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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史劍客鬧大唐》第五十四章 己所不欲
  武成大火燒了兩天兩夜,雖然崔劍鋒等人協助鄭縣令組織全城人奮力滅火,最終把大火撲滅,但過火後的縣城已成面目全非。

  有人也許以為如此大的火,即使縣令瞞報,也瞞不過公眾的眼睛,上面很快會發現並處理。

  結果呢?被大火燒毀的縣城雖成斷壁殘垣,卻一點也沒驚動上面。

  何因?

  主要是當時的縣城,與現代人的想象的碧瓦朱簷,富麗堂皇的古建不同,當年的很多縣鎮,大都用土坯石牆建成的低矮的住家。被火燒毀,也都是價值不高的東西,人們並不當一回事。所以,失火後不久,人們又和泥運磚,把街市很快恢復過來。

  自然,古時的土坯做的街道,沒多少價值連城的物品,火燒縣城,也談不上什麽大事,

  作為一縣之長,面對突發火災,鄭明傑最大的關注,莫過於查明起火原因了。

  其實呢,早在失火前鄭明傑就擔心激光槍引發嚴重災難,但事情並沒有鄭縣令想象的那麽簡單,一把激光槍能把一座縣城燒毀?誰信?

  沒料到,鄭明傑通過縣尉一查,結果讓他大吃一驚。

  這場火災,竟是龔五娃所偷那把激光槍引發的。激光槍卻未被燒毀,仍躺在引發火災時的原地,被發現時仍在放射強激光束呢!

  如此強而持久的能量,竟從這個小小的槍裡發出,別說冷兵器時代的大唐人,就是現代人也難以想象。

  縣尉及衙役還不知內情,仍以為那是魔光,不敢靠近,有些滅火者滅火過程中不慎從激光槍的光束前通過,頃刻間被切成半截,死於非命。

  鄭明傑雖然已明白內情,知道那不是什麽貶神神器,而是天外來客所帶來的一種利用強光的切割功能作戰的兵器。但他也不敢亂動,只是戰戰兢兢地靠近並看著其槍體及光束,因為是超強激光,光束附近的空氣因受熱而形成淡紅色可見光束。雖不耀眼,但這種情況對初見其貌的鄭明傑來說,也具有強大的震撼力。

  縣尉及衙內當差的與周圍的居民,見縣令如此膽大,很是敬佩,也忘了恐懼,先是戰戰兢,後是若是,慢慢靠近去看那把招至全城被毀的小小的東西。

  “這個東西是什麽?魔光嗎?”縣尉見縣令對著那奇怪的東西發愣,久視無語,就問。

  “不是。”鄭明傑默默地搖搖頭。

  “那這是什麽東西呢?什麽處理?”縣尉又問。

  “這東西就叫激光槍,是那三個天外來客帶來的強光兵器。”鄭縣令不假思索地答道。

  “什麽?你說的那三個人,就是那天我們追捕時用魔光絆倒我們的馬匹的被玉皇大帝貶為凡人的天神嗎?”縣尉吃驚地問。

  “不是,我聽崔公說,世上根本不存在什麽天庭與玉皇大帝之類,那三個人以前也是在我們這個土地上生活著的人,後因遇大災而飛上天空,飛到非常遠的地方建城居住的人,現在飛回來,想回故鄉落戶呢?”

  “是嗎?”縣尉似懂非懂地聽著縣令的解釋,指著那東西說:“這是他們用的兵器嗎?太厲害了。我們怎麽能鬥得過這麽厲害的高人呢?”

  “是啊。”鄭縣令自言自語:“看來,還是崔公高明。”

  “為什麽?”

