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交給我,王大乙在我手上?
我隻覺著寫信這人肯定是病得不輕,說話沒頭沒腦的,你既沒告訴我你要什麽東西,又沒在信上署名地址,我怎麽給你啊?
而寫王大乙在我手上這類的話,在我看來,一點兒也算不上是威脅,反而很可笑。王大乙好說也是老刑警了,就算是綁架也犯不著要綁架個窮警察吧。
我心裡估摸著,這字條兒八成就是王大乙這孫子自己乾的,他是出了名的愛搞事情,去年清明的時候給局長家送花圈,結果忘了改寄送人的姓名,被高老頭一家活活罵了大半年。
現在啊,他沒準就藏在哪個酒吧裡,等著我去找他呢。記著剛才他就非拉我去叫什麽Mr.Beer的地方,結果我撅了他,如今肯定是想以此報復我。
我越想越覺著有道理,又實在沒什麽閑工夫搭理他,手裡還有鬼佬森的日記本沒研究透呢,就差最後幾頁了。
突然間,我腦子似乎靈光一現。我尋思著,這字條上寫的東西該不會就是指這日記本吧?而王大乙真的被狗日的給綁架了!
我掐了掐自己的臉,又苦笑了一聲,自己怎麽突然還認真了呢?以前就被王大乙騙過一次,怎麽如今還想被坑一次。我隨手就把信紙扔在了一邊,開始翻起了鬼佬最後的幾篇日記。
湯姆森之前的日記大多數都是寫於半年前的,而最後的這幾篇竟然就是他死之前才剛寫完的。我不禁瞪大了眼睛,打算仔細研究一下內容。
他說,自從上了“明斯克號”遊輪以後,每天測量磁場的工作都很艱辛,發覺自己又出現了嚴重失眠的狀況,這不禁讓他很苦惱。幸好船上給準備了些安眠藥,才能每天勉強多睡一會兒。
他之前就有服用過氯硝西泮的前科,早在研究鮭魚與地磁場的時候,就對藥物產生了強烈的依賴感。後來經過短期的治療,失眠的狀況好轉了許多,也漸漸擺脫了藥物。
上了南海以後,隨著每日工作量的增加,沒想到病情又複發了。他怕影響課題的研究,畢竟這大半年來的努力,都可能付之東流。所以他不經意間每次都多服了幾片,漸漸也就成了常態。
我剛讀到這,不禁有些詫異,鬼佬森這是屬於長期的濫用藥物啊。據說當年搖滾天王就是這麽死的,難道他也是意外死亡?
可我又覺著不對,既然是意外死亡,那他的動脈就不會被割開了,除非他真的就是想自殺。但這又解釋不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凡客為什麽會藏在鬼佬森的房內,將近一宿的時間也不出來?
那一夜,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呢?
我接著往下讀了下去,他說對他自己的這次南海之行略有失望,即使他測得了很多珍貴的數據,卻始終沒有得到他所期待的發現,他覺著諾貝爾獎離他其實還很遠。
這幾篇日記湯姆森寫得很喪,有種說不出的垂暮感,讓我看了還略微有點同情。但最後一篇日記,卻與眾不同,我根本就看不懂這是什麽意思。
因為他什麽都沒寫,偌大的紙上隻留下了兩個端正的字母B和D,而這兩個字母又故意間隔了一段距離,就好像等人來填上去一樣。
我尋思著這鬼佬森也愛玩填字遊戲?還是他實在是無聊,隨手瞎寫的?但若是瞎寫的,也沒必要寫得如此規矩啊?
我反覆翻了幾頁原稿日記,發現他這個人字兒寫得極漂亮,確切得來說像是英文課本上標準的印刷體,
規矩周正。除了字母以外,最後一篇依舊注明了日期,恰恰就是湯姆森死的那天! 那這兩個字母可就精貴了,可這到底代表著什麽呢?
因為這就可以說明,鬼佬死亡的時間應該是3月8號的上午,他死之前還寫了這篇讓人看不懂的日記!
