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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才是正義》第三百五十章 拉ACLU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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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考利·安迪在西海岸的法學界擁有無與倫比的掌控力,但不知為何,他始終沒有拿到全國委員的頭銜。

 當他對上露絲伯格的時候,難免有幾分氣短,因為雙方接觸的層級和調用資源的能力,完全不在一個等級上。

 這也是露絲伯格的底氣所在,當然了,愛德華很清楚,哪怕她沒有這個頭銜,依然不會退縮,堅持信念,相信憲法是耶魯之花的一貫處事風格,鐵的露絲伯格,不是白叫的。

 愛德華聽著聽筒裡對方支支吾吾的語氣,心裡不禁得意起來,曾幾何時,麥考利·安迪對自己是幾乎難以觸碰的存在,當然現在對方的勢力依然遠遠大於自己,但是,今天的愛德華不再是沒有任何話語權的小律師。

 只要選擇好合適的戰場與議題,是可以以有心算無心的方式,和這些大人物掰掰腕子的。

 最終,麥考利·安迪被愛德華將了一軍,只能無奈的答應同意舉行辯論。

 話說回來,這倒是非常合眾國的解決方式,早些年在遙遠的西部,大家對問題有不同見解時習慣性的拔出M1873單動式左輪手槍,一口氣在三秒內把六發子彈全部擼出去……

 現在麽,文明了,大家也沒必要打生打死,還是嘴炮比較安全。

 當然了,費裡切肯定是不讚成這種觀點的,刀子和手槍,肯定比當堂互噴來的省時省力,除非雙方比的是在指定時間內,fxxk用得多獲勝……

 ……

 在舊金山ACLU的會議室,麥考利·安迪和愛德華各自站在長桌兩側。

 麥考利·安迪有著典型的老白男式的外貌特征,年過六旬,白頭髮稀疏,鼻梁上夾著一副老花鏡,面色紅潤,但皺紋開始擴散,穿著淺藍色襯衫和鐵灰色的西裝馬甲,手裡捏著稿子正在唾沫橫飛的解釋,為什麽這是合同案件而非民權案。

 愛德華坐沒坐相的靠在椅子上,要不是怕太過分,他恨不得葛優癱。

 相對於麥考利·安迪那職業化的外形,他今天這身有點離經叛道。

 原本三七開的分頭,今天一早去髮型師處弄成了一個爆炸頭!

 髮型師說,這象征了西海岸的熱情與開放……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愛德華哼著歌詞,自我吐槽“也別插滿花了,我現在就是一腦袋花卷頭……哎,總覺得還缺點什麽,哎?!為什麽忽然有種抽煙與喝酒的想法!”

 當他左手夾著香煙,右手捏著啤酒瓶試圖進入舊金山ALCU所在的高級寫字樓時,理所當然的被門衛阻攔下來……

 他身上是一件松松垮垮的衛衣,陪著更加松垮垮的牛仔褲,看起來就像個混幫派的街頭少年,而不是一個精英律師。

 看著他不停的吞雲吐霧(這個時代室內允許吸煙,喝酒是萬萬不行的),麥考利·安迪有些皺眉頭,他很清楚,對方今天這麽一身打扮過來,就是在示威,通過外形的卓爾不群來表示“我根本不鳥你,你的這些臭規矩對我沒用!”。

 算是典型的心理戰術。

 這套東西不見得有太多用處,但是卻微妙的影響今天與會者的心理狀態。

 某人是穿越者,對這套東西熟稔異常,而在本位面相關的學科體系尚在初級建設階段,遑論具體的實踐應用了。

 其實,每個成名人物對此都有自己的心得體會,像麥考利·安迪就是如此,他衣著得體,象征著秩序與規訓的體系,並且他穿的是異色領襯衫-白色的襯衣,領子卻是淡天藍色的。

 這是特權的象征,象征著此人可以不受著裝規范的約束,允許在清一色的白襯衫中展現自己的個人風格與喜好。

 異色領=權威,曾經是風靡美國的穿衣法則之一,其規格等級之高,甚至還在袖扣之上。

 原本以為自己能給愛德華一個下馬威,結果對方非但不上套,反而用全套嬉皮士的打扮給懟了回來。

 安迪覺得非常不舒服,心裡也有了不妙的預感。

 至於其他執行委員……

 大部分人都憋著笑,能坐在這個會議室裡的都是人精,也不是沒想過要反抗麥考利·安迪的權威,但不敢……

 可不代表他們不會幸災樂禍。

 甚至不少人還暗暗的在心裡給愛德華豎大拇指:“哪兒來的小混蛋,真fxxk的帶勁!”

