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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才是正義》第三百四十七章 這買賣到低該怎麽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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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最終沒有提出讓斯坦福增加保鏢的事情,卻給研究助理喬爾增加了一項工作,讓他負責檢查來信,沒有落款的或者落款看起來就非常中二非常激進的諸如“改變美國協會”、“全面停止戰爭委員會”之類的,就當場拆了吧。

 看下大致內容後,做個登記就行。

 幾天后喬爾提出了抗議,“艾德,你不能這樣對我!”

 “???”愛德華有點懵,喬爾是個很不錯的小夥子,說是研究助理,實際上還承擔了部分生活秘書的責任,比如當司機開著他到處轉悠,這樣愛德華在車上就能有時間來思考各種問題。

 這當然是斯坦福考慮周全,但實際上也是算盤打得精,務必是要盡可能多的榨出這些訪問學者的智力成果來。

 喬爾在答應接手這項工作時也是有點過於圖樣圖森破,那些信,他也見過,數量不算多,每天做多也就三五封,間或還有開天窗的時候,他以為每天花個十分鍾最多了,任務不重還能賣愛德華個人情。

 只是乾活後才知道這玩意不是人乾的,這些信件或者苦苦哀求,或者囂張撥扈,但都透著一股智力不足的味道,間或還有人願意提出用自己的身體來提“愛國的弗蘭克林”支付律師費,順便還寄來了照片。

 喬爾不是軍迷,形形色色坦克三視圖,讓他的精神受到極大的衝擊,但好歹是異性……當一天,他捏著一張同性妖嬈的果照時,終於破防了。

 拿著照片哭哭啼啼的找某人申訴。

 愛德華緊閉雙眼“該死的,把那玩意從我眼前拿開,我告訴你,你這至少是二級謀殺,明白嘛!!”

 不過,某人後來到底是免了喬爾這個苦差事,他讓喬爾以學長大師兄的身份去校園裡拐個本科生來乾這活兒……反正年輕抗擊打(精神方面的)能力強。

 愛德華本人實在是不願意為這種事情而傷神。

 主要是他對弗蘭克林這個人實在是喜歡不起來,可以這樣說,弗蘭克林大概他所經歷過的所有委托人中最讓人討厭的。

 之前哪怕是“紐約最邪惡的人”伯格曼,身上多少也有些閃光點並且真的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沒有人能夠從一場由參議員老爺領頭髮起的媒體戰爭中幸存下來-除非是另一個參議員老爺。

 在給伯格曼辯護時,他好歹還能說服自己“這是為了維護憲法的尊嚴,伯格曼固然是該進牢房,但不應該成為參議員玩弄司法和新聞的受害者……”

 可對弗蘭克林,說實話,愛德華覺得斯坦福做得還是挺上路的,至少之前是先停了工資,算是給個警告,也談不上不教而誅。

 這貨純粹是自己在作死。

 如果讓他選擇的話,愛德華甚至願意去當拉裡·帕裡的辯護人也不是弗蘭克林,孟菲斯掃黃釘耙固然可惡,私自創設法律,但至少拉裡·帕裡做事光明正大,什麽事情都自己衝在最前頭。

 反過來,布魯斯·弗蘭克林就不是這樣,不可否認他是個有信仰且信仰正確,願意為信仰奮鬥的人,但是他每次都讓別人出頭出進行各種暴力恐怖活動,自己則永遠躲在角落裡,甚至為此沾沾自喜。

 這樣人的太精明了,精明的讓人害怕,愛德華的本能告訴他,弗蘭克林其本人就是麻煩和危險的代名詞,最好離他遠點。

 只是,每當晚上他躺在床上時,總會不由自主的想到一些問題。

 這些問題在白天忙碌時不會被想起來,當然也可能是大腦自己打著忙碌的借口來可以屏蔽掉這些問題-因為其中隱藏著讓人不安的事實。

 首先,可以肯定,從形式上來講,斯坦福校方對於弗蘭克林的指控就是在言論自由問題,校方沒有掌握任何他親自參與暴力行為的證據,至始至終是認為弗蘭克林的不當言辭導致了事後的暴力行為發生,他應該為此負責。

 很顯然,這違反言論自由的精神,從第一修正案的角度來說,校方的行為是徹頭徹尾的違憲!毫無技術含量的,極其簡單粗暴的那種。

 其次,沒有任何人願意為弗蘭克林辯護,這粗看沒什麽問題。

 但愛德華自己在耶魯法學院混過後知道,法學院教授中有不少天真的理想主義者,不少人執著的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用中國話講就是認死理到極致。

