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啊,在民。這位是……”
“鄭秀妍,算是妹妹吧。”
看到穿著一身深色西裝的金淳於,李在民眼中也透露出了困惑的神色,而一旁的傑西卡則恭敬地打著招呼道:“你好,老先生。”
在韓國,尊老愛幼已經快成為強製性的道德準繩了。傑西卡的禮儀倒也沒有過,至少在韓國人眼裡,這才是年輕人應該有的態度。
“嗯,你好,不錯的姑娘。”
或許是現在傑西卡沒有化妝的緣故,金淳於對這種純天然的小姑娘總歸會抱有一些好感的。但在點頭之後,他便將視線再次集中在前方上。
這裡……是一個墓園。
李在民不清楚這個地址的意義,不代表傑西卡不了解,她在看到地址的時候瞬間嚇了一條,一群老頭子在墓園聚會,究竟是人是鬼還得另說。
綠色的草坪上矗立著一個又一個大理石刻成的墓碑,每個墓碑上都掛著一張黑白的照片,下方刻寫著沉睡在這裡的人的姓名。
整片墓園,除了他們三人外,幾步看不到其他人的影子。
風蕭瑟的吹著,而感到一些不安的傑西卡,身體朝著李在民靠近了一些,仿佛這樣才能讓她的心靜下來。
“有興趣聽老頭子講個故事嗎?”
金淳於過了很久,才轉過頭對著李在民問道:“一個很沒有意思的故事。”
“我總覺得不聽的話,會有很多的遺憾。”
李在民點了點頭,開了一個玩笑並表示自己願意聽下去,看金淳於現在的樣子應該是在等人,那乾脆聽他講講以前的事情也不錯。
“這個老不死……不,是已經死了的家夥,和我還有另外兩個糟老頭,是從小一起長大的。”
那墓碑上的主人名字叫做楊泰浩,其去世的年份,是在八年前。墓碑上的那主人的照片,笑的異常纏爛,完全看不出來是一個已經六十歲的老頭子。
金淳於抖了抖自己的小胡子,有些懷念地說道:“我們那個時候呀,關系很鐵,從小一個院子裡長大的,這家夥排行第一,我排行老小,雖然我們幾個也就差了幾個月而已。那時候,我們幾乎做過了所以可以做的事情,一起打過架,當過兵,扛過槍,嫖過娼……”
傑西卡聽到最後一個的時候稍微有點不好意思,但金淳於卻絲毫沒有在意,直接往下說道:“幾乎所有能玩的事情我們都一起玩了,也都玩膩了,直到有一天,這個老死了的家夥突然想出了一個驚人的主意。”
“‘我們組樂隊吧’!”
金淳於在模仿著一個略顯沙啞卻透露著興奮的聲音,模仿完這句話後,才繼續說道:
“這家夥,就這麽輕飄飄的一句話,讓我和其他兩個人全部忽悠住了。樂隊是什麽?在我們那個年代,這東西代表著叛逆,代表著一種反潮流,我們開始打工賺錢,什麽都乾,就為了去買那時候看來奇貴無比的樂器。甚至……我還偷了家裡的錢,為了這件事情,我可沒少挨家裡人的板子。結果,這老死的居然一分錢都沒有出,當我們問他時,他就輕飄飄一句話‘我是主唱需要買東西嗎?’把我們全部頂了回去。”
講到有趣的地方,金淳於自己先開笑了懷,笑著笑著,他便累了,歎了一口氣說道:
“我們那時候什麽都不懂,什麽好聽玩什麽,有時候搞搞民謠,有時候搞搞搖滾,就這樣玩了三年,甚至也沒在人面前表演過,各自練各自的,有時候一起練,譜子也沒有,大家都是憑感覺玩的。然後有一天這家夥,就是這家夥,突然要說出道。”
“你真的不知道啊,那家夥的聲音就像是鴨子叫一樣,難聽的要死。而且一點唱歌的技巧都不會,我們好歹都要回去練習著樂器,他每天就是唱完了回家睡覺……”
“這樣子的人想出道?我們當時都覺得這個家夥瘋了。”
金淳於有些唏噓地說道:“確實,他自己也認為自己瘋了。我們四個人走上了街頭,在一個最熱鬧的地方放下了自己的樂器,然後開始唱歌,然後……”
“怎麽了?”
