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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豪從網戀翻車開始》第110章 把我的靈魂喂給你
林鹿不太喜歡自己下廚,為了沈幼宜做飯除外。

 也不太愛打掃家務,這間小兩居除外。

 他原本不是一個很懶惰的人,但是有了錢除外。

 林鹿覺得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應該為極度的快樂而流逝,而不是浪費在什麽事都需要自己親力親為上。

 如果不是遇見了沈幼宜,他此刻應該在南半球。

 在某個美麗的海濱小鎮的港灣,躺在一架定製的蘭博基尼豪華遊艇上,左擁右抱,享受著平靜的海面和身側洶湧的波濤。

 “肉快醃好了,我去做飯。”

 林鹿悄悄收回手,在沈幼宜的腰肢上猛然地戳了戳。

 後者身子一顫,手裡的3090顯卡正在和機箱銜接呢,差點就懟在錯誤的地方上了。

 “壞了我可不賠。”沈幼宜白了他一眼,沒好氣道。

 “不賠不賠,不要你賠,咱倆誰跟誰。”林鹿哈哈笑道,然後又在她腰肢的另一側戳了戳。

 軟軟的,手感極佳。

 “你很煩哎。”沈幼宜一臉的不悅,但依舊目不轉睛地看著顯卡和機箱的接口處,非常精細地擰上小螺絲。

 整套主機套用的是某個圖吧大佬的組裝方案,有全套的視頻詳解,成體效果非常酷炫,各種光汙染,但是組裝的步驟也很繁瑣,需要極其耐心才能裝好。

 “好了,我不煩你了,你好好弄,裝好了今天晚上好好獎勵你。”林鹿背著手說道,就像一個慈祥的老父親審視著孩子在寫作業。

 做好了,好好獎勵。

 做不好,伸出小手挨打。

 “爪巴。”沈幼宜把林鹿往沙發區外面推。

 “害。”林鹿歎了口氣,滿臉的無奈。

 看來今天已經不能再開車了,色胚無度,人家該討厭了。

 他來到廚房,將醃好的鵝肝取出。

 產自魯省,引自琺國的大鵝苗,其肝髒重量可達3斤。

 林鹿買的是一斤多點的,品秩屬於頂級了,這廠家的鵝肝都是直供米其林餐廳的。

 林鹿他小叔以前請他吃過,那種味道他至今都難以忘懷,所以他打算今天嘗試著自己做一次,滿足下自己的味蕾。

 肥鵝肝,顧明思義,就是脂肪肝,脂肪含量可達百分之五十以上,這也就是為什麽吃起非常細膩,口感極佳的原因。

 和雪花牛肉是一個道理,不過鵝肝的口感要比和牛來得更讓人飄飄欲仙!

 林鹿,老饕鬄了。

 不過這道菜他這輩子也做不上幾次。

 第一,給沈幼宜做的飯都不帶重樣的。

 第二,以後的時間裡會去高端的餐廳吃,這樣就節約時間了,自己又不用動手。

 滋滋。

 林鹿在平底鍋上塗滿一層橄欖油,油熱之後,鋪上切好的蘋果片。

 煎至兩面金黃,取出備用。

 接著繼續倒入微量的橄欖油,塗平,放入切成完全一樣的四塊吐司麵包。

 去過深棕色的邊角,林鹿還用筷子夾起來抖了抖,這樣上面的碎屑就不會落在鍋裡。

 他確保裡面不會殘留著碎屑,否則煎成麵包糠糊掉,那就串味了。

 先煎蘋果再煎麵包,蘋果上就不會有小細渣。

 就很細。

 煎至微焦,取出備用。

 林鹿看著光滑泛著油光的鍋面,皺了皺眉頭。

 “害。”

 他歎了口氣,把鍋放在水龍頭下面,打開閥門。

 嗤嗤!

