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興在這裡厲兵秣馬,用各種借口不回京城的時候,崇禎再下了一道聖旨,聖旨的意思是,你不能嗎,你不是不願意回來嗎?那好吧,就再給你一個任務,一個簡單的任務——為邊軍籌糧發餉。
這個簡單任務的來由,還得從崇禎元年說起。
崇禎元年三月,當時的三邊總督武之望,會同延綏巡撫嶽和生、陝西巡按李應公聯名上奏“三邊欠餉從天啟元年到七年,累計達三百五十余萬兩。而從崇禎元年到現在,又積欠至十七個月。數萬饑兵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紛紛聚集到官衙討餉鬧事,麾之不去。
而三邊之兵有的脫去衣服鞋帽賣掉以求一飽,有的賣掉弓箭刀槍換取升鬥糧米,還有的饑餓難忍在集市上插標賣首,更有甚者關門自盡,種種慘象不一而足。軍隊軍心不穩,嘩變隨時可能發生。提出截留陝西遼餉二十萬兩以充陝西部隊軍餉”
同年三月底,臨洮部隊缺餉鼓噪,四月,延綏巡撫嶽和聲報稱延綏部隊因欠餉聚眾鬧事,圍攻將領官署,王盡忠部又把全營馬匹拉至通衢大路,叫嚷朝廷全年不給草料,士兵無法喂養馬匹。
但當時崇禎正在推行五年複遼,袁崇煥為了堵住自己大話後的惡果,一張嘴就要四百萬軍餉築城使費,一旦崇禎給不出,他就有借口撂挑子反悔。崇禎為了堅定袁崇煥的決心,不讓他反悔,當時咬牙答應了下來,但你這裡要截留遼餉,那哪裡成啊。所以沒有同意,當然也沒有錢糧發了欠餉。
延綏鬧的最凶,就派了趙興過來處理。
不成想,趙興不但沒有花費朝廷一文錢,一粒米,就圓滿完成了任務,當時三邊總督楊鶴看到了希望。於是上書崇禎,既然趙興能不費錢糧,安撫了延綏兵變,而且還將他們改造成了強軍,那麽,趙興當然也能將三邊的所有將士安撫住,也當然能為三邊將士解決錢糧生計。本著能者多勞,一事不煩二主的原則,請皇上下道聖旨,這事就交給趙興辦了吧。
崇禎一聽,對啊,這事本來和延綏兵變事是一個事啊,那還說什麽,就讓趙興都順帶著辦了吧。於是,崇禎就大筆一揮,親自給趙興寫了這道聖旨,趙興督辦三邊軍務事,望深體朕宮妥善辦理,做到不留後患。
當時接旨之後,趙興不由得一咧嘴,我深體聖功了,誰深體我的難處啊。
三邊軍餉,連國家都辦不了的事,你讓我一個鎮撫司鎮撫辦,我能比國家實力大?還不留後患,那就是說,得弄出個長久計策出來,我雖然是穿越者,但我不是財神爺,這事本官無能為力,說人話,就是我辦不了。
想用這話懟回去的時候,趙興總算明智的想起,這是萬惡的封建時代,皇帝那叫金口玉言,雖然大明已經不是皇權獨一無二,內閣製衡皇權了。但自己是皇室的親軍,而且必須是堅定的和臣權對立的孤臣存在。自己懟回去,不但不能得到文官集團的代表內閣的支持,反倒會被他們看熱鬧,或者乾脆踹上一腳。
而懟了自己的靠山皇帝,那自己什麽樣的理想野望都瞬間變成泡影,而且死的不知道有多慘。
自己不能死,自己還有老娘養老送終,還要給妹妹找一個好人家,還要給那隻小奶狗找個玩伴配個對呢。
這就好比那啥一樣,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只能接受。
於是,他召集了現在自己的心腹洪承疇和趙梓。畢竟,趙梓是山陝通,而洪承疇早在三邊乾過都糧參政,需要了解下情況。
將皇上的聖旨放在桌子上,趙興對自己的兩個心腹道:“皇上給了我這個簡單的任務,你們說說吧,我該怎麽辦。”
看著這道詔書,看著這個簡單的任務,洪承疇和趙梓簡直一個頭兩個大。
洪承疇痛苦的道:“這是積弊,積弊就是沉屙不治,是經過許多人努力而無果的事。”
趙梓道:“大人,我們解決王將軍的軍事事變問題,用的是搶劫晉商八大家通敵物資的辦法,但我們搶劫了那麽多,其也只能解決王盡忠將軍一萬隊伍的暫時,請記住,這只是暫時的問題,我們沒有解決真正的根本。三邊三十萬名義上的大軍,需求何其大,即便是解決一時的問題,也是需要幾百萬銀子,我們不能老靠打劫八大家來維持吧,最簡單的,我們老是打劫八大家,人家還就不從山西走了,我們想打劫都不行啊。”