據此推斷,凡客很可能就是在這個時間段才動的手,在臥室內殺害了湯姆森。但與此同時,我又有了一個疑問,凡客為什麽偏偏要等到第二天上午才動手?
從監控錄像上來看,他前一天晚上就已經藏在了湯姆森的房間內,並沒有出去,他為什麽還要多等半天呢?
我看著筆記本上的兩個字母,B和D?鬼佬森究竟是想表達什麽意思?難道是……留下了凶手的名字?
可Frank,Jim,Alice三個人的名字裡並沒有這兩個字母啊,而酒井琺子是個日本人,壓根就不用英文名。我想得直頭疼,實在想不出這鬼佬的意圖究竟是什麽。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過於,我有著證物在手裡,卻依舊猜不出死者想告訴我什麽。我糾結地合上了日記本,索性什麽也不想了,小爺我打算先睡上一覺,好好解解乏。
可沒想到,我剛躺上不到半個鍾頭,手機卻又響了。
我看了下號碼,竟然是紫璿,便無奈地接了,“又怎麽了,小姑奶奶?”
“狄老九,你又忘了,太原街五馬路新開的德國佬酒吧……”隔著話筒我都能感覺到她的殺氣。
我一拍腦門,心裡直叫命苦,我擦竟把這茬子給忘了。昨天早和人家約好了,去逛逛那家新開的外國酒吧,結果一忙起來,就什麽都給忘了。
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本來是不想去了,但聽她的意思是,她好像已經到了,而且還等了我很久。我隻好附和道:“璿姐,您先喝著,小弟我馬上就到。”
“我就知道你又給忘了,你20分鍾之內不出現,老娘我就不一定和誰喝了!”
我聽這語氣,實在是不能惹。根本來不及換衣裳,我就直接出門了。還好這個時間段,沈陽市內並不堵車,10分鍾左右,我就到了太原街五馬路的街口。
一下車,我就瞧見霓虹燈上閃爍的英文字母,Mr.Beer!我一看這詞,怎麽還隱約覺著有點眼熟,確切的來說是耳熟,好像之前聽誰念叨過。
我仔細回想,這好像就是王大乙下午要拉我去的酒吧,我當時是死活不願意。沒成想,到頭來我還是來了這個鬼地方,只不過如今是佳人有約,意義不同。
我嘿嘿笑了一聲,又想著進去以後,好好活捉這廝修理一頓,方能解我心頭之恨。這狗日的竟然敢給我寫恐嚇信,純粹是找刺激啊!
剛進門,穿過喧嚷的舞池,我就恰巧看到了紫璿的背影。留著韓式梨花長發直垂腰際,正一個人坐在吧台上,還和旁邊一個染著紅毛的社會男青年說話,看起來還有點親密的樣子。
我瞬時燃起了無明業火,暗說現在的年輕人真是不懂規矩啊,江南江北一條街,也不打聽打聽誰是爹?
我一隻手就搭在了小青年的肩膀上,帶著一絲笑意,“小夥賊,你坐錯位置了吧?”
他原本還想回口罵我,卻發現我的手捏在他的肩膀上,而且勁兒還越來越大,他的髒話還沒說出口,就已經疼得叫了起來,直接捂著肩膀滾蛋了。
我看紫璿竟還是背對著我,壓根不理這邊的動靜,自己一個人喝悶酒,想必是生氣了。順著她的肩膀,我就悄然把從路邊買的一束玫瑰遞了過去。
卻沒想到的是,此時回眸一笑的女人,我竟然不認識!
我擦,她……她不是張紫璿!
此時心裡猶如萬馬奔騰,心說我這回真的惹禍了,可花已經獻了出去了,也不好意思再要回來。好在我看這姑娘長得挺水靈,就像個混血兒,俺也不算吃虧。
這女的看著我一臉尷尬的樣子想笑,估計也猜出了幾分緣由,順手就遞給我了一筒子黑啤,全當是玫瑰的回禮了。
從她穿的這身精巧的小西服來看,像是這裡的美女酒保。我瞬間連腸子都悔青了,當初怎麽就不再看仔細一點呢?
