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怎麽說起,或者應該說什麽。
我想得起的只有兩件事情,魯迅的棄筆從文;電影《武俠》裡面的:一個人犯了罪,眾生皆有罪。
人血饅頭,我們沒有吃,卻同樣有罪。
某些協會,打著狗肉牌子,賣著羊肉,危害比傳銷更是可怕,利潤比假疫苗還要高。
我以為,學金融是最掙錢的,後來發現,賣假貨才是,特別是假預苗,給你生理鹽水都算仁慈;現在回頭一看,才發現,原來,還有一個行業可以零成本,億萬收益。不僅不會受到懲罰,還可以得到披上慈善的衣服,得到一切想要的虛名和榮耀。
童話故事裡的黑暗哪裡比得上現實,小說裡的鬼怪哪裡比得上現實中的惡魔,現實才是真正的地獄。
今天看過吳花豔的微博,看到後續的報道,今天此時此刻我才發現,人心可以有多黑。甚至吸光收下所有的人性。
要多黑才能一毛不拔,要多黑才能扣下百分百的善款,要多黑,人世間才有如此的地獄。
某某機構刷新了我所有的認知。
我曾以為,寫小說就是為了出名掙錢。現在發現,寫小說還可以有更高的用處,那就是擔一點點的社會責任。
回到主題,我們都有罪。
如果,沒有某些人的參與,醜惡的架子自會坍塌;如果,沒有某些人的修飾,餓狼的面孔不會被裝扮成聖母;如果有人曝光,我是說假如,有人質疑,當然,這恐怕連現在的我都無法做到,未來也很可能熄聲,但是,我說如果,如果有人曝光,那麽或許餓狼也會顧忌,吃人就不會如此的膽大妄為,那麽悲劇就不會來的那麽刺骨。
一人有罪,眾生都有罪。唯有逝去的她無罪。
地獄如果真有,那就是在人間,地獄如果真在,那一定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