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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才是正義》第三百章 來自於小威廉・巴克利的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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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伯特·伯克副總檢察長生氣了,所以把案子拉裡·帕裡從手裡奪過來,用行政手段三下五除二的解決了。

 這也讓愛某人歎為觀止,在此之前,他一直認為行政官僚只會拖慢流程,讓事情陷入複雜的行政迷宮中,載滿所需辦理事項的文件仿佛大海中的漂流瓶,理論上終歸會被衝上沙灘,但更多的是消失在無窮無盡的波濤中……自然而然的消失掉,讓人查無可查問無可問,最終不得不承認,消失事件本身就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

 可見行政官僚階層對人民思維的塑造有多麽的成功。

 這次伯克教授親自演示了什麽叫做合理合法高效行政,哢嚓一刀,讓所有麻煩立刻灰飛煙滅。

 這讓愛德華們大感舒爽的同時,讓另一部分人不開心了。

 當有人不開心就意味著有人要倒霉……

 羅伯特·伯克作為資深法律教授,且早年就經常參與政府行政工作,做事滴水不漏,從流程上讓人挑不出一絲一毫毛病。

 可若是真要挑毛病的何必從流程下手?

 要知道伯克是共和黨是保守派,按理說,他應該支持拉裡·帕裡和威爾福德法官,因為後者代表了保守派的一貫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他倒好,非但不大力支持,竟然還當二五仔?

 若是這樣,今後的隊伍還怎麽帶?

 這官司對於共和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前列腺……不對,斯特羅姆·瑟蒙德老爺剛帶著南方五洲加入共和黨,雙方蜜月期剛開始,總統這邊就開始家暴??

 老牌的共和黨人當然看不起迪克西們(其實老牌民主黨也是),但畢竟是整整五個州的政治力量啊,要是萬一他們再次回歸民主黨怎麽辦?

 所以有人就跳了出來。

 要執行家法了。

 當然,羅伯特·伯克作為本黨高官不適合作為靶子,而且據說他和尼克松的私教相當不錯,這就更沒法動。

 至於他造成的“惡劣影響”……則必須消除,共和黨主流輿論方便必須標明自己的態度,至少說向廣大支持者說明,伯克副總檢察長這麽乾只是個案不代表黨的意志,同時,他肯定也是受到了某些蠱惑-比如那個叫露絲伯格的娘們兒,自己不出面但讓學生當哈裡的辯護人,自己則利用耶魯的關系去影響伯克副部長的判斷。

 雖然這種說法聽上去非常扯淡,好好的律政劇立刻成了肥皂劇,稍有政治智慧的人都不會當回事……可,南部州有大量的潛在的……特奧會選手……只要給他們個理由,他們就會感到安心,然而心甘情願的跟著指揮棒翩翩起舞

 這並非故意汙蔑而是基於事實的判斷,曾經愛德華怎麽也沒有想到,這個地球上最為先進和發達的國家,竟然還保留著童婚和近親結婚的法律。

 當然了,對於一個英美法系的國家來說,厚厚的法典中留存著大量過時的不合時宜的法令,是常見現象,英美法系國家的司法弊病之一就是,立法容易,廢法難。

 立法容易,是因為立法權掌握在兩級元老院手裡,參議員和眾議員為了討好選民最常用的策略之一就是為某個很偏門的事情制定一項專門的法案,這樣既可以向選民交代“嘿,我是給你們辦事的”,也可以讓自己留名青史,通常這種偏門法案會以提議者的名字命名,比如臭名昭著的《麥卡錫法案》……

 至於廢除困難,那就很好理解了,後來者若是想廢除以前任老爺名字命名的法案……難度可想而知。

 當在一年級的司法歷史課程中看到這些匪夷所思的法律時,愛德華覺得這應該是大規模的行為藝術,這些法律中不單有12歲是合法結婚年齡。

 還有諸如:入夜後妖精不得進城(所以女支院都只能開在城裡?)

 晚上9點之後,在任何提供冷飲或三明治的地方,都不可以鳴笛!