  “我以前老怪他拖著此案不結,現在才明白,他早已看出這些人不好惹,所以才想與他們合作來平息此事,悄悄結案。”

  “是嘛。”,,

  “是的,”鄭縣令無限感慨地說:“現在把事弄成這樣,

都是因我無知造成。我想了很久,終於明白了,我們這麽厲害的天外來客呢?”  “那這東西什麽處理?搬到別處扔掉嗎?”縣尉問。

  “千萬不要動,你馬上去告訴崔公,讓他把邱公請來,叫他把他的槍拿走。”

  周邊觀看著的衙役與居民聽著鄭縣令的解釋,有的似乎明白了這是什麽回事了。

  因崔劍鋒他們仍住在春來客棧,客棧雖然也被燒成斷壁殘垣,但程老板也有郊區住處,就把客棧內的人都搬到離客棧不太遠的城郊臨時客房裡去居住了。聽到縣尉派來的人的話,邱思遠立即讓梁海明跟著崔劍鋒來關掉那把惹事的激光槍上的光束並取走。

  “真沒想到這麽一個小小的東西竟能燒毀這麽大的一座縣城。”鄭縣令看著眼前的一片狼籍的縣城懊喪地說。

  “這是人為造成的,你怪那槍幹什麽?”崔劍鋒憤憤地瞪了一眼這個常惹事的縣令說。

  “哎,”鄭縣令這才想起龔五娃的事,厲聲問縣尉:“抓到龔五娃沒有?”

  “還沒有。”縣尉怯生生地答道。

  “不用抓了。”崔劍鋒冷冷地說:“他已被梁海明擊昏並關起來了。”

  原來早上邱思遠發現龔五娃不見了,就出去找,找了很久,未見到,就忙讓梁海明從空中搜索龔五娃。但此時大火已燒至客棧附近,他們忙將住房裡的物品搬出來,後按程老板的指點,搬到了其在城郊的臨時客房。

  不久,梁海明通過天眼發現了正失魂落魄地往城外跑的龔五娃並把他擊昏後讓崔劍鋒派手下去把他弄回來,關在他們的住處隔壁。

  “是嘛。”鄭明傑咬牙切齒地發狠:“那請崔公馬上把他押到縣衙,我非剝了他的皮不可。”

  “你還有臉說他呀?”崔劍鋒淡淡地瞟了一眼鄭明傑說:“該被剝皮的應是你這個縣令。”

  “這話怎講?”鄭明傑臉色一變,怯生生地問。

  “這些事,其實都是因你而生,為你而出的。”

  “我不明白崔公的意思。 ”

  “因為你為搬一件小小的東西而付2500文,才導致他對那東西感興趣了。你也沒告訴他那東西是魔光盒。他自然不知那東西的厲害。”崔劍鋒的話一針見血。

  “可他收了我那麽多錢,卻又偷我的東西,誰不生氣呀。”

  “生氣也不能象你這樣亂抓亂打人家。”

  “他是因此而燒城報復的吧?”

  “他沒報復。”

  “那他為什麽焚城呢?”

  “他是想把那支槍取回交給你的。”

  “那與燒城有什麽關系呢?反正火是他放的。”

  “不,放火燒城的,應是你這個無知的縣令。”

  “這話怎講?”當著眾多圍觀者被人罵,鄭縣令感到丟臉,心裡很是不悅,但又不敢發泄。畢竟眼前的這位是大唐四品大官,雖說今天並未穿他的朱衣。

  “他是把槍從野外取回來後打算找一塊布把槍包起來,然後送回去的。沒想到他包槍時意外地觸動了開關,不擔弄傷一指手,而且那槍掉地後正好其板機被地上的一根木棍抵住,導致激光束長時間呈發射狀態,激光也慢慢穿透隔壁一間一間的房屋木板牆,土牆,使大批房屋起火。明白了吧?這就是你打他的結果。”

  “可他拿人家的錢,偷人家的物,是一種劣性。對這種人,打也不算什麽過錯。”

  “隻怪你自己不會辦事。”崔劍鋒冷冷地說。

  “他焚城,你怎能怪我呢?”鄭明傑感到委屈。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崔劍鋒一字一頓地說:“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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