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結束了,星史大獲全勝。
“安德魯,你不是在訓練學徒,你是在訓練獵犬?”自己的學徒輸了,歐文非常不爽,出口諷刺安德魯騎士。
“訓練學徒也好,訓練獵犬也罷,總之我贏了,給錢吧。”安德魯走到歐文的身邊,伸出手。
歐文從儲物袋裡面拿出40枚金幣,丟給安德魯,氣呼呼的離開了。
湯普森一瘸一拐的走到魯濱遜旁邊,讓他不要哭了,趕快走,然後,兩個人也走了。
安德魯騎士說,今天贏的40個金幣,全靠星史,兩個人一人一半。
星史搖搖頭,不用了,安德魯騎士讓他在這裡學習訓練技能,他已經很感謝了。
安德魯騎士贏了錢,非常高興,要請星史大吃一頓。
星史搖搖頭,他還有事情,就先回去了,因為星史想要地上這些血液,所以讓大家早點離開,他才能夠早點得到血液。
安德魯說今天星史有事,他就不勉強星史了,等星史有空,他要請星史去丘吉爾的天堂大酒店大吃一頓。
星史表示沒問題。
學徒們紛紛離開了,安德魯騎士也離開了,星史假裝去上廁所,等大家都走了,星史又回到剛才戰鬥的地方。
湯普森和海斯的普通血液,根本沒法凝聚基礎箭術血印,不過,湯普森被海斯踢飛出去,吐出來的血,帶有鬥氣,一共有200多毫升,能夠製作兩枚血印,這兩枚血印,都能夠維持半個小時的時間。
另外,魯濱遜的血液也被星史吸收起來,一共900多毫升,本來星史是吸收了1000毫升出來的,但是蒸發了一部分。
魯濱遜的血液,凝聚的是劣質基礎箭術,這種血印不如零級基礎血印,因為沒有鬥氣,不過,論威力,比獵戶血印要強一些,但是也強不到哪裡去,維持時間跟生活技能血印一樣,都是八小時。
還有就是,星史得到一些奇怪的血液,凝聚了一枚力量血印,這枚血印沒有等級,但是融合它,能夠讓人有800斤的力量,維持的時間也很長,跟沒有鬥氣的劣質基礎箭術血印一樣,可以維持8小時,好東西呀。
星史不知道,一級戰士,有多大力氣,但是融合了力量血印,星史感覺比一級戰士的力量大,星史沒有融合過二級戰士的血液,不知道二級戰士血液有多強,但是他覺得,就力量而言,800斤力量,不會比二級戰士差。
前面,卡裡姆跟星史說過,一級戰士是見習戰士鬥氣的兩倍,二級戰士是見習戰士鬥氣的三倍,這也就是說,二級戰士之比一級戰士強百分之五十,具體情況星史也搞不清楚,畢竟這個世界上沒有那麽多測量工具,不過,有了800斤的力量,星史覺得,以後自己的攻擊力也能夠增強很多倍。
可是這個力量血印是怎麽來的呢,不管是海斯,湯普森,還是魯濱遜,星史都不覺得他們有800斤的力量,突然,星史想到,海斯曾經射傷過牛,牛的力量好像是1000斤左右,應該就是牛的血液凝聚的力量,太好了,如果牛的血液能夠凝聚這麽厲害的血印,自己搶回領地就簡單了。
隨後,星史在巴頓領,想要找人買一頭牛,但是沒有人肯賣,因為牛是用來耕田的,對每個領地都很重要。
巴頓領買不到,星史又去周圍幾個領地購買,結果跟巴頓領一樣。
星史沒辦法,打算在安德魯騎士這裡訓練幾天以後,去荊棘鎮購買。
海斯受傷以後,訓練就由波爾克和哈定兩個人負責,星史在這裡堅持了一個星期,訓練很簡單,快跑,慢跑,俯臥撐,舉重,射箭,騎馬,至於星史最想學的鬥氣,也很簡單,就是盤坐在哪裡背誦基礎鬥氣,星史想要問訓練鬥氣的敲門,波爾克說,不斷的背誦鬥氣秘籍,時間久了,自動就學會了。
星史聽了,不想繼續在這裡訓練了,給波爾克,海斯,哈定,送了一些酒,感謝他們指導。
停止訓練以後,星史在家裡休息一天,第二天一大早,去了荊棘鎮,星史一直想要知道,力量血印,究竟是不是牛的血液製作的,所以他要去買一頭牛,騎著金毛匹格獸,一個多小時,就到達荊棘鎮了,星史從荊棘鎮購買了一頭牛,牛的價格還是比較貴的,一頭牛價格跟劣質的馬匹差不多,是三到五個金幣。
星史買的是一頭比較大的牛,花了5個金幣,星史看了一下牛的戰力值,只有4.9,看樣子,牛的力量雖然大,但是戰力值還是很小,連5.0都沒有達到,如果達到5.0以後,就不再是普通的牛,應該是魔獸牛了。
買牛的時候,星史還遇到一個賣小狗的老農民。
老農民說,他家的小狗,不是普通的小狗,是半魔獸,因為他家的母狗,是被一頭魔獸狼拐走,然後懷孕生的小狗。
星史聽了,根本不相信,魔獸狼遇到狗,不吃了它,還跟它有了感情,生了狼狗,怎麽聽,都覺得扯淡呢,不過這條狗確實特別,外形有點像狼。
他用攝影術看了一下,發現小狗的潛力值是11.4,竟然真的有魔獸血統,不過,為了買的便宜一點,就跟對方討價還價。
幾分鍾後,星史以23個銅幣的價格,將小狗買了下來。
找了一個每人的地方,星史將小狗和牛,收到佛國世界,然後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星史遇到一個人,那個人一直盯著自己,星史用攝影術看了一下對方的戰力值,只有3.4,就沒有管對方,騎著金毛匹格獸回去了。
那個人看到星史回去,一路悄悄跟隨,不過,星史騎著魔獸,他是徒步,所以追不上,不過,他沒有放棄,一路走,一路打聽,一直到楊河村,才打聽到,星史成了楊河村的領主,看到領地內還有20多個士兵在哪裡訓練,他就迅速的逃離楊河村。
又是幾個小時後。
荊棘鎮,星家,星志遠的房間裡,站著兩個人,一個人是星志遠,一個人是門衛,霍華德,也就是跟蹤星史的人。
“少爺,我找到星史的下落了。”霍華德興匆匆的跑回去,將打聽到的情況說了一下。
“什麽,那小子用100金幣買了一塊領地,現在成了領主,手下還有20多個士兵?”星志遠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為什麽自己沒有碰到這樣的好事,不行,自己一定要殺掉對方,星史沒有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自己作為對方的堂哥,擁有繼承權,殺,一定要殺了星史,殺了星史自己就是領主了。
“少爺,你派我表哥去找人,我表哥不見了,我覺得很可能是星史殺了我表哥。”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想要替你表哥報仇,還是想要他賠償你大量的金錢?”
“少爺,您想多了,他的錢都是您的,我怎麽敢搶您的錢呢?”
“算你聰明,等我繼承他的領主位子,少不了你的好處,我可以提升你當我的跟班。”
“多謝少爺提拔,我說他殺了我表哥,是想要將曼聯傭兵團牽扯進來,曼聯傭兵團高手如雲,就算星史現在有20多個手下,也不是曼聯傭兵團的對手。”
(再備注:血印的時間,有5分鍾,15分鍾,30分鍾,1個小時,8個小時,24個小時,7天,15天,30天,90天,180天,365天等等,星史的血液等級越高,別人的血液等級越低,血印能夠持續的時間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