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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武勳》第208章、海禁與商稅
孔子後裔的封號,一向是嚴格遵守宗法制度,以嫡長子承襲的。宋金時期,南北對峙,由於社會劇烈動蕩,“衍聖公”出現了南宗與北宗。

孔端友以上傳承如次:孔子44代孫文宣公孔宜生三子:延世、延澤、延渥,45代延世襲封;延世子、46代孫文宣公聖佑無嗣,後又以堂弟、45代延澤之子宗願承繼文宣公爵位。(孔宗願,是歷史上接受封爵“衍聖公”之第一人。在其之前,孔子嫡孫封號叫做文宣公,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詔令改文宣公為衍聖公。)宗願生四子:若蒙、若虛、若愚、若拙。宗願之後,由其子47代孫若蒙襲封,後若蒙被廢爵,改其弟若虛承襲。若虛故,仍由若蒙子端友襲封;(孔子47代孫孔若蒙生二子:端友、端操。)孔端友扈駕南渡,囑其胞弟端操留守曲阜,代為祖廟墓廬祭祀及族務。因金兵肆虐,焚燒孔廟,不久孔端操憤懣而亡。

在衢州的孔子48代孫、衍聖公孔端友無嗣,以其弟端操四子孔玠承繼;而金兵入主中原後,扶持了偽齊劉豫政權,劉豫在偽阜昌二年(公元1131年)將孔端友之弟孔端操的次子孔璠,封為“衍聖公”,主持孔廟祭祀。偽齊政權滅亡後,金熙宗天眷二年(1139年),仍封孔璠為“衍聖公”。

很清楚,最起碼在這個時候,最講究“立嫡立長”的傳統禮製,已然遭受到歷史因緣際會的無奈。

後來,在衢州的衍聖公一系,自孔端友以降,先後是端操子49代孫孔玠、50代孔搢、51代孔文遠、52代孔萬春、53代孔洙均享宋“衍聖公”之封爵。

北宗孔璠是南宗孔玠的胞兄,其後傳子於50代孔拯(拯無嗣,由其弟孔摠承襲。)孔摠生二子:51代元措、元紘;元措亦無嗣,由其弟元紘之孫孔湞為嗣孫。孔湞系元措侄子側室所出,曾隨生母遭嫡母之逐出,長大後複被孔元措領回作繼承人,又引起元措之婿嫉恨。蒙古人搞的“戶籍製”填造戶籍,元措之婿將其填報於李氏門下。後因此故,孔湞被其他孔氏族人攻擊為不是孔子聖裔,被免去“衍聖公”封爵。自元憲宗八年(1258)孔子53代孫孔湞被虢奪封爵後,北宗衍聖公封爵中斷43年。

在這一段時間內,“衍聖公”襲爵隨著宋金元的戰爭而不斷變化。更因之出現了宋金元三個衍聖公。

在51代孔元措就任衍聖公期間,金宣宗貞祐三年(1215)七月,詔令孔元措隨朝就職,曲阜祭祀事物由元措交由其族兄孔元用代攝。元滅金,元太宗複令元措繼續襲衍聖公(元措傳嗣孫孔湞,湞後被罷爵。孔湞絕嗣。),主奉祀事,而改任孔之全為世襲曲阜縣尹;孔元用,孔宗願三子、47代若愚五世孫,元措奉詔赴汴京後,代行曲阜奉祀和族務。金宣宗興定四年(1220)五月,蒙古太師木華黎經略山東,奉成吉思汗令,頒元用四品印信,令其襲衍聖公爵;宋嘉定十七年(1224)宋軍收復山東,授元用通直郎。次年、宋寶慶元年(1225)又命元用襲封衍聖公,世襲仙源縣令。元用卒,其子52代孫孔之全襲封。元憲宗八年(1258)53代孔湞被虢奪封爵後,直至元成宗元貞元年(1295),複由孔之全子、53代孔治襲封衍聖公。孔治生子54代孔思誠,亦襲封爵(後遭罷黜)。

由是觀之,在傳統中國史觀裡,作為中國正朔的趙宋,在那時已經承認了北宗的地位。

宋亡。元至元十九年(1282)忽必烈議立孔子後,

眾臣以寓衢者為大宗。遂召南宗53代衍聖公孔洙赴闕,欲令其載爵回曲阜主持奉祀。孔洙以南宗先世墓廬在衢,難以離去,且感恩於曲阜族人守塋護廟,有功於祖,願讓爵於曲阜宗弟孔治,並以母老為由,乞求南還。元世祖讚曰:“寧違榮而不違道,真聖人後也。”遂拜孔洙為承務郎、國子監祭酒兼提舉浙東學校,給俸養廉,並予護持林廟璽書,遂結束了北宗、南宗並列的局面。(《闕裡文獻考·世次》)由是而知,孔洙讓爵實為辭爵。且元政府官訂衢州孔氏家規懸於南孔家廟:“衢州一派子孫,自宋衍聖公孔洙讓爵於闕裡子孫孔治承襲公爵……竊恐後世兩派子孫互相嫌隙,妄起爭端……行令在衢子孫永遵製典,恪守祖風。有違者以不忠不孝論,置之重典,永不敘錄。法令昭明,人無異議。”(《孔府檔案》)。

