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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旅遊家》第279章 怪人
  叮叮叮,門口的風鈴響起,一個個牛仔打扮的人推開門走進這個牛仔風格的酒吧!這裡是美國西部的一個小鎮,仍然保留著牛仔的氣息,民風彪悍,走進酒館的人腰間都別著手槍。

  酒吧內有一個小小的舞台,同樣是一個牛仔樣子的中年人正抱著一把吉他在台上唱得起勁,他唱的正是那首《加州旅館》,一曲唱罷,台下的牛仔們一起為他歡呼鼓掌,舉杯邀請他一起喝酒,碰杯,氣氛很是熱烈且和諧。

  可能是來這個酒館的人都是鎮上的居民,相互間認識的緣故吧!很快另一個中年大叔代替了之前的人的位置,為大家獻上了一首《噢蘇珊娜》。

  叮叮叮,一個絡腮胡子大漢推門走了進來,他的樣子與酒吧內的氛圍格格不入,就像是一個二十世紀的人衝進了九十世紀的世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的身上,連唱歌的大叔也停了下來,鎮上不是沒有外人來訪,可外人看見小鎮的複古模樣一般不會停留太久,輕易也不會知道這裡有一家酒館。

  面對眾人的注目禮,這個絡腮胡子大漢一點也沒在意,走到吧台前對著酒保說道:“你好,我要一杯威士忌。”

  酒保從後面的酒櫃上拿下來一瓶朗姆酒,擰開瓶蓋倒了一杯推到他面前,“年輕人,你是怎麽找到這裡的,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鎮上之外的人了。”

  絡腮胡子不是別人,正是布林頓,他最終還是回到了霉國,輾轉來到了這裡,從褲兜裡拿出一張霉鈔拍在吧台上,然後將被子裡的威士忌一飲而盡,“請在給我一杯。”

  等酒保再幫他倒了杯朗姆酒後,這才說道:“我順著酒味來的,最近一段時間我會在鎮子裡住下,我們見面的機會還有很多。”

  酒保笑了笑,又倒了一杯威士忌推到他面前,“好,這一杯我請的。”布林頓接受了酒保的好意,將送的那杯威士忌一飲而盡,感謝道:“謝謝了,兄弟。”

  酒保笑了笑沒有說話,布林頓接下來一邊慢慢的品嘗著威士忌,一邊靜靜的傾聽著舞台上的演唱等演唱完畢後同樣拍手鼓掌。

  叮叮叮......,一群身穿黑色西裝的人走進了這個酒館,顯然來者不善,酒館內的氣氛頓時變了,變得緊張起來,黑西裝和牛仔對峙了起來,只有布林頓一人在中間,仍然鎮定自若的喝著威士忌。

  酒保扯了扯他的手,低聲說道:“兄弟,情況不對,你還是先離開吧!這裡說不得一會兒得打起來。”

  布林頓搖了搖頭,“放心,我心裡有數,謝謝了啊!”酒保見狀沒有再勸,而是伸手摸了摸吧台下的一把雙管獵槍,這才鎮定的坐了下來。

  一個老牛仔越眾而出,拉過一張凳子大馬金刀的坐了下來,拿出一隻雪茄點燃後放進嘴裡咬著,深深的吸了一口後吐出一個大大的煙圈,“小子,你們來多少次也沒用,這是我們時代生活的地方,我們是不會離開這裡的。”

  一個梳著大背頭的黑色西裝男同樣扯過來一張凳子坐下,翹著二郎腿,同樣拿出一個雪茄,站在他身後的一個黑色西裝男很有眼力見的拿出一個打火機幫他點燃雪茄。

  沒有第一時間回答老牛仔的問題,吸了一口雪茄,輕輕的吐出一口煙,閉上雙眼一臉的享受,似乎是雪茄的味道讓他沉醉。

  半響後才說道:“我們已經很有誠意了,你們就不能拿著錢乖乖的離開這裡嗎?你們可以去更繁華的地方,不用守著這個荒涼的小鎮。

”  老牛仔嗤笑一聲,不屑的說道:“小子,你們不是什麽好人,我活這麽久,沒別的,看人特別準,就你們身上那股壞人的腐敗氣味,我隔了老遠都能聞到。告訴你們,這個小鎮不是你們能亂來的地方,還有少拿你們那些肮髒的錢來誘惑我們,這裡的人都很老派,下一次,只要你們敢過來,那就直接開戰吧!”