 所以,在米國,不管任何人任何罪行都不缺律師,尤其是弗蘭克林這種涉及言論自由的案子。

 可現在非但斯坦福法學院和斯坦福社區所在沒有一個人願意為他辯護,甚至他都無法請到其它地區的律師過來為他在聽證會上進行辯護。

 這顯然是太不尋常了。

 而且他還得知,校方倒是花了大錢,請了好幾個一流律師來在聽證會上對弗蘭克林進行指控,同時卻拒絕為弗蘭克林支付律師費用。

 這個聽起來有點扯淡,但這是大學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學校有義務為終生教授找個律師,以保障其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這條潛規則,你說他是虛偽也好說他是米國精神的代表也罷,至少在此之前大家都還是默契遵守的。

 這次斯坦福校方直接跳過,顯然也是著實恨透了弗蘭克林,以至於開始不要臉面了,這好比是“陳叔叔我這次是真的生氣了啊……”

 愛德華能理解校方的想法,但反過來,是不是也證明校方自己多少有些心虛呢?

 說實話,斯坦福的做法遠不如耶魯。

 愛德華在紐黑文的三年博士生涯,正是耶魯最黑暗的時代。

 各種學潮學生運動。

 校方也不是沒想下黑手。

 但每次,法學院的教師都會站出來,自願的替被校方處理的學生辯護。

 你說這些家夥欺世盜名也好很傻很天真也好,至少這種行為是司空見慣的。

 搞到後來校方也有些疲了,大有“累了,毀滅吧”的自暴自棄的傾向。

 斯坦福這次萬馬齊喑倒是首見。

 在耶魯,甚至當有些學生被警方帶走後,校方至少不會阻攔教授們去給那些學生當法律顧問,以把他們從警察局裡帶回來。

 這次漢森也差不多,實際上他被帶走後沒多久,就有人要求為他提供法律援助,但漢森一口咬定非愛德華不可。

 總之,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這些問題不停的在困擾著他。

 當然,他橫下一條心堅決不接案子也是可以的,而且借口也很充足,自己是訪問學者,是要出成果的。

 可是,露絲伯格一個電話過來人,讓他有點坐不住了。

 露絲伯格雖然在紐黑文但對斯坦福的情況了解的卻非常清楚,電話中她婉轉的建議他,“如果有時間應該為弗蘭克林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這樣才對得起正義女神”

 他正煩的睡不著呢。

 電話鈴響了……

 “嘿,艾德,我是休,我正好在舊金山,有空來坐坐嘛?”熟悉的玩世不恭的腔調。

 除了休·海夫納還有誰?

 “呃,好像有點遠……”愛德華隨口說道。

 海夫納在舊金山有不止一棟花花公子俱樂部。

 然後從帕洛阿爾托鎮過去至少要一個多鍾頭。

 他最近一直把精力花在治學上,每天到家後都覺得疲憊,隻想早點上床休息,開車?只怕連油門都踩不動。

 現在也不大好意思去麻煩喬爾,畢竟這是下班後的時間了。

 “嗯哼,我就知道,我已經派人過來接你了……大概15分鍾後到……”

 “呃……你,你怎麽知道我住在哪裡?”

 “我當然知道,這又不是什麽大秘密……我知道你最近很忙,所以原本是想上門來拜訪的,可是……”電話那頭笑了起來“先不說你住的地方根本沒姑娘,而起弗蘭克林的遊擊隊神出鬼沒的,如果可以,他們大概最先願意把我給一槍崩了……”

 “噗嗤”愛德華也笑了起來“用資本主義中產階級生活去腐蝕充滿理想個年輕的革命戰士,你確實該殺……好吧,我現在就去收拾一下,等著你腐蝕我……”

 ……

 “所以你就為這個事情發愁?”在花花公子俱樂部裡,海夫納一襲華麗的金紅色絲綢睡衣。

 這是愛德華給他出的主意,海夫納萬分喜歡。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女性內衣外穿已經是出格行為了,結果來個直男整天穿著睡衣坐著私人飛機東奔西跑,加上自己的雜志連篇累牘的宣傳,海夫納為此收益頗豐。