 麥考利·安迪:“我重申,這不是民權案件,這是徹頭徹尾的合同案,萊曼校長按照校委會賦予他的權力解除了弗蘭克林的合同,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弗蘭克林的言行嚴重違反了教授合同以及相關的規范。”

 “所以”愛德華吐出煙圈,站起來懶洋洋的問道:“請問合同中那一條不準他享有第一修正案所賦予他的言論自由的權利?”

 麥考利·安迪譏唇相諷“煽動暴力的自由?”

 “沒有這種權力?要知道憲法保護一切人,包括想推翻她的人!這也是建國先賢的偉大之處。”

 “楊先生,在座的都是法律內行人,所以請不要這樣說話”安迪冷笑著打斷。

 這是不禮貌的行為,同時在正常辯論中也是不被允許的,主持人或者法官會立刻喝止。

 然而這是在舊金山ACLU的地盤,主持人自然是要拉偏架的……

 實際上這家夥是麥考利安迪的親信,安迪要是連這點小心思都沒有,那也不可能離任後對ACLU還保持如此巨大的掌控力。

 “是嘛?”愛德華白眼一翻……他看到了自己的爆炸頭……上輩子他怎麽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會搞出這麽個髮型,碩大無比但卻輕盈,只要不是大風天幾乎感覺不到爆炸頭的存在,難怪克裡斯特別鍾意這個樣子,好像髮型大了之後,人的威懾力也增大不少……

 他趕緊讓眼球回歸正位,盯著麥考利·安迪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安迪先生,正是因為今天在座的都是內行,所以才讓我們進行一個徹底的交流,交流的目的不是爭勝負,而是厘清現實問題。我宣誓成為一名律師時,是滿懷著對憲法的尊重的,在我眼裡憲法是神聖而不可改變的,她是人類最接近於神的產物……”

 麥考利再度打斷“楊先生,請不要抒情,這兒不是莎士比亞研究會,你我也不是桂冠詩人。我們是合眾國的律師,也是合眾國的公民,我們之所以能坐在這裡討論,固然是基於對憲法的信仰,同時也因為我們都是愛國者,上帝,這個詞現在在外面說的話,會被人扔燃燒瓶的,但我想大家都明白,如果沒有合眾國這獨特的體制,我們都無法獲得目前體面的生活……楊先生你覺得你在莫斯科能這麽肆無忌憚嘛?”

 愛德華看了眼主持人,後者朝他翻了個白眼,愛德華笑笑:“所以,你的做法倒是非常莫斯科,直接堵住我的最,並且試圖堵住弗蘭克林的嘴,讓他喪失自我辯護的機會。”

 “我沒有堵嘴”

 “那請你不要隨便打斷我……這才法庭上是要被判藐視法庭的”愛德華冷冷道,“我建議我們最好換個內行的主持人來,這樣才能確保公平辯論……”

 “我認為沒有必要”

 “行吧,但我建議最好不要再次發生隨便打斷別人發言的事情。讓我們繼續聊聊這個問題……第一修正案”

 他白眼一翻開始背誦“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麥考利·安迪顯得非常不耐煩:“行了,楊先生,這裡在座的所有人的背誦第一修正案的次數都遠遠超過你,所以請你大可不必。”

 愛德華:“所以,那就可以放任這種侵害第一修正案的事情發生?喬爾,這句不要記錄下來,對大家都不好。”

 愛德華在被海夫納和露絲伯格點撥後,腦子頓時靈活起來。

 對於弗蘭克林案件他已經有了基本的判斷與策略,不得不說這家夥實在是個聰明人,只要有人能幫忙捅破那層紙後,他兩世為人的經驗以及和外公所羅門等廝混日久而來的經驗就立刻能派上用處。

 首先,萊曼校長和整個校委會肯定是要將弗蘭克林除之而後快的,但前提是不能引入FBI和州執法力量,很可能萊曼校長不在乎這些,但校董肯定反對,反對的原因多種多樣,總之防火防盜防政府……

 在這個前提下,弗蘭克林要求成立一個七人組成的教授委員會來“公正合理”的討論他的合同問題,萊曼校長幾乎百分之百會同意:一來這是大學慣例,“教授治校”是私立大學的傳統,有涉及教職人員的大事情,必須由各類教授委員會來做出最終決定;二來,斯坦福裡肯定有同情弗蘭克林的人,但是少數中的少數;所以,教授委員會也就是走個過場-弗蘭克林被開除是板上釘釘。

