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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91》第138章:寸步不離
洗手。

開門。

伊莎.貝蕾還站在衛生間門口。

利來眨眨眨眼,表示無奈。

沒事,要舍保鏢啊!

這不是給自己找罪受嗎?

唉~

搞得一點自由空間都沒有,這不是圖增煩腦嗎?

但沒有辦法。

自己現在再怎麽說,也是成功人士了,出門沒有保鏢不是讓人笑話嗎?

所以保鏢還是要的。

三個不多,也不少了。

況且還有別的用處,就留著好了!

再多可就有些作了。

利來脫了黑色西裝,紅色西裝昨天已經洗了,打算就穿藍色中山裝出門去,更有派頭。

再穿上黃色的解放鞋子,走在街上,一定是另一道美麗的風景線,吸引不少人的回率,那是不容質疑的。

中山裝,七,八十年代最流行。

喇叭褲,八時代紅火了一陣,不過火的快,去的也快,九十年代,牛仔褲一出來,就取代了它的位置。

他換好衣服出來,馬上被立在門口保駕護航的伊莎.貝蕾看的目瞪口呆。

畢竟她是一個剛來香江不久的洋妞,在她的意識中,隻從電影裡看到過七八十年代,穿著中山裝,解放鞋的大陸人,這還是第一次見到真正的模特,穿著中山裝,喇叭褲,解放鞋的。

免不了好奇起來。

“看什麽?沒見過?”利來被她看的,就沒好氣的問道。

“不是啊老板!”伊莎.貝蕾忙搖頭解釋道:“我來香江也有一年半了,也才第一次看到穿成你這樣的,怎麽說了,也隻從電影上看到過,聽李蜜他們說過,你這上衣穿的是中山裝,下身的是喇叭褲,腳上的是解放鞋對吧?”

這到是實話。

他點點頭:“知道了你還問,逗我玩了?”

“不是啊來哥!你誤會了!我只是想表達一下內心的真實感受,你這一身服裝太漂亮,太時尚潮流,太有氣質了。”

好家夥!

“我……我太喜了!”

“哦,”

利來到是沒有想到,這放在香江,大陸,幾乎已經過時的時裝,可在洋的眼中,怎麽就時尚潮流了。

也怪。

她之所以這麽說,無非就是小見多怪。

因為沒有見過,所以才覺得稀奇,時尚,這就很正常了。

其實現在,國內一些農村的老一輩,還是有穿中山裝和解放球鞋的習慣。

到了後世,一些農村,小縣的超市,鞋店,賣鞋小攤,還是有出售解放球鞋的。

這是因為解放球鞋,最適合爬山,上山乾活用,便宜實惠,又抗髒,耐用,所以在農村,乾活時,解放鞋還是農家必備的穿著之一。

到了城市裡面,大家都穿得花花綠綠的,穿解放球鞋就顯得非常老土了。

現在到好,在伊莎.貝蕾的眼中,利來這一身的裝扮,卻讓她看出了時尚潮流范。

利來也不知道說什麽好,隻得開門向外走,剛才在電話裡已經說清楚了,還得先去公司看看鄭如玉,不然,這小丫頭還不知道要弄出個什麽么蛾子來了!

想想,也是挺麻煩的。

早知道就不招惹她了,現在後悔似乎已經來不及了。

“算了!”

男人嘛,不能沒有責任,否則就真的只是渣渣了。

利來也不想這樣,只是有的時候,也是身不由己。

雖然這是借口,但重生一世,總不能還像前世一樣,平平淡淡的過一生吧。

所以也是無奈啊!

只有挺直了腰杆,繼續往前走,向前看,往前走,能走多遠,走多遠吧。

就算是賭,也要好好賭一回。

就算最後賭輸了,

也不要緊。憑著前世的記憶,又不只一張,兩張王炸在手,只要動動手,隨隨便便翻一張,也夠自己下半輩子隨隨便便吃喝不愁了。

不說別的投行,就說後世的比特幣,養豬等等一些先機,空子,也能賺個翻天覆地,大把賺錢的機會等著他先撈一把,躺贏不是問題。

什麽?

利來會缺錢花?

怎麽可能呢?

不存在的!

確實,重生人士怎麽能缺錢花了。

那還重生幹嘛。

利來前腳出門,後腳伊莎.貝蕾就跟了出來。

什麽情況?

他不樂的回頭看了一眼:“伊莎.貝蕾,你跟著我幹嘛?”

“老板,這是我的職責,也是保鏢該有的義務,為主保駕護航,就得寸步不離,堅守崗位,才算是一個真真正正的保鏢。”伊莎.貝蕾講出了她的職業義務道。

說的利來差點就信了。

為了不打擊伊莎.貝蕾的職業激情,他還是妥協了。

“那行!”利來沒有再多說,跟著就跟著吧。

穿中山裝,喇叭褲,解放球鞋的男子,背後跟著一個特有范的大洋馬,在街上溜達,會是一副什麽樣的畫面了?

利來不敢想,也不想去想。

一切順其自然。

何必去在乎別人的眼光了?

活得開心點不好嗎?

好吧!

每個人的眼光不同,心態不同,不能讓所有人認同,保貶皆有,也不奇怪。

但也不能因為某些人的反對,而把行動扼殺在搖籃裡面。

如果真是一個錯誤的選擇,扼殺就扼殺了。

如果不是,只是因為某些人的喜好,而故意刁難的扼殺,那就沒必要給他們果子吃了。

他也不是別人想怎樣就拿他怎樣的人,不然還重生個屁,別丟重生者的臉,早點找根繩子了結算了。

利來覺得,做為一個三好重生者,膽大心細,臉皮厚,是最基本的“騷”操作之一。

剩下的,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

除了布陣,挖坑,忽悠,就是先機了。

對於一個正常的重生者來說,先機,就是記憶,記憶就是先機,擁有先機,就擁有賺第一桶金的無限套路。

沒有這個記憶先機,那重生就毫無意義。

失去記憶先機的重生者,就像喝過“孟婆湯”的重新投胎的嬰兒,毫無重生的快感可言。

果然不出利來自己所料,當他穿著中山裝,喇叭褲,解放球鞋走在中環的大街上時,確實是成了一大獨特的風景線,馬上惹來了一眾路人的側目與議論聲,保貶皆有。

更何況,他的身後還跟著一個大洋馬了,更是惹來了不少路人的非議。

話說人紅事非多,不是沒有道理的。

人怕出名,豬怕壯。

那是因為人出名,關注的人多了,那麽私生活就少了,一旦暴露了某些惡習,就會公布於眾,然後慢慢放大,就會成為不可磨滅的汙點,遭到眾人的打壓。

至於豬怕壯,不用多說大家都知道,豬越肥,自然肉越多,肉多了,就要……

人紅了,也是同樣一個道理,擋了別人的路,或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免不了的背後“一刀”,或踩上一腳的。

那也是很正常的。

人無完人,不是沒有道理。

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物極必反,自然界的大環境下,什麽東西都有生盛衰亡的規律,不管一朵花開的再好,也注定了它哀弱之時的枯萎凋零的慘局。

人也一樣,不管多風光,也難逃世態變化,禍從天降,天災人禍的意外發生。

就算是神仙,也有天劫約束著他們。

利來現在雖然還不是個什麽大紅人,也算不上,但是真紅起來,應該沒有幾個人能紅過他的。

所以將來,是非曲直,應該也不會少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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