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掉門牙的年輕人痛不欲生,幾乎失去理智,撿起掉在地上的棍子,再一次怒吼著衝向夜雪晴。
剛一邁步,又是一粒玻璃彈珠飛過來,正中眉心。
年輕人根本躲不開,仰頭便倒,然後沒了動靜。
“小陳!”有人喊了一嗓子,跑過來將倒地的那個扶起一看,原來他已經暈了過去。
“先抓住那個女的!”小光頭開始下令指揮,帶著幾個武校生就朝夜雪晴衝了過去。
但是夜雪晴這回可不再傻傻地站著等人來抓,她背著小書包飛快地往後退,手中不停地扔出玻璃彈珠。
追來的幾個人紛紛中招,不是被打中腦袋,就是被打中胸口,個個發出慘叫。
按理說,小小一枚玻璃彈珠應該沒有多大的殺傷力,可每次被擊中時,都讓人痛徹心扉,感覺像是被子彈打到一樣。
“哎呦哎呦”的痛呼聲絡繹不絕,連十幾個持刀混混都收拾不了的一幫武校生,被夜雪晴一個嬌弱的少女用彈珠打得抱頭鼠竄。
尤其是小光頭張成,目標最明顯,亮鋥鋥的腦袋反射著太陽光,被夜雪晴重點照顧,一連中了三顆玻璃彈珠,全砸在腦門上,差點跟他的同學一樣暈死過去。
“快跑快跑!”
也不知是誰喊了一聲,這幫比混混流氓還要凶狠的武校生就開始撤退了,扛起暈倒的同學,連掉在地上的棍子都來不及撿,眨眼間就跑得沒影。
嚴小西看傻了,金毛強也懵了,一幫喪失鬥志的混混們個個目瞪口呆。
夜雪晴沒有在意眾人的目光,就像沒事人一樣,走回去開始撿彈珠。
她一共扔出去十幾顆玻璃珠,能撿回來的大概只有一半,有些不知道彈到哪裡去了,就懶得慢慢找。
撿起來的玻璃彈珠沾了灰,就用紙巾擦一擦,然後收到褲兜裡,這就是夜雪晴的防身武器。
混混們還沒反應過來,第一個開溜的嚴小西就已經跑了回來,跟在夜雪晴身邊笑眯眯地問道:“妹紙,你剛才說要去什麽地方?我正好有空,就帶你過去吧!”
“那可太好了!”夜雪晴也笑了起來,拿出那張寫著地址的紙條遞了過去,“就是這裡,謝謝你啊!”
“千萬別客氣!”嚴小西接過紙條,並利落地一擺手,“我這個人最講義氣,也樂於助人,以後咱們就是朋友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有什麽需要盡管開口!”
單純的夜雪晴傻乎乎地點著頭,一點防范之心都沒有。
嚴小西暫時沒去看紙條,就先問道:“你叫什麽名字啊?”
夜雪晴如實答道:“我叫夜雪晴,夜晚的夜。”
“什麽?你也姓夜?”拿著紙條的嚴小西和剛湊過來的金毛強異口同聲,表現得很驚訝。
畢竟,“夜”這個姓氏相當罕見,嚴小西和金毛強認識的所有人裡面,唯獨只有夜星宇是這個姓。
並且,夜星宇還讓他倆印象深刻。
“該不會跟夜星宇有關系吧?”嚴小西小聲嘀咕著。
她既不是問夜雪晴,也不是跟金毛強討論,而是純粹地自言自語。
站在旁邊的夜雪晴恰好聽到了,便“咦”了一聲,好奇問道:“你認識我哥哥嗎?”
“什麽?你真是夜星宇的妹妹?”
又一次異口同聲,又是嚴小西和金毛強這兩位,並且這次音量提高不少,震得夜雪晴耳膜發痛。
夜雪晴弱弱地回了一句:“我哥哥的名字就是叫夜星宇啊!你們說的是他嗎?”
“我想……應該是吧!”嚴小西的表情很奇妙,可以用古怪來形容。
她雖然沒把話說死,但心裡面已經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眼前這個名叫夜雪晴的傻呆萌少女,就是第二食堂饅頭小王子夜星宇的妹妹。
倒不是因為夜雪晴和夜星宇長得很像,而是姓夜的本來就少得可憐,正好她哥哥又是叫“夜星宇”這個名字,那麽就很容易得出結論。
這世上,恐怕找不出第二個“夜星宇”,如果換個姓氏,那麽還有可能。
金毛強不由感歎道:“難怪你這麽厲害,原來是夜哥的妹妹啊!”
十五歲就開始混社會的金毛強,原本最敬佩的人是虎哥,認為虎哥最能打,後來親身領教到夜星宇的彪悍戰力,便將自己的偶像換成了夜星宇,畏懼之中又有仰慕。
如今再親眼目睹夜雪晴的能耐,憑一己之力趕跑凶狠張狂的武校生,金毛強更是佩服得五體投地,就差頂禮膜拜了。
——真不愧是兩兄妹,哥哥很厲害,妹妹也不賴!
而嚴小西的關注點卻在另一方面,心中暗道:哥哥老油條,妹妹天然呆,性格真是差了好多!
不過,既然夜雪晴是夜星宇的妹妹,那就是自己人了,嚴小西顯得更親切,露出最甜美的笑容:“我叫嚴小西,是你哥哥的女友的表妹,你可以叫我‘小西姐’。”
對於“哥哥的女友的表妹”這麽複雜的關系,傻呆萌的夜雪晴很難一下子就能理解到位,但她仍然先點個頭,表示自己明白,其實她聽得似懂非懂。
金毛強跟著湊上一張笑臉,自我介紹道:“我叫張強,人送外號‘金毛強’,兄弟們都叫我‘強哥’。”
“強哥?”夜雪晴眨了眨眼。
金毛強趕緊擺手:“不不不, 你是夜哥的妹妹,不用叫我‘強哥’,直接叫我‘強子’就好了!”
夜雪晴“哦”了一聲,沒有再說話。
這時候,嚴小西才把目光投向手中的紙條,看著地址隨口問道:“你去這裡做什麽啊?”
夜雪晴回答道:“我找我哥哥呀!”
嚴小西愣了一下:“你哥哥住這?”
夜雪晴:“是啊,這是他給我的地址!”
其實嚴小西並不清楚夜星宇住在哪裡,甚至都不知道他已經去了帝都,不過卻對十裡街這個地方有所了解,便小聲嘀咕道:“十裡街那一帶好像都是廉租房吧?”
在她的印象中,夜星宇是個既神秘又有趣的人,他隨隨便便就贏了梁少凡八十萬,按理說應該不差錢,不可能是個住在廉租房的窮屌絲吧?
不過,誰又說得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