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球員都到場邊的觀眾席那裡喝水聊天。
武文傑遠遠地站著,他原本不打算過去,隻想趁那些人都走完了,自己再悄悄地回去。
自己的這副樣子,在球場上還勉強說得過去,但若見雙方的拉拉隊,顯然就不合適了,如果還要再展示在丁娟娟面前,那就更不妥了。
可想躲是躲不掉的。先是混球叫他過來喝水,然後是楊老師找他,大概是想跟他交流切磋踢球的感受,最後丁娟娟也在喊他過來。
武文傑把兩隻鞋從腰上拿下來,仔細看了看,估摸有沒有可能把它們再穿到腳上。顯然,任何一隻鞋都不可能再回到他腳上了。
他想把鞋扔在操場,卻又有點舍不得。這雙鞋跟了他5年,他至今還記得,頭一次穿上這雙鞋時,心裡的那種極度興奮的感覺。
既然這樣,那就隻好光著腳過去了。
走到一半的時候,他覺得手裡拿著一雙爛鞋實在不雅,便又停下了腳步,想了想,把鞋扔在了操場上,然後大步向眾人走去。
他希望走近大家的時候,誰也不要關注他的雙腳。然而,這是不可能的。
大老遠地,楊老師就指著他的雙腳說:“你這赤腳大仙的功夫太厲害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在他那雙赤著的雙腳上,包括丁娟娟。
如果是剛進廠那會兒,遇到這樣的情形,他準會撒腿就跑。現在他已經從容多了,盡管也還是覺得有些難為情。
為了掩飾自己心裡的不自在,他開始用小碎步輕快地跑向眾人,待靠近大家了,又優雅地蹦跳了幾下,算是跟大家打了招呼。
他掃過眼前幾張熟悉的面孔,混球一臉看新鮮的表情,楊老師的眼神裡帶著欽佩,而丁娟娟帶著微笑的眼裡,閃過一絲不宜察覺的困惑。
楊老師說:“都說腳頭子硬的人能光腳踢,我算是腳頭硬的,可我光腳根本踢不了,你可真行。我發現,你光腳時踢的比穿鞋時還要好得多,這是怎麽練的呀?”
武文傑心說:“怎麽練的?如果你買不起鞋,又想踢球,自然就練出來了。”他只是嘿嘿笑了兩聲。
“哎,你上場的時候,見你有鞋呢,鞋呢?”陳主任還是那麽喜歡湊熱鬧。
武文傑靈機一動,即興拽了兩句詞:“大丈夫馬革裹屍,好球鞋陳屍球場。那雙鞋不太好穿了,我剛扔了,準備換雙新的。”
一旁的陳主任不明就裡,插嘴道:“再不好穿,也得穿鞋回去啊,哪能光腳走?萬一把腳扎了,可不是鬧著玩的。”
她顯然是一片好心,可是話說得有些不合時宜。
武文傑無言以對,只能說:“算了,不要緊,這樣可以,沒問題的。”
偏偏一旁的混球不識相,連起哄帶拍馬屁地說:“你的鞋在球場呢吧?我去給你撿回來。”
說著,顛顛顛地往球場跑。
空曠的球場上,找那雙被武文傑扔掉的鞋並不難。但如果混球把那雙鞋拿過來,那對武文傑來說,會比他現在光腳的樣子,還要難看。
武文傑嚷嚷了一句:“行了,別去了。”
可混球好像沒聽見,執拗地繼續向前跑。
武文傑騰地一下火了,厲聲吼道:“混球,聽見沒有,讓你別去,你還非要去啊?你給我回來!”
在場所有的人都被武文傑的這一聲吼叫驚住了。
已經甩開步子的混球,像突然被施了定身術,當即站在那裡。
武文傑知道自己做的有些過了,趕緊把聲音放緩和些:“那鞋又髒又臭的,還要它幹嘛?多不衛生?要拿也是我自己去拿,別讓你去呀!你過來吧,再喝點水,剛才踢得不錯啊。”
混球一臉委屈地走了回來。
丁娟娟說:“小武,你沒帶雙換的鞋啊?看看咱們哪位老師有富余的鞋,借小武穿一下。你穿多大號的?”
