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林昊宇手起刀落,菜刀噗地一聲陷入了目標的脖子,大半個刀身都切進了肉裡,接著紅色的血液就像水龍頭裡的水一樣開始向外湧出。
目標的身體猛地抽搐了一下,然後就開始劇烈地抖動。
林昊宇估計目標的頸動脈應該被切斷了,他並沒有看到鮮血狂噴的景象,他右手向上一提,想把菜刀拔回來,可是他竟然沒有拉動,我靠,菜刀竟然都切到頸椎裡去了,被骨頭夾住了。
就在林昊宇稍一猶豫的當口,目標的頸部周圍已經被鮮血染紅了一大片。此時那個女孩似乎一點也沒有察覺,還在呼呼地大睡。這個女孩看起來姿色還真不錯,是那種一看就知道是雞的女孩,胸前白白的兩團東西非常豐滿,正好衝著林昊宇。
不知道為什麽,林昊宇在看到女孩的一對寶貝時突然間產生了非常強烈的衝動,他的下面一下子支了起來。
林昊宇知道此時不能分心,他把目光從女孩的胸前移開,右手一用力,菜刀被拔了出來。他這一拔刀可不要緊,鮮血像霧一樣噴了出來,他確實沒有殺人經驗,剛才有菜刀在刀口裡擋著血管,血液噴不出來,現在菜刀一拔出來,血液呼呼地向外噴,一瞬間,他的手上和身上,以及那個女孩雪白的胸上,都變成了血紅的一片。
我靠,林昊宇有點慌了,他想起了左手拎著的衣服,一揮左手把衣服蓋在了目標的刀口上。
可是那件衣服的袖子正好落在了女孩的臉上。女孩揮手打開衣袖之後,竟然睜開了眼睛。
當女孩看見了黑暗中床邊站著的黑影時,並沒有什麽反應,她還以為黑影是她的客人,一側身又睡了,不過她的左手正好落在了目標的脖子上。
可能是她的手感觸到了粘稠的血液,她猛地驚醒了,當他發現她面前都是黏呼呼的血液時,她撕心裂肺地尖叫起來。
林昊宇這下可被嚇壞了,他急忙扔了菜刀,向女孩撲了過去,他用右手抓住女孩的頭髮,左手使勁捂住了她的嘴。
女孩用雙手沒命地撕扯林昊宇的左手,幸虧林昊宇戴手套了,否則手肯定被撕爛了。女孩拚命地撕了幾下就沒動靜了,她是被嚇昏了。
林昊宇一看女孩不動了,他松開了女孩,然後從床上爬了起來。此時的目標早已因失血過多沒氣了。
雖然光線很暗,他也能看見自己滿身滿手都是血。
這可怎麽辦?他快步走到衛生間,打開了衛生間的燈,他立刻在鏡子裡看到了一個血人,臉上、身上、胳膊上、手上,到處都是血。
怎麽辦?看來隻好穿目標的衣服了。
他從衛生間裡出來,打開了房間的大燈,我靠,他的眼前出現了一副極其慘烈的景象,床上的兩人都倒在血泊中,床頭周圍的和牆壁上,到處都布滿的血點。
林昊宇在一瞬間甚至不敢相信這是他乾的,他的心臟開始狂跳。
他略微鎮定一下情緒,開始四處找適合自己穿的衣服,幸虧目標把衣服都扔在了沙發上,幾乎沒有落上血跡。
林昊宇急忙脫去自己的運動服,換上了目標肥大的衣服。
他把自己的血衣團了團,找了個塑料袋塞了進去。
他又走進衛生間摘下人皮面具和手套,
開始用涼水洗面具和手套。洗好了面具和手套,他又用毛巾擦乾,然後對著鏡子重新帶好。 從衛生間裡出來後,他又仔細地在房間裡檢查,他發現了剛才扔在地上的菜刀,他暗自慶幸,幸虧檢查了一遍,如果把菜刀留在這裡說不定就會有麻煩。
他擦了擦菜刀上的血跡後,又把菜刀插進了腰間。
他又一次掃視了一下房間,確信沒有留下什麽痕跡,他關上了燈,走到門口聽了聽走廊裡沒什麽動靜之後,他打開門溜了出來。
當他在樓梯間準備走進大廳時,他感到有點緊張。不過當他看見總台的服務員正在打瞌睡,保衛也在沙發上睡覺時,他立刻裝作大搖大擺的樣子穿過大廳走出了酒店。
由於怕警方追蹤腳印,林昊宇從酒店出來後,走到了一個小巷裡,在腳上套上了一副事先準備好的鞋套。他繞了很多彎之後,才向自己住的酒店走去。當他回到房間時,已經是早上五點多了。
過度的亢奮已經讓他忘記了疲勞和饑餓,他先把所有的血衣和工具都藏好,等他忙完了,眼看著天都蒙蒙亮了,他卻沒有一點困意。
他決定先放松一下。他穿了一身休閑裝直奔酒店的洗浴中心。
泡在水池裡,他的恐懼和緊張開始被溫柔的水逐漸溶化,他感覺這一夜就像做了一場噩夢,血腥、慌亂、煎熬,他感到非常後怕,因為一個小失誤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三天后,林昊宇正在吃午飯,他的手機響了,一個神秘的合成聲音讓他去一個指定的地點取材料。
林昊宇吃完飯後,就到指定地點把材料拿到了手,他帶回家打開一看,袋子裡有一隻老式的手機、一根橡膠棒和一副手套。
看來又要去肉搏,林昊宇一看見這些東西心裡有些發顫,上次用菜刀砍人的情景又出現在他的腦海裡。上次的目標其實是個很強壯的男人,如果真跟那個男人面對面肉搏起來,自己真未必能打得過人家。所以每當林昊宇一想起上次暗殺的過程就覺得很後怕,他慶幸目標一直沒有發現他躲在沙發後面。
當天晚上,神秘的合成聲音指導他在網上看到了目標的照片,這次這個目標比較瘦小,但看起來比較陰險。
第二天下午五點多,那部老式手機響了,合成聲音讓他趕緊到海邊的鳳鳳餐廳去執行任務,因為目標剛去吃飯,而且就是一個人。
林昊宇沒有時間多想,他知道目標一個人的時候肯定是很難得的下手機會,而且是在一個普通餐廳,周圍沒有保衛和打手的情況下更容易得手。
於是他以最快的速度帶上了手機、橡膠棒、面具和手套,穿了一套運動服,騎上一輛自行車直奔海邊的鳳鳳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