 原本他對上《閣樓》的古喬內多少有點心虛,後者是混在英國的意大利人正經攝影師出身。

 審美優秀,其本身的傳達也常被時尚雜志做范本--對此,休·海夫納憤怒不已,認為這絕對是古喬內花錢了,作為一個企業家一個辦色情雜志的,竟然把錢投給時尚雜志來給自己立人設,這簡直是背叛。

 對此,愛德華認為海夫納就是單純的嫉妒……實際上後者長得也不錯的,但窮小子出身導致風格品味確實差了點,什麽衣服到他身上都像暴發戶,雖然沒有郭德綱穿紀梵希那麽離譜,但不養眼是真的。

 大家都是色情巨頭,平時明爭暗鬥的厲害,論雜志海夫納略勝一籌,但在個人形象上他就不行了。

 古喬內也是花花公子,沒事就換伴侶(連女朋友都談不上),但媒體說起古喬內就是,又一個女性被他迷住了。

 可對於海夫納呢?喏,也有標準模板,又一個女性迷失在金錢和欲望之下……

 可你說古喬內不砸錢麽?鬼才信!

 但時尚雜志就是這麽報,海夫納也沒無奈。

 睡衣大法一出,引起了巨大的爭議和波瀾。

 但海夫納本來就和時尚雜志關系不佳-道理也簡單,同行是冤家,《花花公子》是掛著色情的羊頭販賣中產階級生活方式的典范,那肯定讓其他精於此道的雜志不開心了。

 為此這些雜志集中火力破口大罵,可如此一來,流量也滾滾而來,海夫納名利雙收!

 他穿著睡衣的風格也被解讀為對主流時尚媒體把持所謂流行風格的嘲諷。

 當然這其中,安迪·沃霍爾也起了不小的作用,他是愛德華的色情事業重要合夥人,同時有伊迪塞奇威克這層關系。

 要知道綠毛在黃毛面前永遠只能低三下四啊。

 可這個綠毛在藝術圈裡有巨大的勢力,時尚圈再牛逼,可看到藝術圈還得跪,畢竟論對於美的研究後者是真有功夫的,前者只是借著“美”這牌頭騙大眾的錢……能一樣麽。

 休·海夫納思來想去,覺得這一切真得歸功於愛德華,原本他的事情算是到了個瓶頸期,有點不上不下的味道,結果借著睡衣風潮,一下子又拿下很大塊市場,加上之後《深喉》系列案件的影響,現在色情三巨頭的買賣都火了。

 海夫納、古喬內、都恨不得抱著愛德華狠狠的親上幾口,就是拉裡·弗林特比較特殊,他願意把自己的牛子放愛德華嘴裡,以表示對其的絕對信任,反過來的也行……

 同時海夫納也看到愛德華的巨大潛力,哈裡·雷姆斯這個案子能被他從聯邦最高法院處翻過來,足以說明這家夥在法律上的巨大潛力。

 “是啊”愛德華愁眉苦臉的喝著馬提尼,對身邊可愛漂亮的兔女郎視而不見。

 讓海夫納也感到意外,要知道這家夥原本可不是什麽正人君子,據紐約的兔女郎們講,這位年輕的律師玩起來可是厲害的很啊。

 可現在,他顯然心不在焉。

 “休,替我想想吧,我到底該怎麽辦才好?”

 “怎麽辦?!”海夫納一翹二郎腿。

 愛德華覺得腦仁疼,因為對方的動作酷似《本能》中沙朗·斯通那張標準像,莎朗斯通當年有沒有穿內褲是千古之謎,咳咳,愛德華估計以海夫納那個風騷的德性,裡面多半是真空的……

 “我說艾德,你糊塗啊!”海夫納倒是放得很開,“如果我是你的話,我哪怕花錢,花再多的錢都要把這個案子給接下來,明白嘛!”

 “不明白……”愛德華歎了口氣“休,我和你說實話,首先,我是真的不喜歡布魯斯·弗蘭克林,這家夥真的是個混蛋……我相信你也不會喜歡的……”

 “我當然討厭這家夥,你看我的雜志是宣揚美好的中產階級生活方式,這必須具備一個前提,國家穩定……加州的陽光和海灘,絕對不會歡迎‘必勝’組織的子彈和燃燒瓶,我現在慶幸的是,這樣的家夥只有一個兩個,要是多了,我估計得請黑社會去幹掉他們,花再多的錢也值得……”海夫納拍著沙發的扶手,顯得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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