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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90給反派當後媽》第一十五章
    舊八仙桌,林子朔上午擦過,倒是挺乾淨的,這會兒趴著剛剛好。

  林子朔臉上帶著遲疑,可看著饒夏臉上的鼓勵還是上前開始寫字。

  他用筆捏的姿勢都不太對,寫得也很僵硬。

  但他記憶力非常好,十分順利的就從一寫到了十,還用漢字寫了一遍。

  他努力將每一個字寫的端正,但對他來說,這樣的任務顯然是太難了。

  所以寫出的字,歪歪扭扭,也像是用圖形拚湊出來的,不是一筆一劃的,即便是那幾個阿拉伯數字也是如此。

  他看著寫出來的字,一下子收回了手,腦袋也垂到了底,只看著自己的腳尖。

  饒夏看他,卻是誇讚道,“太厲害了,小朔寫得怎麽的會這麽好?能不能再寫一個給我看看?”

  “我剛學的時候,可沒有這麽好看的字。”

  林子朔遲遲疑疑,臉上又忍不住的帶著羞赧看她。

  饒夏誇讚道,“這沒有一個字寫錯,小朔都還沒有上過學,就學得這麽好了。”

  小丫也著急的扒拉著桌子要看。

  饒夏將她抱起來,指著林子朔寫的字,笑眯眯的道,“小丫看到沒有,二哥寫的好不好?是不是特別厲害?小朔也要和二哥一樣,以後也寫這麽漂亮的字啊。

  小丫眨巴著眼,又去看她二哥,衝著她二哥彎著眉眼笑了。

  饒夏笑著道,“小朔寫的特別好。”

  “你讀給妹妹聽,聲音大一點。”

  林子朔聲音很小的用不是很標準的普通話來說。

  饒夏也跟著一起開口。

  林子朔看了看饒夏,跟著一起念著,逐漸改變著自己的口音。

  饒夏在這本子上寫下了數字,和漢字,“小朔跟我一起再學學,到時候比你哥還厲害。”

  林子朔說話帶著幾分的口音,他又鮮少和人說話,自然是內向的。不過,只要見識的多,知道的多,又練得多了,饒夏覺得就能好些了。

  饒夏眉梢眼角都帶著笑,帶著他將這幾個他會的字,寫了一遍又一遍,誇他學得快,又誇他寫的好。

  “按照你這樣的進度,去學校了,肯定比大家都厲害了。”

  林子朔眼睛微微發亮,又有些扭捏的低下頭,他,真的也能去上學嗎?

  “現在去學校,也來不及了,咱們下半年直接去一年級。不過在那之前,咱們要繼續把學前班的內容都提前學會了。”

  林子朔手一下子就握了起來,眼巴巴的看著饒夏,下意識的點頭,又自己坐下去將剛剛那幾個越來越順手的字再寫了一遍。

  饒夏又在旁邊一邊誇,一邊讀,偶爾握著他的手,扶著一起寫。

  林子朔一開始有些僵硬,後來也能逐漸放松了下來。

  林子昂回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這一幕,一下子就愣住了。聽著饒夏的誇獎,他又低頭去看林子朔寫的字,抿了抿唇,他寫的字,其實更好。

  饒夏看到他,又收回了視線。

  被饒夏這樣一看,林子昂故意放重了腳步,大步走進去,不過,他才沒有必要叫饒夏知道。

  小丫第一個回頭去看,看到是林子昂,高聲道,“一,二。哥。”

  林子昂愣了愣,眼睛裡卻是經不住帶著幾分喜悅。他也上前,忍不住摸了摸小丫的腦袋。

  饒夏抬了抬眼睛,看了林子昂一眼。

  林子昂僵硬了一下,才上前,乾巴巴的道,“送了。”

  “她們說謝謝你。

”其實那兩個大嬸都說饒夏做的包子特別美味,只是,這話……林子昂有些說不出口。  饒夏點點頭,隻專注的又指著林子朔新寫的一個字,“這個字寫得比之前的那個還要好。”

  林子朔的手有些局促,可又能從他眼裡明顯看出些喜色來,扭頭去看背後的林子昂,聲音不大,卻很利索,“哥。”

  林子昂將林子朔在上面寫的字看得清楚了些,上面還有一些……明顯不屬於他的字。他下意識的看向了饒夏,饒夏不是傻子嗎?怎麽還會寫字,做飯還那麽好吃?

