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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街遊戲》三百九十一.flag
當羅慢醒來的時候,上午已經過了一大半的時間,他悠悠的叼上了一根煙,頂著一頭雜亂的頭髮走進了廁所裡。

 什麽?你問我昨晚出現的金色卡片到底是什麽?

 那麽就來解說一番好了,顯而言之,這是一種存在於遊戲中的獎勵。

 眾所周知,遊戲裡的物品是可以帶回現實世界的,事實上,這一機制本身便是一種對玩家的間接獎勵,只要有能力,那麽玩家在理論上可以將很多隻屬於某個遊戲裡的神奇物品帶回。

 比如說羅慢之前得到的九幽劍、小鄒他們帶回的槍械、金銀珠寶等。

 物品是這樣,那麽技能當然也是如此。

 玩家獲取技能的途徑其實有很多,最簡單的便是:學習。

 就如在某個武俠劇本中,你大可以找一名靠譜的師傅學習武功,從而將其轉化為自己的能力,當然,這樣的方法便要付出一定的時間與精力,亦或者選擇更困難的方式,將秘籍拿回家慢慢練,這樣雖然絕對沒有口傳心授來得方便靠譜,但也算是一種學習的途徑。

 當然,除此之外,玩家想要獲取技能,還有另外一種途徑,那就是完成某個隱藏的任務。

 這種任務觸發的難度一般較高,且遊戲本身並不一定會做出提示。

 舉個例子,在上一個名為【夜都】的A級遊戲裡,羅慢曾做過“找回丟失的錢包”以及【開導雇主】這兩個隱藏任務,且在這之後獲得了“運用、感知氣”的能力。

 而這次通過“非法入侵”以及解謎得到的金色卡片,自然也是屬於這種類型,乃是一張封存著技能的卡片。

 該技能隱藏一本書第十一頁的文字裡,也是有其原因的……

 也就是說……第十一頁的內容,其實正是代表這張技能卡所蘊含著的能力。

 即:fg。

 故事裡的主角通過“口稱對方無敵”這個強力的debuff從而打敗了巫師,這就是代表了fg的力量。

 也就是說,從今往後,羅慢的嘴便“開光了”。

 理論上來說,只要由他毒奶過的個體、群體乃至各種抽象事物,都會在冥冥之中受到一股神秘力量的引導,從而開始向另一結果發展……

 但,萬事萬物向來都有兩面性。

 這聽起來似乎很bug,但經過羅慢的分析,這個技能也代表著他將與很多話就此告別。

 比如,就像是:“已經死了麽……”、“誰敢殺我?”、“哈哈哈,我是無敵的!”、“嗯?老鼠麽?”、“原來是這樣,我得去告訴他們……”、“如果十七張牌你能秒殺我,我當場就把這個電腦屏幕吃掉!”、“什麽嘛,原來是錯覺。”

 以上這些,根據羅慢對fg的研究,可謂是一說即撲,神仙難救。

 但……反過來,便又是兩碼事了。

 只要將以上的主語從“我”改成“你”,那麽便會出現反面效果。

 就比如說:

 “你太強了,簡直就是無敵的。”

 “我觀當今天下,已無人能阻礙大人你成就霸業了。”

 “放心,你的設計這麽出色,一定能夠通過。”

 之類的。

 當然,以上這些聽起來似乎只要掌握規律就能完美的操控這個能力,但羅慢也並不覺得這是一個多麽無敵的能力。

 假設他說了一句:“這個大陸肯定不會沉沒”,他相信,事實肯定不會是這塊大陸立馬沉沒……說不定,在千萬年後這塊大陸真的會如他所說的那樣消失不見,但肯定不會是現在。

 這也就是說,如果你想將其變成一種“言出法隨”的逆天能力,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說白了,具體其功能如何,那還是需要慢哥在實際生活中去多多嘗試的。

 在廁所裡洗漱完畢後,羅慢又窩回了沙發,並拿起了一旁已經充滿電的手機。

 昨晚在獲得了技能卡後,他還是回到了四樓,這會兒,廚房正傳出歡快的音樂,這是張斐斐做飯時的習慣。

 因此,羅慢打算在這兒坐等一份免費且可口的早中飯。

 “嗯?”羅慢打開了聊天界面,頓時便看到了“業主交流群”裡的消息竟然顯示著“99+”,他有些驚訝的喃喃道:“這一大早的聊的這麽歡?難道是又發生什麽大事了?”

 自上次那位名為“馬達”的醫生被殺後,羅慢就將群消息設置為了免打擾,原因是這幫業主太能扯淡了,而且他們起的未免也太早了一點……

 結果現在,群裡又變得這麽熱鬧,羅慢第一時間便想著是否又發生了什麽類似馬達被殺的案件了。

 不過在說完這句後他便微微一愣,意識到了這句似乎也是個fg來著……

 於是,懷疑求證的心情,羅慢打開群聊,並向上翻到了頂部,果然……兩個新聞便出現在了他的視線之中。

 其中之一,正是青森公寓的某個房間內,發現了被毆打至昏迷的兩個警員的消息。

 據說,這倆警員現在已經醒過來了,但他們似乎是受傷太過嚴重,並不能準確的描述出襲擊者的具體面貌,只知道那是一個高個子、男性、身手不凡的家夥,當然,羅慢是知道這是他穿了刺客套裝的緣故。

 這一案件疑點眾多。

 首先就是這個罪犯到底是誰。

 其次,就是那個房間的主人韋一敏。

 雖然新聞上並沒有提及房屋主人的具體信息,但還是明確寫到了,兩名警員乃是在巡邏途中被屋子主人拉到公寓中的。

 而在這之後他再次撥打了報警電話,再次表示“自己家被壞蛋入侵了”,而在此過程中,他也完全不在公寓,而是“驚慌失措”的躲得遠遠的。

 看這新聞的發布時間,羅慢估計這個韋一敏是在自己離開後才找了一個時機出現的,正好也扮演了一個可憐的受害者。

 不過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個問題也應運而生,這個能以一人之力無傷乾掉兩名警員的猛男,到底和你韋一敏何怨何仇?

 以上這些,自然可供諸多業主大聊特聊,大家紛紛拋出自己的觀點,聊的不亦樂乎。

 說完這個, 那麽……還有另一個新聞是什麽呢?

 或許羅慢剛才發出的fg真的應驗了,第二個新聞,赫然是一件凶殺案,而其死者,竟是之前就搬到了青森賓館的萬豪。

 要知道,昨晚羅慢才從萬豪那裡回來,這也就是說……他離開後不久,此人便被人潛入殺死了。

 羅慢見此雖然還能保持平靜,但也不禁微微皺起眉頭。

 雖然說新聞上並沒有說這起凶殺案的具體信息,但羅慢想想也能知道,光靠青森公寓的防護,估計連殺人者的線索都很難找到。

 但……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便浮現而出。

 如果說是玩家殺了萬豪……那麽,他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要知道,萬豪……也就是丁一,他可是羅慢他們的名單上的人物。

 不過這倒是可以用“對方因為無法得知其真名,於是索性將其殺死”這一理由來解釋。

 “嗯……”羅慢隨即想道:“這麽說……萬豪手裡的名單已經落在對方的手裡了,如果是玩家,他足已經將自己的目標確定到了“哪個小隊”的范疇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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