 青蛙跳躍比賽可以,但是如果青蛙死了,不能吃掉!(i am angry!)

 午夜12點到早上6點之間不可以在車旁野餐。(但沒有說是否可以野戰)

 禁止在人所能聽到的范圍內街道、人行道和公路上說髒話、詛咒。(五講四美三熱愛?)

 不可以和老虎、豹等大型貓科動物直接接觸。(不知道是不是禁止引誘大型犬科動物上鉤的遊戲)

 但教授同時也解釋了,這些奇葩法律的存在時間只怕比合眾國都要長,不少在殖民地時期就已經發揮“法律效力”。

 同時由於海洋法系“一事一議一法”的緣故,在早期司法制度尚且不完善的時代,這麽做反而是最節約司法成本的,比如9點後不能在提供冷飲的地方鳴笛-究其淵源很可能是曾經有個人在九點後吃冷飲受過往汽車鳴笛驚嚇而導致噎住……那們一個一兩萬人的小鎮,可能也沒啥專業律師,大夥一合計,那就立法禁止吧……

 天長日久類似法律越來越多,而且這種法律絕大部分是州或者縣級法律,和聯邦政府沒關系。

 而當地人民對於類似法律也持著看熱鬧的態度,畢竟無傷大雅,畢竟民不舉官不究。

 換個角度來說,這玩意也算美利堅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中能看到這個國家的先民是如何一步一步走來的。

 但支持童婚和近親結婚的法律依然沒有廢止,則是實實在在的政治問題。

 根據米國建國時聯邦政府和各州達成的協議,各州將外交等權力上繳聯邦政府,除此以外的權力完全由各州政府自己實行,如婚姻等民政問題,屬於各州內政,聯邦政府制定的聯邦法律無權管轄,如果州與州之間發生矛盾了,則由聯邦政府出面協調解決,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一職便由此而設,實際上Secretary of State也可以解釋為州務卿。只是到了後來,這種聯邦式政府逐漸向中央集權演變,國務卿沒了協調內部各州的事情,開始轉為外交和總理一切行政了。

 如果說在17xx年時,童婚和近親結婚依然有其“合理”一面的話,那麽到了20世紀60年代,隨著人類的科技文明進步,這玩意早就該被掃到歷史垃圾堆裡去。

 至少人家酥連可是建立政權後就立刻頒布了新婚姻法,認定童婚和近親結婚為違法行為,如果一意孤行必將盧比樣卡製裁。

 美國這邊的現實是直到1968年!

 加州和紐約州才首開記錄的在法律層面規定了童婚違法!

 很有趣,這大概是眼下全美最先進文明的兩個州,屬於資本主語優越性師范地區,巧得很分屬兩黨和東西海岸,看起來非常對稱,彰顯政治之美……而其他48個州……依然按兵不動。

 如果硬說這48個州都存在童婚現象,那也是多勃雷寧大使在接到莫斯科訓令後所采取的不得已的應對方式,實際情況並沒那麽糟糕。

 以紐約為例,雖然三年前才從法律上認定童婚犯法,可實際上進入20世紀後,紐約的童婚現象就開始大幅度下降,到1968年基本為0.

 倒不是說這個城市的人素質都高,都自願抵製這種邪惡的行為,畢竟擁有千萬人口的紐約城裡人渣數量同樣不少。

 這事情官方沒法管-“沒有相關禁止的法令”,但民間正義力量會出手。

 米國作為宗教國家,要結婚得去教堂吧?

 紐約這種大都市是全球資本主義的臉面,教堂牧師個頂個的根正苗藍,不但愛國還特別善於學習勇於接受新鮮事物,發現有童婚堅決不主持儀式就是了。

 甚至少不得偷偷向社區黑社會通風報信,黑社會呢,雖然到處收保護費,諸如費裡切這路貨色文化程度不高卻很願意接受新思想(很奇怪這些家夥不讀書卻崇拜科學和科學家),當晚這個變態就會被堵在黑巷子裡一頓狠揍,甚至有個把心狠手辣的直接往丫褲襠裡狠命踹。

 若真有願意主持這種邪惡婚禮的,那麽就別怪第二天門上被人扔垃圾,或者來一堆奇奇怪怪的人搗亂。

 至少,在紐約以及大部分州,明面上的童婚是被整個社會所摒棄的。

 但是!

