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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裡有頭虎》四十八:野人谷
    我在縣城集貿市場擴張經營的同事,黃建設正帶著魯智成等人到林場捉大貓。

  大貓是何等的靈性動物?

  一看十幾個人帶著長槍,在原始叢林跋涉,立即帶著一大家子逃了老遠。

  逃到幾十公裡外的山谷,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

  哪想魯智成是一個真正的動物學家。

  在林場徒步搜尋了半個月,就找到了大貓的蹤跡。

  不得不提一下大貓的一家。

  兩頭小老虎,剛剛出生不到半個月。

  走起路來,蹦蹦跳跳的,對森林的一切都感到好奇。

  不是撒一泡尿,就拉一坨屎。

  遇到老鼠野豬等動物,也要嬉鬧著,跟過去湊熱鬧。

  大貓愛子心切,隻得一個俯衝過去,把那些野豬給逮回來,送給兩頭幼崽玩耍。

  就這麽一路遷移,一路玩耍,抵達野人谷那片偏僻的深山老林,居然留下了一連串的蹤跡和拉下的糞便。

  魯智成就是憑借這些糞便和蹤跡找到野人谷的。

  野人谷距離迎春縣有126公裡的路程,離林場也有七八十公裡的路。

  這裡群嵐疊翠,鬱鬱蔥蔥。

  到處都是不知名的野生植物。

  十幾人背著獵槍,旅行包,找到野人谷時,魯智成也不敢確定,老虎到底在不在這裡?

  黃隊長為了安全著想,建議魯智成盡早返回,否則真遇到猛虎,那一切就晚了!

  當時天色已晚,魯智成便采取黃隊長的建議,及時往原始叢林外面撤。

  哪想大貓盯上了他們。

  一路尾隨。

  一行人走了幾十公裡的山路,大貓仍在後面不緊不慢的跟蹤。

  大貓饑腸轆轆,早起了殺心。

  面對一群送上來的美食,它又怎麽願意放棄呢?

  魯智成等人走了十幾公裡的山路,離廠區不遠了,有兩個動物園的專家提出,歇口氣再走。得到眾人的響應,於是有人找了僻靜的角落撒尿。

  慘劇便發生了!

  大貓衝撒尿的人發動襲擊!

  一聲吼叫,一個猛撲,就把人撲倒在地。

  等魯智成等人反應過來,人已經不在了,被老虎給叼走了。

  黃建設毛骨悚然,吩咐兩個持槍的民警搜索附近的山林,看看那個動物園的專家還有沒有生存的可能。

  魯智成則乾脆的拒絕,“不用了!就算找到他,也是一堆屍骨!只能增加白白的傷亡!”

  魯智成對同事的遭遇絲毫沒有憐憫之心,反過來欣喜若狂。

  他不斷的用這樣的話激勵周圍的夥伴。

  “這片山林有虎!”

  “一定是華南虎!看來跟我的推測一模一樣!”

  “我們的任務很快就要大功告成了!我們一定能找到這頭華南虎!”

  用一條命換一頭老虎的線索?

  這在影視劇裡不可能發生的事,可在現實中真正的發生了!

  魯智成對同伴的死,絲毫沒有一點點難過,相反還為林場有虎感到萬分的慶幸。

  在魯智成的竭力建議下,重新對周圍的山林展開搜索。

  布下天羅地網!

  他跟錢大拿不一樣。

  他要的是一頭活生生的老虎,而不是老虎的獸皮與骨頭。

  這為捕獲工作帶來巨大的困難。

  試想一下,一群人赤手空拳跟老虎搏鬥,又有幾分的勝算?

  那當然是铩羽而歸。

  一群人在魯智成的帶領下,

重新返回野人谷。  這次傷亡更大,另一頭母老虎衝出來,再次傷兩人,死一人。魯智成這才打消生擒老虎的計劃。

  第二天,魯智成調兵遣將,從省城調集三十多人趕來支援,拿著麻醉槍,對野人谷一帶展開地毯式搜索。

  這次滿載而歸。

  用實彈驅走一頭雄虎,捕獲另一頭身材稍小的雌性老虎。

  眾人把雌性老虎裝在鐵籠裡,高高興興的抬著,往山下面的林場居民區走去。

  老虎一來到廠區宿舍區,整個林場就沸騰了!

  所有人都來圍觀,都嘰嘰喳喳的指手畫腳。

  “老天,總算把它給抓到了!這幾年來,我從來沒有見到一頭活老虎!這次終於讓我見到了!”

  “為什麽讓它活著呢?它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

  據說,林場的老職工為了這頭虎,跟魯智成等人發生了衝突。

  他們想打死這頭虎,而魯智成等人不同意,還派公安局的民警跟他們做工作,說這頭虎是無價之寶!

  林場有虎,標志著林場提高了影響力,還可以贏得上面的關注與撥款。

  民警說的天花亂墜,林場的老職工也隻好由著他們怎麽折騰。

  ……

  魯智成抓老虎的半個月,我正在集貿市場跟月月較勁。

  我發現蘭天頻頻來找月月,叔可忍,嬸子不可忍。我決定給這對男女一點厲害瞧瞧!

  蘭天不是來找月月聊天嗎?那我就當著他們的面數鈔票!

  我的生意是越來越好了!

  每天,我坐在月月的雜貨鋪門口,看著大雷二雷做生意。

  這兩個小子知道我想幹什麽?

  每逢賣出大宗的商品,故意把顧客帶到我面前付款。

  一台錄音機就是六七百元,一台電視機就是兩三千!

  顧客每次付款,就是一疊厚厚的百元大鈔,看的月月目瞪口呆!

  每次收完錢,我都會裝出一副為難的樣子跟月月說話。

  “你看,沒辦法,我又賺了幾百塊錢!做生意嘛!不就是這回事嗎?沒那麽神秘!”

  月月聽完這樣的話,每次都氣得小臉蒼白,扭頭走進店鋪不出來。

  她越是這樣,我越是得意,越死皮賴臉的坐在她面前吹噓我自己。

  “千萬不要小看農村人!都有手有腳的!總比那些混吃等死的城裡人要爭氣!”

  “蘭天有什麽啊?就一張城市戶口!他有我會賺錢嗎?月月,你可要想清楚!跟著他會倒大霉的!”

  “我看你跟蘭天能好多久?月月,你可要想清楚!趁著我還有一絲絲善心,趕緊跟他分道揚鑣,向我投懷送抱!”

  月月氣得直掉淚,又不敢跟我發脾氣。

  畢竟,我們有婚約在身,真要鬧起來,她未必能討到半點便宜,只能這麽強撐著,每天面對我的熱潮冷諷。

  那個時候的我,還是太年輕了!

  根本不知道女孩子心裡怎麽想,以為擊潰她的自尊心,她就會跟我談戀愛。

  沒想到的是,越是這樣,月月越反感。

  對我的一點點好感也蕩然無存

  在她心中,我就是一個不知廉恥的混蛋。

  有一天,蘭天過來了。他約月月到附近的館子吃飯。

  月月前腳剛走,我也悄悄跟過去。

  他們在館子裡點一盤油煎茄子,一碗蛋湯,我在旁邊的桌子則點了一盤紅燒肉,一碗排骨湯,偷聽他們的談話。

  最讓我意外的事情發生了,他們倆吃完飯,居然是月月付帳。

  一共29元,月月掏錢請客,蘭天則站在旁邊若無其事。

  這讓我找到了他們之間的破綻!

  我認為,是時候朝蘭天動手了!

  當天,蘭天從集貿市場出來,準備回家,我就在附近的小道截停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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