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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國西部時代》四十六、銀月鎮
  銀月鎮。

  落基山脈貝伊山以西的一座煤礦城鎮,往東是科羅拉多地區最大的城鎮丹佛,往南則通往新墨西哥地區。

  建鎮之初以當地的銀月泉而命名,經過多年的穩步發展,銀月鎮的規模已經達到了灰石鎮的兩倍以上,常住人口更是達到了三千人。

  近兩年來。

  因為東邊的丹佛發現金礦,大批淘金者來到了科羅拉多地區,要說銀月鎮也爭氣,也在一處煤礦中挖出了金礦,進一步快速發展了起來。

  這時候的美國,因為第一、第二合眾銀行關閉帶來的後續影響,全美都掀起銀行狂熱,聯邦各州銀行呈井噴式發展。

  二十年多年間,全美銀行數量飆升到近1400家,紐約也借著這股東風,成功取代費城成為了全美銀行中心。

  而老牌銀行「紐約城市銀行」在這期間瘋狂擴張,逐步成長為全美的銀行巨頭之一,並開始將目光投向了日漸發展起來的西部自由地區。

  有煤礦兜底,又搭上了淘金順風車的銀月鎮,自然而然就成了資本家眼裡的香餑餑。

  今年六月。

  紐約城市銀行銀月鎮分行正式成立,資本的觸手進一步伸向西部的同時,銀月鎮也成了西部極少數擁有銀行的城鎮。

  當然。

  相比於紐約城市銀行這個名稱,林戈還是更熟悉它的另一個名字。

  花旗銀行。

  林戈和阿蓮娜抵達銀月鎮的時候,天色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全鎮內外都點亮了燈火。

  夜晚最適合人們尋歡作樂,尤其是這種擁有三千人口的大城鎮,夜晚的街道更是人來人往,熱鬧非凡。

  本來。

  兩位騎馬牛仔的到來並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

  但如果其中一匹馬的身後,用木板拖著一具屍體的話,這就非常扎眼了。

  “嘿,先生,需要為這位可憐的家夥定製一副棺材嗎?”在西部地區,不管走到那個城鎮,棺材鋪老板永遠不會缺席。

  “我需要找鎮上的執法官。”林戈掏出一枚硬幣遞了過去。

  “噢,那你一定是賞金獵人,鎮政廳在那邊,不過現在執法官和警長應該都已經下班了,你可以去那邊的酒吧找他們。”

  棺材鋪老板說完,拿著皮尺跟在閃電後面量起了屍體的尺寸。

  即便是十惡不赦的罪犯,鎮政廳也會出錢為他們訂上一副便宜的棺木。

  烈陽酒吧。

  林戈推門而入,就被門口的一個酒吧侍應攔了下來,“先生,等一下,這是酒吧的規矩。”

  說著。

  酒吧侍應指了指門口牆壁上掛滿的各式槍械,以及一條大寫的標語。

  【進門存槍】

  “噢,抱歉,我太習慣把槍交給別人,這樣吧,我不進去了,你可以幫我請一下執法官或者警長嗎?”

  林戈說著,又掏出一枚硬幣遞了過去。

  有錢就是好說話,酒吧侍應收了錢,很快就帶著兩個人來到了酒吧門口。

  “這位先生,聽說你要找我們,現在可不是好時機,你最好是有重要的事。”被打斷了酒興的執法官有些不高興的說著。

  “盧克,溫和一點,你這可不是我們銀月鎮的待客之道。”旁邊穿著警服的青年警長看起來就要好說話很多。

  “我來領取賞金。”林戈開門見山。

  “看吧,盧克,這位先生是賞金獵人,為我們分擔壓力的賞金獵人。”

  青年警長說著,

拍了拍執法官的肩膀,兩人就跟著林戈來到了街道上。  這時。

  街上已經聚攏了不少人,哪裡都不缺看熱鬧的人。

  “就是他。”

  林戈指了指木板上的屍體。

  “他是誰?”執法官問道。

  “快槍迪克。”

  “什麽?!”

  執法官和青年警長都是面色一變,都是一副完全不敢相信的表情。

  快槍迪克。

  銀月鎮上賞金第二高的超級罪犯。

  在鹽湖城沒有發來那份離譜的綠帽子懸賞令之前,快槍迪克佔據銀月鎮懸賞頭名已經長達兩年之久。

  “稍等。”

  執法官的酒立刻醒了大半,返回酒吧吧台取了一張快槍迪克的畫像,舉著油燈來到屍體旁邊對照。

  “沒錯,喬迪,你快看,真的是他,快槍迪克!”

  慎重對比以後,執法官確認了屍體的身份,激動的讓青年警長也去看看。

  “嘖...真是難以置信。”

  喬迪警長顯然沒有執法官那麽開心,甚至還皺起了眉頭。

  他怎麽也想不到,快槍迪克竟然就這麽死了。

  這完全打亂了他的計劃。

  不久以後。

  林戈拿到了應得的兩千美元。

  只需要把屍體從不法之徒酒館拖到銀月鎮,就可以換取兩千美元,沒有比這更簡單的生意了。

  接下來。

  林戈和阿蓮娜往銀行走去。

  盡管銀行應該也已經下班了,兩人還是決定去看看。

  銀行或許有銀行的規矩,但規矩都是給普通人定的,林戈和阿蓮娜帶來的是大生意,完全可以變通。

  “那個警長不對勁。”

  路上,阿蓮娜偏過頭來對著林戈說道。

  “你也發現了?”

  “嗯嗯,作為銀月鎮警長,快槍迪克死了,他非但不高興,還一副很傷神的樣子,這太反常了。”跟艾莉絲一起待了幾天,阿蓮娜察言觀色的本領也上漲了不少。

  “你還發現了什麽?”林戈又問。

  阿蓮娜的槍法很好,但以後要一個人生活在南方,僅僅只靠槍法可不行, 還得有一定預知危險的能力。

  “有人在跟蹤我們。”

  從離開烈陽酒吧開始,阿蓮娜就發現有好幾個槍手一路尾隨。

  “知道他們為什麽跟蹤我們嗎?”

  “不知道。”

  “馬蹄印。”帶著阿蓮娜往一個偏僻的小巷子走去,林戈解釋道:“我們的馬蹄印太深了,這說明馬背上馱著重物,那些人即便猜不到麻袋裡的是黃金,也一定想打開看看。”

  說著,兩人拐進了小巷。

  “先生,女士,你們可以打開麻袋讓我們瞧一瞧裡面是什麽嗎?”

  領頭的一名槍手晃了晃手中的槍,身後的幾名手下也都跟著晃了晃,有左輪,有步槍。

  “我知道你們從快槍迪克身上賺了兩千美元,這很好,但人不可能每次運氣都那麽好,現在有五隻槍口對準你們,希望你們不要犯傻。”

  領頭的槍手非常自信,對方只有一個男人,還帶著一個女人,男人要保護女人,那麽一進一出等於只有半個男人。

  馬蹄印不會騙人。

  麻袋裡的東西貴不貴不好說,但肯定非常重,值得冒險。

  “裡面全都是黃金。”林戈直接說道。

  “什麽?”

  五名槍手從來沒有搶劫過這麽耿直的人,還以為是自己耳朵出了問題。

  “很多很多的黃金。”林戈又補充道。

  “你騙人,如果真的是黃金,你為什麽要告訴我們?”領頭的槍手明顯感覺自己的智商不夠用了。

  “哦,我只是想讓你們覺得自己死得有價值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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