地界,既沒有與縣裡的公安局通氣,也不和歐洛泰的公安局打招呼,這合乎辦案程序嗎?究竟我們的公安機關是為誰服務的?”

 三位在烏市有頭有臉的大佬臉色都變了,看來下去就要搜集曹先河的材料,不然大家都吃不了兜著走。要說別人的材料不好找,曹先河一家人的工資才多少?給他孫子治病眼睛都不眨大包大攬。其他的情況自然不在少數。

 三個人交流下眼神,已經有了決斷。

 他們的小動作,自然沒有逃過戎馬大半生的省委書記的眼睛。有些時候說話,就是點到為止,作為省委書記總不成告訴你查誰抓誰吧,一旦出了差錯,就到了這位封疆大吏的頭上。

 “你們下去吧,”汪恩冒覺得差不多了:“執法機關,就應該依法辦事,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關於巫山同志,到此為止吧,只不過是別人做了初一他做十五而已。”

 大家面色不渝地離開了省委大樓,剛出大門遇到正在焦急等待的烏市公安局長。

 他趕緊迎上前去:“廳長,抓嗎?”

 如果說要去抓巫山,烏市公安局會自告奮勇出手,一雪前恥,盡管公安廳會自己動手,到時候跟著去看看熱鬧心裡也舒服。

 “姓秦的,你把老子害死了!”公安廳長打開車窗怒罵道:“滾回去!”

 要不是這裡在省委大院外面,說不定他都想跳下車來揍人了。

 秦局長可不敢反嘴,只是心裡在嘀咕:讓我們抓人,是公安廳下的命令吧。

 他嘴上可不會說,口氣依然恭敬:“廳長,那和風的兩口子怎麽辦?”

 “怎麽辦?涼拌!”公安廳長搖下了車窗:“記住,依法辦事!”

 車子已經走遠,秦局長的警車還在旁邊停著。

 “局長,那兩個人究竟該怎麽辦啊?”旁邊一位公安小心提醒著。

 “治傷吧!”秦局長垂頭喪氣地上了車:“傷要治好了,他們想走就走。”

 夏侯生與鍾美賢兩人聽說放他們走,連烏市公安局送去治傷都免了。些許外傷,咱和風醫院就可以治療。逃也似的,馬上就往家趕。

 “書記,這事情就這麽算了?”從省高院出來,李開軍看到老領導一直不吭聲,以為對方心裡有所顧忌。

 巫山淡淡搖著頭:“還能怎麽樣?把當庭的人全部抓起來?”

 說到這裡,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那樣,就真的大發了。縣級公安機關,抓了地級公安機關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人,可以說仕途從此基本上就斷絕了,不管他的後台有多硬。

 李開軍有些不相信,在他的記憶裡,老領導才不會這麽半途而廢呢。

 他真猜對了,第二天,在人民日報上就發表了署名為巫山的文章。有了王一嵐這個人在裡面,發表文章啥的,只要不是什麽了不得的話題,肯定就可以上報紙。

 社長是趙總理的老部下,看到是老領導乾孫子的文章,忍不住為這篇題目為《什麽地方才能判斷公民有病》的文章做了編者按,發表在頭版頭條上。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下子,簡直就捅了馬蜂窩。

 這哪裡是針對某一個部門的文章啊,簡直在挑戰潛規則。

 有錢有勢的人被抓進去了,隨便找個醫院開個證明,這人就可以保外就醫。

 像這次鍾美賢的案件,明知是誤抓,往精神病院一丟了事兒。

 醫院的人也不管,人送進來了,他們就醫治。除了極個別有良知的醫生,一般的醫者都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政府機關送來的人,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有朝一日醫院誤診了,還得這些人來保駕護航。

 對巫山熟悉的人,第一時間就看到了這篇文章。

 “還是一心為民,這伢子不錯!”偉人看到了,停下了抽煙,微笑著說了一句。

 趙立生剛到辦公室,先看了光明日報,接著就是人民日報。

 上位者,他們了解下面的情況,這個年代,所謂的微服私訪是沒有的,除了下面的情況匯報,就是看看報紙。

 “不錯嘛!”趙總理呵呵笑著:“看來小山這孩子無論什麽時候,都是透過現象看本質。”

 本來,這麽大的事情,按說應該會有辯論的。不管哪個部門,都沒有出頭。

 一個人是否有病,不都是讓醫院說了算嗎?報紙上列舉的某市公安局隨便說一個人有病,直接讓精神病院一丟這件事,本身就不佔理。

 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甚至人大常委會已經在出台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是否有病,必須到至少縣一級的醫院去開具證明。

 在討論中,大家就證明是幾家的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辯。

 有的人認為,醫院就是救死護傷的地方,一個縣級醫院開具的證明足夠了。

 另外的人則反對這種說法,醫院裡面難免有人與外面勾結,隨意開出來。

 最後,雙方取得了一致意見,至少是縣級醫院且不得少於兩家醫院的證明,才可以認定。

 醫院的設備,都有損耗的,這筆錢該誰出呢?又引起了論戰。

 不少人認為,現在的老百姓兜裡有錢了,他們要開證明,自然是自己付錢。

 這筆錢對老百姓來說,並不至於傷筋動骨。

 反對的人則說,誰需要這張證明,那就誰出錢。

 譬如公安機關認為某人有病,他們就必須出這份錢。

 天高皇帝遠,這些都沒有巫山的什麽事情。

 每天都在忙碌,卻意外接到了向後明的電話,不由面色大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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