“靠強盜的辦法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這點我知道。更何況,皇上的意思是一勞永逸。即便他不說,就王盡忠這支隊伍,我最終是要留給洪大人的,也必須找一個長久的辦法解決軍餉錢糧,要不然,早晚就是禍啊。”
洪承疇感激的對趙興道:“其實,原先解決邊軍錢糧的辦法是有的,那就是開中法。為此,洪武爺還驕傲的說,衛所制度,讓大明,不靡費一分財政可養百萬兵。而開中法,更讓國庫不費一分錢糧而在邊塞鑄造出一道銅牆鐵壁。”
開中法,雖然解釋起來繁瑣,但其實就是幾句話的事。
明洪武三年,因山西等邊地急需軍糧,政府募商人輸糧到邊關換取鹽引,稱為開中。四年,制定中鹽則例。計道路遠近,運糧多寡,考慮中納商人能否獲利等因素,以確定糧引兌換額。以後,政府根據需要,陸續實行納鈔中鹽法、納馬中鹽法、納鐵中鹽法及納米中茶法、中茶易馬法等。
後來,因為其中便國便商,鹽商們因為長途運輸糧食的耗費巨大﹐曾在各邊雇傭勞動力開墾田地﹐就地生產糧食﹐就地入倉換取鹽引﹐便於更多地獲利。因這種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經營的﹐故又稱商屯。
明初商屯東到遼東﹐北到宣大﹐西到甘肅﹐南到交址﹐各處都有﹐其興盛對邊防軍糧儲備以及開發邊疆地區有一定作用。
後來民國大師孟森以為:“明代鹽既開中,又興商屯,既給軍又墾荒,孔子所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費。’真謀國之至計也。”
但是,什麽都有好有壞,一個政策當時是好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狀況的改變,也就出現了弊端,這就是政久弊生的道理吧。
當時﹐隨著官僚集團的日益腐敗﹐皇室﹑宦官﹑貴族﹑官僚們見持有鹽引有利可圖﹐紛紛奏討鹽引﹐轉賣於鹽商﹐從中牟利。這一現象被稱為“佔窩”。這種現象愈演愈烈﹐破壞了開中制度﹐也嚴重影響了政府的財政收入﹐改革鹽法以彌補國家的財政收入已勢在必行。
孝宗弘治時﹐葉淇為戶部尚書﹐改舊製為商人以銀代米﹐交納於運司﹐解至太倉﹐再分給各邊﹐每引鹽輸銀三四錢不等﹐致太倉銀增多至百余萬﹐國家的財政收入驟增。
看著是好事,但其間的弊端卻是巨大的。
第一,中法中規定,是商人運糧食去邊關,這其中的損耗運力,都是商人的,官府沒有一點額外的耗損。但現在這麽一改,國家的錢是多了,商人們歡喜鼓舞了,因為只要拿一捧銀子就行了,不再需要耗損商人的利益。但這樣一來,邊地鹽商大都舉家內遷﹐商屯迅速破壞﹐邊軍糧食儲備也因此大減。
而國家拿錢買糧,再從太倉運往邊疆,不但沿途消耗達到三倍,同時,還讓經手官員有了上下其手的機會,那結果就可想而知了。葉淇這哪裡是改革,簡直是禍國了。
對這個,趙興不全懂,但聽說有這辦法,當時大喜:“那我們就從新施行老的開中法,一切不就都解決了嗎?趕緊的施行啊。”
趙梓卻一攤手:“但是,西北開中法的食鹽,沒了。”
當時趙興腦袋裡一暈:“鹽怎麽沒了,難道和某島扇貝一樣,想來就來,想跑就跑啦?食鹽又沒長腿,他怎麽就沒了呢?”
山陝支撐開中法的有兩處鹽場,一個是陝西定邊鹽湖,被世人稱呼為青鹽,是這個年代的牙膏的存在,今天早上,趙興還拿他沾柳枝刷牙呢。
還有一個就是山西的運城血湖,這個鹽場在及盛時候,為大明的財政貢獻了八分之一的份額,可想而知那是多大的聚寶盆啊。
但這兩處供給西北以及蒙古食鹽的最大鹽場,怎麽就沒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