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吃喝喝了半個多時辰,劉家戲班子的眾人才結束這頓正餐。這時候場子還沒散,大家要喝點茶酒消消食才行,不然容易長肉。
“最近朝廷害怕糧食不夠,停了釀酒。酒價漲的厲害,短了大家的酒,大家多擔待。”
“哪黃湯有什麽好喝的,我看沒酒倒好,省的大家喝了酒誤了明天的事。前段時間剛來,大家見這邊的酒好又便宜,敞開了喝,惹了不少事。現在酒價上漲,我看正好。”
“郭家哥哥,你是細發日子過慣了,總想著省錢。”
“不省錢怎麽辦?乾咱們這行的,好的時候確實能掙錢,可到了掙不到錢的時候,那可就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自然要把日子過細些,為以後多做打算!”
“哥哥這話倒是提醒了我,前天官府來人說了個事,今日大家都在,我正好與大家說說,咱們拿個主意。官府說自明年開始,像我們這樣的班社也可以繳養老錢。只要交夠十五年,六十歲以後每月都能有退休金可拿。你們說這錢,咱們交不交?”
“劉家妹子,這是怎麽回事?可是像朝廷的官員和官家廠裡的工人那樣的養老錢?”
“大致差不多,官府說個人交一部分、班社交一部分,官府再補一部分,然後存到養老局,這錢專款專用,等到了退休的時候,按月給交了錢的人發退休金。”
“這要交多少啊?到時候每月能發多少?”
“官府的人說,按每月的平均工資交。暫時定的是最低每月認繳一兩銀元,其中個人交兩成,班社或者是公司交兩成,官府補三成,剩下的靠這些錢的利息來補。只要交夠十五年,退休之後按九成來發,繳夠二十年按一兩銀子的足額發。”
“交夠十五年,六十以後月月都能發九百文錢嗎?這發多少年啊?”
“和朝廷的養老金一樣,直到走了才停,即使走了還能一次發一年的補助。”
“哪就是說,交夠二十年,乾不動活了,每月也能領一兩銀子?實際上咱們自己每月才交四百文錢?”
“若是按一兩銀子認繳,個人和班社合起來是四百文。”
“一月四百文,一年就是近五兩。二十年咱們繳的還不到一百兩,一年能領十二兩,有八年就能領回來,多活就是多賺!即使活不了八年,虧得也不多,我覺得這事可行。乾咱們這行的,手裡邊留不住錢,很多人老了都可憐的很。劉當家,這錢咱們要繳,要是班社緊張,我們自己把四百文錢全繳了都行。”
“哥哥說哪裡話,小妹和大家說這事,就是聽聽大家的想法,該班社繳的小妹一分都不會短了。對了、這個政策還沒說全哪,朝廷的意思是男丁六十歲開始領養老,女的五十五歲就能領了。同時要是在這期間大家有個三長兩短,個人和班社繳的會全額發到手裡的。”
“那就更得繳了,這事怎麽算都是劃來的事,這是朝廷的善政啊。我活了大半輩子,還沒見過這樣一心為咱們下苦人著想的官家哪。”
“哥哥這話說的一點沒錯,咱們的朝廷確實是一心為民的好朝廷。是這樣的,小妹的想法是既然朝廷有這個善政,咱們也得抓住。按一兩銀子認繳有點少了,咱們直接認繳二兩。這樣大家以後乾不動活了,也能多拿一些。一兩銀子能幹什麽?我算了一下按二兩銀子繳,退了休也夠生活。每月咱們承擔的也就八百文錢而已,不算多。”
“哪就按妹子的意思來,原來跟著我的人,我就直接做主了,全都繳上,一個都不落。”
將私營企業和從業人員納入養老保障體系,這是最近李振新和國政院的人討論之後,最新推出的政策。經過這麽多年的推進,官員和官營企業已經將這個制度運行順暢了。像延川的一些老人,現在有不少人開始陸續退休,開始領養老金生活。這事在民間,也行成了輿論基礎。這時候向民間推行這個政策,時機基本上成熟。
推行這個制度,主要是為了解決城市人口養老的問題。大量的人開始往城市聚集,要是不解決他們養老的問題,會有巨大隱患,同時也會滋生出對土地的病態依戀。在城市生存的人,除了官吏和官營工匠,其它人現在還是老無所依的狀態,而這些人佔了八成左右。這肯定不行,李振新的想法是要在十到二十年時間裡,讓養老金制度覆蓋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城市人口。這個目標實現起來,並沒那麽容易。
像劉三姐班社這麽支持養老金制度的企業並不是多數,主要原因還是她們的行業性質決定的。因為像戲班這樣的業態,他們對於養老的渴望很強烈。同時這種班社裡,老板基本上也都是領頭乾活的人, 其它的工作人員其實是合夥人性質,大家夥的階級意識不強,在這方面的話語權比較大,凡事都能商量著來。稍微算算帳,就知道這事對大家都有利。
可這種行業畢竟是少數,大多數行業還是老板說了算。讓這些老板們主動為工人和夥計著想,從自家兜裡掏錢補貼工人養老,能容易才怪。
“總統,退休養老的制度,估計推行起來很困難。這方面咱們得有長遠規劃,得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這肯定是想的來的事,那些土老財們把錢看的就像命一樣重要。讓他們掏錢,給工人買養老確實不易。”
“我是這樣想的,要先從官府容易掌握的行業下手,還有就是一些技術門檻比較高的行業,因為這些企業對工人的依賴程度比較高。三年內,所有銀行行業,都必須給員工買養老。要是從業人員有兩成以上沒養老,就取締他們的執業牌照。還有就是鼓勵機械製造等行業的工人組成工會,把所有有技術的工人、匠人都吸納到工會裡來。然後以工會的名義和企業主談,要讓企業主在不降低工人工資待遇的前提下,給員工買養老,不然就禁止工會的注冊人員到他們的企業上班。”
這項制度必須得軟硬兼施來推行,不能全靠行政命令解決問題。若是簡單的用一紙文書讓所有的企業都為工人買養老,他們很可能會將這部分成本轉嫁到工人身上,這就會變成惡政。本來是想提高工人待遇的,到最後反而降低了工人的實際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