 屋子騰起一陣白霧。

 加入洗滌劑清洗五遍,終究還是洗乾淨了。

 接著重新倒油,單手半握平底鍋,手腕輕輕翻轉,泛青的油脂打著轉,在每一寸深灰色的鍋面留下均勻的痕跡。

 他單手背在背後,雖然系著微微泛黃沾著油汙的白色圍裙,

 但卻優雅得像個紳士。

 對於做飯,他有自己的理解,每一道菜就好比一次完整的買可樂。

 前期的準備,到中期至關重要的食材加熱,再到最後的裝盤收尾,對每一個細節都要極其精細地把握。

 雖然差之幾秒的時間,幾度的火候,幾毫的糖鹽,並不會對口感和味道有過多的影響。

 但是林鹿非常偏執地按照著腦海中的步驟和各種數值來做飯,差一點點都不行。

 他對自己很苛刻,尤其對待出自於自己手裡的美食。

 烹飪是一件半開放的事情,那件件事也是如此,你在每個時間點的偏差,都會造就千萬般種結果,而美好的結果通常會你記憶深刻,念念不忘。

 主要是回憶起來,感懷頗深。

 可惜世界上沒有味道記憶機,只有攝像機,只能拍片兒而不能記錄自己每一次吃美食那種快感。

 真的太草了。

 總之,你的嘴,你的味覺,你的舌頭和食道,你的神經反射弧,都是你的情人。

 好好對待她們。

 哲學家兼藝術家林鹿,此時正在煎鵝肝。

 這次是兩塊切成一模一樣的鵝肝。

 林鹿用上了他繪製工程圖似的機械般的刀工,才切成如此模樣。

 因為這兩塊都是為沈幼宜準備的。

 他自己想要吃的大塊鵝肝留在後面自己單獨煎。

 煎至五分五成熟,加入八點六克黃油,現在是下午五點二十一分三十七秒,再過兩分鍾,鵝肝該裝盤了。

 “鵝的肝,我的人格和靈魂,喂養我最愛的人。”林鹿高高抬起下頜,眉頭微皺,眼神迷離。

 歐,這味兒真衝。

 吧唧。

 聲音有點醜陋呢,應該是一個小精靈在哼唧才對。

 吐司並排放置,蘋果放其上,鵝肝疊而繼之。

 林鹿小心翼翼,手臂青筋暴起,就為了確保鵝肝僅剩的油脂不會溢落到光潔的餐盤之外,不會在白淨無暇的金絲邊圓盤上落下不優雅的汙穢。

 撒上百裡香的草葉碎末,擺上一隻迷迭香的小枝丫。

 用鑷子夾出兩顆藍莓,分別放在鵝肝的一側。

 他的五指插入盤子的底部,然後大拇指外翻,確保不會在餐盤上留下肉眼可見的指紋。

 嘎吱,廚房門打開了。

 林鹿頭一回覺得自己像個從未上台的舞女。

 扭捏,不安,呼吸急促。

 咣當。

 桌子上發出輕微的碰撞聲。

 林鹿開燈,把椅子抽出來,留出半個身位,這樣沈幼宜就能很方便地坐進去。

 “吃...飯。”林鹿招呼。

 “嗷。”沈幼宜停下手裡的活兒,然後去衛生間洗了個手。

 她來到餐桌前,微微遲疑。

 怎麽就一份?

 是牛排嗎?

 lsp不會下藥了吧。

 “你吃啊。”林鹿催促。

 “嗷。”沈幼宜應答。

 然後軟軟地坐了下去。

 提起刀叉,將欲分而食知。

 “你呢?”沈幼宜忽然止住,抬起頭說道。

 “我...自己單獨做一份。”林鹿少見地挪開眼神。

 “你快吃吧。”他催促。

 “嗯。”

 於是沈幼宜開動了。

 林鹿立即回身,走到了廚房裡。

 他不想出現在沈幼宜的面前,看著她吃。

 那樣不好,說不出哪點不好。

 不好使對比出來的,試想一下:你做好了一頓飯,放在你最愛的人面前,對她說,你快吃,試試看好不好吃。

 你坐在她對面,兩眼放光,托著腮一臉的沉醉和期盼。

 她肯定會說:好吃耶,你真棒,我好喜歡。

 ......

 就像個啥比。

 你看我給你買的跑車,喜歡嗎愛嗎?

 你看這包包,怎麽樣,我花了大價錢買的,漂亮嗎喜歡嗎?

 我很費心呢,花了不少錢,你就得感動。

 超級大傻比。

 令人作嘔。

 不過林鹿更變態了。

 他若無其事地關上門,但卻微微留出一條縫。

 她要吃了耶!

 他湊近門縫偷看,眼睛睜得老大。

 叮————!

 愉悅值+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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