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說說你賣這個東西的經過嗎?”小吳繼續問到。
“行啊”肖夏又開始講述起來;臘月二十五那天肖夏進城到玲瓏街的,走了幾家店,卻都被店主拒絕,理由也基本都是一個;不認識。最後有一家店的活計對肖夏說,他們老板沒在家,他自己又不認識這東西也不知道該不該收,更不知道該給多少錢,如果肖夏真的誠心想賣可以把手機裡的照片傳到他們的電腦裡,並且留個電話號,等他們老板回來以後如果想收便給肖夏打電話。肖夏留下手機號的第二天也就是臘月二十六的那天,果然接到了對方的電話,電話裡對方說願意買但同時也說這個東西並不值錢,所以最多隻能出到二百塊,並且希望肖夏可以再次去城裡將東西送到店裡。而肖夏卻覺得二百塊錢太少,並不值得自己大老遠的再往城裡跑。最後二人商量決定由對方親自來村裡取,時間便定在通話後的第三天,也就是臘月二十八的上午……
“臘月二十八早上,我和他定的是上午,當時大概不到十點,他給我打電話,說他已經到村口了,我就拿著這東西到村口給他了,他給了我二百塊錢……”
“他開的是什麽車?”我再次打斷肖夏的話,追問。
“白色的……好像吉普車,車標是……這樣”肖夏說著用手蘸了一下杯裡的水在桌子上畫了一個豐田車的標志。
“那人長什麽樣你還記得嗎?”
“中等個,挺胖的”肖夏隨口道。
“你看是他嗎?”小吳說著從口袋裡取出陳大勇的照片。
“不是,比他老,大概有五十來歲”肖夏搖頭道。
“那是這個人?”小吳又拿出陳東平的照片。
“對!就是他,沒錯!”肖夏的回答十分肯定。
我和小吳彼此對視了一眼,小吳有繼續問到:“那兩個人你能找到嗎?”
“誰呀?柳波和王大慶呀?”肖夏反問到。
“對,你知道這兩個人現在在哪嗎?”小吳點頭繼續追問。
“在家唄,他倆能去哪?煤窯還沒開工呢,大正月的他倆肯定都在家”肖夏隨口到。
“那你能帶我去找他們嗎?”
“不行!”肖夏連忙擺手。
“不行?”小吳一皺眉。
“真不行!”肖夏顯得極是為難,咧嘴道:“我剛和他倆吵完架”
“呵呵……為什麽吵架?你們不是同學嗎?”我笑道。
“別提了!起初因為這東西是我最先發現的,所以我們三人決定先由我保管,等賣了錢我們三個人分,他們倆每人得四分之一,我一個人得四分之二,本以為這東西能挺值錢的,沒想到根本不值錢,而且賣的時候隻我一個人去的,所以他們認為我說謊,認為那東西一定不止賣了二百……”
“呵呵……這也難怪他們,既然是說好要分錢的,你幹嘛不等他們來了一齊去賣呀?”我笑道。
“我也想了,可是……”肖夏欲言又止,回頭望了一眼父親――肖紅剛。
“是這樣……”肖紅剛接過話題:“我記得當時是剛過完元旦大概才半個月,他們一起弄回來了那個東西,當時還是我幫他們一起把那塊煤敲碎把那個東西從煤裡弄出來的,那東西後來就一直放在我家,放在二寶自己的房間裡,他沒事就拿出來擺弄,可是沒過幾天二寶就突然病了,整天頭痛還鬧肚子,去了幾次村裡的衛生所也沒看出什麽毛病,後來我就帶他去了鄉裡的醫院,可是打了幾天滴流吃了不少的藥,就是不見好,有一天從鄉醫院看病回來的路上正好遇見了你家三爺爺去鄉裡趕集……”
“誰?我爺?”我打斷肖紅剛的話問道。因為我隱約感到肖夏提前私自賣掉三人共同發現的這個東西,一定與我那已八十六歲高齡卻仍堅持遛彎和白給別人算卦這兩大愛好的爺爺有關。
“對呀,就是你家二爺爺,我老遠就看見他了,但老爺子可能因為年紀大了眼神有點不太好,起初還沒認出我來,直到我上前和他打招呼他才認出我來,我和他聊了沒幾句,他就突然盯著我家二寶看, 看了好半天就突然問我,說‘剛子,你家二寶是不是病了?’我說‘是呀’,老爺子就說‘你信我的,別吃藥了,這孩子根本不是病了,是沾到不乾淨的東西,而且這東西現在還在你家,你好好想想最近是不是撿到什麽東西了?趕緊把它扔了,千萬別留’……”
“所以你就認為是他們在煤井下面帶回來的那個東西?”小吳緊著鼻子問到,顯然他和我一樣;不僅覺得我爺爺這話不靠譜,更覺得肖紅剛父子竟然會因一個八十幾歲老頭子的隨口一說,便將之前曾與別人說好要一起賣掉分錢的東西給私自處理了,這簡直就是荒謬透頂。
“是呀,而且說來也怪,自打那東西被賣掉之後,二寶的病還真就見好了!你說邪不邪門!”肖夏的坡腳媽也煞有介事的插嘴道。
“呃……既然你不方便與他倆見面,那不如你告述我們他兩人的家庭住址,我們自己去找”小吳遂即岔開話題,問到。
“行啊,他倆都是這村裡的,家也很容易找……”
按照肖夏的指引,我和小吳離開肖家先後找到了同在此村居住的柳波和王大慶二人。他們對於此事的講述與肖夏如出一轍,尤其關於那兩張存在肖夏手機裡的照片的拍攝過程和時間、地點……,更是與肖夏本人的說法完全一致,甚至包括細節。 (快捷鍵←) [上一章][回目錄] [下一章] (快捷鍵→)書簽收藏 投推薦票 打開書架 返回書目 返回書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