  他看著饒夏手把手的教林子朔寫完他的名字,又用了似乎比老師還標準的普通話說著了一遍,叫林子朔跟著學,小丫也在旁邊跟著學了一遍,饒夏另一手抱著小丫,像是十分滿意的樣子……

  這一幕叫林子昂的眼睛泛酸,他故意粗聲粗氣道,“你想好怎麽上班,怎麽掙錢了嗎?到時候誰來帶小丫?”

  饒夏看了他一眼,熊孩子嚇著小丫和林子朔了,衝著他們兩人腦袋一一拍過去,“都和你說了,年紀輕輕少操心些,到時候長不高。”

  “騙人。”

  饒夏翻了個白眼,“那可不一定。”

  “我做的包子好吃嗎?”

  林子昂臉上憋得有些紅,遲疑了一下,沒說話。

  饒夏問林子朔和小丫,“好吃嗎?”

  林子朔看了一眼林子昂,見他沒有說話,還是忍不住輕輕應了一聲,“好吃。”

  小丫也看到二哥說完,跟著點了頭。

  饒夏衝著林子昂抬抬下巴,“都說好吃,我就去賣包子,生意肯定不會太差。”

  林子昂說不出話了,那包子好吃嗎?

  他看那兩個嬸娘吃得時候,幾乎要把舌頭跟著吞下去了。

  他也想到自己吃到的那兩個,下意識就想吞吞口水,然後就看到饒夏定定的盯著自己,臉一下子就紅了。

  饒夏這次沒嘲笑他,他這個年紀的男孩子相當敏感,說什麽他都有可能多心,他還是要盡量安撫一下,“我打算去你們學校門口賣包子,雞蛋,稀……”

  饒夏又頓了頓,現在賣包子可以直接用報紙一包,但是這個時候賣稀飯拿什麽裝?

  饒夏:……

  “我還會做西點,麵包,蛋糕,餅乾,怎麽樣?”

  三個人,即便是林子昂也喉頭微微動了動,眼巴巴的看著饒夏。

  只有小丫看著饒夏,大眼睛裡帶著疑惑。

  饒夏:……小丫應該連什麽是蛋糕都不知道吧?

  不過, 她又開始琢磨,想掙錢,在這個時代肯定是要賣稀罕的東西,尤其是這種二三線的城市,越是稀罕的,自然也越是好賣,然後突然有點心動,這如果要賣蛋糕……

  她感覺才能掙大錢。

  這個時代賣盒飯能掙幾個錢?要能做些巧克力,蛋糕,麵包,西點,卻是絕對能掙大錢了。

  1987年冬,帝都首開了一家肯德基,佔據了前門大街的整整三層樓,卻依舊在門口排出了幾十米的長隊。

  1990年十月的時候,深城首開了第一家麥當勞……生意也好到了極點。

  他們這種二線城市,當然沒有開這樣的店,但是,這個時代就連帝都,魔都,深城都以進口食品,洋人食物為稀罕,更何況是他們現在的地方?

  如今這個時代,買雞都是活雞現殺,炸雞不太可能,但是……饒夏可以做炸豬排啊……

  豬排敲得松松的,醃製之後,再裹上一層的麵包糠,過油炸,外皮又酥又脆又香,內裡又嫩又軟又多汁,如果可以加上一些果醬,饒夏覺得那味道應該可以直接香飄數裡。

  在90年,已經有一部分腦子靈活的率先富有的起來,一份豬排賣上兩三塊錢,饒夏覺得問題也不大。

  最簡單,薯條……炸一下,配個番茄醬,賣兩三毛錢一份不過分吧?

  饒夏眼神閃了閃,要想賺錢,良心肯定是要收一收的,量大管飽什麽就不是那麽重要了。什麽東西能賣上高價,成本還不高的,才是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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