她看著我此時糾結的笑容,抿了抿嘴,有點不懷好意,“認錯人了吧,但這花我可不能還你,因為現在它歸我了,我只能還你一杯啤酒咯,你也不吃虧。”
我假裝根本不在意,“這花本就屬於漂亮女孩的,現在它終於找到歸宿,我也就放心了。”
這句話剛脫出口,我就更後悔了。也不知道這姑娘有沒有曲解我的意思,反正我是真沒那意思。
好在她沒什麽表情,只是跟小聲道:“您好,我叫夏天,這店是我爸爸開的,慕尼黑的啤酒很好喝,而且我還是這裡的酒保哦。”
“夏天?這名字聽著還挺有趣。”我嘟囔著。
這時,我才敢抬頭正視眼前的這個女孩。若是只看她的背影,我還真容易把她當成紫璿了。因為她倆竟然留了相同的髮型,都是今年最流行的,就是頭上波浪很多的那種。
但她的五官卻比紫璿精致多了,乍一看,還很有波斯貓Alice的韻味,不過卻是十足的東方風情。一時間,我還有些看呆了。
夏天瞧我突然不說話了,又識趣地給我遞過來一杯酒,撇了撇嘴,“你呢?怎麽還不說話嘞?”
我愣了愣,老臉尷尬道:“我……我叫狄壬,你是個混血兒?”
不知道為什麽,我如此老辣的一個公安乾警,甚場面沒見過,甚情形沒經歷過,遙想當年俺在掃黃現場,那也是一名悍將。可沒想到,今兒在個小姑娘面前,竟然結巴起來了。
只見她點了點頭,“我爸爸是德國人,我當然是混血兒了,難道你腦子秀逗了?”
我看這小丫頭,還有點牙尖嘴利的,不禁就想和她侃上幾句,“誰知道那德國有沒有姓王的,隔壁要住著李爾·王什麽的,那可就真慘了。”
話剛脫口而出,我心裡就琢磨著,難怪莎士比亞寫的李爾王是個悲劇啊,誰住在他隔壁都他媽得是個悲劇啊!
夏天竟然聽懂了我的黑色幽默, 一直在那抿嘴傻樂。這不禁讓我很詫異啊,這混血兒混的也不純啊,連我這種葷段子都聽得懂,日耳曼人的教育水平也不怎麽樣嘛。
看著她在那傻樂,我心裡卻突然咯噔了一下,我怎麽只顧著和這小姑娘聊天扯淡,把紫璿兒給拋在腦後了?
當我意識到這點的時候,已是追悔莫及了。她就站在我的旁邊,手已經捏住了我的耳朵,看架勢是要扯下來啊。
“你在這還把上妹了是不?虧我還在那傻等。”她破口罵道。
我一看她就得誤會,忙開始解釋,“璿兒啊,我這不找你來了嗎,誰知道你和這姑娘髮型一樣,剛才就認錯人了,這不剛才還在給人家賠不是的嗎?”
紫璿半信半疑,又看著夏天的頭髮發呆,確實是和她的髮型很相似,兩個人的背影也差不多,但即使她知道這是個誤會,也還得找個台階下才行。
我一眼就瞧出了她的小心思,“你若不信,你可以問她,這姑娘總不會替我說謊吧。”
夏天看我把她推了出來,衝我吐了下舌頭,又對紫璿笑道:“他剛才確實是認錯人了,因此他還賠了我一朵玫瑰花呢,不信你瞧瞧。”
說著,她就把手裡的玫瑰拿了出來,好像生怕別人不知道這花是我給她買的一樣。本來紫璿是讓我給安穩住了,卻沒想到被這小丫頭片子一記絕殺了。
這下子小丫頭可坑苦了我,她是相信我之前的確認錯人了,但更相信我之後是在撩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