 南部,尤其是南部五州就不一樣了。

 那兒是童婚和近親繁殖的天堂,當地人從來不認為這有什麽不對。

 這也是大多數美國人的笑談:這群家夥因為近親結婚而智力下降,而下降的智力又讓他們無法認清近親結婚以及童婚的危害於是更加願意近親結婚……子子孫孫無窮盡也……智商一路向南狂奔不已……

 南部州對弱智的認定標準早晚會更加嚴格,否則的話,大量選票就會作廢啊,畢竟智力低於75的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沒有投票權。

 然而!

 紅脖子們對此卻引以為豪:

 血!

 統!

 純!

 正!

 然而他們低下的智力和由此引起的不合格的學習能力,讓他們忘記了或者低智商無法進行多線程思考:自然界裡血統越是純粹的動物,繁衍出的怪胎就越多……那些人類畸形審美導致的品種犬就是最好的例子-區別在於貓狗近親交配是人為乾預的,而南部州人麽……咳咳……只能說我阿嬤是自願的啦……

 更過分的是,這些紅州甚至覺得親兄妹也不是不行!!

 畢竟那個誰教導大家“世上的男子都是你的親兄弟,女性都是親姐妹”。

 愛德華剛知道這個“知識點”時,是著實被震驚的!

 他萬萬沒想到“祝親兄妹終成眷屬”在米國的部分土地上竟然真的代表著祝福。

 剛開始,他是怎麽也不信,哪怕這是克裡斯說的。

 黑大個是土生土長阿拉巴馬州人,土生土長這個詞套到他頭上意思可以解釋為-祖祖輩輩都是當奴隸挨鞭子的。

 克裡斯靠著自己的努力走出種植園後,對自己所為的家鄉沒有一絲留戀與好感,攻擊起來毫不留情。

 當時他對愛德華的吃驚不以為然,變戲法似的找出一張唱片擱到唱機上,隨即歡快的鄉村音樂響起。

 “big whell keep on turning”……

 “這玩意聽起來倒像是網絡的開頭,巨輪開始滾動……”某人心裡琢磨

 “carry me home to see me kin,”帶我回家探望我的親人

 “singing songs about the south again“嘴裡再度唱著南方的歌曲

 “i miss ole bamy once again“我再一次想念我的阿拉巴馬。

 “嗯,這我聽過,林娜德·斯金納的的《甜蜜故鄉阿拉巴馬》”愛德華好歹也穿越那麽多年了,對於流行很了解,“但我還是更喜歡eagle“

 “eagle?樂隊麽?我怎麽沒聽說過?”克裡斯反問。

 “哦……該死的,大概是還沒成立吧……”愛德華眼珠子亂轉“老鷹嘛,是個作家……打字特別快而且能兼顧質量的那種……好了,我聊聊其它的,你為什麽放這首歌?”

 “顯然你不知道這個傳說,如果你有個姐妹,那麽放完這首歌後,她將變成你的女朋友……”

 “呃……”愛德華冷汗下來了,搞了半天阿拉巴馬就是當代美國人的德國骨科啊。

 除了南部幾個州外,所有美國人都惡毒的嘲笑著這個地方和這種陋習(或者說犯罪?)。

 “我討厭我的故鄉,落後愚昧不思進取,卻又有莫名其妙的自豪感,並且會不擇手段的殺死任何持異議者者,不管你是反黑奴,還是反近親結婚者……我不是種族主義者,”克裡斯很無奈,一個人智力正常的黑人說出這種話來確實挺行為藝術的,“但我家鄉的那些‘正宗’白人的智力水平確實讓人覺得不去騙他們的錢是罪過……”

