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把十萬貫都借給我,讓我心生感動,我甚至可以直接幫你家修一條直通皇城的路,往後無論刮風下雨、狂沙灰塵,你永遠可以不急不忙的晚起來許久,再乘坐車馬快速平穩的抵達皇城,優哉遊哉的等待上朝。”
“我前幾天在萬年縣躲避的時候,又新研究出一樣好東西,這東西可以說文人士子見了就走不動路,這是一種不需要墨水也可以直接在紙張上書寫的筆,攜帶方便,一手可藏,相貌美觀,而且墨量極多,書寫數千字都不在話下。”
“這好東西的生產可是夠麻煩的,可如果你擁有他,無疑將會是人群裡最靚的崽,出遊時隨時拿出紙張記錄心情,乘坐馬車時候心血來潮,立刻用筆將想法記錄下來,這朝會之上,如果聽到什麽重要消息又苦於無法書面記憶,將那筆在手心裡一寫,就可帶回家去好好記下。”
陳旭說起碳素筆,萬年縣那任務還沒完,但不會拖太久了,官吏鄉老們已經下鄉進村推廣去了,老百姓不受教育思維固化、學習能力愚鈍,未必能學的懂,但只要每個村這阿拉伯數字的消息都傳遞到了,也有人學了,這應該就算傳播到位吧,這樣的話任務不可能完成不了。
“還有這種東西?”有人納罕道,眾人都在嗡嗡交流,對他們而言筆墨書寫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隨身帶筆想都不敢想,帶筆不帶墨?這墨水沾一點可就是一片狼藉,怎麽帶,而且書寫時必定要找一平坦地方鋪展紙張,所以說一般而言,根本沒人出門能帶這玩意的。
哪怕身邊帶著書童小廝什麽的,一樣極不方便。
如果真如陳旭所說,有這樣一件神器這麽方便,那可是頂天的好事啊!官員們交頭接耳,突然有人提出來:“那我用炭筆不是也有同樣的效果?”
陳旭聞言望去,卻是一個四品的官,不由不屑道;“你確定炭筆帶在身上方便,美觀?哪怕你用東西好好包裹,使用時還得小心翼翼,那東西聞到就是一股刺激的碳味,還有那書寫的痕跡能和毛筆字相比?能隨時將內容記錄於手心之上?”
就在這個時候,系統聲突然響了起來:“臨時任務已完成,萬年縣境內阿拉伯數字得到了有效推廣,你已解鎖碳素筆兌換。”
哈哈哈,真是瞌睡來了送枕頭,老天爺都看不過去我光嗶嗶不拿東西出來了啊。
陳旭心裡大為寬慰,飛快看了一眼兌換列表,碳素筆是一種透明筆殼黑色筆芯的尋常中性筆,筆帽上還有掛鉤,可以掛在衣服上。
兌換價格是以盒為計算的,一盒二十支一百文明值,臥槽,這價格把陳旭驚到了。
這不是等於一支筆才區區五文明值,他一天水泥賣出去得到回饋的文明值,能買上萬支!這尼瑪,給他三兩個月的時間,全長安老百姓怕不是都得被武裝的一人一支筆!
這筆這麽便宜,假以時日,全天下都使用又有何不可?
然而中性筆便宜,但是陳旭現在卻需要它昂貴,物以稀為貴,他少拿出來,這東西自然就是昂貴奢豪無比,等以後這東西漸漸拿出來多了,甚至開始大批量投放到大唐時,他也不需要這筆繼續保持昂貴了。
“各位請看。”
陳旭哈哈一笑,突然從寬大的袖袍裡摸出來一根白色、不對,黑色,也不對,好像是能夠反光和透射光線的不知道什麽東西做成的長管狀東西,是一支筆的形狀,莫非陳相說的就是這?眾官員想著,紛紛探頭探腦,隊列一下就亂了。
李二也盯著看,他現在已經完全明白過了,這是陳旭打算代他借錢,或者說找出一個願意讓大家掏錢借給大唐的辦法。
這恐怕也是目前唯一的最好的辦法了,畢竟大唐窮,可民間的豪強世家卻極多,那些身價億萬的絕對不少,僅長安就不知道有多少。
一旦陳師能夠幫他探索出一條大家願意踴躍借錢給朝廷的路子,那到時候……李二此時心裡激動的,渾身都在隱隱顫賈,他甚至不敢去想後面,生怕陳旭的辦法遭到阻力。
此時他也好奇這被陳旭叫做中性筆或碳素筆的東西,據他說碳素是這筆使用的墨水的稱呼,中性筆則是正式稱呼。
“各位,現在都看看我的手,我的手心是不是什麽都沒有,乾乾淨淨?”
陳旭在沿路官員們面前走過,一邊走還一邊用力挫著自己左掌心,以示意上面絕對沒有東西,因為大家都知道人的手心上是不站墨的,哪怕提前用某種方法將看不見的字寫在上面,被這麽揉搓,怕是也早就亂了。
眾人紛紛點頭,示意他們看清了,陳相的手上什麽都沒有。
陳旭拔掉筆帽,在人們目光注視之中將筆尖貼在手心,頓時,一股酥.癢麻痹的舒服感覺傳了上來,是熟悉的筆尖觸碰掌心的感覺~
程-咬-金-
他把老程的名字寫了下來,小小的三個字,但是貼近看去,大家卻發現這字真真切切,有橫有豎,纖細如溝,漆黑如墨,寫在手心上一點也沒有失真的感覺,清晰萬分。
“大家再看看,我手心上寫的是什麽,是拿什麽寫的?”
陳旭又沿途走動,讓所有官員看清自己手上現在出現的字,眾人依舊一個個點頭,心裡又是震驚又是驚駭又是大喜,這筆,真是神了!
在手心上都能寫出這麽清晰漂亮的字,在紙上那還用說?而且這筆鋒好細啊,這也就意味著他們每個字都可以寫的很小,一張紙上將會記載更多的內容。
陳旭走到一個紅袍官員面前,開口詢問:“這位大人,今天是幾月幾號啊?”
這個官員一愣,趕緊回答:“陳相,今日九月初三。”
於是陳旭用力在手心上搓揉,把程咬金名字搓掉,又在上面寫下九月初三三個字,示意給眾人看。
隨後陳旭又把這筆拿去給好奇心作祟的李二,由宦官接過來交給他,李二在陳旭的要求下拿來一張紙,在上面寫了一首曹操的短歌行。
寫完以後他拿起來一看,字跡工整,纖細俊秀,沒有濃鬱的墨水味,字跡有著毫不遜色於毛筆字的漂亮程度,這是另一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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