  啪啪啪,大背頭黑色西裝男點頭鼓掌,“不錯不錯,希望你們不會後悔!”說完站起來,帶著所有黑色西裝男走了出去。

  等最後一位黑色西裝男離開酒館,酒館內的牛仔們齊齊發出吼聲,慶祝著他們的勝利。

  大背頭黑色西裝男走到酒館門前的路上,將雪茄扔到地上用腳將其碾滅,對著後面的手下說道:“通知傑克,讓他們現在就來動手,先把這個酒館的所有人統統送去見上帝,那麽其他人就會改變他們的主意。”

  “是的,老大!”手下答應一聲,拿起電話撥了過去,半個小時後,一輛輛黑色的suv在酒館門前的大路上停了下來,一個個黑西裝從車上下來,一個個都拿著衝鋒槍,對著酒館直接開始射擊起來。

  正在裡面哈啤的牛仔們在聽到刺耳的刹車聲就知道不對,在聽到槍聲的時候馬上趴在地上或者找掩體躲在後面,一些喝多了的也在同伴的幫助下趴到地上去,真是一群擁有豐富經驗的家夥,一個個的從腰間拔出手槍,大部分都是左輪手槍,準備等火力壓製結束與對方剛槍。

  子彈透過木牆射進酒館內,一瓶瓶酒水被子彈擊中從酒櫃上掉了下來,玻璃渣子掉了一地,酒水也灑了一地,風鈴被打碎,舞台上的彩燈被打爆,凳子,桌子,無一幸免。

  布林頓仍然是坐在吧台旁邊,淡定的喝著威士忌,就算子彈打在身上也毫不在意,而那些子彈在擊中他後根本無法傷害他分毫,變成一個個小鐵餅掉在地上,一直到他手上的杯子被流彈擊中,還剩一半的威士忌隨著杯子的破裂流到了地上。

  搖了搖頭站了起來,頂著子彈往外走,推了一把被打爛了一般的彈簧門,慢慢的走到酒館外面,將手上的杯子殘骸扔到地上,發出清脆的“啪”一聲,冷冷的注視著這些黑色西裝男,“你們打夠了嗎?”

  手上不知道什麽時候握住了一把匕首,瞬移到一個黑色西裝男的身後,直接割斷了他的脖子。

  黑色西裝男用力的捂著自己的脖子,可鮮血還是不斷的從指間噴湧而出,隨即軟倒在地,體溫慢慢的從他身上流失。

  殺戮開始了,布林頓不斷的瞬移,將一個個的黑色西裝男割喉,慘叫聲,衝鋒槍的槍聲混雜在一起,部分黑西裝想要跳上suv想要逃離,可被布林頓瞬移過來一匕首捅進司機的喉嚨。

  司機吃痛一擺方向盤,這些車子要麽撞到牆上,要麽徒勞的在路上打轉,最後布林頓厭煩了,直接撿了一把衝鋒槍,對著這些黑西裝開始掃射,於是,這個街道很快就清靜了。

  街道上橫七豎八的躺滿了屍體,彈殼撒了一地,十幾輛suv亂停亂放,有些甚至停到居民樓的牆壁上。

  布林頓走到一個黑色西裝男面前,這個家夥是之前在酒吧裡面談判那個家夥,還挺怕死的,居然在裝死,一腳踢在他的屁股上,這個家夥居然忍住了,完美扮演了屍體。

  “好了,別裝了,站起來,否則我給你補幾槍,讓你變成真正的屍體。”

  黑色西裝男很識趣的站了起來,臉上露出諂媚,掏出一支雪茄遞到布林頓嘴邊,等布林頓張嘴咬住後松開手,拿出打火機幫他點燃,這才說道:“這位老大,我們不知道你在裡面,多有冒犯,多有冒犯,不知道能不能放我離開。”

  見布林頓沒有回應,趕忙補充道:“一百萬怎麽樣,買我這條小命!”

  一臉期待的看著布林頓,等待著他的回答。

  布林頓頓時覺得意興闌珊,雙眼射出兩道鐳射光線在這個黑色西裝男的額頭開了一個洞然後將他的屍體隨意樣往旁邊一扔!

  其實他的鐳射眼一直能用,但是刻意隱瞞了下來,這是他刻於心底深處的謹慎選擇。

  唉!這個小鎮不能再停留了,本來還想呆幾天的。身上這套衣服還真神奇,剛才被子彈打了那麽多次,一點破損也沒有!

