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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神王座》第257章 覲見狼王
狼舍在鐵爾營寨外的一處山坳中,這裡可以避風,距離鐵爾也有一段距離。【首發】

 雖然恐狼王跟鐵爾訂立了圖騰盟約,也難保證魯伯斯的下屬中有沒有野性難馴,饞血食而跑到營寨周邊偷偷捕獵蠻人崽子和地精的。

 到目前為止倒是沒發生過這種事,不過為了保險起見,羅森還是加強了營寨周邊的巡邏。

 狼舍是磚石結構的平房,相當的簡陋,但對於習慣了風餐露宿的恐狼來說已經算相當好的棲身處了。

 每天蠻人士兵都會拉著兩三車熬煮好的狼食來喂狼,這些狼已經有很多天沒出狼舍了,羅森的款待實在太優渥,從來沒有蠻人部落會向狼群源源不斷的提供食物,因為蠻人自己的食物也很匱乏。

 恐狼們也算是頭一次享受到了“寵物般”的待遇,狼舍也沒上鎖,狼群可以自由出入,這些狼偶爾會跑到荒原裡遛彎,隨機地捕獵些沙鼠之類的小獵物打打牙祭,卻是沒有進行大規模的狩獵。

 普通恐狼智慧也許不高,但它們對於危險很敏感,之所以這麽老實一則是因為它們的狼王不在,二則是因為羅森曾經來狼舍氣勢全開,用名將威壓狠狠地將它們震懾了一番,展出了了他一個人就能滅掉整個狼群的實力——這也是在狼王不在狼群中,群狼無首的情況下。

 它們的狼王前兩天剛剛返回,羅森已經回部落快一個月了,魯伯斯卻在這段期間滯留在赤栜城。羅森也不知道是為什麽,畢竟魯伯斯不會說人話,他們之間的心靈感應也無法傳遞複雜信息。

 他猜測大概這頭老狼已經狼老成精,獲得龍圖騰盟約後智力飛速提升,開始對人類世界感興趣。

 魯伯斯滯留在赤栜城的時候當然是那副松獅犬的扮相,倒是它回來的時候,羊駝皮毛被磨損得很厲害,幾乎要露出馬腳。

 看這個意思,若是羊駝皮一直不出問題,魯伯斯會一直滯留在赤栜城,以一條流浪狗的視角偷偷觀察人類。

 也幸好這頭狼跑回來了,要不然地精狼騎的組建還要拖後很久,沒有魯伯斯的指揮,恐狼們絕對不會讓地精騎在身上。

 越走近狼舍,芬克越緊張,他不住地發抖,在看到狼舍外圍巡邏的恐狼哨兵之後,他抱住羅森的小腿就不撒手了。

 羅森一個犀利的眼神瞪過去,那幾頭恐狼哨兵嗚嗚叫著夾著尾巴逃進了狼舍。

 “把面具戴上吧,這種事情,還是得由芬羅出馬呀。”

 芬克點點從,從隨身攜帶的工具包裡取出面具,鄭重地戴在頭上。

 一帶上面具,地精酋長就不再顫抖了,他挺起小胸膛,反倒走在了羅森前面,大搖大擺地走進了狼舍,完全視環伺著他的狼群為無物。

 狼群自然是不敢招惹他,矮小的地精身後可走著一位高大的蠻人戰士,芬羅頗有些狐假虎威的感覺。

 期間倒也有個小插曲,一名驕傲的狼將讓路慢了,被芬羅刻意地狠狠一腳踩了尾巴,這頭狼將怒火中燒,也不管芬羅有羅森撐腰,張開大嘴就咬了上去。

 芬羅卻出手如電,從工具包裡掏出一顆鋼球塞進了狼嘴裡,這顆鋼球一入狼口立刻分解膨脹,硬是把這頭狼將的嘴巴卡得嚴嚴實實。

 這小插曲倒是嚇了羅森一大跳,他眼看芬羅要葬身狼吻,出手都來不及,卻發現轉瞬間那頭將境恐狼就疼得在地上直打滾,連嗚嗚慘叫都叫不出來,只能發出一些“嗬嗬”的嘶鳴。

 “一個小道具罷了,彈簧膨大球,被魯伯斯跟蹤過之後,總得想出對策,就造了這樣的防身工具。”

 芬羅若無其事地想羅森解釋道。

 “不對啊?”羅森卻詫異道:“我現在境界有些高,對低境界戰士感知判斷不太敏感了,你剛才動手的時候,我怎麽覺著你好像突破將境了?”

 “確實突破了。”芬羅點頭道:“勇將境的關鍵就是感悟勇氣的真諦,冥神的無畏面具戴在我臉上那一刻起,我的心境就已經達到勇將境界,只不過日常事務繁雜,身體得不到相應鍛煉境界突破才拖慢了,這段時間打造兵器,我也掄了不少次鍛錘,身體得到錘煉,自然就完成了境界晉升。”

 “你大概是史書上記載的葛瑞根大王之後第二個將境地精了吧?”