金淳於似乎可以在賣了一個關系,而進入了故事中的傑西卡也忍不住好奇的問了一句。
“我們因為擾民被送到警察局去了。哈哈……”
金淳於的想起了那時候的瘋狂歲月,帶著自豪的笑意說道:“那個時候很叛逆,覺得進入警察局這種事情,絕對是超級光榮的,出來的時候甚至在各條路上大肆宣揚了出來。後來麽,我們又因為這個惹了不該惹的人,被狠狠地教訓了一次。”
“事情搞大了,家裡面瞞不住了。”
金淳於微微搖了搖頭說道:“然後我們只能被各自的家裡安排去了各自的工作崗位,所謂的出道,所謂的樂團,也就這麽沒了。”
“本來故事的結局就應該在這裡結束了,這死家夥也賺到了,他的妻子,就是在那次街頭演出中認識的。他們後面結了婚,還有了孩子。”
“後來,大概是幾年後吧,有一天,這個家夥突然找到我,說道‘為了紀念我們逝去的青春,我們以後每隔十年就來一次LIVE吧!’,那個時候,那家夥都已經有了一個一歲的孩子了,卻還像永遠長不大一樣,幹什麽都充滿了動力。”
金淳於拍了拍之前李在民遞過來的吉他,道:“我們都覺得這家夥都瘋了,但是我同意了,另外兩個也同意了。”
“第一次,大概是一九六六年的時候,我們衝到了公園裡面唱了三首歌,雖然沒有警察來找我們,但我們還在繼續唱的時候,被公園的工作人員轟了出來,那天我們大概有十來個觀眾……這是我們第一次感受到這種被人注視的感覺。”
“第二次,是在一九七六年,那年都要奔四的我們,聚集在了首爾最繁華的商業街上,開始賣唱,那一次,路過的行人至少給足了我們來回的車費。雖然那些錢在我們的工資面前什麽都不是。我永遠記得,我們拿著那些錢,到路邊的攤頭吃了幾片烤肉,喝了幾瓶啤酒。”
“第三次,在那十年後,我們跑到了北韓的邊境上,在那裡演奏著我們自己的搖滾,那是時歲四十八的我們,一輩子做過的最瘋狂的事情,我們甚至有感覺到對面的槍口已經指向我們了,然而,我們甚至因此登上了報紙。”
“第四次,也就是現在的十年前,我們站在漢江大橋上,對著來往的車輛唱著歌,那一次,鼓手那個老頭子因為扛不動鼓,只能抱著兩個鐵桶在那裡敲。大橋上來來往往的車輛都在經過我們身邊的時候都會不自覺的降速,似乎在那裡說這些老頭子在幹嘛呢?但那次是我們玩得最久的一次,足足唱了一個小時。”
金淳於一口氣述說完了跨度有四五十年的故事,聽的年輕的傑西卡和李在民一陣感慨,人生之中,能碰到幾個像這幾個老頭子一樣,願意陪你追逐夢想,陪你一起瘋狂的摯友呢?
十年之約,至少現在的李在民,找不到這樣子的朋友來約定十年以後。
“但在八年前,這家夥翹辮子了。”
金淳於指了指眼前的墓碑,道:“在六十歲的生日的第二天,突然就走了。”
這似乎就是故事的結尾了,一個帶著從金淳於的口中看不出太多悲傷的結局,該做的都做了,沒有絲毫遺憾了,唯一的不足就是,有個家夥走的有點早了。
“抱歉啊,在民。”
金淳於抬頭看了眼天空, 發現太陽都要逐漸落下後才說道:“讓你白走一趟了,另外兩個,估計不會來了。以前每十年的時候,都是那家夥去組織我們聚在一起,現在沒有了他以後,我們連雙方的聯系方式都已經不見了。”
原本李在民只是認為今日是眼前那個已經逝去的老頭的祭日,誰知道今天居然是那幾個老頭子們之間的十年之約,他看著金淳於臉上寫滿了的失望,還是開口說道:
“等到五點吧。”
現在的時間是四點半。距離五點,還有半個小時。
“OPPA。”
傑西卡拉了拉李在民的袖子,小聲說道:\"你認為他們會來嗎?”
“也許吧……”
金淳於記得今天是十年後的一天,或許其他兩個人也會記得是這一天,但他們是否會來這所墓園中,就不是李在民可以斷言的了。
從心底裡來說,他是希望那些人會來的。至少這樣子的話,金淳於便不會失望了。
夕陽下他那寂寞的背影,是李在民和傑西卡無法去觸碰的,在這世界上,原先有三個人可以理解他,現在估計只剩下兩個了吧。
老年喪友。
是一種無言的悲痛。
李在民只能和傑西卡站在一起,看著那站在墓碑面前的那個老人的腰,被身後的吉他越壓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