 可見,如果能解決深紅州的智商問題,那麽大概能拉高全美至少10個百分點……

 回到共和黨的後續應對上,為了讓自己的形象在這群智力不足卻熱情高漲的南部票倉人面前樹立自己保守衛道的形象,共和黨方面采取了極其簡單粗暴的辦法。

 出動重量級人物當面懟《深喉》案的……辯護律師……

 愛德華當然不怕,對他來說自由自在的打嘴炮是最好的娛樂放松活動。

 可他顯然高估了自己的影響力,對方可沒把他放在眼裡,而是將炮口對著了……露絲伯格……

 說起來她是此案的重要顧問之一,也跟著出過幾次法庭。

 名滿天下的自由派女律師,這是多好的攻擊目標。

 出陣的也不是普通人,而是鼎鼎大名的小威廉·巴克利。

 此人四十年代後期進入耶魯上學,算是露絲伯格和愛德華的大學長。

 在校期間他加入骷髏會,同時還積極參加耶魯政治聯盟、兼任校園報《耶魯每日新聞》(社長。

 顯然他成了風雲人物,在耶魯的最後一學期,威廉·巴克利應邀作為校友日基金募集會上的學生發言人,這是學校給學生的崇高榮譽,而按照禮尚往來的慣例,這個發言充滿了形式主義的氣息,彌漫著吹捧和肉麻,然後巴克利先生卻假戲真做,他斥責耶魯是一個失敗的教育領導者,並攻擊左翼傾向的教授們。

 學校管理者看了這份演講稿之後讓他把措辭改得溫和一些,卻被他嚴詞拒絕,結果他失去了這次發言機會。

 然而這卻更讓巴克利不吐不快,他把自己在耶魯的經歷寫成一本書《我在耶魯:學術自由的迷信》。這本書後來成了一本暢銷書,卻招來了耶魯校友和自由主義者的嚴厲譴責。

 1951 年《我在耶魯》發表之際,威廉·巴克利開始考慮加入中央情報局。。巴克利作為中情局的間諜,在墨西哥城收集學生團體中共產主義者的情報。

 在墨西哥工作之際,威廉·巴克利的書在美國國內引起了激烈的論戰,一些右翼刊物邀請他做編輯。巴克利感到很有必要參與論戰,不到一年便辭去了中情局的工作回到美國,發動了“他一生中最大膽的政治和智慧冒險”。

 這場冒險就是《國家評論》雜志於1955 年的創刊,雜志主編就是29 歲的威廉·巴克利。他一直擔任主編直到現在。這份雜志成為保守主義者重要的思想園地。1

 950年代他曾支持麥卡錫主義,曾在1954年與L. Brent Bozell Jr.合著《麥卡錫及其敵人》(; and His Enemies),認為約瑟夫·麥卡錫參議員是愛國者;他還替美國南方的種族隔離辯護,但到1960年代中期撤回,開始擁護馬丁·路德·金領導的民權運動,

 1960年巴克利參與創辦保守主義青年政治團體“美國青年爭取自由組織”(Young Americans for Freedom,簡稱YAF)。

 1962年他開始撰寫政論專欄“On The Right”, 每兩周一篇。到1970年代初期以後,全美國有超過三百二十家報紙聯合刊載。他的文章風格旁征博引、用詞深奧、洋溢機智。

 1964年美國總統選舉中巴克利大力支持巴裡·戈德華特參議員。

 1965年,由於不滿共和黨提名的紐約市長候選人林德塞,他代表紐約州保守黨參選。實際上,他獲勝的希望微乎其微,甚至巴克利本人也不怎麽認真對待競選。其間,有位記者采訪他,問道:“如果你被選為紐約市市長,你要采取的第一項措施是什麽?”巴克利回答說:“我將首先重新點一下選票,看看有沒有弄錯。”最後,市長當然是林德塞。

 而他看到了戈特華德的後繼乏力,也開始尋找新的支持者與盟友,最終他選擇了兩個人其中之一是加州州長雷根,並開始全盤操縱雷根的意識形態基本盤,為其今後的總統競選做準備……

 另一個則要年輕的多,出生於1924年,現年46歲的前眾議員現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喬治·赫伯特·沃克·布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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