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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裡有頭虎》一十二:光腳的人
    我一看打死人了,就蹲在地上,用驚恐的眼神看著他。

  女孩子窸窸窣窣的穿好衣服下車,看見那個男人躺在地上也慌了。

  她跑過去,把那個男人扶起來,讓他坐在地上,還用手揉他的胸口。

  兩個人居然是一起的?

  可為什麽喊救命呢?

  我頓時有了一種被欺騙的感覺,我皺皺眉頭,心裡罵了一聲,晦氣,便站起身繼續向前走。

  那個女孩在後面喊:“喂!你這就走了?”

  我懶得理她,繼續向前。

  走了十幾米遠,那個女孩氣喘籲籲的追上來了。

  “你不能走,你把我一個人扔在這裡,算什麽事嘛?”

  我轉過身,冷笑一聲答:“你們是熟人,為什麽要喊救命呢?”

  女孩的臉一下子紅了。

  從脖子到俊俏的小臉,紅通通一片。

  我敢打賭,她的全身都是紅的。

  包括衣服內的身體,還有腳後跟。

  女孩子見我不相信的樣子,連忙解釋:“他叫陳青,是我的發小,我們約著來林場拍照片,沒想到他居然動了歪心思。”

  “那你想怎麽樣?”我看了她一會兒,慢慢的說道。

  這個女孩子的衣服不俗,上身小巧的皮夾克,下身穿寬大的牛仔褲,身後背著一隻小巧的登山包。

  腳下則是一雙白色的網球鞋。

  還是回力的。

  整個人看上去青春可人,極其的幹練。

  女孩子見我不再敵視她,便伸出白嫩的手,跟我握握手,以表達可以加深交情。

  “我叫沈子墨,迎春城區人,剛剛大學畢業,喜歡旅遊,攝影,還喜歡文學詩歌……”

  我站在那邊,愣住了。

  媽呀!還是個大學生啊!難怪這麽好看,還是個城裡人。

  “我是梅長風!”我尷尬的介紹我自己。

  “梅長風啊?金庸小說裡,有這樣一個人物,是個女的,武功特別的厲害,不過她叫梅超風!”

  “他該怎麽辦呢?難道讓他死在這裡嗎?”沈子墨指著十米遠的陳青,不無擔憂的說道。

  陳青仍躺在那裡一動不動。

  我冷笑一聲對她說:“放心吧?他死不了!”

  “但是他躺在那裡,終歸會死的。”

  “死了更好!壞透頂!”我狠狠的罵道。

  “他罪不至死!要不,我們把他抬到車裡吧?送他上醫院?”

  沈子墨說這些話的時候,極其的小心翼翼。

  生怕我不答應,陳青會因此沒了性命。

  “你愛怎麽辦,就怎麽辦吧?我還要趕路!”

  “你去哪裡呢?我捎你一段路。”

  “我……我不知道去哪兒,我剛在那片林子裡,兜了兩天兩夜!”

  我用最簡單的語言,描敘了一下我的現狀。

  沒想到她睜大了眼睛,興奮的說:“你太厲害了!能從這片原始森林出來,說明你很不簡單。”

  “不就是活著嗎?”我再次發出一聲冷笑。

  “那裡有虎哦?”

  “老虎又不害人。明知這裡有虎,你怎麽偷偷跑過來?”我甩給了她一雙大白眼。

  沈子墨傻掉了,嘟囔了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我又往前走,她衝到我面前,伸開手攔住我,喊道:“你救了我,不能扔下我,你要是扔下我,那就是半途而廢,不仁不義!”

  “我說你這個人怎麽不講理呢?我要是知道你和他認識,

我才不願意救你呢?”  “求求你,幫幫我吧?幫我把他抬上車,他實在太重了,我抱不動。你跟我去縣城,我發誓,一定不會虧待你的。”

  她說帶我去縣城,這真是個好想法。我立即裝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對她說:“行吧!”

  我們兩人又回到汽車那邊。

  回去的時候,陳青的腳抽搐了一下。

  原來這個家夥跟王大發一樣,糊弄我們。

  他在裝死。

  我看見汽車的座椅上有一壺水,便跑過去擰開,然後拿著水壺對著陳青的腦袋就是一頓狂澆。

  水一落到陳青的臉上,他便翻身坐起。

  大喊:“救命!”

  我蹲在他跟前,笑眯眯的說道:“你要是再敢動歪心思,我一定會把你的腦袋擰下來!”

  “小子,有種你擰啊!你這就擰,反正我沒臉見人了!也不想活了!你要是擰斷了我的脖子,我身上的錢,全部歸你!”

  陳青說著說著,便翻出身上全部的錢包遞給我。

  我踹了他一腳,罵道:“下賤!你以為所有人跟你一樣!”

  這句話說的沈子墨眼睛亮晶晶的。

  也就是這句話,才讓她跟我有了後來的故事。

  陳青的衣服都被我澆濕了,可他沒有一點責備我的意思,而是跑到沈子墨的跟前,不斷的道歉。

  聽了他的解釋,我才知道。這個陳青愛了沈子墨20年,自從出生時就愛。

  媽的,我怎麽這麽笨呢?

  他在騙人,我難道不知道嗎?

  剛剛出生的嬰幼兒怎麽知道男人女人的關系啊?

  反正陳青跟沈子墨是一個大院青梅竹馬的朋友,兩個人約著來林場拍照,結果陳青心猿意馬,控制不住心性,就想強迫她做那個事。

  就跟我原來,想看春桃的身體一模一樣。

  陳青一米七八的樣子,文質彬彬,戴一副黑邊框的近視眼鏡。他看我有點異樣。

  有點瞧不起,但又不敢說。

  反正是那種迂腐的書生氣, 又帶有極強的自卑感。

  三個人互相爭吵了一會兒,就上車去縣城。

  車子是一輛嶄新的桑塔拉,也只有城裡的大官和有錢人才能坐這樣的車。

  直到桑塔拉啟動時,我才意識到今天坐上了大官才能坐的烏龜殼小汽車。

  小汽車在顛簸的土路上慢慢的行駛著,我這才發現開車的人不是陳青,而是沈子墨。

  一個漂亮的女孩居然能開車?

  這讓我極其的興奮和驚訝。

  這麽大的車子,她居然能遊刃有余的駕駛著,筆直的行走。

  她真的太厲害了!

  陳青坐在副駕駛椅上閉目養神。

  我在後面東張西望,不時的用手摸摸這個,摸摸那個,有好幾次把頭伸出車外,看外面的景色,差點掉到了車下。

  車子從林場到迎春縣,仿佛經過了一個世紀。

  我印象中的蠻荒與原始迅速被城市的繁華所代替。

  比如城區的人不騎自行車,大部分乘坐公交車,甚至騎摩托車。

  城市人穿的衣服有靚麗的顏色,紅黃藍綠,姹紫嫣紅。

  年輕的小夥子大部分留著長長的頭髮,女人則留著波浪線的秀發,嘴唇塗著紅紅的唇膏。

  最讓我感到稀奇的是,城市人大部分穿的是皮鞋,甚至是白色的旅遊鞋。像我這樣光著腳丫子的人,我看了半天,都沒有看到一個。

  這讓我極其的難受,隻得拚命的抱住自己,蜷伏在沙發座上睡大覺。

  我跟他們,是不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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