元延佑三年(1316年),孔氏族人因認為世襲衍聖公54代孔思誠(孔治之子)出於旁支,非孔氏嫡長,上書請求改易長支孔浣之子孔思晦為世襲衍聖公。(孔思晦,孔宗願第三子若愚之七世孫。若愚生端稟、端立,端立生琥,琥生拂。拂生元直、元孝、元用,元孝生之厚,之厚即孔思晦祖父。之厚子浣生思晦;孔思誠,亦孔宗願第三子若愚之七世孫。若愚生端稟、端立,端立生琥,琥生拂。拂生元直、元孝、元用,元用生之全,之全生治,治為思誠父。)時元仁宗征詢大臣元明善意見,明善告答確為孔思晦。後元仁宗又親自查閱孔氏宗譜,認定應該冊封孔思晦為世襲衍聖公,孔思晦也就是後來歷代衍聖公的祖先,從此衍聖公由孔思晦一系嫡長孫世襲不紊。

南宗失去爵位後,逐漸衰敗。也導致一些記錄的“偏頗”:

元代南宗世系記載不一,概括起來,大致有三個版本:

一:孔洙——思許(演子)——克忠(思栗子或思俊子);

二:孔洙——津(改名楷)——思許——克忠(思栗子);

三:孔洙——楷——公許(早卒)——宏(公俊子)。

(由於南宗在元代就出現世系的這一“特殊”現象,導致彼時南宗就比北宗輩份高幾代,直至今日。事關孔氏宗親,茲不贅述。)
直至明弘治十八年(1505),由衢州知府沈傑奏請朝廷,於正德六年(1506)方授孔彥繩為將仕郎、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自此,中斷了250年之久的南宗孔氏,始又襲封,享受衍聖公次子之待遇。但孔彥繩身後,明政府又是數代未封。直至清順治九年(1652),由65代孔衍楨複又承襲翰林院五經博士銜。

明政府確定衍聖公為孔氏大宗主。南宗五經博士和顏氏、孟氏、曾氏之襲封五經博士完全一樣,均受衍聖公之節製。南宗兼代衍聖公管理衢州當地孔氏族務。孔氏大宗主衍聖公對衢州翰林博士擁有絕對的管轄權,衢州翰林博士必須隨時將情況報明衍聖公府。

清代對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有嚴格的規定,將應襲者的親供與裡鄰、親族甘結,附上應襲者三代履歷由西安縣逐級轉呈,經衍聖公批示,呈請吏、禮部選任。吏、禮部批準後,經予文憑,谘文衍聖公府,轉發至翰林公署。衢州翰林博士接到文憑後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任,延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並將到任時間上報衍聖公府,轉報吏、禮部。
民國二年北洋政府頒布《崇聖典例》保留衍聖公爵位,改衢州世襲五經博士為世職“南宗奉祀官”,奉祀官的承襲由衍聖公谘文“地方行政長官呈明內務部核準”,承襲過程中仍需族長、各支房長及鄰右出具甘結,附上應襲者三代履歷相關宗圖,印花稅洋一元,付衍聖公府掌書廳監印等手續費30元,一並呈衍聖公府,再由衍聖公府將相關文件及印花稅交由山東省長轉呈內務部。待內務部批準後,發給任命執照,經山東省長交衍聖公府,再劄付南宗奉祀官收悉。
現存孔氏南宗《欽定孔氏家規》是明正德元年(1506)衢州知府沈傑制定,並上奏朝廷欽準刊行:
第一條:遵製典。要求孔氏南宗子孫嚴守本分,遵崇製典,不得覬覦北宗衍聖公之職。為恐後世南北兩派子孫“互相嫌隙,妄起爭端”,因此嚴立規戒,“行令在衢子孫永遵製典,恪守祖風”,“有違者以不忠不孝論,審之重典,永不敘錄”。
第七條:責報本。規定“南渡孔氏子孫,每十年一赴闕裡,謁拜聖祖家廟,祭掃山林……就令會同南北宗譜,開保歷代子孫名諱,居曲阜縣者書引於前,居衢州府者書引於後……且以見我國家一統文明之化普及南北……”。
以上資料與曲阜存檔案相符。如:曲阜所存南譜記載“世祖皇帝及時宰之意謂洙當襲爵無疑,洙乃以子非親出而又志欲回南,上章力辭而行”“津子公許改名思許繼洙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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