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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天下我做主》第四十七章:搞定1個吃貨有多簡單?
  沈寧去而複還,又回到了李府前。

  竹紅纓把主意打到了沈寧身上,讓他當跑路的,這正中沈寧下懷,所以用過午飯再次折返。

  巧的是,竟然在府門前遇到了李雲長。

  他皺著眉想著事情,以至於沒有發現沈寧。看來,王北玄對他曉之以理,讓他來確認沈家遺子的身份。

  李雲長的性格隨母親,而不隨李元驍,有小聰明而無大局觀,從小被溺愛養成了善妒的性格。他不懂沈家遺子對自己父親的含義,所以王北玄只要簡單指引,他便會上鉤,在他心中,是絕對不能讓逆賊之人貽害了自己的家族。

  “李雲長,發什麽愣呢?”沈寧決定也利用一下他,便出聲問道。

  李雲長回過神,看到門前的沈寧,忍不住皺眉道:“你怎麽還沒走啊?真當這裡是你家了!”

  沈寧不惱,說道:“我有急事,本來已經離開了,誰知半路遇到一個陌生人攔住了我,對方是位高手,說不敢靠近李府,然後丟下了這封信給我,讓我轉交給你父親,說事關你李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所以我便折返回來了。”

  李雲長眉目一挑,連忙問道:“什麽信?”

  沈寧便把竹紅纓寫好的密信拿了出來。

  李雲長接過密信,只見信面上寫道:“李元驍親啟!”

  他立即想到剛剛王北玄約見自己說的事,便忙道:“流舒哥,你既然有急事,我正好要去見父親,這封信不如我替你送過去,如何?”

  “好啊!但你務必要送到哦,若是真的耽誤了大事,小心你父親懲治你。”沈寧笑眯眯說完,隨即轉身離去。

  李雲長便匆匆回府,他先回到了自己的房間,直接拆開了信封。

  裡面的信上只寫了一句話:“王家已經知道沈家遺子藏在李府,速速送人離開。”

  李雲長雙目駭然,驚呼道:“王北玄說的是真的!父親真的私藏沈家余孽。”

  “我得做些什麽,不能眼睜睜看著父親犯錯,把李家帶入絕路!”

  “我還沒繼承李家呢,李家絕對不能有事!”

  深吸一口氣,讓激動的內心平複下來後,李雲長將信裝起來並封好口,立即去見李元驍。

  此時的李元驍陪著狗三吃完飯,並安排他住在了書房旁邊的宅子裡,安排自己的護衛親自保護。

  這時,李雲長匆匆來見。

  “父親,有人送封信給你,對方是個高手,沒有表露身份。”李雲長將信遞給了李元驍。

  李元驍眉頭頓皺,接過信後打開一看,臉上的表情毫無變化。

  而李元驍波瀾不驚的表情更加驗證了李雲長的猜想,明白了住在旁邊宅子的陌生少年正是沈家遺子。

  “父親,出了什麽事?”李雲長忍不住問道。

  李元驍將信握在手中,問道:“你看信了嗎?”

  李雲長下意識搖頭,道:“孩兒不敢。”

  李元驍點點頭,又道:“你年紀也不小了,要多向你流舒哥學習,多讀書勤習武,另外為父知道你和王家的王北玄關系不錯,但王家狼子野心,不可深交,以後別接觸了,知道了嗎?”

  “孩兒明白。”李雲長恭敬道。

  李元驍揮揮手,道:“下去吧。”

  李雲長退出了房間,臨走時掃了一眼李元驍,心中憤然。

  幸好自己看了書信,不然就眼睜睜看著自己父親釀成大錯了!而且這麽大的事,父親還在隱瞞,真要等到罪證被人抓到,

證據確鑿了,李府全部被抓拿下獄才滿意嗎?  “不行,我必須做些什麽,我得拯救李府,不能讓事情一錯再錯。”李雲長喃喃自語,隨即思索著辦法。

  此時書房內。

  李元驍將信燒了,歎道:“看來這封信是徐七傷送的,少爺的身份已經泄露,所以他無力保護,才讓少爺現身來府中見我,和我猜的一樣。這次,我必須保護好少爺的安危。彭城不能久呆,先把人送出城。”

  想到這裡,李元驍決定立即行動,此事宜早不宜遲。

  同時他也明白,既然王家已經知道人在李府,必然已經派人死死盯著,現在對方不敢硬闖李府,但一旦出去,那對方就沒有顧忌了。

  所以必須想個萬無一失的計謀才行!