“不用,真的不用,我這樣沒問題。”武文傑連忙搖頭說。“我從小在山裡長大,腳底的繭子,怕比皮鞋底還厚呢。”
聽到這,楊老師恍然大悟地說:“哦,難怪,你一定是從小在山裡練出的好腳頭吧。”
武文傑心裡又苦笑了一下。這楊老師絕對是在城市裡長大的,對山村幾乎沒有一點概念。小時候連啥叫足球都沒聽過,還談得上什麽練好腳頭。只是光腳走山路走多了,磨出來的鐵腳板罷了。
有個老師提過來一雙布鞋,說:“我這鞋是41號的,你看能不能穿?”
武文傑道個謝說:“不好意思,小了一號。我就這麽著吧,你們不用管了。”
楊老師又誇了幾句武文傑的球技,武文傑也回誇他幾句。
誇完楊老師,武文傑轉頭問在一旁半天沒吭聲的丁娟娟:“你的那個方案寫完了嗎?”
丁娟娟輕松地說:“不但寫完了,剛好校長下班也沒走,也讓他看過,都沒問題了,我才放心過來看你們踢球了。”
她說這話的時候,武文傑無意間聞到一股清香,他突然意識到,自己身上應該有很濃烈的汗味,而自己站的又離人家這麽近……
他想退後一點,但退無可退,不光因為身後有人,沒由來突然拉遠與人家的距離,也容易讓人產生誤解。
看上去,丁娟娟似乎並沒有被熏到的樣子。
眾人邊聊邊走,離開了球場。
回去衝完澡,武文傑想休息,但他隱約覺得自己還有什麽事沒做。
想起來了—-他那雙被踢壞的鞋還在操場哩。
想到這雙舊鞋,他又開始為下周的足球比賽發愁。發什麽愁呢?他沒有鞋了。
從他本身來說,踢球不穿鞋其實能發揮得更好。
這麽說吧,穿一雙“年富力強”的球鞋,大概能讓他的球技發揮出七八成,那雙“春蠶到死絲方盡”的鞋,在球場上隻讓他發揮了五成左右,而最後光腳踢的時候,他的水平才發揮到了十成。
他不知道,一雙合腳的運動鞋,能讓他的球技發揮多少,十成?還是不到?或者超出十成?
目前看,擁有一雙自己的運動鞋,可能將是相當遙遠的事。
眼下,他只能暫時當他的“赤腳大仙”了。
下次踢球,他可不希望丁娟娟再去了。
迷迷糊糊睡著了,睡夢中,他穿上了一雙非常漂亮的運動鞋,他穿著它踢球,穿著它跑步,還穿著它騎自行車……
有人問他,這雙鞋是從哪兒來的?他卻怎麽也想不起來,一著急,醒來了。
天已亮了,趕緊起床。
心裡惦記著事,他不能耽擱。
洗漱完畢,穿著他那雙鋼包頭皮鞋,匆匆去了操場。
晨曦中,有一些人在跑步打拳或做操。
似乎每個人的腳上, 都穿著好看的運動鞋。
自己的這雙鞋,在這裡顯得有些不合時宜。
快把舊鞋找到,趕緊離開這裡。他尋思著。
找到舊鞋,要怎麽處理呢?
拿回去嗎?按武文傑的脾氣,他會把它們珍藏起來。
如果是別的東西,可能還好一些,這雙又髒又臭面目全非的球鞋,如果要收起來,至少之前還得洗刷一遍吧?
洗刷乾淨了,把它晾出去之時,這副怪模樣也會把看到的人嚇壞的。
如果不洗,直接把它們扔進垃圾箱?這樣的做法,也不合武文傑的意。
不如就像古時候對待陣亡的勇士一樣,挖個坑把它們埋了?這倒是個不錯的方式。
“葬鞋”這個方式,讓武文傑既有些傷感,又有點可樂。
已經走到昨天自己扔鞋的地方了,可是它們卻不在這裡。四下打量,了無蹤跡。
武文傑想,要不順著跑道走一圈,看看是不是被誰踢到哪個角落了。
於是,他邁開步子走起來。
“武文傑。”
這時,他聽見有人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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