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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國反曹操》第31章 收服趙雲
  趙雲離開公孫瓚後,回家料理完哥哥的後事,就帶著幾十人到這山上落草為寇。

  後來漸漸地有許多人來投附,到現在已經有三百多人。

  不過他這三百多人,大多數都是些老弱之人。

  黑山賊於毒等在初平四年被袁紹剿滅,賊眾散亂在各處,無人統領,強者欺負弱者,那些老弱的山賊則難以為活。

  其實也不是他們想要當山賊,不當山賊他們不能存活下去。

  趙雲正是看到了這點,才帶領他們在這座小山上當山大帥。

  趙雲以軍律管理,很多年輕力壯的受不了約束,不願意跟著趙雲,最後留下來的都是些老弱了。

  李斜和高順到了山上,趙雲命人宰殺了一頭羊,招待李斜。

  山上養了十幾頭羊,只有過節或有貴客時才會宰殺。

  貴客就是一些有名望的人,趙雲搶劫時如果知道被搶的人有名望,他就會請上山吃喝一頓,再將所劫之物還回放他們下山離去。

  不過這種情況很少,因為平時也沒什麽人敢從這裡走。

  所以他們能搶到的東西也不多,他們吃的東西也沒那麽多,能夠溫飽他們也滿足了。

  酒是有的,即使算不上美酒,但終歸是酒。

  高順不飲酒,只有李斜陪著趙雲喝。

  李斜想到趙雲之後可能會去投劉備,不過那是劉備跑到鄴城的時候。

  現在呂布已經死了,劉備不會再被呂布襲取徐州,也就不用再投靠曹操,也就不存在背叛曹操,然後被曹操打敗跑到了鄴城。

  在被曹仁追趕的路上,李斜心裡就已經想定。

  在這個時代,要想生存只有讓自己變得強大,這樣才能保護自己,同時還能保護更多的人。

  而強大就必須要自己當老大。

  所以他此刻想要招攬趙雲,不過不知道以他現在的身份,能不能讓趙雲跟著他。

  酒過三巡,李斜問趙雲道:“子龍,你以後有什麽打算?不會就這樣一直在這山上吧?”

  趙雲苦笑了一下說道:“不在這山上,又能去哪。”

  “我看你部眾皆是老弱之人,可見你心存仁義,只是,救百人不如救百萬人。”

  趙雲拿起酒碗說了一聲:“乾。”一飲而盡。

  喝完酒放下碗後又說道:“救百人尚且不易,又如何能去救百萬人。而且憑我一人之力,能救這百人已經非常艱難。”

  “一人力微,眾人力壯。有你、我、伯平,我們再召集更多的人,到時候我們就能救百萬人於水火之難中了。”

  李斜說時激動地站了起來,一口喝乾碗中的酒。

  趙雲看著李斜,心動了,不過他對李斜還不了解,於是問道:“你們為什麽被曹操追殺呀?”

  李斜將自己從滎陽之戰到現在遇見趙雲,其間的事全部說了出來,連他兩次寫書信給曹昂的事也說了。

  當然,他是穿越人這點不能說,說了趙雲也不會信。

  而且這許多事情,高順之前也不知道。

  高順聽了之後,對李斜也更加欽服和尊敬。

  高順又把李斜願以性命擔保救他的事也告訴趙雲。

  趙雲覺得李斜是個有情有義之人,特別是在徐州為救百姓而斬殺曲軍候。

  在軍中,曲軍候這種級別以上的軍官,大將也是不能隨意斬殺的,一般都要主帥或者是假節之人才能有權。

  李斜同時還有迎護天子之功,又是豫州牧和揚威將軍。

  趙雲想了一會後向李斜單膝跪地說道:“趙雲願追隨李將軍左右。”

  李斜大喜,忙扶起趙雲道:“子龍快請起,有子龍相助,天下必可早定,百姓亦能早安。”

  “將軍還要去冀州投袁紹嗎?聽說袁紹識人不明,將軍去了恐怕也難得重用。”趙雲當初就是知道袁紹不堪輔佐,才去投了公孫瓚,結果他發現公孫瓚也不是他想要輔佐的人。

  “無妨,只是袁紹那裡有像你們一樣能輔助我的能人。”

  “那我山上的這些兄弟……”

  “你對他們明言,若他們願意追隨就跟著我們走,若不願可讓他們回家去。”

  趙雲召集手下那些山賊們將情況說明後,他們都表示願意跟隨。

  因為連續幾天騎馬奔跑,李斜也非常累,而且現在也需要好好規劃一下,接下來該怎麽做。

  之前跟著曹操的時候,有很多東西需要顧忌,也從沒有過要自立為主的想法。當時只是想幫助曹操早日平定亂局,讓百姓早日過上安定的生活。

  現在被曹操追殺,曹昂也已經死了,他也就沒什麽顧忌的了。

  至於曹敏和李葵,曹敏是曹操的女兒,再怎麽樣曹操也不會傷害她們。

  而自己這個身主的大哥,自己從沒見過他,連家在哪都不知道,和他也沒有親情的感覺。曹操也不可能會殺他們,因為他們對李斜來說並不重要,而且當時兄弟分佐兩主的太多了。

  既然要自立為主,爭霸天下,那就必須要有謀臣武將。

  自己能戰,現在又有高順趙雲輔佐,要是再有謀士相佐,然後拉起自己的一部兵馬,慢慢地去佔地盤,慢慢地發展壯大。

  李斜選擇去冀州投袁紹,也是有一個目的,想要把沮授和田豐挖到自己身邊。

  沮授和田豐只要能有一個,也就算是達成目標。

  李斜在山上休息了十幾天,他讓趙雲又在附近山頭拉來了五百多山賊。

  這些山賊基本上都是農民,現在跟他們說當兵征戰,不但能吃飽肚子,還有機會立功封侯,同時還能讓其他百姓也過上好日子。

  他們聽了之後,紛紛表示願意追隨。

  這樣李斜就有了八百多人,還有一百多匹馬,這些馬都是平時搶來還沒來得及賣掉的。

  他組建了一支百人的騎兵隊,由趙雲統領。其他人為步卒,由高順統領。

  李斜也不指望這些人能有什麽戰鬥力,現在只是用來充人數而已。

  他規定了四條軍律:

  一、違抗軍令者,斬。

  二、臨陣退後者,斬。

  三、殺害百姓者,斬。

  四、搶奪百姓者,杖一百。

  他不想弄出太多軍律,有這四條就已經足夠。

  能夠遵守這四條軍律,那就是一支勇者仁者之兵。

  他先曉諭部眾,若覺得自己不能遵守軍律的,現在可以離開,否則如果違反軍律,則必按軍律處置。

  前三條很多人都覺得沒問題,只是這第四條,有些人心裡吃不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克制住。

  這也是李斜規定杖一百的原因,如果不亂殺人,只是搶奪財物的話,有時候還是情有可原的。

  不過只要讓他們都有飯吃飽,他們也就不會去搶奪百姓。

  三月十八日,李斜帶著高順和趙雲,領著八百多兵眾,來到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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