  ......

  另一邊。

  沈寧離開李府後,並未回家。

  狗三這場戲已經開演,他能做的只是旁觀,看看李元驍的人品和態度,這樣才方便沈寧後續計劃。

  而沈寧現在的首要任務是弄死王北玄或者東南王的兒子,君子報仇不能隔夜,先讓仇人嘗嘗喪子之痛。

  不過沈寧對東南王的兒子不了解,根本沒見過,所以他讓越一刀和竹紅纓調查了東南王的兩個兒子,今日正好去偶遇一番。

  東南王有兩個兒子,庶出的長子名叫司馬海英,嫡子叫司馬海雲。

  庶出的司馬海英深居淺出,據說城府極深,沈寧想和他偶遇較難。所以沈寧的目標是司馬海雲。

  此子弱冠年紀,但體重兩百余斤,是個美食達人,整天都想吃,所以想要偶遇他並不難,只需要去彭城最好的酒樓。

  沈寧來到天香樓,給店小二一些賞錢,便打聽到了司馬海雲就餐的雅間,然後沈寧定了隔壁的房間,然後命店小二去準備一些狗肉和砂鍋。

  店小二將東西準備好後,便退了下去。

  沈寧將親手製作的料包放進砂鍋裡,和狗肉一起燉煮。

  不一會功夫,狗肉的香氣便飄了出去。

  俗話說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自古以來,狗肉便是佳肴,禮記中記載:“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狗肝更是八珍之一。

  隔壁的司馬海雲正在吃著酒菜,感覺如嚼石蠟。

  大晉的細鹽還未普及, 更沒有辣椒調味,食物多以燉煮為主,很少有爆炒的,所以味道可想而知。

  對喜歡美食之人來說,簡直是折磨。

  突然,司馬海雲吸了吸鼻子,驚喜道:“這是什麽肉味,竟然如此香氣濃鬱?濃鬱的肉香中帶著草藥的氣息,妙啊!”

  激動的他立即起身,晃動著肥胖的身材走出房間,停在了隔壁雅間的窗戶外。

  沈寧已經看到窗戶外站著的大胖子,他沒有理會。

  此時砂鍋內的湯汁咕嘟嘟冒著泡,香氣氤氳,惹得沈寧用手扇了扇,連忙用筷子夾起了一塊肉,也顧不得熱,連忙塞進口中。

  狗肉下肚,再飲一杯酒,沈寧大呼:“過癮啊!聞到狗肉香,神仙要跳牆啊!如此美味,竟然無人與我共享,可惜可惜啊!”

  窗戶外的司馬海雲不停地吸鼻子,肚中饞蟲翻江滔海,讓他不停咽口水,如今聽到沈寧的感慨,他連忙叫道:“兄台兄台,在下可否進去嘗嘗這香肉?簡直太香了,我快控制不出了!”

  沈寧聞聲看向他,只見他趴在窗戶上,望眼欲穿。

  “相逢即是緣份,兄台進來便是。”沈寧豪爽道。

  司馬海雲也顧不得走門了,竟然直接翻窗進屋,噗通一聲,跌在地上,然後揉著屁股爬起來跑到桌子前,趕忙拿起筷子夾起一塊狗肉吃下去。

  “嗚嗚...好吃,太好吃!”

  他囫圇吞棗般連吃幾塊,絲毫顧不得燙了。

  沈寧笑眯眯幫他倒酒。

  搞定一名吃貨有多簡單?一頓美食不行那就兩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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