 羅森不由得嘖嘖稱奇,他細細看去,芬羅的肌肉線條果然硬朗許多,可要比從鋼岩回來時壯碩多了。

 芬羅走向那頭打著滾用雙爪爪撓嘴巴的將境恐狼,從工具包裡掏出一把螺絲刀,一隻手按住狼,將刻刀遞到狼眼邊上。

 “這次權且饒了你,如果下次再朝我呲牙,我就挖下你一隻眼睛!”芬羅比劃著螺絲刀,用力一桶,卻沒捅進狼眼中,而是插入了狼嘴裡如花瓣般分裂的金屬球中心。

 螺絲刀一扭,金屬球再次縮小,掛在了螺絲刀上,被芬羅從狼嘴裡取了出來。

 盡管金屬球已經取出,那頭倒霉的狼卻掉了好幾顆狼牙,嘴裡也被分裂後鋒利的金屬外殼邊沿割破,血肉模糊。

 那頭狼尾巴緊緊地夾在襠下,嗚咽著掉頭逃跑了。

 收拾完了這頭狼將,芬羅一個犀利的眼神掃過去,圍著他的群狼立刻散開了一大片,似乎與畏懼羅森相比,更畏懼這隻帶著烏鴉面具的地精。

 羅森只是威嚇而已,這隻地精下手卻極為狠辣,恐狼對危險的判斷向來敏感,敏銳地察覺出勇將地精的手段要比名將蠻人更陰損,危險性更強。

 狼是要靠嘴巴捕獵和吃東西的,那頭倒霉的狼將起碼要挨半個月的餓傷才能好,期間還要忍受口腔潰瘍的苦楚,芬羅的這一招對於恐狼來說簡直就是克星。

 二人走到了狼舍庭院的最裡面,那裡有一座木結構的酋長長屋,相比羅森的長屋卻是小了不少,但從外形到內部結構,都與蠻人酋長長屋一般無二了。

 這是羅森特意給魯伯斯建的狼王“王宮”,他知道魯伯斯智慧已獲得本質的提升,已不能單純將它當成狼來看待,必須給予它足夠的尊重,彰顯出它的地位,這才命人建了一座酋長長屋來給它居住。

 長屋門口,在大門兩側竟是一邊蹲著一頭狼將,魯伯斯也學會了給自己的王宮設立衛兵。

 在羅森走過來時,一頭狼將阻攔在門口,另一頭狼將則掉頭進了長屋。

 “這都學會通稟了呀。”

 一邊嘀咕著,羅森也沒著急,老老實實地等在門口,魯伯斯開始學習人類的行為習慣,對羅森來說是一件好事,它越對人類感興趣,將來與羅森合作作戰的時候配合也會越默契,他們之間的交流也會更加順暢。

 “就是不知道狼能不能學會說人話,從生理角度來說,恐狼的聲帶是發不了複雜音節的。”羅森思索著自言自語道。

 芬羅插嘴道:“也許可以通過手術來稍稍改造一下,如果能給我提供實驗對象的話。”

 “嗯?”羅森撓頭道:“你什麽時候對醫學有研究了?我記得你隻對機械感興趣來的。”

 “芬克是個機械迷。”芬羅道:“我雖然對機械有點興趣,卻沒他那麽癡迷,我更喜歡研究能對生物造成更大傷害的‘致命小裝置’,這就要涉及一些解剖學方面的知識,在芬克睡著之後我偶爾會研究一下,解剖些屍體。”

 羅森頓時感到後背冷颼颼地。

 芬羅的說話聲跟布魯斯老爺頗為相似,低沉冷靜,這番話說起來語氣也算平淡,卻隱隱帶著寒意。

 “呃,我貌似是釋放了一個了不得的家夥啊,你這小興趣愛好有點嚇人。”

 “羅森,我的朋友。”芬羅笑了起來:“不要擔心,我可不是什麽嗜血的變態,研究這些東西,也是為了讓那些惡人們為他們所犯的罪孽付出更大代價,我的力量很難提升,想達到你的境界幾乎是不可能的,只能依靠這個。”

 說著他拍了拍工具包,又指了指自己的腦袋。

 “我倒是完全不在意,就算你真的是個嗜血變態也沒什麽。”羅森聳聳肩:“只是你不要把芬克弄沒了啊,芬克可是我最好的地精朋友,你都只能排第二。”

 “放心吧,不會的。”芬羅道:“我也很喜歡那家夥。”

 二人的對話被一聲狼嘯打斷,看門的那頭狼將用頭頂開了大門,為二人讓出了路。

 二人走進長屋,來到了議事廳中,魯伯斯正趴在鋪著熊皮的酋長王座上,議事廳中零零散散地或趴或蹲聚集了不少將境恐狼。

 羅森走上前,握拳捶打胸口,很正式地向恐狼王行了禮。

 狼王跳下王座,漫步到羅森面前,向他點了點頭,這是狼族的禮節。

 “您在人類城市裡呆了一段時間,我猜想憑借您的智慧,應該已經能夠理解一定程度的人類語言了吧?”羅森試探著問道。

 魯伯斯歪著頭聽完了羅森的話,它蹲在地上思索了片刻,伸出爪子,用爪尖在地上畫了個“對號”。

 羅森都有些看直了眼,這個符號乃是人類通用的符號,很多民族中都那這符號來表達“正確”或“是的”的含義,但他卻是頭一次看到一頭狼理解了這符號的含義,並用它來表達意思。

 這頭老狼果然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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