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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專殺主角》第273章 法則量級戰
看到法則之力2/3的數字後,羅姆尼心中升起了恍然之感。

 原來自己以為輕而易舉的消滅,並不是真的輕而易舉,而是法則之力產生了碰撞泯滅,並由更強者滅亡了弱者。

 這也就是說,1點法則之力對轟了1點法則之力,兩者相互泯滅,相互抵消後,羅姆尼剩下的兩點法則之力摧毀了對面的勇者。

 毫無疑惑,也沒有什麽技巧的,羅姆尼奪得了第一次定位競鬥的勝利。

 他思考著,沉思著,想著這競鬥真的就是純粹的法則之力比拚嗎?

 不,不是的。

 法則之力在個位數的時候,確實是如此。

 若是法則之力上升到數百萬,數千萬的時候,億萬界域的競鬥場是否能夠在瞬間將那麽多的法則之力泯滅掉?

 如果不能,那麽就會存在基於自己的法則之力運用技巧,去用更少的法則之力抵消和泯滅更多的法則之力的情況。

 自然,也可能會出現對法則之力產生增幅和減損,讓法則之力的泯滅效果更強或更弱、有效或無效,甚至提前泯滅一些或者臨時增加一些等等的辦法。

 此次羅姆尼輕而易舉的戰勝勇者,說是實力強大的勝利,不如說是兩個新人對規則的不熟悉,導致更強的一方直接獲勝。

 像兩個拿著炸彈的孩子,只知道丟炸彈,不知道可以用各種辦法去用好這顆炸彈。

 假設勇者如果懂得利用自己的環境優勢,或者具備其他的道具去泯滅羅姆尼身上的法則之力,也就是傷他的血,那麽勇者或許可以迂回的獲勝。

 遊戲化的理解,就是當下的法則之力,即是力量和防禦、速度和效果,也是血量和攻防比。

 力量和防禦很好理解,法則之力既是矛也是盾,能夠用來攻擊敵對者,也能夠用來防禦敵對者的攻擊。

 速度和效果也很好理解,就是用法則之力本身的法則呈現,讓自己具備各種特質的能力和不同程度的速度。

 血量和攻防比則需要剖析一番。

 羅姆尼仔細的計算,如果法則之力為10 的時候,攻擊敵方用10,對方如果有11,那麽他就會直接被額外的1點摧毀。

 若是雙方都是10,羅姆尼用5點防禦,2點存留作為血量,也就是合共7點作為血防。3點去攻擊嘗試突破,對面的敵人如果攻擊的法則之力不如3點,那麽就會被羅姆尼泯滅,剩下的法則之力就打到了敵人的身上。

 此時若是敵人擁有大於羅姆尼釋放出的攻擊點數,那麽也就防住了羅姆尼的攻擊,但也泯滅了相應的數值。

 做一個直觀的模型就是:羅姆尼攻擊3點,敵人攻擊2點。攻破的點數為1,此時敵人還有8點防禦,則減去1,也就剩下七點。羅姆尼這邊,則也還有七點。

 下一波的戰鬥,就會是7點對決7點,這樣打鬥下來,就會出現持平的狀況,但這裡需要考慮到一點就是2/3的問題。

 羅姆尼看到2/3的時候,就立刻想到了可以恢復的情況。如果在7點對7點的時候,有一方提前恢復了1點,那就是8打7。

 這時候如果能夠打中,直接就泯滅了對手,獲得了勝利。

 另外,設若這裡的3點攻擊2點,打空了或者是打偏了,那麽也就會出現損益的情況。一方就會是8點,一方就會是7點。

 以此類推,整個戰鬥的過程,就會出現極需要考究法則之力運用技巧的方面。

 如何在戰鬥中保持足夠數量的法則之力,並讓自己的攻擊有效,從而在競鬥中的法則量級上大於對方,繼而消滅對方,就成為了技巧的關鍵。

 基於法則的無窮新來判斷,有些法則的效果必然會存在無效化的內容。簡單來說,競鬥中是可能存在法則之力打出去了,卻無效狀態。

 那麽遇到這種狀態,該如何?

 或許就需要擁有無視無效化的內容。

 思路走到這裡,羅姆尼恍然大悟為何公有品裡面會有世界法則的賣項。

 這就是用來補全自己的法則架構的,如果自己的攻擊被無效化了,那就打什麽競鬥都死定了。

 若是自己的攻擊具備無視無效化和無效化,也就能夠直面所有具備無效化法則的對手,還能夠用無效化來戰勝對手。

 “這種競鬥的方法,就是比一個法則的架構完整度啊!見招拆招之下,誰的法則架構更全面,誰就能夠獲勝。”

 “不,還有法則之力的強度和法則之力的技巧運用。只有三者合一的全面勝出,才能帶來實打實的勝利。”

 “難怪,難怪,難怪會有一個定位競鬥,還免除了毀滅效果。”

 “億萬界域畢竟是優勝劣汰,而不是不教而誅的淘汰地,有這種初期的保護競鬥,確實更能夠讓新人的潛力被挖掘,留存下更具適應性和智慧的界域代表。”

 一點一滴的回憶和分析中,羅姆尼消化了所有經過此次定位競鬥所帶來的實戰收獲。

 這種收獲的價值及其巨大,讓羅姆尼一下子就意識到了,以後自己必需盡可能多的用法則幣去購買世界法則,用來完善自己具備的競鬥法則架構。

 仔細的閱讀過所有的億萬界域的公示信息,羅姆尼知道本界域的法則是可以直接置換成法則幣的,但他在卻沒有想要用這種方式去獲得法則幣。

 所謂一個界域世界的法則,就是構建起這個界域世界的根基。法則缺少一條,多上一條,都會改變整個界域世界。

 舉例來說,如果羅姆尼用火之法則兌換了法則幣,那麽往後火魂界域世界也就不會存在任何火焰了。

 因此這種釜底抽薪的辦法,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應該去做的。這就像自毀城池去換炸彈,炸彈換來了,可城池也沒了。

 若是一般的城池也就算了,可界域世界是支撐‘可以具現到億萬界域內的法則’的法則具現的根底。若是界域世界崩潰了,那麽所有的具現法則也就會失效。

 再者如果有人用本界域的多種法則去置換,那就會出現界域世界不平衡的狀態,久而久之要麽是畸形不完整的存在著,異變出特殊的模樣,要麽就是毀滅。

 異變還好,可界域一旦毀滅,那麽作為本界域的代表,也就會隨之毀滅,根本無需再去競鬥一場,拚個生死了。

 已經死掉的界域,無需代表。

 當然,若是能夠擁有脫離的能力,重新根植界域的能力,逃脫毀滅的能力,那麽那些本世界被毀滅的人,自然還會有存活的。

 只是這種僥幸,就跟競鬥時面前的對手突然自己爆炸一般。

 不說完全不可能,但也有些天荒夜談,不是正常時候該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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