  走到一輛沒有被戰鬥波及的suv面前,拉開車門坐了進去,駕駛著車子往鎮外駛去!

  這時,酒吧裡的那些老牛仔才從破破爛爛的酒吧裡衝了出來,手上都拿著手槍!

  然後他們被看到的一切給鎮住了,所有的黑西裝男都被殺掉了,街道上一片狼藉。

  還是那個老牛仔打破了沉默,“報警,不,你們有認識的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嗎?先把他們請來,對此進行報導,再讓警察過來。明天讓你們的老婆孩子一起去警察局抗議,我們要把這件事鬧大,不然我們都回被報復。”

  掃視了一下眾人,看到了他們眼中的遲疑,老牛仔舉起手槍朝著天空開了一槍,槍聲讓眾人嚇了一跳,老牛仔憤怒的喊道:“你們還在猶豫什麽,那些家夥是想要殺掉我們,我們都是從地獄回來的人,害怕了,認慫了,他們就會放過我們嗎?還是說你們要現在回去收拾東西逃跑,做一輩子的懦夫。”

  眾人還是沉默,老牛仔見狀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找記者,再報警,其他的隨便你們了,我會帶著我的家人在警察廳前面抗議,不願意的家夥,帶著你們的家人逃跑吧!永遠不要再回來了。”說完將手槍插回槍托,揚長而去。

  剩下的人面面相覷,其中一個舉手說道:“我認識一個記者,我叫他過來。”說完拿起電話走到一邊。

  另一個挺有威望的牛仔站了出來,那其他人就回去吧!留太多人在這裡沒有意義,大家回去想想約翰說的話。

  很快記者警察接連趕到了現場,這是一個大案,死太多人了,來到現場的兩個警察趕緊呼叫增援,然後是更多的警察趕到現場,第二天小鎮上的居民舉行了遊行抗議活動,抗議政府對黑社會對鎮民進行迫害行動的不作為。

  這個事件一度成為新聞熱點,警察對這件事展開了調查,可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因為拍攝到的視頻裡,那個絡腮胡子的胡子濃度實在是太濃密了。還有那輛開走的suv被發現在距離那個鎮子三百多公裡的地方,車子沒油了被拋棄在路邊。

  類似的事情其實已經發生了很多次,布林頓這個家夥似乎是個黑洞,走到哪都能遇到麻煩!這些麻煩還不是針對他的!

  黑幫,販毒團夥,拐賣兒童的團夥,甚至是非法器官交易集團,幾乎是你能想到的甚至想不到的黑暗都被布林頓撞上了。

  這是把布林頓往傳奇的路上逼啊!就像是又一隻黑手, 將這些黑暗擺到他面前,然後等待著他的選擇!

  又或者我們每一個人都遇到過這樣的選擇,不過沒有力量去抵抗這樣的黑暗,現實留給我們的選擇,真的是不多。

  隱藏於幕後的神盾局早就留意到了布林頓,可一方面布林頓的行蹤無跡可尋,他們根本弄不懂布林頓想要去哪,想做些什麽事!自然無法通過預測他的下一個目的地提前等候!

  再加上布林頓參軍的經歷不是去打醬油的,他是某特種部隊的王牌,被報復也是不小心犯了個錯就被上綱上線了。他躲避監控,追蹤已經成為了本能,這種能力已經比大部分神盾局七級特工還要強。

  試問這樣的人又豈是輕易能夠追蹤到的,更別說這樣的人還會瞬移,這樣抹去的痕跡就更多了,留下的痕跡也更少了,試問誰又有把握能確定自己能抓到他呢?

  於是布林頓成功為自己加上了神秘色彩,獲得了第一個英雄稱號——怪人。他的行為舉止古怪,,面對邪惡的反應也是古怪,開始似乎並不想搭理,可最後都會出手,一出手就會下死手,基本沒有幸存者。

  對於攻擊的表現古怪,面對槍械攻擊他基本不躲閃,甚至多次盯著敵人的槍擊走到對方面前,任由對方頂著他腦袋開槍也毫無畏懼,然後在對方絕望的眼神中將對方割喉。

  沒人知道他是誰,沒人知道他會在哪裡出現,沒人知道他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是一個變種人,擁有多種能力的變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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