 這麽看,教授委員會(暫時還沒成立)和萊曼校長以及校委會立場一致,校長手握財政大權,加上萊曼本人在西海岸的廣泛影響力,幾乎可以肯定,斯坦福方面會花大價錢給校方這邊配備超豪華的律師陣容,力圖“辦成鐵案”-至少在法律上要完美無缺,因為弗蘭克林被開除後肯定不會善罷甘休,他會不停的提起訴訟。

 所以在開始階段,就一定要做到讓人抓不住把柄來。

 這對於愛德華來說就很討厭了。

 之前他經手的官司全勝,固然是他的法學素養和各種小手段見效,但也得承認面對的對手都不是太強,所羅門是很厲害,但在謝爾頓案件中他犯了輕敵的錯誤,被愛德華抓住小漏洞而徹底翻盤。

 《深喉》案裡,拉裡·帕裡就是個宗教狂對法學素養薄弱,如果在紐約他連檢察官助理都當不上,自然不是某人對手。

 但弗蘭克林案子的話,很麻煩啊。

 斯坦福校方這次肯定會組織一個龐大的律師團,囊括了西海岸最著名的勞動合同律師以及憲法律師。

 這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巨頭級的存在。

 可能和露絲伯格、羅伯特·伯克比略差一些,但也都是隨時可以被征召擔任聯邦巡回法庭法官或聯邦檢察官以及白宮高級法律顧問的人物。

 一個兩個,愛德華會覺得頭痛,但不是不能打。

 現在來一堆……

 甭問,自己連1%的勝算都不可能有。

 何況,這裡是加州,是“講秩序”的共和黨的地盤,媒體和民風都偏保守,又是斯坦福和萊曼校長的主場,愛德華最拿手的煽動媒體的本事在這兒能發揮出兩三層就不錯了。

 外加他在法律界的兩大靠山露絲伯格和羅伯特·伯克,一個在紐黑文一個在華盛頓,借他們的名聲是沒問題,可當庭辯論的時候還是看各自功力的。

 愛德華自認是乾不過那群抱團的老王八。

 可這麽好的機會,也不能錯過啊……

 猶太之血可是難得的沸騰起來了呢……

 思來想去,還是把主意打到了舊金山ACLU的頭上。

 作為加州乃至全國最大的民權組織,ACLU在各方面都能喝萊曼校長抗衡。

 其次,雖然麥考利·安迪堅決反對,但這個事情的微妙之處就在於,其他成員並沒有發出太多的聲音,當然也是有人跟著安迪屁股後面起哄的,但那是極個別,大多數人都保持沉默。

 這本身就是一種態度說明。

 進ACLU一方面是榮耀是對自己能力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是一種鍍金,在ACLU這個平台為民權事業貢獻力量,貢獻的越多,得到的聲望就越高,那些執行委員也都是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盤的。

 萊曼校長和麥考利·安迪固然是隻手遮天,但若是自己能夠借助這個案子刷到足夠的聲望值成功晉級全國委員,那就一切都值得了。

 更何況,在這個過程中還可能被某些大佬看中,收入麾下。

 再不濟,案子結束後,收拾鋪蓋去東海岸混唄……

 執行委員乃至現主席也都是人,都要為自己考慮的。

 愛德華最大的本事就是拉大旗作虎皮,只要ACLU在自己身後,那麽就不用擔心被斯坦福龐大的律師團一巴掌拍死,就能站到對方面前。

 就能和對方你來我往打上幾個回合。

 至於勝敗?

 坦白說,倒是不那麽重要……

 弗蘭克林這種貨色的去留管他愛某人什麽事情,他只要享受過程就好。

 至於結果……他多少是能預料到的。

 要是真能掀翻斯坦福的律師團,愛德華下一步就考慮去競選眾議員!因為這意味著,事情的演變已經脫離基本邏輯了!

 眼下要做的事情就是,駁斥麥考利·安迪的謬論,說服舊金山ACLU的其它執行委員,這當然很難,就像李雲龍硬衝阪田聯隊,困難巨大,但硬著頭皮玩命來一下,還是有可能達成目的的,挺過這一波,之後就輕松了。

 而正面抗衡萊曼校長那龐大的律師團的話,大致相當於李雲龍炮轟東京城-這是玄幻故事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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