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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商界精英的成長故事》第6章 立志“立志”
  立志在村裡的生活就這樣繼續著。

  記得這是立志十四歲的那年,這一天,是每周五的集市。

  在一個專門賣舊書的書攤前,立志發現了一本書,書有七成新,其實是一本雜志,封面上印著《中國十大富豪》。

  立志拿起來翻了翻,裡面介紹的當時剛評出的十位超級富豪的發家史,立志清楚的記得排第一位的是從前蘇聯倒飛機的南德集團牟其中,第二位是榮毅仁的兒子,中信集團榮智健,第三位是北京的首富李曉光,還有當時風頭最猛的巨人集團的史玉柱,一共十位富豪。

  就是這本雜志,不知道當初是誰買來看過,又從哪裡來到了這個書攤上,也許這就是冥冥之中命運的安排吧。立志當時也沒太在意,花了一毛錢就從賣書人手裡買下了這本可以說改變他命運的雜志。

  那一段時間,立志就像練武之人發現了流傳已久的武林秘籍一樣,每天都拿著這本雜志從頭看到尾,白天放在書包裡,空了就拿出來讀上幾頁,特別是每天晚上,立志都要在睡覺前仔細的讀上幾篇。

  書裡面十位富豪是哪裡人,怎麽開始他們的創業和打拚,做了哪些生意,怎麽賺的錢,目前財富有多少,對於立志來說,好像一下子找到了他的人生目標,知道了自己這一輩子要成為一個什麽樣的人,商業大亨、巨賈首富。

  有時候,一本書對某些人的影響確實會超出人們的想象。

  從這個時候開始,立志就很努力的去想事情,有時候甚至會一個人跑到村裡附近的山上,像電視裡的鏡頭一樣,對著大山喊上幾句;“我要賺錢,我要發財,我要有錢,我要做大事。”

  一個大山裡的孩子,從來沒有接觸過外面,從來沒有這樣的環境,但是,就是這本小小的舊雜志,卻在冥冥中點燃了他內心深處最大的夢想,喚醒了最大的一股神秘力量。

  立志心裡還常常這樣想,以後有錢了,我要像書裡的富豪們一樣,辦公司,辦集團,要有自己的大樓,要有自己的大辦公室,大樓上要有自己的名字,掛著“楊氏集團”的大字。

  有錢了還要把這個幾百年的村莊重新修一遍,把每家每戶的房子,把所有的路,把這裡的學校,把這裡的溶洞搞成景點,可以收門票。

  從一個十四歲的農村孩子來看,立志的想法已經很偉大了。

  立志平時還負責幫爺爺放著幾頭牛,有時和小夥伴們一起上山放牛時,立志坐在水牛背上,慢慢悠悠,慢慢悠悠的隨便牛吃著草,自己手裡總是拿著一本書或者舊報紙在看,這一點,就已經和身邊的小夥伴有很大的不同了。

  到了一九九七年,立志高中畢業了,家裡當然想他考上大學,但是當時縣裡的教學質量,能考上大學的確實寥寥無幾,況且,立志的志向並不在此,加上家裡人也沒有什麽特別的想法,就一切順其自然吧。

  在高中畢業,高考也參加過以後,立志就已經想著要走出這裡了。

  去哪裡呢?北京、上海、廣東,這些都是當時最熱門的幾個地方。

  正好,立志的表姐在上海的一個酒店做服務員,酒店也每年都在招人,立志表姐剛好這個時候回老家來探親,就這樣,立志沒有多想,在和家裡人打好招呼以後,立志帶上幾件換洗的衣服,還有提前辦好的一張身份證,和表姐坐著綠皮火車,經過四十多個小時的路途,來到了大上海。

  立志的奶奶和爺爺在頭幾年也相繼去世了,

立志很難過,曾經不止一次的在爺爺和奶奶的墳前說:“爺爺、奶奶,您們放心,我會好好的,我會有出息的,會有大出息的,我會按爺爺說的,我要為楊家光宗耀祖,我會讓您們高興的。”  帶上簡單的行囊,帶上自己的夢想,立志的生命時空就一下子轉到了中國最繁華的城市,上海。

  在表姐和幾位同事租住的房子裡,立志在客廳打地鋪睡了一段時間。等過了幾天,表姐就帶著立志去酒店的人事部門填了表格,因為是員工介紹,很容易通過,過了幾天,就接到通知到酒店前廳部做了一名行李生。

  這個時候的立志,已經是一位身高一米七五的年輕小夥了,立志長得也算帥氣,這一點,看立志爸媽的長相就知道了。

  上班第一天,先和行李部的主管領班同事打過招呼,主管安排其中一位領班帶著把酒店轉了一遍。上班的路線,哪裡打卡、換工作服、食堂吃飯怎麽吃、看到客人和領導及同事要微笑點頭,主動打招呼,大堂的玻璃門怎麽拉,客人到大堂前的車門怎麽開,怎麽第一時間在手裡小紙條上記下出租車車牌,行李怎麽裝行李車,怎麽把客人帶到前台登記或者直接送到電梯,送到房間,進了房間怎麽開燈,給客人介紹房間使用方法等等。都給立志演示和講解了一遍。

  主管還安排了一位老員工做立志的師傅,不懂的有這位師傅負責教。

  工作服的穿戴要求,皮鞋的要求,站的姿勢,說話的禮貌用語,說話聲音,這些細節要求都給立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立志還在主管的要求下開始練習普通話和簡單的英語對話,這是一家屬於上海錦江酒店集團旗下的五星級酒店,在上海有幾十年的歷史了,來的達官顯貴、國外賓客都比較多。

  立志在這裡非常認真的學習著,每天上班九個小時左右,雖然有一點辛苦,但對於從小農村長大的立志來說,真不算什麽,立志有的是力氣和精力。

  他在這裡見了世面,每天看著這些西裝革履、風度翩翩、氣質優雅的客人進進出出,立志覺得他們比起老家人真是太有錢了。

  很多客人是酒店的常客,一來一往,立志和他們也熟悉了起來,也能叫出他們的姓了,酒店規定,知道客人的姓時,必須要在稱呼前加上姓氏,以示對客戶的尊重,而被這樣稱呼的客人,自然也有一種被尊重的好感覺。

  上班過後,立志也對酒店慢慢熟悉了起來,知道酒店一共有十四個部門,有八百多位員工,有一位總經理和四位副總經理,每個部門一位部門經理和副經理。

  酒店一共有十二層樓高,一共有二百四十五間客房,還有幾個餐廳及夜總會,那時候,就叫夜總會。難道是夜裡總要開宴會的意思嗎?

  第一個月很快過去了,立志工資卡裡發了四百二十五塊錢。還是表姐帶著立志去銀行櫃台取出來的,取出來後,裝在一個信封裡,立志放在身上,回到了酒店安排的統一宿舍裡,在床上,立志把這四百多塊錢數了好幾遍,這,畢竟是立志長這麽大,自己賺到的第一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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